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邹志波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邹志波,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汕头大学财务处处长、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财务总监、汕头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市天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岗位。现任汕头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
席董事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缺席董事会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邹志波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具体如下:
(1)作为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召集并主持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重要人事议案,提名陈述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陈依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候选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就年度审计计划、前期财务情况等进行沟通,并定期跟踪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质量。同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内审部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常态化财务运营检查。
(2)作为公司第七届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除动态监督公司薪酬体系执行情况,还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薪酬结构的调整、人才激励机制的完善及绩效考核机制提出优化建议。
(3)作为公司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个人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没有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内部审计情况和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在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开展前,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审计计划及年审重点工作,定期询问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渠道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入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优质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考察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着重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此外,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
员支持,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履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持续监督财务运营,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风险管控及专业咨询方面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勤勉的原则,深化与公司管理层的协同合作,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优化公司治理效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全力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
邹志波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