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总部、房地产板块、金属制品板块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99.41%,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99.98%。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利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明确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目前董事会共9名董事,包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并在这三个委员会中占据多数,涉及专业领域的事务须经过专业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以利于独立董事及相应专业背景的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高管履职情况及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保持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
完全分开,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组织架构
为推动企业发展,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公司实现了行政、人事、财务、运营、资金、采购、法务等事项的统一管理,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管理更加高效。公司明确规定了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了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公司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建立了独立完备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内部机构和业务部门。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有效的制度保证实行必要的监管。
(3)制度建设
公司根据最新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环节,保证管理制度与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岗位权限以及业务流程的一致性,确保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指导和支撑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四项公司治理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通过持续优化制度规则,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熟悉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特点以及经营运作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市场敏感性和综合判断能力,能够充分了解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及国内外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发展方向,并据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5)内部审计
公司设有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工
作,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合规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内控缺陷及时跟踪整改,有效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及营运效率,为防范资产流失、资源浪费和优化制度流程等提供有力保障。
(6)人力资源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在机构设置上,责权明确、管理科学,人员配备上,精干高效、合理分工,建立了一整套符合公司实际且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所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本部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多项人力资源制度,对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人力资源配置、人员日常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等关键环节实施了全面精细的管控措施,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7)社会责任
公司自创办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用爱心做大企业,用真情回报社会,用文化点燃自信。通过打造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品牌知名度,积极引入新的产业布局,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自成立以来,公司累计公益慈善支出过亿元,并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学生关怀、环境保护等活动。公司不一味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重在追求与供应商、客户群体、利益共同体的长期合作和互利共赢,有效履行各项社会责任,打造和提升企业形象。
公司注重维护员工权益、关心员工成长,制定员工重症及常规医疗补助等保障措施;在节能减排方面,公司设置了环保部和技术中心,负责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技术革新等方面的工作。房地产公司始终坚持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措施,构筑“低碳建筑”和“绿色建筑”,注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致力于成为房地产行业绿色建造的先行者。金属制品业方面,继续推广稀土永磁电机取代传统电机,降低噪音和能耗;加大无酸拉拔工艺应用,降低污染物排放;对废水采取浓缩再生工艺,既降低排放量,又有利于废物回收利用;体系上,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推进各项工作,保证节能减排、安全环保落到实处。
(8)企业文化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在保持优良传统作风上,提炼核心价值,提出打造“百年福星”的建设目标,形成企业文化规范,树立现代经营理念,使其构成员工行为守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大力弘扬“为福星科技的繁荣常盛而奋斗终身”的核心理念,以“团结奉献诚信创新”的企业精神和“先做人、后做事”的经营理念,强化风险意识,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有效传达给所有员工。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确定风险管理目标,制定了一系列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了风险控制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建立了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公司各项风险均得到较为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未发生重大风险。
3、控制活动
(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各主业子公司在充分考虑自身业务特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通过下达经营计划和目标责任书,委派董事、监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等方式,实现公司总部和子公司的战略协同,促进公司运营效率的提升;通过系统化的预算控制,对子公司经营进行指导、控制与考核;通过经营管理审计、专项审计、内控评价、风险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2024年,各子公司未有违反公司内控制度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形发生。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各项需审批业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日常审批,通过OA系统进行控制,保证授权审批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3)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各业务板块存货验收入库、仓储保管、归档备案、盘点、减值检查、出入库成本核算等管理控制流程,对其相关岗位已明确各自责任及相互制约
的措施,保证存货实物管理、会计核算不相容职责进行分离,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司财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各类资产的管理部门、购置、入库、出库、调拨、保管、清查、处置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旨在加强公司财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理顺管理关系。2024年,公司各项资产管理合规,资产账目清晰,并严格执行资产减值测试。
(4)财务管理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体系》《会计业务处理》《财务报告编制审核与传递》《关联交易审批》等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会计政策、核算方法、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资产盘点、核实账务及合并报表编制等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明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通过不断学习应用,保证了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复核、审批的控制程序有条不紊执行。对财务报告编制、分析使用、对外报告全过程实施管理,按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2024年,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5)投资管理
《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遵循合法、审慎、科学、民主的原则。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规范投资行为,专门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了重大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批程序、决策权限、事项监控与评价、奖励与责任追究。2024年,本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均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资金活动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预算及资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财务部岗位职责规定》等制度,规范了投资、融资和资金运营活动,确保资金活动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目标的要求。公司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监督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同时,通过年度、月度资金计划加强资金管理,并对各子公司的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适时调整资金安排。
(7)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的原则,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变更、审批程序、披露、监督等内容做出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也保证资金安全。
(8)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每年度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对外担保额度,明确公司担保条件、风险评估、担保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及监督管理等业务流程,按照政策、制度、流程办理担保业务,并及时对外披露,且定期检查担保业务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一直以来,公司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向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和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024年,除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担保外,无对外(合并报表外公司)担保,无违规担保。
(9)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划分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原则、内容、关联方、信息披露等。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024年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10)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把控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加强与外部之间的互动与交流,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
务》规定,充分披露与行业相关的宏观经济形势、金融税收政策,以及公司主要业务所在城市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的竞争优势、市场地位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另一方面,公司充分披露与房地产行业特征相关的收入确认、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具体会计政策。
(11)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实施对合同拟订、审批、执行、变更、解除等各环节的流程控制,持续推动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并应用信息化系统平台建立完善了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分级授权审批体系,强化对合同签署和执行的内部控制,防范和降低了公司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规范统一的评审授权体系,对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对外协商、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行为有明确规范。2024年,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合同管理方面的纠纷。
(12)招标采购业务管理
公司制订了《采购控制程序》《物资采购管理标准》《招标管理流程文件》等制度,规范公司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提升采购质量和水平、节约采购成本、降低履约风险。明确在采购管理中的组织体系、供应商、采购管理及配套的监督考核机制。公司严格对购买、验收、付款过程进行管控,审核采购审批、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付款。
2024年,公司继续对各项目公司、区域公司采取垂直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风险。
(13)销售管理
房地产销售方面,公司制定了《房地产营销策划管理细则》《营销部合同管理细则》等一整套营销管理制度,根据最新调控政策对销售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对销售过程中的前期策划、定价策略、签约收款和交付使用等各环节的职责与审批权限进行了制度明确,合理配置相关岗位,强化销售计划管理,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金属制品销售方面,公司分别从业务流程角度及相关部门职责角度对销售发货及收入确认进行明确规定,保障产品销售发货过程,控制严格、有序进行,保障收入确认及时、准确。
2024年,现金流、优质项目储备成为房地产公司生存发展的重要指标,公
司考虑到武汉市房地产市场政策进一步放宽,在销售方面加大了对销售节点的考核力度,加快销售节奏。
(14)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项目投资立项与审批、初步设计、造价控制、工程管理、工程成本和竣工验收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采购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项目管控方面,强化了施工预案编制工作,较好地保证项目能按期推进。2024年,公司完善了工程建设计划集中评审机制,保证了在建项目的进度管控。
(15)信息收集与沟通
公司通过设立相关管理制度,对不同信息的沟通交流内容、范围、职责、方式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收集渠道。公司通过运用OA系统、财务信息化系统、邮箱、视频会议等技术手段,确保了公司内部业务、财务、控制、文化信息的高效传递;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发展、品牌文化等信息,促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通过路演、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现场调研等方式,确保专业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渠道畅通;公司明确了各类信息的收集人员、收集方式、传递程序、报告途径和加工与处理要求,确保经营管理各种信息资源得到及时、准确、完整收集和传递,同时保证业务信息和重要风险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16)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设有信息技术部门,围绕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与维护等环节,制定多项制度流程以明确部门与相关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转,提前防范系统风险,并通过对信息系统的开发和不断优化升级,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为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财务指标重要性水平基数表(参考)
财务指标(合并数) | 一般性水平 | 重要性水平 | 重大性水平 |
总资产 | 错报<0.5% | 0.5%≦错报<1% | 错报≧1% |
净资产 | 错报<1% | 1%≦错报<2% | 错报≧2% |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 错报<0.5% | 0.5%≦错报<1% | 错报≧1% |
利润总额 | 错报<5% | 5%≦错报<10% | 错报≧10% |
净利润 | 错报<5% | 5%≦错报<10% | 错报≧10% |
(2)定性标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当出现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实质性漏洞):
①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②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③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控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当出现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①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
②未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③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④未对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进行控制;
⑤未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
⑥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
除以上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1%及以上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0.5%(含)--1%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2)定性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一般出现以下迹象表明可能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
③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④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