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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洪金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洪金明)

2024年度,本人作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洪金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博士学位。在 《审计研究》、《财政研究》、《财贸经济》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十余篇学术论文,参加财政部、外交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电网、中石油等多项课题研究,并在相关刊物发表研究成果。2011年7月至2014 年8月,任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先后从事信贷业务、财务管理工作等工作,2014年9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战略规划部主任科员,从事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财务管理以及风险战略等研究,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202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11次,其中现场出席1次,通讯方式出席10次;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5次。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报告期内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洪金明、张林新、钟儒波12024-04-2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内部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洪金明、张林新、钟儒波12024-08-16《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年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洪金明、张林新、钟儒波12024-10-2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洪金明、张林新、钟儒波12024-11-26《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钟儒波、游建军、洪金明12024-04-2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钟儒波、游建军、洪金明12024-06-26《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上饶星罗人工智能(AI)算力中心项目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钟儒波、游建军、洪金明12024-09-13《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及股东协议>的议案》 《关于豁免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钟儒波、游建军、洪金明12024-11-1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洪金明、张林新、钟儒波12024-04-22《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
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张林新、游建军、洪金明12024-03-3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2024-08-1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2024-10-09《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11-21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2024-12-10《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在2024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本人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本人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重点沟通,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1、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2024年度,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沟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保持高度关注,并对公司经营发展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能保证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的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有助于解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挥独立董事的职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洪金明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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