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7,652,839.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9,482,154.4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4,178,114.05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174,526,43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37,652,839.74 | -1,636,237,639.76 | 2,380,198,555.42 |
研发投入(元) | 248,293,141.57 | 552,341,508.31 | 432,362,468.12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元) | 7,612,941,216.46 | 16,972,508,924.23 | 22,557,078,113.4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89,938,775.4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54,178,114.0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4,526,43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97,897,308.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74,526,43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232,997,118.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2.62%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3亿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特别情况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自上市
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但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
三、 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后而拟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