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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4400043号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4400043号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奥飞娱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深证上〔2024〕1014号)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奥飞娱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10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3号)核准,奥飞娱乐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540,1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499,970.56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596,590.72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903,379.8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21,540,17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15,363,207.8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8日全部到账,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0620285号”《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入账541,218,320.85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4,314,941.01元为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以前年度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股票发行及财务顾问费用已使用募集资金4,314,941.01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7,272,299.38元,利息净收益转出永久补流4,858,284.03 元。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22,335,308.04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305,787,411.35元,累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393,000,000.00元,截止至2023 年2 月8日,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93,000,000.00元。
2024年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447,267.05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64,555.34元,利息净收益转出永久补流2,478,570.69元,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6,333,393.40元。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为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
一致(所有募集专户已于2024年9月24日前销户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10月27日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10日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东莞金旺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飞动漫文化发展(广州)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共4家公司和3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变更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减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9,100.00 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动漫 IP 内容制作项目”。为便于“动漫 IP 内容制作项目”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上述所有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633520602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水荫路支行 | 656174974044 | 已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 82040078801300002260 | 已销户 | |
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 2003026029200251963 | 已销户 |
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 15002183322578 | 已销户 |
东莞金旺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 15560032253786 | 已销户 |
奥飞动漫文化发展(广州)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 82040078801900001990 | 已销户 |
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 82040078801100002261 | 已销户 |
广州奥飞动漫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635492796 | 已销户 |
广州贝肯文化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635490756 | 已销户 |
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635494675 | 已销户 |
合计 | —— | ——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及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700.69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620296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募集资金4,700.69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1月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20,000万元的归还工作。
2、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
意意见。
截至2023年2月8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9,300万元的归还工作。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4月25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并取得投资收益113.50 万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以及“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共节余募集资金433.22万元(含利息净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1条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9日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87.63万元以及剩余利息净收益145.59万元,共计433.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已终止。
2、公司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33.34万元以及对应利息净收益246.17万元,共879.5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450.00
54,45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8.07
878.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33.34
633.3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690.34
53,690.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312.08
40,312.08 | 75.08%【注】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注】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注】调整后投资
总额(1)
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是 |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
100.00% | |
227.41 | |
0.00 | |
227.41 | |
15,000.00 | |
是 | |
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
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是
是
6,690.34
6,690.34
671.82
671.82
0.00
0.00
671.82
671.82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是
是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
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
是
是
17,000.00
17,000.00
7,212.38
7,212.38
0.00
0.00
7,212.38
7,212.38
100.00%
100.00%
2023年3月
2023年3月-
-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
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
是
是
15,000.00
15,000.00
5,899.99
5,899.99
0.00
0.00
5,899.99
5,899.99
100.00%
100.00%
2023年8月
2023年8月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
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
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
是
是
0.00
0.00
8,466.66
8,466.66
244.73
244.73
8,466.66
8,466.66
100.00%
100.00%
2024年7月
2024年7月
1,121.40
1,121.40
是
是
否
否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是
是
0.00
0.00
31,212.08
31,212.08
633.34
633.34
31,212.08
31,212.08
100.00%
1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53,690.34
53,690.3453,690.34
53,690.34
878.07
878.07
53,690.34
53,690.34
100.00%
100.00%
-
-
1,121.40
1,121.4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合计
合计
53,690.34
53,690.3453,690.34
53,690.34
878.07
878.07
53,690.34
53,690.34
100.00%
100.00%
1,121.40
1,121.4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 近年来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以及消费需求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深远影响远超市场预期。公司经审慎研究,认为在2020年初制定的相关募投项目已经不能完全符合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市场趋势变化的需求,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综合考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营业务发展需求以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决定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9,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终止“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及“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投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20,791.11万元及其部分利息净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调整“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及“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等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相关公告。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见“三之(三)”。 | 见“三之(四)”。 | 见“三之(五)”。 | 1、截至2023年12月, "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以及"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2个项目已完结,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因此产生募集资金结余287.63万元。 2、截至2024年8月,公司"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因此产生募集资金结余633.34万元。 | 见“三之(八)”。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无
注: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合计=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合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
2、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2023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相关公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227.41
227.41
0.00
0.00
227.41
227.41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671.82
671.82
0.00
0.00
671.82
671.82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
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
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
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
7,212.38
7,212.38
0.00
0.00
7,212.38
7,212.38
100.00%
100.00%
2023年3月
2023年3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
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
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
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
5,899.99
5,899.99
0.00
0.00
5,899.99
5,899.99
100.00%
100.00%
2023年8月
2023年8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
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
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
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
8,466.66
8,466.66
244.73
244.73
8,466.66
8,466.66
100.00%
100.00%
2024年7月
2024年7月1,121.40
1,121.40
是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1,212.08
31,212.08
633.34
633.34
31,212.08
31,212.08
100.00%
1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合计
合计
--
--
53,690.34
53,690.34
878.07
878.07
53,690.34
53,690.34
100.00%
100.00%
--
--1,121.40
1,121.4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5,000.00万元调减为5,900.00万元,调减募集资金9,1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实施。除前述调整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于2022年6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近年来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以及消费需求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深远影响
远超市场预期。公司经审慎研究,认为在2020年初制定的相关募投项目已经不能完全符合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市场趋势变化的需求,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综合考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营业务发展需求以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决定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9,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终止“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及“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投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20,791.11万元及其部分利息净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调整“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及“奥飞欢
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等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相关公告。
3、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以及“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公
司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87.63万元以及剩余利息净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1条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4、公司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核、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33.34万元以及对应利息净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等相关公告。
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等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相关公告。 3、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以及“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公司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87.63万元以及剩余利息净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1条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4、公司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33.34万元以及对应利息净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等相关公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