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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娱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5-011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其中蔡贤芳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贤芳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4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募集资金管理、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6)。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基本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9)。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市场价格及业务量大小而定。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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