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实际经营需要,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发生日常租赁业务。2025年与TCL实业拟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20.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19%;公司2024年与TCL实业实际发生的同类交易金额为11,372.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21%。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赵军先生、闫晓林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杜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万元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情况: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计持有其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727.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亿元,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1,331.2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TCL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TCL实业签订《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方: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和接受租赁等。
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协议所称“ 甲方 ”包括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协议所称“ 乙方 ”包括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定价原则及依据 :
a.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
b.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或一方决定采取招标竞价形式的,按照招标竞价程序确定;c.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采取招投标竞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d.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一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e.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
a.加盖双方公章。
b.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2025年与TCL实业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3月公司与TCL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59.4亿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过往合作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与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交易公平公允。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