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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2370020号
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2370020号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7日签发了“华兴审字[2025]2401237001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号)等有关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贵公司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2024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小军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史慧颖 | ||
中国福州市 | 2025年04月27日 | |
附件: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单位: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4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4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成都潮宏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长期应收款 | 508.77 | 2.00 | 95.00 | 415.77 | 项目建设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无锡市潮宏基首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长期应收款 | 3,265.00 | 200.00 | 3,065.00 | 项目建设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217.05 | 2,217.05 | 对外投资资金利息 | 非经营性往来 | ||||
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长期应收款 | 24,913.66 | 30,597.38 | 8.59 | 55,502.45 | 项目建设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广州潮尚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33.00 | 333.00 | 营运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 30,904.48 | 30,932.38 | 303.59 | 61,53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