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暂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3,198,160.1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00,526,78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97,190,505.4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09,940,609.81元。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13,198,160.15 | 524,045,359.01 | -6,747,205,626.2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397,190,505.4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509,940,609.8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69,987,369.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但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季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能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2)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
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在保障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形下,且公司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上述《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暂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受限于上述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4、上市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说明
(1)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744,000,000.00元。
(2)上市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继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