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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志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邹志波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邹志波,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汕头大学财务处处长、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财务总监、汕头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市天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岗位。现任汕头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

席董事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缺席董事会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邹志波11000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具体如下:

(1)作为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召集并主持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重要人事议案,提名陈述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陈依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候选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就年度审计计划、前期财务情况等进行沟通,并定期跟踪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质量。同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内审部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常态化财务运营检查。

(2)作为公司第七届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除动态监督公司薪酬体系执行情况,还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薪酬结构的调整、人才激励机制的完善及绩效考核机制提出优化建议。

(3)作为公司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个人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没有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内部审计情况和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在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开展前,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审计计划及年审重点工作,定期询问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渠道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入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优质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考察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着重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此外,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

员支持,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履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持续监督财务运营,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风险管控及专业咨询方面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勤勉的原则,深化与公司管理层的协同合作,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优化公司治理效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全力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

邹志波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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