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69公司简称:聚石化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陈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静芳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4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2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聚石化学 | 指 |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石磐石 | 指 |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普塞呋 | 指 | 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石环境 | 指 | 广东聚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石研究院 | 指 | 广东聚石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石复合 | 指 | 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益新材 | 指 | 广东聚益新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普立隆 | 指 | 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冠臻科技 | 指 | 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聚特贸易 | 指 | 广州聚特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聚石供应链 | 指 | 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石租赁 | 指 | 广东聚石租赁有限公司,系聚石环境全资子公司 |
聚石运营 | 指 | 广东聚石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系聚石环境全资子公司 |
聚石环保 | 指 | 广东聚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系聚石环境全资子公司 |
龙华化工 | 指 | 安徽龙华化工有限公司,系普塞呋控股子公司 |
池州聚石 | 指 | 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安庆聚信 | 指 | 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聚宝石化 | 指 | 安徽聚宝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海德化工 | 指 | 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安徽聚石 | 指 | 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芜湖聚石 | 指 | 芜湖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奥智股份 | 指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奥智光电 | 指 | 常州奥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奥智股份控股子公司 |
越南奥智 | 指 | 奥智高分子越南有限公司,系奥智股份全资子公司 |
江苏润帮 | 指 | 江苏润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奥智股份控股子公司 |
湖南聚石 | 指 | 湖南聚石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湖南宏晔 | 指 | 湖南宏晔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石长沙 | 指 | 聚石化学(长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湖北聚石 | 指 | 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石香港 | 指 | 聚石化学(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顾嘉(尼日利亚) | 指 | GOONITE(NG)HYGIENEPRODUCTSFZE,系聚石香港控股子公司 |
香港顾嘉 | 指 | 香港顾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董事会 | 指 |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力升集团 | 指 | 力升树灯(河源)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企业,包括 |
保利高有限公司(澳门离岸商业服务)、保利树(香港)有限公司和力升国际有限公司 | ||
韩国三星电子 | 指 | SAMSUNGElectronicsInc.(三星电子)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三星集团下属公司 |
韩国LGE | 指 | LGElectronicsInc.(LG电子),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LG集团下属公司 |
海信视像 | 指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欧盟 | 指 | 欧洲联盟(EuropeanUnion)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RoHS指令》 | 指 | 《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 |
无卤阻燃剂 | 指 | 不含卤系元素(即氯、溴等卤系元素)的阻燃剂,燃烧时发烟量小,不产生有毒、腐蚀性气体 |
PP | 指 | 聚丙烯 |
PE | 指 | 聚乙烯 |
PC | 指 | 聚碳酸酯 |
PBT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 |
PS | 指 | 聚苯乙烯 |
PMMA | 指 |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
MS | 指 | 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 |
PLA | 指 | 聚乳酸 |
PPO | 指 | 聚苯醚 |
TPE | 指 | 热塑性弹性体(thermoplasticelastomer),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能和应用领域的高分子材料。 |
ASA | 指 |
由丙烯腈(Acrylonitrile)、苯乙烯(Styrene)、丙烯酸橡胶(Acrylate)
组成的三元聚合物,属于抗冲改性树脂。
LFT-G | 指 | 长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颗粒(LongFiberReinforcedThermoplasticsGranules) |
EVA | 指 | Ethylene-VinylAcetateCopolymer的英文缩写;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是一种无臭、无味、无毒,白色或浅黄色粉状或粒状低熔点聚合物,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耐老化、耐臭氧性,被广泛应用于发泡鞋料、功能性棚膜、包装膜、电线电缆、玩具、热熔胶等领域。 |
热熔胶胶粒 | 指 | 一种可塑性的胶粘剂产品颗粒,在一定温度范围内其物理状态随温度改变而改变,而化学特性不变,热熔胶胶粒属环保型胶粘剂产品。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聚石化学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PolyrocksChemical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Polyrock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钢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1540 |
公司网址 | www.polyrocks.cn |
电子信箱 | ir@polyrocks.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包伟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 / |
电话 | 0763-3125887 | / |
传真 | 0763-3125901 | / |
电子信箱 | ir@polyrocks.com | /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聚石化学 | 688669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辉、肖国强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蒋伟驰、周娜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3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4,080,206,398.29 | 3,685,171,155.32 | 10.72 | 3,905,558,233.6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4,047,006,600 | 3,645,027,251.65 | 11.03 | 3,865,874,488.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6,146,837.06 | 28,578,460.37 | -926.31 | 44,619,20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6,084,352.17 | -24,845,570.66 | 不适用 | 39,725,889.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926,506.56 | 246,169,798.09 | 64.08 | 87,059,619.4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04,359,416.83 | 1,567,684,666.38 | -16.80 | 1,546,409,165.60 |
总资产 | 5,109,031,810.26 | 4,894,402,986.96 | 4.39 | 4,094,697,158.8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95 | 0.24 | -912.5 | 0.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95 | 0.23 | -947.83 | 0.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0 | -0.20 | 不适用 | 0.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29 | 1.83 | 减少18.12个百分点 | 2.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25 | -1.59 | 减少12.66个百分点 | 2.6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40 | 3.49 | 减少0.09个百分点 | 3.2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0.72%,主要原因是液化石油气业务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是2023年5月,以及导光板业务市场份额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926.31%,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冠臻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对聚石化学、冠臻、租赁等公司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多项新业务尚处于建设期或开拓期,从而使得薪酬费用、折旧费用、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都有较大的增加,同时叠加部分产品税务成本加重等因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增加回款增加所致。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资产上升、净资产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多项新业务尚处于建设期,投资增加;以及部分子公司经营情况不达预期,亏损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196,736,315.94 | 1,000,906,749.33 | 994,643,328.12 | 887,920,004.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677,859.37 | 11,252,829.49 | -10,965,307.93 | -226,756,499.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168,179.89 | 12,291,340.76 | -12,032,914.27 | -194,174,598.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795,880.19 | 59,719,740.06 | 44,285,409.92 | 239,125,479.3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34,333.77 | -84,021.70 | -2,458,400.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81,790.16 | 16,193,878.62 | 13,634,733.8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5,697.18 | -1,943,968.85 | -74,418,224.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22,485.13 | 1,667,811.44 | 453,954.73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72,000,000.00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08,148.00 | -2,120,275.89 | -3,010,380.7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3,616,699.34 | 53,097,245.0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75,773.41 | 12,532,537. | 1,367,459.39 |
2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366,322.85 | 854,100.46 | -59,092.22 | |
合计 | -30,062,484.89 | 53,424,031.03 | 4,893,315.2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债务工具投资 | 0.00 | |||
衍生金融资产(远期外汇交易) | 444,022.00 | 444,022.00 | 444,022.00 | |
业绩补偿款 | 53,097,296.63 | 9,480,597.29 | -43,616,699.34 | -43,616,699.34 |
衍生金融负债(远期外汇交易) | 2,002,100.00 | 123,926.40 | -1,878,173.60 | -123,926.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0,036,200.00 | 508,800.00 | ||
合计 | 55,099,396.63 | 70,084,745.69 | -45,050,850.94 | -42,787,803.74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坚持以“平台式树状管理、阿米巴裂变经营、颠覆式产品创新、产业链融合发展”为经营策略,围绕改性塑料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布局石化材料和精细化工,向下游拓展应用产品,提升产业基地经营效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同时坚持研发投入,持续创新,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020.64万元,同比上升10.7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04,700.66万元,同比上升10.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14.68万元,同比下降
92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608.44万元。报告期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1)改性塑料板块公司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主要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等领域。公司深耕改性塑料行业多年,凭借良好的信誉和产品质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积累了一批国内外优质客户。公司坚持“聚焦战略客户,创新协同成长”的理念,在拓展某一细分应用领域的客户时,倾向于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开发该细分市场的领头羊企业,待其成为公司的战略客户后,围绕客户制定相应产品研发计划,与战略客户共同成长。公司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了不同细分领域的优质客户生态。节日灯饰类改性塑料客户有全球知名的节日灯饰类生产企业力升集团、中裕电器(Wal-Mart和Costco的供应链企业)等;汽车类改性塑料方面,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作为二级或三级以上供应商与汽车主机厂展开合作:改性塑料粒子的汽车类客户(穿透后)主要有广汽丰田、广汽本田、广汽集团(埃安、传祺)、小鹏、东风日产、比亚迪、零跑,塑料型材的汽车类客户(穿透后)主要有比亚迪、东风日产,EPP电池周转包装箱客户(穿透后)主要有比亚迪、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改性塑料进入比亚迪和宁德时代供应链;家电类改性塑料客户有国内外知名家电品牌美的、格力、惠而浦、施耐德等;光学显示材料(扩散板、导光板)客户主要有韩国LGE、三星电子和海信视像等;电线电缆客户有新亚电缆、广州电缆、亨通光电等;医疗卫生方面公司尼日利亚子公司在当地推出自主品牌Besense。
2024年度,改性塑料板块销量17.1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1.79%,销售额253,789.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7%。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因防护服和透气膜行业发生剧烈变化,业务大幅减少,经营情况较差,业务转型未能取得成效。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对其所在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评估并计提相关商誉1,343.75万元。
(2)石化材料板块
公司石化材料产品主要为液化石油气产品和聚苯乙烯。液化石油气产品包括异辛烷和MTBE,主要应用于汽油添加剂,目前客户主要有中国石化等。2023年公司完成对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投资,公司进入液化石油气产品生产加工领域。2024年,公司对相关产线投入技改,并于2025年2月获得成品油试生产许可。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募投项目)建设,目前处于试产期间。
2024年度,公司液化石油气产品销量16.3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37.7%,销售额100,243.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7%。
(3)精细化工板块
公司精细化工产品主要为无卤阻燃剂、磷化学品(五氧化二磷、多聚磷酸)、日化油脂原料,主要应用于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化妆品等。在无卤阻燃剂领域,公司顺应全球新材料绿色化的发展趋势,核心产品符合国际RoHS、REACH、WEEE标准,阻燃和环保性能突出,广泛应用于防火涂料和改性塑料,公司涂料客户有全球知名的AkzoNobel(阿克苏诺贝尔)、PPG(庞
贝捷)、Sika(西卡)、Hemple(海虹)等,改性塑料客户有上市企业国恩股份、会通股份和海尔新材料等。在磷化学品领域,公司子公司龙华化工的五氧化二磷产能位居全国前列,其高纯度、低砷多聚磷酸产品得到天赐材料认可,主要用于制备新能源电池电解液,同时多聚磷酸也用于制作颜料,客户主要有杭州百合辉柏赫、浙江永泉、温州金源、苏达山等。日化油脂原料业务处于起步阶段,主要用于化妆品,客户有Cosmax(科丝美诗),至本,OSM,海龟爸爸,袋鼠妈妈等。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完成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预计2025年第二季度开始试产。
2024年度,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销量3.06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2.86%,销售额40915.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4%。
(4)新材料孵化平台
公司深耕化工新材料行业多年,紧跟新材料改性技术发展趋势,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产品迭代创新、全球营销体系搭建、产业链融合布局等,形成自身的相对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达13,882.64万元,同比增长7.8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0%。
公司作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同时不断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高校的合作,储备了LCD光刻胶、聚酰亚胺二酐单体、有机光伏和钙钛矿光伏、阴离子交换膜和AEM电解槽、石墨烯导电导热应用、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生物制药薄膜、化学原料药产业化生产等一批新材料前沿专利技术,积极做好前沿新材料的技术储备和知识产权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有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58人、本科105人共计41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中国境内授权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阻燃聚丙烯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公司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子公司湖南聚石被郴州市科学技术局评为“郴州市阻燃电线技术研发中心”。公司产品“美妆油脂(碳酸二辛酯)”、“车用改性聚丙烯”被评为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系一家拥有核心原创技术及专利的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粒子、汽车型材、光显材料、电线电缆、卫生材料、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
公司围绕改性塑料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布局石化材料和精细化工,向下游拓展应用产品,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并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分类如下:
板块 | 产品/服务类别 | 产品/服务 | 应用领域 |
改性塑料 | 改性塑料粒子 | 改性塑料粒子、热熔胶 | 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电线电缆 |
塑料制品 | 汽车型材、光显材料(扩散板、导光板)、电线电缆、卫生材料 | 汽车、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 | |
石化材料 | 液化石油气产品 | 异辛烷、MTBE等汽油添加剂 | 石油和石油产品 |
精细化工 | 阻燃剂 | 各类无卤阻燃剂 | 防火涂料、改性塑料 |
磷化学品 | 五氧化二磷、多聚磷酸 | 聚磷酸铵阻燃剂、干燥剂、脱水剂、光学玻璃;医药、新能源电池电解液、颜料 |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科技创造价值的理念,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与销售体系,通过持续性的科研投入及产品创新,形成了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作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紧跟新材料行业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不断优化升级现有改性塑料粒子及其制品、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化工材料技术,推动下游材料应用技术的迭代创新;同时积极做好前沿新材料的技术储备和知识产权布局,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高校的合作,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科院广化所、广东工业大学、常州大学等,储备了LCD光刻胶、聚酰亚胺二酐单体、有机光伏和钙钛矿光伏、阴离子交换膜和AEM电解槽、石墨烯导电导热应用、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生物制药薄膜、化学原料药产业化生产等一批新材料前沿专利技术,保持技术的先进性。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供应链子公司,主要通过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综合运用集中采购、远期合同采购、全球采购、长约采购等多种采购模式,保障子公司主要原材料的稳定、安全的供应,同时经营超额采购部分的对外贸易。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进行生产计划和安排,并自主组织生产。从具体流程来看,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将客户订单报送至物控部门,物控部门在进行核算后下达生产指令单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指令单及产品要求回复产品交期并组织生产。部分客户订单较为稳定或对交货响应速度要求较高,针对此类客户,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及客户需求设定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客户下达订单后优先从库存发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内销与外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系将产品通过国内渠道或一般贸易出口等方式直接销售给国内外客户的方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境内外合作经销商均为买断式经销,公司将产品交付后便不再继续对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的风险和报酬即转移给经销商。外销模式下又分为一般贸易出口、进料深加工国内转厂、进料加工出口。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粒子、汽车型材、光显材料、电线电缆、卫生材料、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加工改性,提高了阻燃性、透光率、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性能的高分子材料,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领域。改性塑料克服了普通塑料耐热性差、强度和韧度低、耐磨及抗冲性差的缺陷,同时还赋予材料阻燃、耐候、抗菌、抗静电等新特性,是现代工业、农业、信息、能源、交通运输乃至航空、航天、海洋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中不可或缺的新型材料,对塑料工业和新材料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改性塑料行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或行业协会陆续出台《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及《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等政策指导性文件,为公司所处行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并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2010年至2022年,我国改性塑料产量由705万吨提升至2,884万吨,年复合增长率11.45%。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4年改性塑料产量将达到3,421万吨,尽管国内塑料产业发展速度较快,我国塑料应用规模仍然偏小。我国塑料改性化率已由2010年的16.2%提升至2022年的23.5%,与
全球塑料改性化率近50%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长期以来,国际市场上高端改性材料领域主要被巴斯夫、沙比克、拜耳、杜邦、陶氏等巨头所垄断,国产替代进口的需求较大。随着近年来行业内规模内资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与国外大型企业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部分企业开始逐步向高端市场渗透。
国内改性塑料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行业经验积累、较强的研发创新及资源整合能力,并有效解决客户对材料特性的个性化需求,技术门槛较高。公司经过多年科研投入和经营发展,掌握产品的配方设计、制备工艺、性能测试和细分应用等核心技术,形成从化工原料到化工新材料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能够根据产业链上不同定位客户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提供从需求分析、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应用评估到专业服务的定制化新材料解决方案。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科技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国家新材料产业政策为指引,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打造具备高科技附加值的产品体系。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业务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体系,搭建了国际化的研发营销平台,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融入国际高端供应链体系,赢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系国内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商。
在改性塑料领域,公司的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等。其中,节日灯饰类粒子通过美国ULQMTO2认证,系无卤阻燃聚丙烯市场的领先者,与力升集团、中裕电器(Wal-Mart和Costco的供应链企业)等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汽车类粒子及制品进入广汽丰田、广汽本田、广汽集团(埃安、传祺)、小鹏、东风日产、比亚迪、零跑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EPP电池周转包装箱和新能源电池改性塑料进入比亚迪和宁德时代供应链;家电类粒子得到国内外知名家电品牌美的、格力、惠而浦、施耐德的认可;光学显示材料(扩散板、导光板)子公司是韩国LGE和三星电子、达运精密、海信视像等国际知名企业的该类产品全球核心供应商或间接供应商;电线电缆客户有新亚电缆、广州电缆、亨通光电等。
在石化材料领域,公司液化石油气产品获得中国石化认可,并于2025年3月与中海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在精细化工领域,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化妆品等。在无卤阻燃剂方面,公司顺应全球新材料绿色化的发展趋势,核心产品符合国际RoHS、REACH、WEEE标准,阻燃和环保性能突出,广泛应用于防火涂料和改性塑料,公司涂料客户有全球知名的AkzoNobel(阿克苏诺贝尔)、PPG(庞贝捷)、Sika(西卡)、Hemple(海虹)等,改性塑料客户有上市企业国恩股份、会通股份和海尔新材料等。在磷化学品方面,公司子公司龙华化工的五氧化二磷产能位居全国前列,其高纯度、低砷多聚磷酸产品得到天赐材料认可,主要用于制备新能源
电池电解液,同时多聚磷酸也用于制作颜料,客户主要有杭州百合辉柏赫、浙江永泉、温州金源、苏达山等。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助力行业快速发展改性塑料是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是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陆续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推动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改性塑料作为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产品性能和品质将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竞争,从而实现对进口材料及产品的逐步替代,行业前景广阔。
(2)行业加速转型升级目前,我国改性塑料生产企业众多,行业竞争激烈,与国际大型企业相比,我国改性塑料行业整体技术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国产牌号以中低端牌号为主,进口牌号多以高端牌号为主。受地缘政治冲突等诸多因素影响,中国制造业越来越重视供应链建设,要求供应链稳定可靠,强调自主可控,这也为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创造了新的机遇,逐渐从低端的、偏加工的、附加值较低的环节,向高端研发和高端制造业过渡,降低高端改性塑料的对外依存度。
(3)消费升级助推改性塑料行业发展随着我国经济持续保持快速发展,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居民对生活品质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消费升级助推上游行业蓬勃发展。家用电器和汽车零部件是改性塑料应用最多的两个市场,2022年我国家电和汽车领域占改性塑料消费量的比重分别达37%和15%。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24年度,我国洗衣机、家用电冰箱、彩电、空调产量分别为11736.5万台、10395.7万台、20745.4万台、26598.4万台,同比增速为8.8%、8.3%、4.6%、9.7%。汽车方面,2024年全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随着家电、汽车等各行业的产品需求不断释放,未来其上游改性塑料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4)技术进步使得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技术水平已大幅提高,部分高端产品的综合性能已经超越钢铁等金属材料,有效实现对其他材料的逐步替代,扩大了改性塑料的适用范围。其次,对于家电、汽车、消费电子等对改性塑料用量较大的领域,根据对不同部件的性能需求,研判配方和解决方案,选择合适的塑料基材和助剂,使得改性塑料能够满足客户需求,以实现改性塑料在上述领域应用的进一步扩大。最后,在高端产品领域,部分企业对现有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持续
创新,有效提高产品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的性能,实现其在航空航天、军工、科研、轨交高铁等高端领域的拓展应用。
(5)环保、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方向近年来,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受社会环保意识的提升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市场对环境友好、低碳节能、可循环利用、可回收降解的改性塑料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可循环利用塑料、可回收降解塑料将逐步替代传统塑料制品。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公司通过持续研发和企业收购,获取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包括无卤阻燃剂化学合成与复配应用技术、阻燃改性塑料制备技术、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技术、液化石油气加工技术等方面,形成涵盖化工原料和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核心技术体系,主要通过在原料配方组合、生产设备的设计调整,制备相应阻燃剂、液化石油气产品、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
核心技术 | 重大技术攻关领域 | 核心技术难点 | 技术优势 | 代表产品及应用场景 |
高聚合度结晶Ⅱ型聚磷酸铵技术 | 工艺过程 | 固相反应的均匀性难控制及合成过程的不可视 | 对合成过程的各阶段的取样分析,通过具体数据和结果分析反应过程的均匀性和最优合成参数 | 聚磷酸铵系列阻燃剂产品,公司内型号为APP222H、APP224等;主要应用于防火涂料、涂层。 |
固相放热反应的热量难以控制 | 通过引入氮气及不同阶段调整捏合浆转速的方式进行热量控制 | |||
物料冷却过程聚合度的降低 | 氨氛围下冷却,且采用热量转移匀速控制温度下降,确保聚合度不会降低 | |||
产品粘度难于控制与反应完全程度难 | 调整生产物料控制熔体温度来实现粘度控制,同时通入气化的三聚氰胺改善反应完全程度 | |||
设备(捏合机) | 固相放热反应的热量难以控制 | 通过捏合机的捏合桨采取中空方式,通入冷却介质,及时控制物料内部的热量,使固相反应更加平稳可控 | ||
合成过程中对设备的腐蚀性 | 选用特殊的合金钢材代替一般的不锈钢合金制造生产用的捏合机,保证设备耐腐性、耐磨性和稳定性 | |||
生产环节 | 各项参数(温度,流量,转速等等)的控制 | 自主设计的该产品的自动化PLC生产系统确保品质的稳定性 | ||
无卤膨胀型阻燃剂技术 | 工艺过程 | 三嗪有机物制备多在溶剂条件下进行的多步骤反应 | 通过一步法制备三嗪类有机物,代替了传统的多步法制备,生产效率可以提高30%以上;采用水相体系代替有机溶剂,加入高分子有机分散助剂,可以使产物的产率和纯度均达到90%以上,且该制备工艺采用水相体系不 | 1、APP为技术的膨胀型无卤阻燃剂,公司内部型号为EPFR-100系列; |
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 2、非APP体系聚烯烃膨胀型无卤阻燃剂,公司内部型号为EPFR-110系列;产品专用于聚烯烃。 |
设备(反应釜)
设备(反应釜) | 放热反应热量的控制 | 通过在反应釜外部设计外循环冷却系统,使得反应釜内的反应液可以通过外循环换热夹套进行热量控制 | ||
一步法反应副反应的控制 | 反应釜内增加pH自动测试探头,通过pH的值变化监控反应的进程,从而能够准确且定量的加入胺类物质,避免了副反应的发生,实现产物的一步法制备 | |||
阻燃剂分子结构的设计 | 单体型膨胀无卤阻燃剂的结构设计 | 合成出了自主设计的单体型膨胀无卤阻燃剂,而非普通的通过将多种物质复配来制备膨胀型无卤阻燃剂,制备过程中无溶剂的引入,生产过程简单,无污染物的产生 | ||
无卤膨胀阻燃聚丙烯技术 | 工艺过程 | 如何有效提升阻燃性能 | 结合无卤阻燃剂的技术研究成果,进一步开展各种阻燃协效剂的配方研究和搭配,通过选定合适的阻燃协效剂进一步提高整个体系的阻燃效率 | 环保无卤阻燃5000(+);应用于微波炉、洗衣机、洗碗机、冰箱电控盒及开关支架等内部元器件。 |
如何有效提升力学性能 | 对阻燃剂进行了表面接枝改性处理,使其具有更高的热稳定性、耐水性、分散性、与聚丙烯基体的相容性更好,并且通过使用的PP原料为共聚PP和均聚PP两种,并以合理的配比保证了材料的刚性和韧性,使材料的应用领域更为广泛 | |||
设备(双螺杆挤出机) | 通过设备改进材料的各项性能 | 采用了侧喂料在螺杆后端加入阻燃剂的方法,避免了阻燃剂较长时间停留在挤出机中而分解的问题,所得材料阻燃性能优异,力学性能突出 | ||
生产系统 | 各项参数(温度,流量,转速等等)的控制 | 自主设计的该产品的自动化PLC生产系统确保品质的稳定性 | ||
高性能无卤阻燃热塑性弹性体技术 | 工艺过程 | 阻燃性能的提升 | 采用有机次磷酸盐、聚磷酸盐及三聚氰胺氰尿酸盐进行复配并优化配比,显著提高了整个体系的阻燃效率 | 无卤阻燃TPE;应用于手机数据线、电脑连接线、信号线、耳机线等。 |
力学性能的提升 | 采用SEBS为基料,使产品具有更好的阻燃性能和力学性能 | |||
阻燃剂分子结构的设计 | 适用于热塑性弹性体的阻燃剂 | 研发出一种新型的具有良好效果的有机次磷酸盐阻燃剂 | ||
节日灯饰类阻燃聚丙烯技术 | 工艺过程 | 新的阻燃配方体系的应用及其评估 | 圣诞灯饰用阻燃聚丙烯之前都采用十溴二苯乙烷或者其它溴类阻燃体系,通过将八溴醚体系运用到圣诞灯饰领域制备阻燃聚丙烯,取得美国UL认证,成为圣诞灯饰阻燃聚丙烯的标杆产品 | 环保阻燃PP5508(f1);应用于圣诞节日灯饰。 |
高分子材料光扩散 | 工艺过程 | 解决扩散板尺寸的稳定性以 | 1、通过调整挤出机螺杆组合,使用“原料树脂+助剂”直接基础的一步法 | PS扩散板产品;应用于液晶电视 |
应用的技术 | 及透光率与遮蔽性的兼容问题 | 工艺,降低母粒载体对基材的影响;2、通过优化主料及助剂的配方比例,从扩散板内部改变光学性能,让具有不同折射率的化学聚合物均匀分散在PS扩散板表面,在提高生产效率和良品率的同时保持产品优良的光学遮蔽性和尺寸稳定性 | 光学模组。 | |
高分子材料导光板加工技术 | 工艺过程 | 模具加工方法、提高生产效率、能源损耗率低 | 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及研发经验,自主设计导光板热压模具及功能参数,首先在不锈钢板表面进行激光涂纹,通过精调激光照射功率、激光点间隔比及照射时间使得不锈钢板在涂纹过程中实际凹坑的最大深度及最大半径在严格设定的偏差范围内,保证不锈钢板涂纹的稳定性;在完成不锈钢板激光涂纹后将钢板裹覆于自主设计的辊筒表面,通过加热方式转印于通过挤出工艺形成的导光板端面,实现导光点的成型,热压工艺较传统的印刷、激光工艺相比极大程度上提高了导光板的加工效率,降低能源损耗率,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 PMMA导光板、MS导光板;应用于液晶显示背光模组,如液晶电视、笔记本电脑等。 |
高分子材料透气应用技术 | 工艺过程 | 解决传统流延设备材料受热不均、材料搅拌混合性能不强等问题 | 1、采用油加热方式取代传统的电加热方式,导热油加热、传热性能好,相比电加热能耗低,可使流延机上的材料受热更均匀,增加材料的塑性;2、把传统的单螺杆挤出方式改为双螺杆多层共挤出方式,使挤出量大幅增加、材料搅拌更均匀,产品品质更优异 | PE透气膜产品;应用于医用防护服、婴儿纸尿裤、成人失禁纸尿裤。 |
多聚磷酸精密过滤生产技术 | 工艺过程 | 解决传统合成法中产生的微小杂质等产品纯度问题 | 通过在液体原料进料处增加一道粗过滤装置,去除液体中少量固体颗粒;在成品收集罐前增设一套精密过滤装置,滤除压缩机空气中的臭氧,非常微细的油气和超微颗粒,高效能去除水、油雾、固体颗粒,100%去除0.01um及以上颗粒、油雾密度控制在0.01ppm/wt; | 多聚磷酸;可用于做沥青改性添加剂、制造医药中间体作为溶剂兼脱水剂等。 |
五氧化二磷生产过滤技术 | 工艺过程 | 提高产品纯度和生产控制 | 通过使用微过滤后的精制液体黄磷作为原料,进行氧化燃烧反应,通过氧化反应得到五氧化二磷产物,燃烧炉内使用的干燥空气或氧气,将五氧化二磷气化产物经过强制冷析,冷却得到高纯度五氧化二磷产品,使用该工艺减少了由原料带入到生产过程的微量杂质和有机质,保障了五氧化二磷产品冷析结晶过程的质量稳定性,制得纯度大于99.90%五氧化二磷。 | 五氧化二磷产品;可作为气体和液体的干燥剂、有机合成的脱水剂、涤纶树脂的防静电剂、药品和糖的精制剂。 |
粘接树脂合成及制备技术 | 配方设计 | 解决多层共挤包装膜边角脱层的问题 | 粘接是多层共挤技术中的一项关键技术,公司通过设计物料配比,调控高密度聚乙烯、官能化改性高密度聚乙烯等的配比,优化混料工艺,采用双螺杆挤出机实施塑化共混工艺挤出造粒,具有透明度高、耐热性好,晶点少,粘接性能优异,为聚乙烯型多层共挤阻隔包装领域提供了一种很好的粘接层材料。 | 用于多层共挤阻隔包装,如多层塑料复合软管、多层塑料阻氧管等复合材料。 |
年产16万吨异辛烷装置的核心技术 | 工艺过程 | 产品辛烷值的提升 | 1、通过对异丁烷塔调整及前置调和提高循环异丁烷的纯度,使目的组分之间能够充分反应。2、通过调整制冷压缩机冷剂压缩后气化率使相同的加工量下降低反应温度。 | 通过提高产品辛烷值,产品提高竞争力进入中石化系统用作国六汽油调和组分。 |
设备设施 | 酸烃混合强度及生产过程中的腐蚀性 | 1、通过特种单悬臂式搅拌反应器使酸烃反应时满足系统均相2、通过对系统酸烃沉降分离设施的技术改造,降低酸滴逃逸量,降低系统腐蚀产生的风险 | ||
年产10万吨MTBE装置的核心技术 | 工艺过程 | 反应系统组分调和比例的控制及产品中非目的组分的控制 | 1、采用在线分析结合实验室分析,采用后路反馈式操作,使反应系统杜绝了床层飞温的风险。2、通过进料口改造及调整进料控制方式,使固定床更新为膨胀床,达到自汽化取热目的。 | 通过提高产品纯度,产品提高竞争力进入中石化系统用作国六汽油调和组分。 |
设备设施 | 生产过程中催化剂的中毒导致的阶段停工改善 | 1、通过对系统工艺流程的技术改造,使双反应器可并可串,两台反应器可交互作为吸附器。2、通过反应器内部材质更新,可达到抗磺酸根脱落造成的催化剂烧结的风险。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 |
单项冠军产品 | 2024 | 阻燃聚丙烯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阻燃聚丙烯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公司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子公司湖南聚石被郴州市科学技术局评为“郴州市阻燃电线技术研发中心”。公司产品“美妆油脂(碳酸二辛酯)”、“车用改性聚丙烯”被评为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知识产权项目新增申请数86个,其中发明专利70个;知识产权项目新增获得授权数量50个,其中发明专利27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知识产权项目获得授权数量433个,其中发明专利234个,实用新型182个,外观设计2个,软件著作权8个,境外专利7个。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70 | 27 | 480 | 234 |
实用新型专利 | 16 | 23 | 197 | 18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0 | 8 |
其他 | 0 | 0 | 16 | 7 |
合计 | 86 | 50 | 705 | 433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38,826,441.84 | 128,669,553.74 | 7.89 |
研发投入合计 | 138,826,441.84 | 128,669,553.74 | 7.8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40 | 3.49 | 减少0.0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用无卤阻燃增强PA66材料开发 | 180 | 234.5 | 297.3 | 已完成小试,各项性能达到目标值,准备中试 | 开发出热稳定、耐高温高湿颜色和性能保持率高、无析出、注塑无模垢的无卤阻燃增强PA66C材料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2 | 一种新能源电池壳专用V-2 | 500 | 163.2 | 583.0 | 本项目产品在客户处的试产过程合格,挤出及吸 | 本项目旨在研发制备一种挤出级V-2阻燃聚丙烯材料,并在 | 国内领 | 新能源汽车 |
级阻燃聚丙烯研发及应用产业化 | 塑工程稳定,且阻燃性能合格,其他关键指标的测试已经测试完成并合格,目前正在向其他更多客户进行推广。 | 新能源领域进行推广。我司通过自主研发,从原料配方、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进行创新,制造出满足新能源电池壳标准的挤出级V-2级阻燃聚丙烯。 | 先 | |||||
3 | B1类低烟无卤阻燃材料在线缆行业中的开发与应用 | 240 | 123.9 | 192.3 | 本项目目前根据产品用途进行细化,部分产品开始量产 | 基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的强制执行和市场需求,本项目旨在研发制备能够满足GB31247-2014标准的B1燃烧级别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材料。进一步细分不同线缆结构的应用,形成B1燃烧级别的系列产品,广泛运用在电线电缆行业。 | 国内先进 | 电线电缆 |
4 | 高光泽车用聚丙烯材料的开发及其产业化 | 160 | 222.2 | 284.5 | 项目有部分小批量量产中,在客户处验证产品稳定,满足客户产品要求,后续将进一步推进以及开发相关的产品。 | 本项目旨在研发一种高光泽高冲击的改性PP材料来满足部分主机厂对内饰件炫酷年轻运动等要求,目前通过引进高光泽的共聚聚丙烯以及助剂的验证选择,可以满足高光泽高冲击的性能目标,可以推广应用到汽车内饰件里面,同时替代同行业相关高光泽材料。 | 国内先进 | 汽车内饰件 |
5 | 功能性玻纤增强聚丙烯材料的研发和应用 | 430 | 124.4 | 124.4 | 目前进入量产阶段,已经形成了阻燃玻纤增强聚丙烯,高刚性玻纤增强聚丙烯和低浮纤低翘曲玻纤增强聚丙烯等多个型号,主要应用在家电产品中,部分是代替ABS材料的,目前年销售量在500-1000T。 | 针对聚丙烯在低温下的抗冲击性能差、耐候性不佳、表面装饰性差以及在电、磁、光、热、燃烧等方面的功能性与实际需要的差距,对聚丙烯加以改性,成为当前塑料加工发展最为活跃的,取得成果最为丰硕的领域。其中,玻纤增强改性是其中一个关键领域,随着各个行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普通的玻纤增强改性很难替代更多的 | 国内先进 | 电子电器和机械器材领域 |
工程塑料,对其进行阻燃、低浮纤、耐弯折、高刚性、耐候等功能性改性才是未来玻纤增强聚丙烯的发展方向。 | ||||||||
6 | 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配方及组件开发 | 2,090 | 334.4 | 385.7 | 该项目已完成小试和中试研发线搭建并已稳定运营。当前项目已能设计产出不同规格(50x50mm、100x100mm、300x300mm)的刚性和柔性太阳能组件,同时正在对接下游应用端市场,并完成送样,进展顺利。 | 本项目致力于研发高效率、长寿命的钙钛矿光伏组件,实现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技术产业化。当前项目组已与多所研发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拥有硕博研发团队,已规划运行两条研发和中试线。并且随着上下游产业链不断成熟,每瓦预估成本仅为0.6元左右,远低于晶硅光伏电池。我们的目标两年内刚性组件是300*300mm组件认证效率达到18%以上,平均效率达到16%,柔性组件认证效率突破15%。 | 国内先进 | 集中或分布式光伏电站,室内电子标签电源等等 |
7 | 高性能阴离子交换膜的合成及其在电化学能量转化领域的应用 | 700 | 70.8 | 76.0 | 正在进行膜原料合成中试,已能提供宽幅580mm阴离子交换膜卷材,分别为厚度40μm、50μm和60μm的均质膜,型号PAW-1-40、PAW-1-50和PAW-1-60,厚度20μm、80μm的均质膜和机械增强膜正在开发,膜产品目前在向客户推广试样中。膜具有离子传导率高(>180mS/cm,OH?形式,80℃)、碱稳定性高(10000+h,1MKOH,80℃)和机械强度高(拉 | 本项目拟通过精准调控离子聚合物的化学结构、拓扑结构和聚集态结构,使所制备的阴离子交换膜具有突出的电导率(>150mS/cm,80°C)、突出的耐碱性和耐氧化稳定性(在80°C、1Maq.NaOH中碱解1500?2000h,电导率损失<5%)以及优秀的力学性能(拉伸强度>30MPa)。同时,优化合成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膜的产业化生产,推出在价格、性能方面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阴离子膜产品。 | 国内领先 | 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 |
伸强度:50Mpa,断裂伸长率:>80%)等优点,在阴离子交换膜电解槽和燃料电池原位测试中均表现出优异性能。离聚物粘结剂是制备水电解槽、燃料电池等装置膜电极必备的材料,正在进行与本项目阴离子交换膜配套的离聚物粘结剂的开发。 | ||||||||
8 | 高性能绿色流变剂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 800 | 253.5 | 524.2 | 已完成绿色高性能流变剂JSSR1001以及SSR1002Y产品的放大生产,产品标准的形成以及应用推广。发表2篇专利。 | 本项目设计独创技术生产路线,通过对流变剂合成的原材料进行有效筛选、改性、微分离处理以及生产工艺的调节、优化等实现高性能绿色流变剂的制备,并进行产业化。项目创新采用阳离子靶向改性技术、绿色可降解原料聚甘油酯中长疏水碳链的插入和高速剪切工艺构建三维“卡屋”结构制备“绿色可降解流变剂”,克服流变剂生产成本高、使用范围受限、原料不环保、微观硅酸盐聚集等缺陷。 | 国内先进 | 油漆涂料、油墨涂料等产品 |
9 | 高纯磷酸锌合成工艺及产业化 | 800 | 237.8 | 398.9 | 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生产装置安装工作;计划2025年下半年进行试生产,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进行销售。 | 磷酸锌制备方法主要为磷酸和氧化锌反应制得,分为间接法、直接法和复分解法。本项目计划采用技术工艺路线更为简洁的直接法,有利于流程控制和设备操作,成本相比其他同类生产企业更低。同时通过预制氧化锌浆料,添加一定比例催化剂和分散剂,可明显提升产品的品质,对标国 | 国内先进 | 制备各种耐水、耐酸、防腐蚀涂料 |
外的高纯磷酸锌产品。 | ||||||||
10 | AEM电解水制氢系统研发与应用推广 | 1016 | 166.4 | 166.4 | 已完成标方级电解槽样机试制,10标方级样机也将于本月底完成。 | 本项目拟研制低成本、高能效AEM电解水制氢电解槽。本年度拟实现AEM电解槽单槽样机试制,其产氢量达到50标方/小时,电解效率提升至75%以上,降低能耗至4.5kWh/Nm?H?以下。 | 国内先进 | 可再生能源制氢、工业脱碳、交通能源等 |
11 | 高强度PVA的研发与应用 | 200 | 70.0 | 70.0 | 已完成项目的中试试验,性能达到预期目标,目前在向客户推广试样中。 | 本产品主要针对大理石、石像脱模膜使用,改进前产品厚度40um,在对PVA材料性能进行提升后,主要是拉伸性能提升50%,计划使用35um厚度替代原版40um薄膜,同时能保证客户的使用性能需求,节约了客户使用成本,提升了产品竞争力。 | 国内先进 | 大理石脱模膜、石像脱模膜 |
12 | 三聚氰胺聚磷酸锌的研发及产业化 | 550 | 103.4 | 103.4 | 完成中试,各项物性均已达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目前在进行应用论证中 | 三聚氰胺聚(磷酸锌)盐为一款高效无卤环保型阻燃剂,可以广泛应用于阻燃聚丙烯、尼龙、PBT、PET等领域。与传统的阻燃剂相比,它还具有额外的优势,诸如:这些额外优势为膨胀和通过在大多数聚合物中形成炭来抑制烟雾的双重阻燃机制,改善了烟雾不透明性和毒性、减少析出、具有更高的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性能和更浅的颜色。它还可以作为次膦酸盐和其它无卤阻燃剂的协效剂。本项目主要针对目前市场上同类产品存在耐温性差,水溶性高及酸性强的缺点,开展针对性研究,取得了较好的进 | 国际领先 | 电线电缆、充电桩用线、电子电器、新能源汽车 |
展。 | ||||||||
13 | 5G通信用低介电聚酰亚胺二酐单体的制备技术研究 | 350 | 211.7 | 247.2 | 已完成项目的中试验证,成品的各项指标经检测高于行业水平,已通过国内及国外客户试用验证,且目前已有小批量生产销售。 | 本项目聚酰亚胺二酐单体产品生产工艺是一个以光催化、脱卤偶联、偶联缩合、酸化、脱水缩合、干燥、提纯和包装等过程为特征的物理、化学过程。此项目专注于制作高纯度、低金属离子的电子级聚酰亚胺单体,其性能指标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BPDA单体采用4-氯代邻苯二甲酸路线制作,可有效降低成本;ODPA以4-氯代苯酐为原料,经过缩合、水解纯化、脱水得到产物,相对于其他路线,过程简便,三废也较少,原子利用率也高。 | 国内领先 | 广泛应用于薄膜、涂料、工程塑料、液晶取向剂、CPI薄膜等领域。 |
合计 | / | 8016 | 2316.3 | 3,453.4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41 | 35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70 | 16.7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5,449.57 | 5,267.5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98 | 14.8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6 |
硕士研究生 | 58 |
本科 | 105 |
专科 | 122 |
高中及以下 | 5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1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6 |
60岁及以上 | 3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深耕改性塑料行业多年,紧跟新材料改性技术发展趋势,在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及完善的创新管理体制下,逐步确立自身的经营战略和研发战略,并通过持续的研发技术投入、产品迭代创新、全球营销体系搭建、产业链融合布局等,打造自身的相对竞争优势,形成了较强的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拥有的主要竞争优势如下: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设立聚石研究院(广东聚石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庆聚石科技研究有限公司),不断优化升级现有阻燃剂、磷化学品、液化石油气产品、改性塑料粒子、改性塑料制品等化工材料技术,推动下游材料应用技术的迭代创新,为公司各项业务提供研发支持。同时,公司作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在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高校的合作,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科院广化所、广东工业大学、常州大学等,储备了LCD光刻胶、聚酰亚胺二酐单体、有机光伏和钙钛矿光伏、阴离子交换膜和AEM电解槽、石墨烯导电导热应用、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生物制药薄膜、化学原料药产业化生产等一批新材料前沿专利技术,积极做好前沿新材料的技术储备和知识产权布局。
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有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58人、本科105人合计341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阻燃聚丙烯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公司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子公司湖南聚石被郴州市科学技术局评为“郴州市阻燃电线技术研发中心”。公司产品“美妆油脂(碳酸二辛酯)”、“车用改性聚丙烯”被评为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中国境内授权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专利软著等433项,其中,中国境内发明专利234项,实用新型专利196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中国境外发明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8项。公司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布局保护核心技术工艺,涵盖了公司核心产品生产制备方法、工艺工序改进、自动化系统软著及应用领域研究等。
2、产业链融合优势改性塑料行业下游客户需求差异大,产品品种繁多,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公司通过持续性的科研投入及产品创新,形成了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提供从需求分析、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应用评估到专业服务的定制化解决方案。公司会参与或联合客户研究开发新产品,依据客户的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及时调整阻燃剂以及其他助剂的配方构成、改良生产工艺,制造出客户满意的产品,有效提升公司客户粘性和市场竞争力。
为持续完善公司产业链融合优势,公司通过研究成果转化及企业收购的方式拓展现有产品的上下游,上游延伸可提高对原材料供应链的掌控能力,逐步减少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下游拓宽有利于公司产品性能的优化升级,增加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从而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高质量、稳步发展。
3、健全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优势
公司深耕改性塑料行业多年,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程序,通过严谨的产品设计、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优良的生产检测工艺、及时有效的售后控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对产品质量的管理贯穿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全流程。公司遵循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美国UL、欧盟RoHS、REACH等管控标准,并在整个业务运行的体系环节推行ERP、PDM、CRM、OA系统建设,运用PDM进行研发设计和质量管控。公司建立了检测中心,并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公司还不断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为稳定和加强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提供了可靠保障。通过权威认证机构SGS审核确认,公司获得ISCCPLUS认证(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证书,公司产品正式迈入国际可持续发展和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4、优势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深耕改性塑料行业多年,凭借良好的信誉和产品质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积累了一批国内外优质客户。公司坚持“聚焦战略客户,创新协同成长”的理念,在拓展某一细分应用领域的客户时,倾向于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开发该细分市场的领头羊企业,待其成为公司的战略客户后,围绕客户制定相应产品研发计划,与战略客户共同成长。
公司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了不同细分领域的优质客户生态。在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均获得国内外知名客户、上市公司的合作与认可。
公司知名客户对进入其供应链体系的供应商均有严格的认证标准,会综合考量供应商信誉、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等因素,合格供应商认证周期一般为一至两年,供应商转换成本较高,
一般不会轻易进行更换。因此,优质的客户结构保障了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并提高公司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5、管理决策优势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具备二十多年的化工新材料行业从业经验,对其产品特性、市场结构、应用方向、技术革新具有深刻的理解力和前瞻的判断力。多年来,正是凭借核心管理团队对行业发展方向的准确把握,制定了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随着产品体系的扩大,公司进行了事业部制改革,赋予各事业部更多的决策权限,提高员工参与经营的积极性,拓宽中层干部的职业发展路径,培养更多未来管理人才。今后,公司将继续以事业部制和平台化战略为依托,进一步优化以“品牌、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输出,结合市场化运营”的战略合作发展模式,有序建设生产基地,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经营效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020.64万元,同比上升10.7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04,700.66万元,同比上升10.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14.68万元,同比下降
92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608.4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冠臻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对聚石化学、冠臻科技、聚石租赁等公司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多项新业务尚处于建设期或开拓期,从而使得薪酬费用、折旧费用、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都有较大的增加,同时叠加部分产品税务成本加重等因素。若未来出现公司在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或建成项目效益释放不及预期,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关键技术被侵权风险改性塑料行业的核心技术在于配方及制备方法,不同客户及应用场景对改性塑料性能有不同的要求,不断增强改性技术配方的研发水平是保证公司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249项(其中,中国境内发明专利242项,中国境外发明专利7项),并掌握了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公司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或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可能,
一旦核心技术泄密或被盗用,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关键技术被侵权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重要参与人,并担任现有研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稳定、专业能力强的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是公司持续创新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业内企业对优秀技术人员的需求日渐增加。若因为激励机制有效性不足、工作满意度下降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研发实力及技术领先优势造成负面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短期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可能导致公司利润下滑。公司大多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数量和质量均能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其价格波动幅度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供需状况等因素影响。其中,原油系公司主要原材料PP、PE、PS等通用树脂材料的源头,其价格走势决定了下游化工产品的主要成本,通过产业链层层传导并最终影响公司产品成本。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下游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因此,一旦原材料价格骤然上涨,将导致产品成本上升无法完全、及时传导给下游客户,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光学显示制品客户集中风险公司子公司奥智股份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其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合计为62.71%,其中奥智股份向喜星电子、新谱电子(NEWOPTICSLTD)(韩国LGE的供应商,终端均供给LGE)及LGE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5.96%,若其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主要客户要求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未来因经营状况恶化导致订单需求大幅下滑,均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与营收规模均实现了快速增长。随着公司各企业并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生产基地的陆续建成,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张,公司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不排除出现公司内控体系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而导致公司运营效率下滑、成本费用增长率超过收入增长率,从而损害公司的竞争力的情况。
4、环保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高标准的环保措施,但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部分化学品原料,存在易燃、易爆、腐蚀、有害等特性,如在运输、存放和生产过程中操作不当,则可能引起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未来若对于“三废”排放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因人为疏忽出现安全事故,将直接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公司面临环保和安全生产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为115,55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48.60%,公司随着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如果将来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产生坏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
2、商誉减值风险
本报告期,公司对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1,343.7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部商誉账面价值5,676.8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奥智股份、龙华化工、冠臻科技、普立隆未来业绩大幅下滑,不排除将再次发生商誉减值的可能。
3、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每年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大幅增加。若因项目管理不善或产品市场开拓不力而导致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加大公司经营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收入118,348.29万元,外销收入占同期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9.24%,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1,586.3万元(负数代表收益)。人民币汇率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若未来美元、奈拉等外币的汇率发生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5、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75,412.6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14.76%,存货较上年同期增长6.66%。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余额可能继续保持增长,如果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公司所处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技术较为成熟、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从业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凭借品牌和资金优势,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差异化竞争,形成自身竞争优势,但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德国拜耳、美国普立万、金发科技等相比,在销售规模、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仍有一定的差距。如果公司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将导致公司在细分市场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面临市场份额减少,盈利能力下降,甚至核心竞争优势丧失的风险。
2、下游客户需求变化风险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需求受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景气程度影响较大。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若未来下游行业如家电、汽车等领域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关税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而出现不利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的需求增速可能放缓,进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目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通货膨胀、贸易摩擦等宏观经济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向下游行业销售或境外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020.64万元,同比上升10.7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04,700.66万元,同比上升10.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14.68万元,同比下降92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608.4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392.65万元,公司资产总额为510,903.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计130,435.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85%。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080,206,398.29 | 3,685,171,155.32 | 10.72 |
营业成本 | 3,654,349,590.86 | 3,184,891,679.58 | 14.74 |
销售费用 | 65,586,469.94 | 52,966,155.16 | 23.83 |
管理费用 | 230,046,289.20 | 219,438,657.24 | 4.83 |
财务费用 | 93,733,218.51 | 72,451,602.77 | 29.37 |
研发费用 | 138,826,441.84 | 128,669,553.74 | 7.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926,509.56 | 246,169,798.09 | 64.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9,586,644.45 | -649,994,331.9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01,005.82 | 323,388,362.51 | -92.7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液化石油气产品收入增加、导光板业务市场份额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成本亦相应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业务招待、销售服务费等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管理人员工资、折旧摊销增加,股权激励、办公差旅费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增加、汇兑收益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研发力度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增加、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构建长期资产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还款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020.64万元,同比增加10.72%,2024年度,公司营业成本365,434.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74%。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比上年增减(%) | 本比上年增减(%) | (%) | |||
石化材料 | 100,243.63 | 95,012.16 | 5.22 | 36.67 | 36.91 | 下降0.16个百分点 |
精细化工 | 40,915.26 | 35,423.92 | 13.42 | -4.34 | -1.33 | 下降2.64个百分点 |
改性塑料 | 253,789.81 | 223,244.91 | 12.04 | 10.47 | 15.07 | 下降3.52个百分点 |
其他 | 9,751.95 | 8,551.64 | 12.30 | -53.06 | -51.54 | 下降3.57个百分点 |
合计 | 404,700.65 | 362,232.63 | 10.49 | 10.38 | 14.28 | 下降3.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阻燃剂 | 20,527.19 | 16,193.47 | 21.12 | 14.83 | 19.70 | 下降3.21个百分点 |
磷化学品 | 20,388.07 | 19,230.45 | 5.68 | -18.11 | -14.06 | 下降4.44个百分点 |
改性塑料粒子 | 104,533.94 | 89,849.11 | 14.05 | 3.14 | 9.25 | 下降4.81个百分点 |
塑料制品 | 149,255.87 | 133,395.79 | 10.63 | 16.25 | 19.36 | 下降2.32个百分点 |
贸易原材料 | 7,171.04 | 5,618.13 | 21.65 | -43.82 | -49.77 | 增加9.29个百分点 |
其他 | 517.06 | 306.06 | 40.81 | -27.15 | -33.26 | 增加5.42个百分点 |
循环业务 | 2,063.85 | 2,627.45 | -27.31 | -71.73 | -56.23 | 下降45.1个百分点 |
液化石油气产品 | 100,243.63 | 95,012.16 | 5.22 | 36.67 | 36.91 | 下降0.16个百分点 |
合计 | 404,700.65 | 362,232.63 | 10.49 | 10.38 | 14.28 | 下降3.0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286,352.36 | 262,542.49 | 8.31 | 15.24 | 17.14 | 下降1.48个百分点 |
国外 | 118,348.29 | 99,690.14 | 15.77 | 0.16 | 7.40 | 下降5.68个百分点 |
合计 | 404,700.65 | 362,232.63 | 10.49 | 10.38 | 14.28 | 下降3.0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399,580.28 | 357,941.05 | 10.42 | 20.35 | 23.17 | 下降2.07个百分点 |
经销 | 5,120.37 | 4,291.58 | 16.19 | -85.21 | -83.71 | 下降7.76个百分点 |
合计 | 404,700.65 | 362,232.63 | 10.49 | 10.38 | 14.28 | 下降3.0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精细化工:磷化学品:报告期内前三季度核心客户采购渠道调整,丢失部分订单,导致收入大幅下降,已经于四季度恢复正常;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产能利用率偏低增加了产品成本,使得整体毛利率大幅下降。阻燃剂:国外客户销量增加,但是国内市场竞争激烈,为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采取以价换量策略,导致毛利率下降。
2、改性塑料粒子:报告期内灯饰类市场受到竞争对手的挑战,为了保护市场占有率以价换量,导致毛利率大幅下降,同时通过新产品研发,积极推动替代产品的推广,已经取得突破,改性聚丙
烯材料取代传统的ABS外壳材料、国家推行家电补贴政策刺激消费市场,导致家电类销量增加;汽车市场不景气,导致汽车塑料销量下降;同时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
3、塑料制品:导光板业务市场份额增加,销量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
4、液化石油气产品:2023年5月收购海德,导致销售额有大幅增加。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精细化工 | 吨 | 38,415.50 | 30,591.00 | 2,083.08 | 3.17 | -2.86 | -19.68 |
改性塑料粒子 | 吨 | 81,321.51 | 82,060.12 | 6,648.23 | 2.32 | 12.64 | 5.88 |
塑料制品 | 吨 | 93,552.88 | 89,202.38 | 6,451.91 | 45.08 | 11.02 | 27.50 |
液化石油气产品 | 吨 | 167,812.65 | 163,619.20 | 14,849.05 | 48.02 | 37.70 | 47.29 |
合计 | 吨 | 381,102.54 | 365,472.70 | 39,360.54 | 29.38 | 20.41 | 25.06 |
产销量情况说明
1、精细化工:公司采取以产定销,主要受市场环境影响,销量有所下降。
2、改性塑料粒子:公司采取以产定销,主要受家电类终端消费影响,销量有所增加。
3、塑料制品:导光板业务市场份额增加,销量增加。
4、液化石油气产品:产销量的增长主要系2023年5月收购海德,同比累计时间不同所致。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化工行业 | 直接材料 | 309,166.25 | 85.35 | 274,212.01 | 86.51 | 12.75 | |
直接人工 | 9,455.42 | 2.61 | 8,083.73 | 2.55 | 16.97 | ||
制造费用 | 34,690.60 | 9.58 | 30,510.45 | 9.63 | 13.70 | ||
运输费用 | 8,920.36 | 2.46 | 4,151.14 | 1.31 | 114.8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精细化工 | 直接材料 | 29,763.20 | 84.02 | 31,302.66 | 87.19 | -4.92 | |
直接人工 | 1,130.13 | 3.19 | 825.59 | 2.30 | 36.89 | ||
制造费用 | 2,748.36 | 7.76 | 2,816.14 | 7.84 | -2.41 |
运输费用 | 1,781.61 | 5.03 | 958.46 | 0.30 | 85.88 | |
液化石油气 | 直接材料 | 82,441.13 | 86.77 | 61,941.75 | 89.25 | 33.09 |
直接人工 | - | - | - | - | ||
制造费用 | 12,005.69 | 12.64 | 7,347.14 | 10.59 | 63.41 | |
运输费用 | 565.34 | 0.60 | 109.83 | 0.16 | 414.74 | |
改性塑料粒子 | 直接材料 | 79,391.52 | 88.36 | 73,174.03 | 88.97 | 8.50 |
直接人工 | 2,465.97 | 2.74 | 2,158.56 | 2.62 | 14.24 | |
制造费用 | 6,307.85 | 7.02 | 5,459.67 | 6.64 | 15.54 | |
运输费用 | 1,683.77 | 1.87 | 1,453.26 | 0.46 | 15.86 | |
塑料制品 | 直接材料 | 109,781.76 | 82.30 | 89,547.57 | 80.84 | 22.60 |
直接人工 | 5,809.50 | 4.36 | 5,094.09 | 4.60 | 14.04 | |
制造费用 | 13,455.99 | 10.09 | 14,774.03 | 13.34 | -8.92 | |
运输费用 | 4,348.55 | 3.26 | 1,357.10 | 1.23 | 220.43 | |
其他(含贸易原料) | 直接材料 | 7,788.64 | 91.07 | 18,246.00 | 97.90 | -57.31 |
直接人工 | 49.83 | 0.58 | 5.49 | 0.03 | 807.65 | |
制造费用 | 172.71 | 2.02 | 113.47 | 0.61 | 52.21 | |
运输费用 | 541.09 | 6.33 | 272.49 | 1.46 | 98.5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5,280.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21,609.63 | 5.30 | 否 |
2 | 客户二 | 14,364.62 | 3.52 | 否 |
3 | 客户三 | 10,164.48 | 2.49 | 否 |
4 | 客户四 | 9,003.85 | 2.21 | 否 |
5 | 客户五 | 8,172.84 | 2.00 | 否 |
合计 | / | 63,315.42 | 15.5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前五大客户有三家为本报告期新增。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6,845.4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6.5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31,205.76 | 9.55 | 否 |
2 | 供应商二 | 23,042.18 | 7.05 | 否 |
3 | 供应商三 | 17,497.09 | 5.35 | 否 |
4 | 供应商四 | 12,060.98 | 3.69 | 否 |
5 | 供应商五 | 10,415.85 | 3.19 | 否 |
合计 | / | 94,221.86 | 28.8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不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内容 | 2024 | 2023 | 同比增减 | 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6,558.65 | 5,296.62 | 23.83% | 主要系报告期业务招待、销售服务费等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2,469.10 | 21,943.87 | 2.39% | 主要系报告期管理人员工资、折旧摊销增加,股权激励、办公差旅费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13,882.64 | 12,866.96 | 7.8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研发力度所致。 |
财务费用 | 9,373.32 | 7,245.16 | 29.3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内容 | 2024 | 2023 | 同比增减 | 变动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40,392.65 | 24,616.98 | 64.08%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增加回款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49,958.66 | -64,999.43 | -23.1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构建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340.10 | 32,338.84 | -92.76% | 主要系报告期内还款增加所致。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1,821,658.90 | 2.97 | 210,309,178.29 | 4.30 | -27.8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24,619.29 | 0.19 | 53,097,296.63 | 1.08 | -81.31 | 主要系冲销部分冠臻业绩补偿款。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242,488,825.06 | 4.75 | 287,375,818.36 | 5.87 | -15.62 | |
应收账款 | 901,333,565.12 | 17.64 | 911,639,109.62 | 18.63 | -1.1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22,583.10 | 0.23 | 15,783,460.22 | 0.32 | -25.73 | |
预付款 | 83,801,172.84 | 1.64 | 103,772,063.15 | 2.12 | -19.24 |
项 | ||||||
其他应收款 | 23,220,946.79 | 0.45 | 37,549,246.79 | 0.77 | -38.1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押金、保证金减少所致。 |
存货 | 754,126,185.54 | 14.76 | 707,057,317.15 | 14.45 | 6.66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 2,500,000.00 | 0.05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7,294,702.72 | 3.86 | 173,121,048.98 | 3.54 | 13.96 | |
长期应收款 | 6,979,316.80 | 0.14 | 2,500,000.00 | 0.05 | 179.17 | 主要系报告期内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37,091,256.68 | 0.73 | 30,896,209.11 | 0.63 | 20.0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60,036,200.00 | 1.18 | 0 | 0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湖北聚石鉴于业务调整及资产优化配置需要,将三栋厂房由自用转为出租,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固定资产 | 1,508,305,561.29 | 29.52 | 1,328,142,650.28 | 27.14 | 13.57 | |
在建工程 | 636,759,528.75 | 12.46 | 496,914,869.31 | 10.15 | 28.14 | |
使用权资产 | 44,662,061.16 | 0.87 | 54,211,859.89 | 1.11 | -17.62 | |
无形资产 | 227,272,826.22 | 4.45 | 266,429,292.33 | 5.44 | -14.70 | |
商誉 | 56,768,789.73 | 1.11 | 73,617,523.28 | 1.50 | -22.89 | |
长期待摊费用 | 48,611,761.75 | 0.95 | 33,081,068.84 | 0.68 | 46.95 | 主要系奥智及安哥拉24年新建工厂,建厂期间相关的装修等相关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564,160.55 | 0.66 | 50,553,843.36 | 1.03 | -33.6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可抵扣亏损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746,087.97 | 1.38 | 58,351,131.37 | 1.19 | 21.24 | |
短期借款 | 798,103,379.25 | 15.62 | 727,841,816.50 | 14.87 | 9.6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3,926.40 | 0.00 | 2,002,100.00 | 0.04 | -93.81 | 主要系奥智远期锁汇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214,687,691.96 | 4.20 | 237,323,313.75 | 4.85 | -9.54 | |
应付账款 | 671,630,161.39 | 13.15 | 605,539,290.66 | 12.37 | 10.91 | |
合同负债 | 79,697,766.59 | 1.56 | 43,293,084.76 | 0.88 | 84.0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预收客户货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0,325,700.97 | 0.79 | 38,816,484.74 | 0.79 | 3.89 | |
应交税费 | 30,684,783.26 | 0.60 | 27,535,361.02 | 0.56 | 11.44 | |
其他应付款 | 58,853,945.96 | 1.15 | 50,687,595.79 | 1.04 | 16.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9,177,655.15 | 9.77 | 236,598,535.17 | 4.83 | 110.98 | 主要系报告期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05,825,858.51 | 4.03 | 236,957,376.77 | 4.84 | -13.14 | |
长期借款 | 812,276,212.05 | 15.90 | 692,696,838.24 | 14.15 | 17.26 | |
租赁负债 | 34,656,140.43 | 0.68 | 42,164,037.36 | 0.86 | -17.81 | |
长期应付款 | 154,345,895.10 | 3.02 | 152,806,150.69 | 3.12 | 1.01 | |
预计负债 | 732,807.84 | 0.01 | 3,764,823.87 | 0.08 | -80.5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清偿减少所致。 |
递延收益 | 11,222,137.82 | 0.22 | 13,252,449.74 | 0.27 | -15.3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419,263.36 | 0.15 | 27,646,920.65 | 0.56 | -73.16 | 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与租赁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35,750.35(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00%。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8,417,363.44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96,941,321.90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 |
应收账款 | 111,707,409.80 | 应收账款质押未到期 |
固定资产 | 631,841,570.35 | 借款、售后回租抵押 |
在建工程 | 20,729,734.49 | 售后租回资产 |
无形资产 | 72,657,087.94 | 借款抵押 |
合计 | 1,092,294,487.92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适用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不适用
近几年出台的化工新材料产业相关重要政策如下:
序号 | 文件名称 | 颁布时间 | 颁布机构 | 相关内容 |
1 | 《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 2024.7.2 | 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门 |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需求,采用“揭榜挂帅”“赛马机制”等方式开展协同创新,提升高端聚烯烃、合成树脂与工程塑料、聚氨酯、氟硅材料及制品、特种橡胶、高性能纤维、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端染颜料、特种涂料、特种胶黏剂、专用助剂和油剂、新型催化剂、高端试剂等领域关键产品供给能力。 |
2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 2023.12.27 | 国家发改委 | 鼓励乙烯-乙烯醇共聚树脂、电子级聚酰亚胺、热塑性聚酯弹性体(TPEE)等石化化工产品的发展。 |
3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 | 2023.12.22 | 工信部 | 涵盖环保阻燃聚酰亚胺泡沫保温隔声材料、阻燃抗熔滴聚酯切片、光学级氟树脂、光学级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及其塑料光导纤维等先进化工材料。 |
4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 | 2023.12.12 | 国务院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材料产业在内9大领域,其中,新材料产业涵盖“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制造、高端聚烯烃塑料制造、其他高性能树脂制造”等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 |
5 | 《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22.6.8 | 工信部等五部门 | 提出构建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增加升级创新产品,升级创新产品制造工程中,塑料制品包括新型抗菌塑料、面向5G通信用高端塑料、特种工程塑料、血液净化塑料、高端光学膜等。 |
6 |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22.3.28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六部门 | 优化整合行业相关研发平台,创建高端聚烯烃、高性能工程塑料、高性能膜材料,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有序发展和科学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 |
7 | 《“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 2021.12.21 | 工信部、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 | 提出实施大宗基础材料巩固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在优化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强铝合金、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膜材料、纤维新材料、复合材料等综合竞争力。 |
8 | 《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 2021.6.30 |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 在规模发展、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三个方向给“十四五”塑料行业发展设立了目标;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发挥优秀骨干企业带动作用,促进塑料原料、助剂的高质化和装备、模具的精细化、高效化;坚持“五化"技术进步方向,即功能化、轻量化、精密化、生态化、智能化。 |
9 | 《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 | 2021.6.30 |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 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中、高档产品比例,推动塑料加工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大塑料加工业节能降耗、减排低碳技术工作力度,推行绿色、节能、低碳、高效生产工艺,推动行业绿色制造改造升级,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尽早实现做出贡献;重点发展阻燃剂等塑料助剂及阻燃塑料、工程塑料等改性塑料。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3.13 | 中共中央 |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
11 |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 | 2021.1.15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石化行业在大力提升产业创新自主自强能力时,要尤其加快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突破高端聚烯烃、工程塑料、高性能氟硅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生物基及可降解材料以及己二腈、高碳α-烯烃共聚单体、茂金属催化剂等关键原料。重点优化提升聚碳酸酯、聚甲醛等工程塑料,特种树脂及可降解材料,碳纤维、对位芳纶等高性能纤维,全氟离子交换膜、高通量纳滤膜、锂电池用隔膜等膜材料产品性能。 |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产品与生产
(1).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改性塑料粒子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PP、PE、ABS、PC、PBT、三氧化二锑、溴化物、阻燃剂等 | 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电线电缆 | 原材料价格、市场供需关系 |
塑料制品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塑料粒子 | 汽车、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 | 原材料价格、市场供需关系 |
异辛烷、MTBE | 石油化工 | 混合碳四 | 石油和石油产品 | 原料价格、市场供需关系 |
阻燃剂 | 精细化工 | 五氧化二磷、磷酸氢二铵 | 防火涂料、改性塑料 | 原材料价格 |
磷化学品(五氧化二磷、多聚磷酸) | 精细化工 | 黄磷 | 聚磷酸铵阻燃剂、干燥剂、脱水剂、光学玻璃;医药、新能源电池电解液、颜料 | 黄磷价格、电费 |
(3).研发创新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4).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不适用
一、改性塑料板块
1、改性塑料粒子
2、PE透气膜
3、PS扩散板
二、石化材料板块
1、异辛烷
2、MTBE
三、精细化工板块
1、无卤阻燃剂
2、五氧化二磷
(5).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聚石化学 | 81000吨改性塑料粒子 | 84.69 | - | - | - |
普塞呋 | 15000吨阻燃剂 | 80.3 | - | - | - |
聚石复合 | 9750吨型材 | 67.2 | - | - | - |
奥智股份 | 42750吨扩散板 | 95.98 | - | - | - |
20000吨导光板 | 58.24 | - | - | - | |
龙华化工 | 16000吨五氧化二磷 | 33.23 | 10,000吨 | 2,344.76 | 2025年8月 |
26000吨多聚磷酸 | 70.81 | - | - | - | |
聚宝石化 | 160000吨异辛烷 | 9.81 | - | ||
105840吨MTBE | 126.39 | - | |||
安徽聚石 | 30000吨改性塑料粒子 | 23.53 | |||
湖南宏晔 | 20000吨改性塑料粒子 | 25.94 | |||
普立隆 | 7000吨改性塑料粒子 | 85.18 | |||
700吨高分子膜 | 41.37 | ||||
芜湖聚石 | 6844吨型材 | 69.61 | |||
湖北聚石 | 5000吨EPP材料 | 35.68 | |||
湖南聚石 | 220万卷电线 | 33.82 | |||
顾嘉(尼日利亚) | 37440万片纸尿裤 | 26.71 | |||
24960万片卫生巾 | 86.84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液化石油气 | 外部采购 | 预付款/账期结算 | -6.99 | 181658吨 | 169146吨 |
PP | 外部采购 | 账期结算 | 1.57 | 76364吨 | 74345吨 |
PE | 外部采购 | 账期结算 | 9.02 | 57146吨 | 56541吨 |
PS | 外部采购 | 账期结算 | 8.71 | 41819吨 | 42656吨 |
黄磷 | 外部采购 | 预付款 | -9.77 | 9315吨 | 9230吨 |
溴化物 | 外部采购 | 账期结算 | -18.57 | 2477吨 | 2530吨 |
三氧化二锑 | 外部采购 | 账期结算 | 46.58 | 684吨 | 650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2024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和添加剂辅材的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材料成本的增加对公司利润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水 | 外部采购 | 公式价结算 | -9.68 | 111.47万吨 | 111.47万吨 |
电 | 外部采购 | 公式价结算 | -7.24 | 16523.53万千瓦时 | 16523.53万千瓦时 |
天然气 | 外部采购 | 公式价结算 | -12.26 | 122.49万标方 | 122.49万标方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能源价格的变动对公司营业成本的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总体偏小。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具体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相关描述。
5、环保与安全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99,494,385.66 | 233,984,963.13 | 113.47% |
报告期内发生的投资额主要是向部分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约46158.64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扩散板、导光板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5,750.00 | 51.00% | 93,074.95 | 25,789.06 | 83,707.63 | 1,214.21 |
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汽车型材、板材的生产及销售 | 4,000.00 | 100.00% | 16,975.85 | 6,220.29 | 14,088.46 | 1,850.12 |
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 | 无卤阻燃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6,200.00 | 100.00% | 28,387.14 | 11,084.86 | 25,475.75 | 1,800.04 |
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合并) | 无卤阻燃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00.00 | 100.00% | 32,967.88 | 12,210.71 | 2,063.06 | -590.25 |
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合并) | 原材料贸易业务 | 3,000.00 | 100.00% | 51,781.62 | 3,392.32 | 81,958.86 | 341.80 |
芜湖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汽车型材、板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800.00 | 90.00% | 4,393.17 | 1,215.14 | 4,537.13 | 336.86 |
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液化石油气深加工、成品油的生产及销售 | 20,008.00 | 100.00% | 16,652.85 | 6,318.85 | 3,030.11 | 293.65 |
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 | 改性塑料粒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3,600.00 | 100.00% | 10,961.95 | 4,005.07 | 9,444.51 | 217.96 |
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热熔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984.00 | 70.00% | 5,916.24 | 2,091.49 | 5,892.64 | 44.50 |
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PP发泡粒子、EPP发泡型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00.00 | 100.00% | 22,056.50 | 8,395.42 | 4,055.63 | -508.27 |
聚石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原材料、公司成品贸易 | 100万港币 | 100.00% | 24,225.31 | 1,137.21 | 38,322.81 | -554.68 |
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聚苯乙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6,810.00 | 95.00% | 40,083.72 | 14,620.48 | 87.98 | -1,452.45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扩散板、导光板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5,750.00 | 51.00% | 93,074.95 | 25,789.06 | 83,707.63 | 1,214.21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愿景是“用科技缔造环保型新材料产品,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安全和美好”,以“平台式树状管理、阿米巴裂变经营、颠覆式产品创新、产业链融合发展”为经营策略,围绕化工新材料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布局石化材料和精细化工,向下游拓展应用产品,提升产业基地经营效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同时坚持研发投入,持续创新,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升管理水平、明确发展方向,聚焦核心业务、核心客户和新一代技术,去芜存菁、优化合并一些小的业务主体,三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协同发展,以利润为首要考核目标,兼顾规模发展。
1、改性塑料板块:该板块是公司的立足之本,节日灯饰方面继续加强与核心客户的海外业务联动,合理规避贸易摩擦影响;家电粒子方面,聚焦行业战略客户,充分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实现持续增长和竞争力提升;汽车型材方面,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开发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阻燃零部件和内外饰材料,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新能源电池方面,紧跟客户需求,加大合作范围与深度;光学显示材料方面保持扩散板优势,同时扩大导光板产量,并积极开拓多样化客户群;卫生膜材方面立足尼日利亚和安哥拉,未来辐射全非洲。
2、石化材料板块:液化石油气产品和调油业务方面,加强战略客户互动,力争开足产能并保持一定利润;安庆石化生产基地方面,要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情况,灵活制定经营策略,实现经济效益。
3、精细化工板块:阻燃剂方面,充分发挥池州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积极抢占市场;磷化学品方面,继续加强市场开拓,一方面减少多聚磷酸的单一客户依赖,一方面开拓高附加值五氧化二磷客户;其他方面,继续开拓日化油脂、助剂、高活性化学原料药方面的业务。
4、高附加值新材料孵化平台:以聚石研究院为核心,通过自主创新、技术引进和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模式,广泛布局LCD光刻胶、聚酰亚胺二酐单体、有机光伏和钙钛矿光伏、阴离子交换膜和AEM电解槽、石墨烯导电导热应用、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生物制药薄膜、化学原料药产业化生产等一批新材料前沿专利技术。根据项目进展、新材料发展阶段和商业应用前景择机加速孵化新业务,开发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要求开展公司治理工作,持续完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构成的“三会一层”治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丰富和完善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治理制度文件,不断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运作流程,切实提升了治理效能,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股东及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董监高薪酬、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作出决议,召开的股东大会采用了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聘请了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与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
2、董事及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以诚信、勤勉、尽责态度,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使公司决策更加高效、规范、科学。独立董事均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制度开展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并对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相应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各司其职,有效运作。
3、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公司监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对外担保、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监督,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4、控股股东与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相互独立。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未发生过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形。
5、投资者关系(IR)与相关利益者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通过股东大会、电话、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投资者互动平台、接待特定机构调研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相关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尊重和维护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6、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专门部门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确保所有股东平等机会获取信息。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幕信息的传递与审核严格把关,尽量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的各个环节将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定期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宜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收集、登记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公司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月4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3月30日 |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8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9月12日 |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24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1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钢 | 董事长 | 男 | 49 | 2019.07.13 | 2025.07.27 | 6,058,065 | 6,058,065 | 0 | / | 123.51 | 否 |
杨正高 | 副董事长 | 男 | 57 | 2019.07.13 | 2025.07.27 | 4,300,400 | 4,300,400 | 0 | / | 87.21 | 否 |
刘鹏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19.07.13 | 2025.07.27 | 1,618,500 | 1,618,500 | 0 | / | 93.28 | 否 |
周侃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6 | 2019.07.13 | 2025.07.27 | 588,250 | 588,250 | 0 | / | 100.43 | 否 |
伍洋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44 | 2019.07.13 | 2025.07.27 | 76,375 | 76,375 | 0 | / | 77.08 | 否 |
彭斯特 | 董事 | 男 | 45 | 2019.07.13 | 2025.07.27 | 0 | 0 | 0 | / | 0 | 否 |
陈桂林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2.07.27 | 2025.07.27 | 0 | 0 | 0 | / | 12.00 | 否 |
曾幸荣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19.11.18 | 2025.07.27 | 0 | 0 | 0 | / | 12.00 | 否 |
孟跃中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1.04.29 | 2025.07.27 | 0 | 0 | 0 | / | 12.00 | 否 |
袁瑞建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8 | 2022.07.27 | 2025.07.27 | 0 | 0 | 0 | / | 61.48 | 否 |
陈新泰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7 | 2022.07.27 | 2025.07.27 | 0 | 0 | 0 | / | 45.41 | 否 |
梁亚涛 | 监事 | 男 | 35 | 2022.07.27 | 2025.07.27 | 0 | 0 | 0 | / | 38.28 | 否 |
包伟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7 | 2023.07.12 | 2025.07.27 | 0 | 0 | 0 | / | 56.04 | 否 |
朱红芳 | 聚石研究 | 女 | 38 | 2019.07.13 | / | 17,875 | 17,875 | 0 | / | 87.41 | 否 |
院院长、核心技术人员 | |||||||||||
陈志钊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0 | 2019.07.13 | / | 29,250 | 29,250 | 0 | 38.89 | 否 | |
谢思正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5 | 2019.07.13 | / | 91,082 | 60,000 | 31,082 | 二级市场买卖 | 29.75 | 否 |
龚文幸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19.07.13 | / | 14,245 | 14,245 | 0 | / | 35.41 | 否 |
贺信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4 | 2022.04.28 | / | 0 | 0 | 0 | / | 73.29 | 否 |
李新河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3 | 2022.04.28 | / | 0 | 0 | 0 | / | 65.12 | 否 |
李玲玉(离职)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38 | 2019.07.13 | / | 22,750 | 100 | 22,650 | 二级市场买卖 | 44.9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2,816,792 | 12,763,060 | 53,732 | / | 1,093.50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陈钢 | 1994年9月至1995年5月任广州开发区永高经贸公司销售员;1995年6月至1996年4月任中国香港第一商事株式会社广州办业务代表;1996年5月至1997年12月任中国香港万顺昌集团广州办销售代表;1998年1月至1999年7月任广州开发区方圆贸易公司销售经理;1999年8月至今任广州市石磐石阻燃材料有限公司(现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6月至2018年7月任聚石化学董事长;2018年8月至2023年7月任聚石化学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聚石化学董事长。 |
杨正高 | 1987年10月至2000年12月历任湖南益阳八三锑品冶炼厂(益阳洲球锑业有限公司)开发部副主任、开发部主任、销售员、副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广州市石磐石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8年7月任聚石化学董事、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3年7月任聚石化学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聚石化学副董事长。 |
刘鹏辉 | 1990年7月至1992年12月任湖南省益阳市金属制品厂技术员,1993年1月至1997年12月任湖南省益阳市水泥厂销售员,1998年1月至1999年7月任广州市方圆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员,1999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广州市石磐石阻燃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聚石化学董事、副总经理。 |
周侃 | 2000年8月至2001年7月任中山天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读于华南理工大学;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广州市石磐石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聚石化学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3年7月任聚石化学董事、 |
副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聚石化学总经理。 | |
伍洋 | 2001年6月至2002年4月任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会计员;2002年4月至2006年4月任东莞亚飞电器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6年4月至2009年8月任广州安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广州市石磐石阻燃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月至2017年2月历任聚石化学财务经理、运营总监;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任聚石化学总监;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任聚石化学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1年4月任聚石化学董事会秘书;2020年2月至今任聚石化学财务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聚石化学董事。 |
彭斯特 | 2004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佛山市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广东珠海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2016年3月至今任广东国民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聚石化学董事。 |
曾幸荣 | 1989年12月,留校华南理工大学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1990年1月至1993年11月任华南理工大学高分子系讲师;1993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副教授;2001年12月至2003年6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2003年7月至2013年1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副院长;2013年2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2月至今任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聚石化学独立董事。 |
孟跃中 | 1986年至1995年任大连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1996年1月至1998年4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物理与材料学系SeniorResearchAssociate;1998年4月至2000年7月任加拿大McGill大学PostdoctoralFellow;1999年11月至2002年11月任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二氧化碳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VisitingProfessor,2007年3月至2007年4月、2010年4月任新加坡国立大学化学系VisitingProfessor;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加拿大Waterloo大学VisitingProfessor;2002年11月至今任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珠江学者”特聘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聚石化学独立董事。 |
陈桂林 | 1986年7月至1997年9月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副总会计师;1997年9月至2001年6月任广东省源大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12年10月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2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9月至今任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聚石化学独立董事。 |
袁瑞建 | 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方圆环球光电技术盐城有限公司材料研发工程师;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任安徽省包装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测试部副主任;2014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制冷技术学院老师;2016年5月至2021年7月任聚石化学型材事业部技术经理;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任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聚石复合项目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聚石化学监事会主席。 |
梁亚涛 | 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珠海飞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聚石化学研究院研发工程师;2020年1月至2023年7月任广东聚石科技研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安庆聚石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聚石化学监事。 |
陈新泰 | 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任湖北蓝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5年3月至2015年9月,任天津市华鑫达投资有限公 |
司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2015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聚石化学塑料技术部研发工程师;2024年1月至今任聚石化学塑胶事业部技术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聚石化学监事。 | |
包伟 | 2009年至2015年在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工作;2016年1月至2022年9月历任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2022年10月至今任聚石化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3年7月至今任聚石化学董事会秘书。 |
朱红芳 | 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中科院宁波所高级助理;2012年4月至今历任聚石化学技术助理、技术经理、工程师、聚石研究院执行院长、美若科总经理、聚石科技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池州聚石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聚石研究院院长。 |
陈志钊 | 2010年至今历任化工事业部技术研发部助理工程师、项目工程师。现任技术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从事无卤阻燃剂的研发,为公司成功开发110系列、DOPO系列、FR系列等新型阻燃剂。 |
谢思正 | 2006年7月至2007年2月,任潍坊杜得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员;2007年3月至2007年8月,任广州银塑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员;2007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石磐石技术工程师;2010年至今,任化工事业部技术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主要从事无卤阻燃剂的研发。 |
龚文幸 | 2004年7月至2007年9月任珠海阿兹耐涂料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任珠海三威塑胶电子有限公司产品报价工程师;2008年11月至2010年3月任珠海市远康企业有限公司塑料改性助理工程师;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塑胶事业部项目工程师。 |
贺信 | 1995年7月至2004年3月,任中国石化总公司广州石油化工总厂分公司经理;2004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山市宝石塑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9月,任广东聚石科技研究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李新河 | 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华信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任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珠海中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珠海金石能源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1年10月至今,任安徽安宝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
李玲玉 | 2011年4月至2016年9月历任聚石化学企划部主任、部门经理;2016年10月至2021年9月任聚益新材工程师、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聚石化学总经理助理、工程师;2023年1月至2024年10月任普立隆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钢 |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1999年8月 | / |
杨正高 |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1999年8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彭斯特 | 广东泰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 | / |
广州创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 | / | |
中山博锐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8月 | / | |
广东国民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1年10月 | / | |
广东新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 | |
广州国和民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4年12月 | / | |
斯特(广州)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7月 | / | |
陈桂林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9月 | / |
曾幸荣 | 华南理工大学 | 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3年2月 | /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2月 | / |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 | / | |
孟跃中 | 中山大学 | 材料学院、化学学院和化工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2年11月 | /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月 | / |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1月 | / | |
河南省科学院化学所 | 首席科学家 | 2023年9月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其中董事的薪酬在董事会审批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的内部职务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确定。其中监事的薪酬在监事会审批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参考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并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主要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来实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双重以上管理职务的,只按最高管理薪资水平计算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06.14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87.36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玲玉 | 普立隆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3月12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安庆石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并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等三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26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1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3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8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5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1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陈钢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杨正高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刘鹏辉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周侃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伍洋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彭斯特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3 |
陈桂林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3 |
孟跃中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3 |
曾幸荣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桂林、孟跃中、杨正高 |
提名委员会 | 曾幸荣、陈钢、孟跃中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孟跃中、刘鹏辉、陈桂林 |
战略委员会 | 陈钢、杨正高、刘鹏辉、周侃、曾幸荣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2日 |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年4月25日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12、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年8月23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4年半年度内审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年10月25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5日 | 1、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年8月23日 | 1、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四)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战略规划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0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7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17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381 |
销售人员 | 126 |
技术人员 | 341 |
财务人员 | 64 |
行政人员 | 260 |
合计 | 2,17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博士 | 86 |
本科 | 367 |
大专 | 376 |
大专以下 | 1,343 |
合计 | 2,172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岗位划分为管理、技术、文职/销售和操作4个序列,薪酬结构有等位工资、岗位补贴、奖金、工龄补贴、加班费、工种津贴、其他补贴组成。公司各序列员工依据岗位情况、人员能力、责任大小、岗位贡献等方面进行考核,设置岗位补贴、奖金情况,保证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薪酬相对公平合理、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个人发展,采用入职系统化培训与实际经营需求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每年年底将会依据不同部门的工作需求,提交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人力资源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表》交由总经理审批。主要培训内容新入职员工系统培训、调岗员工培训、在职员工通识类培训、内部专项知识培训、外部培训等,能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地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与当地专业院校建立深入合作,开展专业技能课程培训,培养适用于企业的技术型人才;同时鼓励并支持中高层管理者在职参与管理学习,提升其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为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779,756.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637.49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66,666.8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91%。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6,146,837.06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6,146,837.0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58,099,383.9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33,600,000.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33,600,000.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54,316,390.8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不适用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395,715,067.9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3.39%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聚石化学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132,000 | 2.20 | 29 | 1.34 | 10.49 |
聚石化学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533,000 | 0.44 | 12 | 0.55 | 10.49 |
说明:
1、激励对象人数占比的计算公式分母为报告期末公司总人数。
2、因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授予标的股票数量、价格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聚石化学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2,132,000 | 0 | 537,030 | 0 | 10.49 | 2,132,000 | 0 |
聚石化学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533,000 | 0 | 0 | 0 | 10.49 | 533,000 | 0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聚石化学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28,843万元或营业收入不低于67.6亿元。根据中兴华 | 0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 ||
合计 | / | 0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周侃 | 董事、总经理 | 295,000 | 0 | 10.49 | 52,650 | 0 | 295,000 | 15.44 |
刘鹏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000 | 0 | 10.49 | 35,100 | 0 | 200,000 | 15.44 |
伍洋 | 董事、财务总监 | 180,000 | 0 | 10.49 | 35,100 | 0 | 180,000 | 15.44 |
包伟 | 董事会秘书 | 40,000 | 0 | 10.49 | 0 | 0 | 40,000 | 15.44 |
朱红芳 | 聚石研究院院长 | 192,000 | 0 | 10.49 | 35,100 | 0 | 192,000 | 15.44 |
李新河 | 核心技术人员 | 40,000 | 0 | 10.49 | 0 | 0 | 40,000 | 15.44 |
合计 | / | 947,000 | 0 | / | 157,950 | 0 | 947,000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考核要求及办法,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绩效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兑现相应奖惩。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和完善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内控制度,有效完善和细化公司内控制度,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子公司管理制度》,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公司定期取得控股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建立ERP系统实施监控各项信息数据。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内容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ESG管理工作,公司建立由董事会、管理层及ESG工作小组构成的三级ESG
管理架构。公司董事会为ESG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也是公司ESG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ESG战略方针,对公司ESG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并定期监督检查ESG相关事宜进度,履行监管部门提出的ESG工作要求。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089.82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口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速率/浓度 | 许可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年排放总量(t) | 超标排放情况 |
龙华化工 | 废气 | 各生产装置区 | 磷酸雾 | 处理达标排放 | 1 | 0.00026kg/h0.00142mg/m3 | 0.55kg/h5mg/m3 | 参照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0.07766 | 无 |
废水 | 污水处理站 | pH值 | 处理达标排放 | 1 | 7.3 | 6-9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无 | |
化学需氧量 | 32.16 | 200mg/m3 | 0.82337 | |||||||
氨氮 | 3.124 | 25mg/m3 | 0.037136 | |||||||
总磷 | 0.358 | 2mg/m3 | 0.016651 |
固废 | \ | 石棉废物,滤渣,合成残余物,废包装袋,废标定废液,废机油,含砷废液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 | \ | \ | 46.953 | 无 | |
噪声 | \ | 噪音 | 处理达标排放 | \ | 厂界:昼间:60db夜间:52.25db | \ | 厂界:昼间65db(A)夜间54db(A) | \ | 无 | |
海德化工 | 废气 | 二期油气回收 | 二甲苯 | 5 | 0mg/m3 | 20mg/m3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0.004 | 无 | |
甲苯 | 0mg/m3 | 15mg/m3 | 0.002 | |||||||
苯乙烯 | 0.033mg/m3 | 50mg/m3 | 0.003 | |||||||
苯 | 6.52mg/m3 | 4mg/m3 | 0.004 | |||||||
挥发性有机物 | 373mg/m3 | /mg/m3 | 3.91 | |||||||
废酸尾气吸收塔废气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2 | 83mg/m3 | 200mg/m3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 | 0.001 | ||||
硫酸雾 | 1.12mg/m3 | 5mg/m3 | 0.0004 | |||||||
废水 | 污水处理站 | 总有机碳 | 处理达标排放 | 1 | 5.6mg/L | 120mg/L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2.031 | 无 | |
PH值 | 7.7 | 45817 | 0.046 | |||||||
邻二甲苯 | 0.4mg/L | 0.4mg/L | / | |||||||
悬浮物 | 23mg/L | 400mg/L | 2.882 | |||||||
石油类 | 0.06mg/L | 5mg/L | 0.009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2.5mg/L | 20mg/L | 2.965 | |||||||
乙苯 | 0.4mg/L | 0.4mg/L | / | |||||||
总磷(以P | 0.12mg/L | 8mg/L | 0.038 |
计) | |||||||||
氨氮(NH3-N) | 12.8mg/L | 35mg/L | 0.404 | ||||||
苯乙烯 | 0.2mg/L | 0.2mg/L | / | ||||||
对二甲苯 | 0.4mg/L | 0.4mg/L | / | ||||||
化学需氧量 | 37mg/L | 500mg/L | 18.302 | ||||||
苯 | 0.1mg/L | 0.1mg/L | / | ||||||
间二甲苯 | 0.4mg/L | 0.4mg/L | / | ||||||
总氮(以N计) | 12.2mg/L | 45mg/L | 0.23 | ||||||
甲苯 | 0.1mg/L | 0.1mg/L | / | ||||||
固废 | 危险废物 | 废液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 | / | / | 1.1176 | 无 |
催化剂包装袋 | / | / | 0.465 | ||||||
废包装桶 | / | / | 0.9314 | ||||||
废有机溶剂 | / | / | 15.98 | ||||||
油水混合物 | / | / | 89.68885 | ||||||
废旧劳保手套 | / | / | 0.57815 | ||||||
废活性炭 | / | / | 0.567 | ||||||
废油漆桶 | / | / | 0.052 | ||||||
碱包装袋 | / | / | 0.002 | ||||||
废机油 | / | / | 0.005 | ||||||
废催化剂 | / | / | 30.1379 | ||||||
工业盐 | / | / | 222.435 | ||||||
噪声 | / | 噪音 | / | / | 昼间:58.6db夜间:48.4db | 昼间:58db夜间:48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无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废气:
龙华化工:蒸汽发生器(DA001)经陶瓷除尘+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多聚磷酸和五氧化二磷生产线(DA002.DA003.DA004)经过冷却和沉降后的尾气和包装过程中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副产品多聚磷酸生产投料在密闭投料间进行,投料粉尘和反应釜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和五氧化二磷生产线同一套纤维除雾+三级静电除雾装置处理。新增年产10万吨多聚磷酸(DA006)尾气经纤维除雾器+碱喷淋+吸附除雾装置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公司废气排放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的要求。
海德化工:生产过程产生的一氧化碳采用火炬燃烧和通过冷凝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二氧化硫、硫酸雾采用脱硫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氮氧化物采用脱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除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甲醇、苯、二甲苯、苯乙烯采用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设备运行正常。公司废气排放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要求。
废水:
龙华化工:地面保洁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后排放,混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雨水处理系统排水和浓水一起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海德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甲苯、苯、氨氮、悬浮物、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pH值、化学需氧量、乙苯、总磷、总氮、总有机碳经过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运行正常。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要求。
土壤:
龙华化工委托池州第三方公司进行土壤监测,已完成监测并达标。
海德化工委托池州第三方公司进行土壤监测,已完成监测并达标。
固废:严格按照固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现有的各类固废分类收集,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危废管理计划,全部委托给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厂内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于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加隔音、防震措施,以减少噪声源,加强厂界四周绿化,降低厂界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均依据环评法的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落实审核工作。
龙华化工持有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1721798126672N001R),有效期至2029年6月28日止。
海德化工持有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405236928432004001P),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5日止。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龙华化工按照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备案,编号为:341721-2023-020-M。
海德化工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340500-2023-027-H。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均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周期性监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了重要的生产设施、治理设施以及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4年2月,公司子公司海德化工收到了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马环(和)罚〔2024〕2号)。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对海德化工进行了调查,发现海德化工员工多次采用软管的方式向污水监控池排水,通过稀释自动监控水样的方式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导致排水后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测量数据出现陡降情况,并经排口将稀释后的水污染物排放。参照有关规定,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海德化工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海德化工已改正并全部缴纳罚款。
2024年5月,公司子公司普塞呋收到了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清环清城罚﹝2024﹞9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普塞呋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发现普塞呋化工三C车间东门空调冷却循环水、槽罐区东面第二个循环池冷却水、原材料卸货区清洗水、场地部分淋溶雨水等废水污染物未经处理,通过排放、溢流等方式流入厂区生活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后,排向雄兴工业园区市政管网。参照有关规定,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普塞呋已改正并全部缴纳罚款。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均处理达标后排放。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建立环保制度严格实施。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开展节能整治工作,通过用电管理、水泵管理、照明管理、配输电设备、电房管理、原料及配料管理等降低污染物产生及提高能效,整治效果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公司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推进绿色生产工作。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不适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公司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为确保信息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系统运行管理制度》《防火墙运营管理制度》《技术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为网络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24年,公司未发生客户及公司信息或隐私泄露事件。
此外,公司设立了专门的IT系统管理员,负责全面监督和执行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包括电脑软件的安装和维护,以及系统数据访问授权和统计。同时,公司配备了先进的WMS智能仓储系统,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的仓储信息管理,显著提高了信息安全管理的效率。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3月,公司正式设立“清远市慈善总会·聚石化学基金”。该基金的设立,为公司持续开展公益事业进一步筑牢了坚实基础。
2024年3月,公司以“巾帼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组织开展三八植树节活动。员工们走进社区,挥锹铲土、浇水灌溉,种下了一株株充满生机的树苗,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展现公司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担当。
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社会公益号召,组织员工踊跃参与园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以热血传递爱心、奉献彰显担当,得到了众多员工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以集体之力诠释了企业公民的社会价值,为保障医疗用血需求贡献了坚实力量。
2024年,公司携手粤北爱尔眼科医院及高新产业智库,共同组织“党建引领践初心公益活动——秦皇山革命老区送光明”公益行动。本次活动通过为革命老兵及其家属提供免费专业眼科体检、眼健康咨询及科普宣教等服务,切实关爱革命老区人民眼健康,为革命老区送去温暖与光明。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通过定向捐助方式,分别向安康市慈善协会及连州市保安镇“百千万工程”工作项目各捐赠人民币5万元,展现了公司作为新时代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使命担当。该工作项目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助力乡村产业升级,将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放在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各项权益。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创造优良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职工权益,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公司工会就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与公司进行协商,并监督其实施;通过与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方面代表共同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职业发展机会的同时,通过薪酬、年度奖励以及多种福利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6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0.28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92.7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2.41 |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秉持以“成就客户、持续创新、正直诚信”的价值观,在深入了解行业长期发展方向和产品应用需求的基础上,特别注重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战略共赢,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聚合的供应链合作机制。公司通过自身规范运作积极带动供应商的规范合作,引导上下游合作伙伴、经营决策者理解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沟通合作机制,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全力保障客户的权益。公司努力营造公平、健康的商业环境,建立了包括《内部审计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采购付款制度》《客户服务控制程序》《顾客满意度调查控制程序》等多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认真履行,以构建良好的沟通协调、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目前,公司已建立ISO9001\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及多项产品认证标准。2024年,各体系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德国莱茵、CQC等知名认证公司的严格审核,为公司各部门运行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GL-15-03聚石集团质量、环保、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要求有效落实集团化体系运行及监督管理。
公司集团总部在2024年分别开展了环保管理培训、ISO9001&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培训、职业卫生管理培训、安全管理培训等。集团总部为提升各子公司管理水平,体系团队于2024年5月-12月对各生产型子公司开展环保、安全等管理提升检查工作
公司不断培养内审员团队提升审核及管理水平,掌握全面体系知识。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各内审员开展各类培训205人次。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1、知识产权保护
(1)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了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公司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制定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手册》,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从保密、申请、管理、防范风险到争议处理的制度文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长效机制。
(2)公司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力度,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专利、商标、标准的起草、申报、管理和保护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知识产权项目获得授权数量433个,其中发明专利234个,实用新型182个,外观设计2个,软件著作权8个,境外专利7个。
2、信息安全保护
(1)公司信息安全保护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设有IT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管理员和新员工进行专业信息培训,提高公司IT人员信息防护专业能力,切实有效的保护公司的信息安全。
(2)公司的严格管理机房设备,定期对机房的空调系统、后备电源(UPS)运行的各大型性能指标进行检测,保持机房恒温、恒湿、电压稳定,做好静电防护和防尘等工作。同时也持续维护和管理电脑设备,并对电脑送外维修、报废设备数据备份清理、软件安装统一管控。
(3)对公司信息资产进行分类备份管理,明确了公司信息数据备份要求,并按照备份要求进行数据备份,定期进行数据验证;对公司信息文件进行了加密管理,有效保护公司信息安全。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支部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通过支部书记专题党课、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等形式,确保思想教育学用贯通、知行合一。
在党建活动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形式,我们通过开展党建+学习教育,党建+人才培养,党建+改善创新,党建+安全生产,党建+企业文化,党建+政银社企互信等多种形式,深化生产经营、安全管理、队伍和谐稳定等工作。组建了创新委员会、安委会、读书会、跑团、篮球俱乐部等十个党建功能小组,让员工在提质、增效、安全、环保、文化、健康等方面都获得全方位的提升。如,在党建+改善创新方面,创新委员会组织的改善创新活动,报告期内,收到创新改善建议200余条,实施改善140余条,创造效益100万元以上。在党建+安全生产方面,安委会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排查隐患,多次举办“走出去、引进来”的安全培训交流活动,以促进安全生产。在党建+政银社企互信方面,与机关单位、银行、社会组织、园区企业开展党建共建读书分享会、跑步友谊赛、篮球友谊赛等活动,增进互相的了解与信任。在党建+企业文化方面,开展帮扶、助弱、员工关爱等服务活动,深受员工和社会好评。通过系列活动,不仅培育出优秀党员标兵,为全体员工树立榜样,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也为企业创造了实际的经济效益,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活动,持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党支部荣获2022-2024年度清远市非公经济领域党组织党建品牌二等奖,以及清远高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举行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详见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公司参与了2024年半年度科创板新能源及新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详见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持续 | 通过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保持沟通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公司官网:www.polyrocks.cn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公司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解答投资者的各类问题。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公司积极接待机构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记录发布到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积极开展,不断学习和完善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希望投资者能更直观地接触和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合规,提高公司员工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应规则披露各类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的获取相关信息。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目前公司董事成员中,机构股东广东国民凯得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推荐董事1名,其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通过参加、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各项经营决策。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本单位同时将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公司上市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2020年4月6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陈钢、杨正高 |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本人同时将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 2020年4月6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及规范性文件对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公司上市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其他亲戚姚利、王宏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进一步规定,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 2020年4月6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杨志高、邓三红、喻飞跃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清远市聚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0年4月6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本人同时将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 | 2020年4月6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鹏辉 | 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公司上市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内。 | ||||||
股份限售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侃、伍洋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2)自所持首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4)本人同时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 2020年4月6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 | 直接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 | 2020年4月6 | 是 | 自公司股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 |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李世梅、蔡智勇、廖华利 | 转让本人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2)本人同时将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有关规定。 | 日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陈志钊、龚文幸、谢思正、朱红芳,李玲玉 |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公司股份;自所持首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2)本人同时将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有关规定。 | 2020年4月6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石磐石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本单位/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在三十六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2)减持股 | 2020年4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陈钢、杨正高 | 份的数量及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相关减持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股份的价格: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减持股份的期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国民凯得 | 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1)本单位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3)减持方式: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单位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5)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 | 2020年4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 ||||||||
其他 | 公司、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钢、杨正高、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2.关于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1) | 2020年4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3、本预案的终止情形: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本预案规定的上限。4、约束措施: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股价方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届满后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股价方案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届满后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5、本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 ||||||||
其他 | 公司、广州市石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 | 2020年4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钢、杨正高 | 行上市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通过以下方式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帐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2)加强技术创新,推进产品升级: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为了应对公司快速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能力,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提高技术创新水平,为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3)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4)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 | 2020年4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此外,公司制定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予以了细化,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6)关于后续事项的承诺: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 ||||||||
其他 |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钢、杨正高 | 关于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单位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单位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或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股东的赔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本单位所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3)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若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或本单位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单位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内部规定或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 | 2020年4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司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或拟定关于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制度和规定。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要求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0年4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2年8月15日 | 是 | 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2年8月15日 | 是 | 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1)基本情况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河南臻绣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绣”)签订《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3,200.00万元受让臻绣所持有的冠臻科技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冠臻科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5%。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6,000万元,并完成了冠臻科技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冠臻科技55%股权的公告》(编号:2021-083)。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臻绣、徐建军、徐姜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除已支付的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外,剩余股权转让款7,200万元按照冠臻科技2021年、2022年、2023年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分三期支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编号:2021-086)。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各方同意对冠臻科技全部股权的估值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冠臻科技全部股权估值为109,090,909元,公司收购其55%股权的交易对价总额调整为6,000万元。鉴于公司已支付完成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因此,公司已支付完成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无须就本次交易对价支付其它任何款项。同时,调整业绩承诺为冠臻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2,4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编号:2022-019)。
(2)业绩承诺及补偿
1、补偿义务人共同确认并承诺,冠臻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2,400万元。
2、业绩补偿触发条款。在业绩承诺期内,如冠臻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业绩
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连带承担补偿责任。在2022年度或2023年度内若标的公司触发业绩补偿条款,补偿义务人可暂无需就当期业绩支付补偿款,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按照累计计算的补偿金额一次性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达成以下两种条件,视为完成当期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支付业绩补偿:(1)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含90%);(2)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未发生减值。以上冠臻科技净利润均指冠臻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410012号),冠臻科技2022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81.85万元,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726.30万元,2024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02.14万元。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累计实现数额为-6,946.59万元,较承诺的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不低于5,400.00万元金额少-12,346.5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28.64%。
(4)业绩补偿安排公司聘请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对冠臻科技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VIMQD0106号),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178.84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经测算,补偿义务人徐建军、徐姜娜承担补偿责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000万元。经协商,公司与徐建军、徐姜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了业绩补偿款的支付计划,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5)商誉减值测试
公司聘请了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针对公司持有的冠臻科技商誉所在资产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其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TKMQD0373号),本报告期,公司对冠臻科技形成的商誉新增减值13,437,526.50元。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黄辉、肖国强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0,000 |
保荐人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安庆聚信 | 控股子公司 | 3,000 | 2024-03-21 | 2024-03-21 | 2025-03-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奥智股份 | 控股子公司 | 20,000 | 2023-07-19 | 2023-04-20 | 2030-04-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池州聚石 | 全资子公司 | 17,500 | 2023-03-07 | 2023-03-07 | 2029-03-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聚石供应链 | 全资子公司 | 16,000 | 2024-04-25 | 2024-04-25 | 2025-04-2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湖北聚石 | 全资子公司 | 12,000 | 2022-07-29 | 2022-07-27 | 2030-07-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安宝化工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2024-10-31 | 2024-10-31 | 2025-06-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湖南聚石 | 控股子公司 | 10,000 | 2022-01-17 | 2022-01-17 | 2027-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聚石供应链 | 全资子公司 | 8,000 | 2024-04-25 | 2024-04-25 | 2025-04-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普塞呋 | 全资子公司 | 奥智股份 | 控股子公司 | 8,000 | 2024-12-23 | 2024-12-23 | 2025-12-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奥智股份 | 控股子公司 | 7,800 | 2024-03-14 | 2024-03-14 | 2027-03-1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聚石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7,188 | 2024-05-22 | 2025-05-22 | 2027-05-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龙华化工 | 控股子公司 | 6,000 | 2023-04-03 | 2023-04-03 | 2026-04-0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普塞呋 | 全资子公司 | 6,000 | 2021-09-16 | 2021-12-01 | 2025-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聚石租赁 | 全资子公司 | 5,000 | 2024-12-24 | 2024-12-24 | 2025-12-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聚石供应链 | 全资子公司 | 5,000 | 2024-11-19 | 2024-11-19 | 2025-11-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奥智股份 | 控股子公司 | 5,000 | 2024-06-24 | 2024-06-24 | 2027-06-2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冠臻科技 | 控股子公司 | 5,000 | 2021-01-01 | 2022-01-21 | 2025-01-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普塞呋 | 全资子公司 | 5,000 | 2022-07-19 | 2022-07-16 | 2029-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奥智光电 | 控股子公司 | 冠臻科技 | 控股子公司 | 5,000 | 2024-02-23 | 2024-02-23 | 2027-01-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奥智股份 | 控股子公司 | 4,980 | 2024-03-17 | 2024-03-17 | 2027-03-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奥智股份 | 控股子公司 | 湖南聚石 | 控股子公司 | 4,560 | 2024-03-04 | 2024-03-01 | 2027-03-0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聚石复合 | 全资子公司 | 3,915 | 2024-05-22 | 2025-05-22 | 2027-05-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安庆聚信 | 控股子公司 | 3,750 | 2024-06-07 | 2024-06-07 | 2025-06-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聚石供应链 | 全资子公司 | 3,000 | 2024-03-21 | 2024-03-21 | 2025-03-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聚石供应链 | 全资子公司 | 3,000 | 2024-07-05 | 2024-06-26 | 2025-06-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奥智股份 | 控股子公司 | 3,000 | 2024-04-05 | 2024-04-05 | 2027-04-0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全资子公司 | 龙华化工 | 控股子公司 | 3,000 | 2023-04-03 | 2023-04-03 | 2026-04-0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奥智股份 | 控股子公司 | 3,000 | 2024-11-08 | 2024-11-08 | 2026-11-0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奥智光电 | 控股子公司 | 2,500 | 2024-05-15 | 2024-05-15 | 2027-05-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奥智股份 | 控股子公司 | 2,000 | 2023-04-27 | 2023-04-28 | 2026-04-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湖北聚石 | 全资子公司 | 2,000 | 2023-08-29 | 2023-08-29 | 2025-08-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奥智股份 | 公司本部 | 池州聚石 | 全资子公司 | 1,945.6 | 2024-12-20 | 2024-12-26 | 2026-12-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海德化工 | 全资子公司 | 1,500 | 2024-07-03 | 2024-07-02 | 2027-07-0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海德化工 | 全资子公司 | 1,500 | 2024-07-03 | 2024-07-02 | 2027-07-0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海德化工 | 全资子公司 | 1,500 | 2024-07-30 | 2024-07-29 | 2027-0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海德化工 | 全资子公司 | 1,500 | 2024-07-30 | 2024-07-29 | 2027-0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奥智股份 | 公司本部 | 聚石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1,437 | 2024-12-24 | 2024-12-24 | 2025-12-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海德化工 | 全资子公司 | 1,200 | 2024-07-30 | 2024-07-29 | 2027-07-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海德化工 | 全资子公司 | 1,080 | 2024-10-30 | 2024-10-29 | 2027-10-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普塞呋 | 公司本部 | 奥智光电 | 控股子公司 | 1,000 | 2023-11-07 | 2023-11-07 | 2026-11-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普立隆 | 控股子公司 | 1,000 | 2023-01-10 | 2023-01-10 | 2026-01-0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芜湖聚石 | 控股子公司 | 1,000 | 2024-06-13 | 2024-06-13 | 2027-06-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普塞呋 | 全资子公司 | 1,000 | 2024-12-24 | 2024-12-24 | 2025-12-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控股子公司 | 奥智光电 | 控股子公司 | 1,000 | 2024-03-25 | 2024-03-25 | 2025-03-2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控股子公司 | 奥智光电 | 控股子公司 | 1,000 | 2024-11-01 | 2024-11-07 | 2026-11-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安徽拉瓦锡 | 控股子公司 | 1,000 | 2024-12-17 | 2024-12-17 | 2030-12-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聚石复合 | 全资子公司 | 1,000 | 2024-12-24 | 2024-12-24 | 2025-12-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龙华化工 | 控股子公司 | 950 | 2024-08-26 | 2024-08-26 | 2025-08-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普立隆 | 控股子公司 | 950 | 2021-12-01 | 2021-12-01 | 2027-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星岩科技 | 控股子公司 | 891.18 | 2023-11-14 | 2023-12-25 | 2026-11-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安徽聚石 | 全资子公司 | 700 | 2024-05-29 | 2024-05-29 | 2025-05-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公司本部 | 普塞呋 | 全资子公司 | 500 | 2018-08-07 | 2018-08-07 | 2028-08-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聚石化学 | 控股子公司 | 江苏润帮 | 控股子公司 | 500 | 2024-08-27 | 2024-08-27 | 2026-08-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聚石化学 | 全资子公司 | 龙华化工 | 控股子公司 | 300 | 2023-04-03 | 2023-04-03 | 2026-04-0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8,505.6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53,615.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3,615.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3.1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7,966.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79,151.58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17,117.58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月19日 | 85,516.67 | 77,572.97 | 49,046.17 | 28,526.80 | 72,633.31 | 23,414.27 | 93.63 | 82.08 | 7,940.64 | 10.24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 | 是否涉及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是否已结 | 投入进度 | 投入进度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 节余金额 |
来源 | 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变更投向 | 用状态日期 | 项 | 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4,758.96 | 0 | 21,861.60 | 62.89 | 2022年3月已结项,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是 | 不适用 | 38,968.72 | 不适用 | 否 | 13,134.48 |
首次 | 研发中心 | 研发 | 是 | 否 | 5,265.50 | 0 | 365.88 | 6.95 | 2022年3月已 | 是 | 是 | 不适 | 不适用 | 不适 | 否 | 4,930.02 |
公开发行股票 | 建设项目 | 终止,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用 | 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已并入超募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021.71 | 2,153.44 | 3,927.07 | 97.65 | 已并入“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5,000.00 | 0 | 5,000.00 | 100.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股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流 | 补流还贷 | 否 | 否 | / | / | 17,796.98 | 100.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49,046.17 | 2,153.44 | 48,951.53 | 99.81 | / | / | / | / | 38,968.72 | / | / | 18,064.50 |
注1: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17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式结项,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3,134.48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930.02万元,本次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为18,064.49万元(其中结余募集资金本金为17,796.98万元,其余为利息)。注2:原首发募投项目“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清远变更为安徽池州,并且使用募集资金4,021.71万元向池州聚石增资以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项目并入到原“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项目”中实施,故原项目未产生费用,项目实施进度以“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项目”为准。该募投项目变更仅为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新建项目 | 8,000.00 | 7,811.73 | 97.65 | 上表注2 |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 新建项目 | 8,000.00 | 7,602.54 | 95.03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补流还贷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 |
动资金 | |||||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4,526.80 | 0 | 0 | / |
合计 | / | 28,526.80 | 23,414.27 | 82.08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临时补流金额 | 是否归还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 44050176020900001441 | 43,580,000.00 | 否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 | 2018023729200066719 | 3,000,000.00 | 否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 44050176020900001446 | 4,400,000.00 | 否 |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
合计 | / | 50,980,000.00 | / | / |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443,500 | 49.82 | -60,443,500 | -60,443,50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0,443,500 | 49.82 | -60,443,500 | -60,443,500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7,840,000 | 39.43 | -47,840,000 | -47,840,000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603,500 | 10.39 | -12,603,500 | -12,603,5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0,889,834 | 50.18 | 60,443,500 | 60,443,500 | 121,333,334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889,834 | 50.18 | 60,443,500 | 60,443,500 | 121,333,334 | 100.00 | |||
2、境内 |
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1,333,334 | 100.00 | 0 | 0 | 121,333,334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626,535股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2024年7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59,816,965股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4)。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宏 | 283,660 | 283,66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6日 |
姚利 | 121,875 | 121,87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6日 |
杨志高 | 117,000 | 11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6日 |
喻飞跃 | 65,000 | 6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6日 |
邓三红 | 39,000 | 39,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月26日 |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840,000 | 47,84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7月25日 |
陈钢 | 6,058,065 | 6,058,065 | 0 | 0 | 首次公开发 | 2024年7月 |
行原始股份限售 | 25日 | |||||
杨正高 | 4,300,400 | 4,300,4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7月25日 |
刘鹏辉 | 1,618,500 | 1,618,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7月25日 |
合计 | 60,443,500 | 60,443,50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6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1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47,840,000 | 39.4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陈钢 | 0 | 6,058,065 | 4.9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杨正高 | 0 | 4,300,400 | 3.5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光大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光证资管聚石化学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6,366 | 2,926,967 | 2.41 | 0 | 无 | 0 | 其他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84,277 | 2,684,277 | 2.2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广东国民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国民凯得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376,520 | 2,367,193 | 1.95 | 0 | 无 | 0 | 其他 |
伍锦标 | 0 | 1,755,000 | 1.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刘鹏辉 | 0 | 1,618,500 | 1.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孙红霞 | 0 | 1,300,000 | 1.0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宝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宝创共赢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52,350 | 0.87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840,000 | ||||
陈钢 | 6,058,065 | 人民币普通股 | 6,058,065 | ||||
杨正高 | 4,30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0,400 | ||||
光大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光证资管聚石化学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926,967 | 人民币普通股 | 2,926,967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84,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4,277 | ||||
广东国民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国民凯得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367,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7,193 | ||||
伍锦标 | 1,7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5,000 | ||||
刘鹏辉 | 1,61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8,500 | ||||
孙红霞 | 1,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0,000 | ||||
宝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宝创共赢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2,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2,35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为陈钢,监事为杨正高。2、上述股东陈钢、杨正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20年4月22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光大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光证资管聚石化学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 | 3,033,333 | 2022年1月25日 | -106,366 | 2,926,967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1,091,405 | 2023年1月25日 | 0 | 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陈钢 |
成立日期 | 1999年8月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陈钢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聚石化学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杨正高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聚石化学副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石磐石,实际控制人陈钢和杨正高合计持有石磐石100%的出资额,陈钢持有石磐石55%的股权,为石磐石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杨正高持有石磐石45%的股权,为石磐石公司的监事。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聚石化学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聚石化学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之43所述。聚石化学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40.80亿元,较上年增长10.72%。由于收入是聚石化学公司业绩评价的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故将收入确认识别为2024年度的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针对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
(3)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4)结合应收款项审计,选取主要客户对其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额及往来款项进行函证。
(5)选取交易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运输单、过磅单、签收单、报关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6)针对外销收入,检查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情况。
(7)进行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相关交易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之4所述。
聚石化学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应收账款余额为95,101.23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4,967.87万元,净额为90,133.36万元。由于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进行估计并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管理层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公司信用政策及应收款项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假设和计算过程,分析检查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充分合理,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3)通过分析公司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四、其他信息
聚石化学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聚石化学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聚石化学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聚石化学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聚石化学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聚石化学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聚石化学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聚石化学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聚石化学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410103号)之签字盖章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1,821,658.90 | 210,309,178.2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24,619.29 | 53,097,296.6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42,488,825.06 | 287,375,818.36 | |
应收账款 | 901,333,565.12 | 911,639,109.6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22,583.10 | 15,783,460.22 | |
预付款项 | 83,801,172.84 | 103,772,063.1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3,220,946.79 | 37,549,246.7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54,126,185.54 | 707,057,317.1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7,294,702.72 | 173,121,048.9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78,234,259.36 | 2,499,704,539.1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979,316.80 | 2,5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091,256.68 | 30,896,209.1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0,036,200.00 | ||
固定资产 | 1,508,305,561.29 | 1,328,142,650.28 | |
在建工程 | 636,759,528.75 | 496,914,869.3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4,662,061.16 | 54,211,859.89 | |
无形资产 | 227,272,826.22 | 266,429,292.3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56,768,789.73 | 73,617,523.28 | |
长期待摊费用 | 48,611,761.75 | 33,081,068.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564,160.55 | 50,553,843.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746,087.97 | 58,351,131.3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30,797,550.90 | 2,394,698,447.77 | |
资产总计 | 5,109,031,810.26 | 4,894,402,986.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98,103,379.25 | 727,841,816.5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3,926.40 | 2,002,1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14,687,691.96 | 237,323,313.75 | |
应付账款 | 671,630,161.39 | 605,539,290.6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9,697,766.59 | 43,293,084.7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325,700.97 | 38,816,484.74 | |
应交税费 | 30,684,783.26 | 27,535,361.02 | |
其他应付款 | 58,853,945.96 | 50,687,595.7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9,177,655.15 | 236,598,535.17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5,825,858.51 | 236,957,376.7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99,110,869.44 | 2,206,594,959.1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12,276,212.05 | 692,696,838.2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4,656,140.43 | 42,164,037.36 | |
长期应付款 | 154,345,895.10 | 152,806,150.6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32,807.84 | 3,764,823.87 | |
递延收益 | 11,222,137.82 | 13,252,449.7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419,263.36 | 27,646,920.6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0,652,456.60 | 932,331,220.55 | |
负债合计 | 3,619,763,326.04 | 3,138,926,179.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1,333,334.00 | 121,333,33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60,130,109.53 | 863,822,085.4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622,762.13 | -7,791,569.60 | |
专项储备 | 10,752,684.50 | 11,141,261.76 | |
盈余公积 | 60,666,667.00 | 60,666,667.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8,099,383.93 | 518,512,887.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304,359,416.83 | 1,567,684,666.38 |
(或股东权益)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4,909,067.39 | 187,792,140.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89,268,484.22 | 1,755,476,807.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109,031,810.26 | 4,894,402,986.96 |
公司负责人:陈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665,782.27 | 45,360,841.7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80,597.29 | 53,097,296.6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0,929,973.43 | 143,967,551.02 | |
应收账款 | 430,127,647.61 | 392,030,720.6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12,497.96 | 3,646,257.35 | |
预付款项 | 90,976,010.72 | 83,934,519.86 | |
其他应收款 | 435,545,942.40 | 749,693,150.9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7,541,664.32 | 123,652,319.9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111,199.75 | 8,465,941.55 | |
其他流动资产 | 65,577,382.94 | 52,704,334.0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0,268,698.69 | 1,656,552,933.6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1,793,505.76 | 15,327,983.69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15,382,552.28 | 987,596,018.8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7,620,632.31 | 275,485,498.80 | |
在建工程 | 8,684,944.32 | 414,468.6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1,323,142.94 | 32,558,718.23 |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76,677.84 | 5,785,294.6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56,334.70 | 812,087.8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89,194.00 | 6,183,92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43,026,984.15 | 1,324,163,990.67 | |
资产总计 | 3,033,295,682.84 | 2,980,716,924.3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8,510,815.69 | 218,643,409.7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5,267,691.96 | 169,850,827.09 | |
应付账款 | 317,669,942.85 | 261,375,859.1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273,515.13 | 14,901,752.6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693,615.47 | 12,457,960.88 | |
应交税费 | 1,928,134.45 | 2,790,829.61 | |
其他应付款 | 345,621,317.39 | 257,719,680.5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9,776,224.22 | 110,825,428.09 | |
其他流动负债 | 83,377,427.92 | 116,800,716.4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6,118,685.08 | 1,165,366,464.1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26,606,549.59 | 144,42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5,755,010.85 | 73,034,758.3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32,807.84 | 3,764,823.87 | |
递延收益 | 179,904.29 | 1,929,257.1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22,089.59 | 7,964,594.4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4,696,362.16 | 231,113,433.83 | |
负债合计 | 1,550,815,047.24 | 1,396,479,898.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1,333,334.00 | 121,333,33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62,248,320.81 | 865,940,296.7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60,666,667.00 | 60,666,667.00 | |
未分配利润 | 438,232,313.79 | 536,296,728.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82,480,635.60 | 1,584,237,026.3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33,295,682.84 | 2,980,716,924.34 |
公司负责人:陈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080,206,398.29 | 3,685,171,155.32 | |
其中:营业收入 | 4,080,206,398.29 | 3,685,171,155.3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237,855,656.43 | 3,691,731,012.21 | |
其中:营业成本 | 3,654,349,590.86 | 3,184,891,679.5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5,313,646.08 | 33,313,363.72 | |
销售费用 | 65,586,469.94 | 52,966,155.16 | |
管理费用 | 230,046,289.20 | 219,438,657.24 | |
研发费用 | 138,826,441.84 | 128,669,553.74 | |
财务费用 | 93,733,218.51 | 72,451,602.77 | |
其中:利息费用 | 98,841,926.09 | 71,869,120.90 | |
利息收入 | 1,629,568.08 | 3,707,802.80 | |
加:其他收益 | 25,170,092.41 | 16,134,080.8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89,559.52 | 2,085,851.3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95,047.58 | 2,027,771.7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787,803.74 | 51,095,196.6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736,326.69 | -13,929,843.6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295,036.25 | -16,888,644.0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04,181.66 | 215,024.6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0,904,591.23 | 32,151,808.8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74,822.18 | 8,213,892.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4,221,552.25 | 3,042,214.2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2,051,321.30 | 37,323,486.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2,097,631.54 | 3,956,716.3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4,148,952.84 | 33,366,770.1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4,148,952.84 | 33,366,770.1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6,146,837.06 | 28,578,460.3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02,115.78 | 4,788,309.7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68,807.47 | -4,765,092.8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68,807.47 | -4,765,092.8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00,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000,00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68,807.47 | 234,907.1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30,953.10 | 234,907.17 | |
(7)其他 | 137,854.3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2,980,145.37 | 28,601,677.3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4,978,029.59 | 23,813,367.5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02,115.78 | 4,788,309.7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95 | 0.2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95 | 0.23 |
公司负责人:陈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48,379,817.73 | 1,003,994,572.39 | |
减:营业成本 | 882,724,204.68 | 805,144,199.55 | |
税金及附加 | 5,701,362.93 | 5,567,825.36 | |
销售费用 | 18,740,663.14 | 16,416,723.53 | |
管理费用 | 59,389,069.81 | 62,685,245.16 | |
研发费用 | 42,514,766.62 | 41,111,758.96 | |
财务费用 | 36,641,839.66 | 30,250,360.79 | |
其中:利息费用 | 31,124,960.31 | 26,462,480.57 | |
利息收入 | 319,721.70 | 730,811.49 | |
加:其他收益 | 8,021,697.95 | 6,715,062.9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23,462.15 | 90,200,134.9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616,699.34 | 53,097,296.6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018.37 | 681,826.9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461,678.79 | -1,126,462.5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3,592.25 | 13,220.7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181,733.26 | 192,399,538.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10,155.34 | 7,037,200.71 | |
减:营业外支出 | 512,921.89 | 729,746.3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4,684,499.81 | 198,706,993.0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886,751.77 | 10,419,730.2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797,748.04 | 188,287,262.8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797,748.04 | 188,287,262.8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3,797,748.04 | 188,287,262.8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陈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33,502,270.34 | 3,851,002,654.5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3,651,436.52 | 97,481,439.9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865,054.49 | 77,580,444.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06,018,761.35 | 4,026,064,538.5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36,506,491.84 | 3,186,056,352.0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9,977,059.10 | 282,370,838.1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8,790,059.88 | 98,328,596.1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7,818,640.97 | 213,138,954.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02,092,251.79 | 3,779,894,740.5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926,509.56 | 246,169,798.0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7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02,100.00 | 58,131.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09,994.59 | 3,173,146.9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0,422.1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82,094.59 | 3,781,700.2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2,817,049.16 | 495,251,032.2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8,251,689.88 | 158,525,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1,068,739.04 | 653,776,032.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9,586,644.45 | -649,994,331.9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40,000.00 | 4,225,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40,000.00 | 4,225,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96,093,707.88 | 1,636,258,293.8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5,402,687.83 | 213,644,332.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26,536,395.71 | 1,854,127,626.6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32,407,911.28 | 1,369,666,692.2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8,730,192.62 | 77,511,674.1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1,997,285.99 | 83,560,897.7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03,135,389.89 | 1,530,739,264.0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01,005.82 | 323,388,362.5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941,176.76 | -7,370,311.9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317,952.31 | -87,806,483.2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0,722,247.77 | 248,528,730.9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404,295.46 | 160,722,247.77 |
公司负责人:陈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18,520,723.37 | 796,696,594.0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602,548.95 | 15,327,461.8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5,851,415.05 | 840,088,981.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81,974,687.37 | 1,652,113,037.1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8,453,970.69 | 642,622,294.0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749,328.23 | 72,023,418.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323,010.99 | 12,617,012.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0,629,099.97 | 719,353,802.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88,155,409.88 | 1,446,616,527.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819,277.49 | 205,496,509.8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032,5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4,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8,751,166.14 | 53,235,686.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6,783,666.14 | 53,450,186.3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691,245.90 | 14,533,353.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8,110,000.00 | 192,971,086.1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4,090,447.42 | 82,845,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0,891,693.32 | 290,349,439.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08,027.18 | -236,899,252.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58,188,435.81 | 510,755,217.2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737,709.39 | 115,399,042.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1,926,145.20 | 626,154,259.7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6,311,711.31 | 600,283,486.0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707,914.66 | 34,776,845.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027,612.25 | 57,217,329.4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8,047,238.22 | 692,277,660.7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121,093.02 | -66,123,400.9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11,267.35 | 689,140.8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01,424.64 | -96,837,003.1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304,832.62 | 115,141,835.8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606,257.26 | 18,304,832.62 |
公司负责人:陈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1,333,334.00 | 863,822,085.43 | -7,791,569.60 | 11,141,261.76 | 60,666,667.00 | 518,512,887.79 | 1,567,684,666.38 | 187,792,140.87 | 1,755,476,807.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333,334.00 | 863,822,085.43 | -7,791,569.60 | 11,141,261.76 | 60,666,667.00 | 518,512,887.79 | 1,567,684,666.38 | 187,792,140.87 | 1,755,476,807.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91,9 | 1,168,807.47 | -388,577.26 | -260,413,503.86 | -263,325,249.55 | -2,883,073.48 | -266,208,323.03 |
75.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8,807.47 | -236,146,837.06 | -234,978,029.59 | -8,002,115.78 | -242,980,145.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91,975.90 | -3,691,975.90 | 15,040,000.00 | 11,348,024.1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40,000.00 | 15,04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691,975.90 | -3,691,975.9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691,975.9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4,266,666.80 | -24,266,666.80 | -9,682,500.00 | -33,949,166.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266,666.80 | -24,266,666.80 | -9,682,500.00 | -33,949,166.8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88,577.26 | -388,577.26 | -192,516.30 | -581,093.56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 | -388,57 | -388,577.2 | -192,51 | -581,093.5 |
用 | 7.26 | 6 | 6.30 | 6 | |||||||||
(六)其他 | -45,941.39 | -45,941.3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333,334.00 | 860,130,109.53 | -6,622,762.13 | 10,752,684.50 | 60,666,667.00 | 258,099,383.93 | 1,304,359,416.83 | 184,909,067.39 | 1,489,268,484.22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333,334.00 | 886,038,332.39 | -3,026,476.77 | 10,129,548.16 | 46,666,667.00 | 513,267,760.82 | 1,546,409,165.60 | 178,415,742.18 | 1,724,824,907.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333,334.0 | 886,038,332.39 | -3,026,476.77 | 10,129,548.16 | 46,666,667.00 | 513,267,760.82 | 1,546,409,165.60 | 178,415,742.18 | 1,724,824,907.78 |
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000,000.00 | - | - | - | -22,216,246.96 | -4,765,092.83 | 1,011,713.60 | 14,000,000.00 | 5,245,126.97 | 21,275,500.78 | 9,376,398.69 | 30,651,899.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65,092.83 | 28,578,460.37 | 23,813,367.54 | 4,788,309.79 | 28,601,677.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83,753.04 | 5,783,753.04 | 4,225,000.00 | 10,008,753.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25,000.00 | 4,22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783,753.04 | 5,783,753.04 | 5,783,753.0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000,000.00 | -23,333,333.40 | -9,333,333.40 | - | -9,333,333.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2.提取一 |
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33,333.40 | -9,333,333.40 | -9,333,333.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8,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8,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11,713.60 | 1,011,713.60 | 1,011,713.60 | |||||||
1.本期提取 | 1,343,611.00 | 1,343,611.00 | 1,343,611.00 |
2.本期使用 | 331,897.40 | 331,897.40 | 331,897.40 | ||||||||||
(六)其他 | 363,088.90 | 363,088.9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333,334.00 | 863,822,085.43 | -7,791,569.60 | 11,141,261.76 | 60,666,667.00 | 518,512,887.79 | 1,567,684,666.38 | 187,792,140.87 | 1,755,476,807.25 |
公司负责人:陈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1,333,334.00 | 865,940,296.71 | 60,666,667.00 | 536,296,728.63 | 1,584,237,026.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333,334.00 | 865,940,296.71 | 60,666,667.00 | 536,296,728.63 | 1,584,237,026.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91,975.90 | -98,064,414.84 | -101,756,390.74 | ||||||||
(一)综合收 | -73,797,748.04 | -73,797,748.04 |
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91,975.90 | -3,691,975.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691,975.90 | -3,691,975.9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4,266,666.80 | -24,266,666.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266,666.80 | -24,266,666.8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 |
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333,334.00 | 862,248,320.81 | 60,666,667.00 | 438,232,313.79 | 1,482,480,635.60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333,334.00 | 888,156,543.67 | 46,666,667.00 | 371,342,799.19 | 1,399,499,343.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333,334.00 | 888,156,543.67 | 46,666,667.00 | 371,342,799.19 | 1,399,499,343.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000,000.00 | -22,216,246.96 | 14,000,000.00 | 164,953,929.44 | 184,737,682.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287,262.84 | 188,287,262.8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83,753.04 | 5,783,753.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783,753.04 | 5,783,753.0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000,000.00 | -23,333,333.40 | -9,333,333.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33,333.40 | -9,333,333.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333,334.00 | 865,940,296.71 | 60,666,667.00 | 536,296,728.63 | 1,584,237,026.34 |
公司负责人:陈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芳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本公司”)于2007年6月8日成立,系由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磐石”)、陈钢、杨正高、刘鹏辉、何燕岭、姜宏伟、周侃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663323038G),法定代表人:陈钢。
2015年9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15]6245号)同意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
833817。
2017年7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17]4395号)同意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4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21年1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挂牌上市,证券代码:688669。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133.33万股,注册资本为12,133.33万元,注册地: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总部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钢、杨正高。
本公司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2007年5月30日,聚石化学召开创立大会并决议,同意由石磐石、陈钢、杨正高、刘鹏辉、何燕岭、姜宏伟、周侃共同发起设立聚石化学。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由全体股东分两期缴足。
2009年4月8日,聚石化学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000万元,其中石磐石增资1,800万元,刘鹏辉、何燕岭、周侃、奚旻昊以货币增资200万元。
2011年3月16日,聚石化学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5,000万元,在两年内分两期投入;其中,石磐石认购1,100万股,清远市聚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富投资”)认购500万股,陈钢认购263.78万股,杨正高认购65.82万股,刘鹏辉认购14.2万股,何燕岭认购11.2万股,周侃认购5万股,奚旻昊认购2万股,王宏认购10万股,陈锐彬认购10万股,蔡智勇认购6万股,李世梅认购6万股,姚利认购6万股。
201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7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700万元由引进的外部机构投资者安徽华锷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海达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200万元认购,其中7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11日,聚石化学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通过股转系统定向发行730万股新股,其中,深圳市鲁证共赢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450万股,湛江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50万股,北京德润嘉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80万股,海鲸投资(深圳)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0万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8.00元/股。
2018年8月27日,聚石化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同意以每股9.00元的价格,新增注册资本320.00万元。新增股份分别由新股东深圳宝创共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845.00万元的价格认购205万股,其中,205.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1,6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股东广州中广源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035.00万元的价格认购115万股,其中,115.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9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6月19日,聚石化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7,000.00万元,新增的250万股由广东国民凯得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9.60元/股的价格,合计2,400.00万元认购。
2020年12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33.3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委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65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2,333.33万股,增加注册资本2,333.33万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85,516.67万元。
2023年4月17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2,133.33万股,注册资本为12,133.33万元。
1、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包括阻燃剂、磷化学产品、石油添加剂。化工新材料包括改性塑料粒子及塑料制品,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光学显示、电子电器、电线电缆、医疗卫生等领域。
2、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3、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阻燃剂、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越南盾、美元、奈拉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5“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通常包括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和公司虽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5“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
16、(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5(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所属会计期间的月平均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
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 应收票据计提比例(%) |
6个月以内 | 1 |
7-12个月 | 5 |
1至2年 | 2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无风险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风险较低,预期损失准备率为零。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从发生日开始计算。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6个月以内 | 1 |
7-12个月 | 5 |
1至2年 | 2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无风险组合 | 本组合为备用金、押金、保证金、代垫款,主要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保证金等应收款项,除应收销售货款保证金。 |
本组合为代扣代缴的员工社保及公积金 | |
本组合为风险较低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出口退税、股权转让款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至2年 | 2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三、11、金融资产减值。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独立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在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并在附注披露终止经营的影响。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本公司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为: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详细说明证据】请评估师补充2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
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详细说明证据】请评估师补充
③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主要不确定因素为:【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说明】请评估师补充
本公司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在极少的情况下,若有证据表明,本公司首次取得某项投资性房地产(或某项现有房地产在完成建造或开发活动或改变用途后首次成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时,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的,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直至处置,并且假设无残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也转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年 | 3.00 | 4.8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10年 | 3.00-5.00 | 9.50-32.33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4-5年 | 3.00-5.00 | 19.00-24.25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年 | 3.00-5.00 | 19.00-32.33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2“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2“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规定的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证 | 平均年限法 |
专利 | 专利权证规定的年限 | 专利权证 | 平均年限法 |
商标权 | 10年 | 公司预计 | 平均年限法 |
软件 | 10年 | 公司预计 | 平均年限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包括研发领用的材料、人工及劳务成本、研发设备摊销、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的摊销、水电等费用。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2“长期资产减值”。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即使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租赁费等。长期待摊费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房屋装修费 | 受益期 | 受益期 |
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 预付期间 | 特许经营权使用合同 |
租赁费 | 受益期 | 受益期 |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当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在服务取得日、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按权益工具的内在价值计量,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
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19“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销售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阻燃剂、磷化学等,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公司销售按地区分为境内销售与境外销售。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外销收入根据合同主要分为FOB、CIF两种交付方式,其中:
FOB及CIF在产品已完成报关手续,报关离港后确认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土地和房屋。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1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 | 详见其他说明 | 详见其他说明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 详见其他说明 | 详见其他说明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 详见其他说明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解释17号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执行解释18号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10%、6%、3% |
消费税 | 按销售烷基化油(异辛烷)的升数 | 每升1.52元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5%、16.5%、8.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 | 15% |
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芜湖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东聚石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常州奥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 | 15% |
聚石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8.25% |
香港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8.25% |
奥智高分子越南有限公司 | 20% |
香港顾嘉国际有限公司 | 8.25% |
香港佰宏科技有限公司 | 8.25% |
GOONITE(NG)HYGIENEPRODUCTSFZE | 免税 |
注:于境外设立的子公司(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湾)需按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规定计缴各项税费。按香港利得税相关规定,2018及以后年度不超过200万港币的税前利润,税率为8.25%;税前利润中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为16.5%。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2023年12月,聚石化学被认定为广东省2023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
GR202344016601),该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三年,聚石化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024年12月,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塞呋”)被认定为广东省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GR202444000713),有效期三年,普塞呋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022年10月,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智股份”)被认定为江苏省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GR202232003277),该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有效期三年,奥智股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022年10月,子公司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化工”)被认定为安徽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GR202234002334),该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有效期三年,龙华化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022年12月,子公司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立隆”)被认定为广东省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GR202244009922),该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有效期三年,普立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024年12月,子公司芜湖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聚石”)被认定为安徽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GR202434006307),有效期三年,芜湖聚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022年12月,子公司广东聚石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聚石研究院”)被认定为广东省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GR202244016738),该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有效期三年,广东聚石研究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024年12月,子公司常州奥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智光电”)被认定为江苏省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GR202432006681),该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24
年12月12日,有效期三年,奥智光电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2024年12月,子公司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聚石”)被认定为安徽省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GR202434004552),该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24年11月28日,有效期三年,安徽聚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68,973.07 | 336,712.14 |
银行存款 | 93,035,322.39 | 160,385,535.63 |
其他货币资金 | 58,417,363.44 | 49,586,930.5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51,821,658.90 | 210,309,178.2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1,152,668.13 | 29,302,504.27 |
其他说明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2,362,119.31 | 26,396,327.54 |
存出投资款 | 246,868.77 | 1,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1,162,390.80 | 10,823,533.58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4,456,876.30 | 11,123,162.56 |
外汇交易保证金 | 100,000.00 | 1,242,906.84 |
其他 | 89,108.26 | |
合计 | 58,417,363.44 | 49,586,930.52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924,619.29 | 53,097,296.63 | / |
其中: | |||
业绩补偿款 | 9,480,597.29 | 53,097,296.63 | / |
衍生金融资产(远期外汇交易) | 444,022.00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其中:
合计
合计 | 9,924,619.29 | 53,097,296.6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0,415,595.24 | 229,893,123.18 |
商业承兑票据 | 82,902,252.35 | 58,063,328.47 |
减:坏账准备 | 829,022.53 | 580,633.29 |
合计
合计 | 242,488,825.06 | 287,375,818.3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55,080.07 |
商业承兑票据 |
合计
合计 | 455,080.07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7,559,133.89 | |
商业承兑票据 | 59,382,188.01 |
合计
合计 | 196,941,321.9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0,415,595.24 | 65.93 | 160,415,595.24 | 229,893,123.18 | 79.84 | 229,893,123.18 | ||||
商业承兑汇票 | 82,902,252.35 | 34.07 | 829,022.53 | 1.00 | 82,073,229.82 | 58,063,328.47 | 20.16 | 580,633.29 | 1.00 | 57,482,695.18 |
合计 | 243,317,847.59 | 829,022.53 | 242,488,825.06 | 287,956,451.65 | — | 580,633.29 | — | 287,375,818.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不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0,415,595.24 | ||
商业承兑汇票 | 82,902,252.35 | 829,022.53 | 1.00 |
合计 | 243,317,847.59 | 829,022.5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580,633.29 | 248,389.24 | 829,022.53 |
合计
合计 | 580,633.29 | 248,389.24 | 829,022.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813,739,696.74 | 822,524,079.35 |
7-12个月 | 47,459,683.41 | 69,798,451.50 |
1年以内小计 | 861,199,380.15 | 892,322,530.85 |
1至2年 | 56,164,314.32 | 34,304,876.57 |
2至3年 | 15,703,416.46 | 8,921,734.53 |
3年以上 | 17,945,162.20 | 12,512,967.1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951,012,273.13 | 948,062,109.05 |
减:坏账准备 | 49,678,708.01 | 36,422,999.43 |
合计 | 901,333,565.12 | 911,639,109.6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239,386.67 | 1.71 | 8,696,448.52 | 53.55 | 7,542,938.15 | 3,119,505.69 | 0.33 | 3,119,505.69 | 100.00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34,772,886.46 | 98.29 | 40,982,259.49 | 4.38 | 893,790,626.97 | 944,942,603.36 | 99.67 | 33,303,493.74 | 3.52 | 911,639,109.6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34,772,886.46 | 98.29 | 40,982,259.49 | 4.38 | 893,790,626.97 | 944,942,603.36 | 99.67 | 33,303,493.74 | 3.52 | 911,639,109.62 |
合计
合计 | 951,012,273.13 | 100.00 | 49,678,708.01 | 5.22 | 901,333,565.12 | 948,062,109.05 | 100.00 | 36,422,999.43 | 3.84 | 911,639,109.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宏鼎物流运营有限公司 | 1,063,266.21 | 1,063,266.21 | 100.00 | 该单位被限制高消费,还款可能性很小 |
漯河冠桥商贸有限公司 | 373,013.20 | 373,013.20 | 100.00 | 公司注销,预计收回可能性低 |
江西洪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74,701.88 | 74,701.88 | 100.00 | 公司注销,预计收回可能性低 |
佛山市顺德区荟晟贸易有限公司 | 11,263.00 | 11,263.00 | 100.00 | 公司注销,预计收回可能性低 |
广东德凯新材料科技 | 1,597,261.40 | 1,597,261.40 | 100.00 | 公司注销,预计收 |
有限公司 | 回可能性低 | |||
北汽韩一(重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135,527.68 | 135,527.68 | 100.00 | 被申请破产、失信被执行人 |
清远市旭艺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 | 40,000.00 | 100.00 |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鑫林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536,177.72 | 4,197,327.36 | 39.84 | 根据一审判决书可收回金额计提坏账 |
四川国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408,175.58 | 1,204,087.79 | 50.00 | 根据客户信用变化情况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合计 | 16,239,386.67 | 8,696,448.52 | 53.55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58,509,565.14 | 10,375,897.56 | |
其中:6个月以内 | 813,739,696.74 | 8,137,404.15 | 1.00 |
7-12个月 | 44,769,868.40 | 2,238,493.41 | 5.00 |
1至2年 | 51,868,744.49 | 10,373,748.89 | 20.00 |
2至3年 | 8,323,927.59 | 4,161,963.80 | 50.00 |
3年以上 | 16,070,649.24 | 16,070,649.24 | 100.00 |
合计 | 934,772,886.46 | 40,982,259.4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19,505.69 | 5,576,942.83 | 8,696,448.5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303,493.74 | 8,251,669.75 | 100,000.00 | 472,904.00 | 40,982,259.49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3,303,493.74 | 8,251,669.75 | 100,000.00 | 472,904.00 | 40,982,259.49 | |
合计 | 36,422,999.43 | 13,828,612.58 | 100,000.00 | 472,904.00 | 49,678,708.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72,904.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1名 | 50,621,845.78 | 50,621,845.78 | 5.32 | 506,218.46 | |
第2名 | 32,200,484.09 | 32,200,484.09 | 3.39 | 322,004.84 | |
第3名 | 21,416,484.88 | 21,416,484.88 | 2.25 | 214,164.85 | |
第4名 | 20,885,760.56 | 20,885,760.56 | 2.20 | 208,857.61 | |
第5名 | 18,887,683.24 | 18,887,683.24 | 1.99 | 201,995.08 |
合计
合计 | 144,012,258.55 | 144,012,258.55 | 15.15 | 1,453,240.8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本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722,583.10 | 15,783,460.22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11,722,583.10 | 15,783,460.22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628,845.21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69,628,845.21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8,700,447.01 | 93.91 | 68,173,183.95 | 65.70 |
1至2年 | 4,967,307.80 | 5.93 | 35,598,879.20 | 34.30 |
2至3年 | 133,418.03 | 0.16 | ||
3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83,801,172.84 | 100.00 | 103,772,063.1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广西日星金属化工有限公司 | 9,300,000.00 | 11.10 |
GOLDEXPOHOLDINGSLIMITED金利宝集团有限公司 | 7,954,710.47 | 9.49 |
福建雄楚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6,708,204.80 | 8.00 |
郴州高新铜业有限公司 | 3,921,024.00 | 4.68 |
广州中菁石化有限公司 | 3,801,239.90 | 4.54 |
合计
合计 | 31,685,179.17 | 37.81 |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3,220,946.79 | 37,549,246.79 |
合计 | 23,220,946.79 | 37,549,246.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15,348,845.31 | 29,278,050.09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15,348,845.31 | 29,278,050.09 |
1至2年 | 5,190,054.89 | 11,434,078.18 |
2至3年 | 8,191,527.45 | 881,121.15 |
3年以上 | 669,704.37 | 1,319,566.2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29,400,132.02 | 42,912,815.67 |
减:坏账准备 | 6,179,185.23 | 5,363,568.88 |
合计 | 23,220,946.79 | 37,549,246.79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扣社保、公积金 | 1,549,044.88 | 1,414,590.39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代垫款 | 15,356,341.36 | 21,514,412.83 |
出口退税 | 1,204,664.64 | 1,414,853.54 |
股权款 | 3,001,000.00 | |
设备转让款 | ||
往来款 | 6,390,499.06 | 17,556,926.95 |
应收政府补助-增值税即征即退 | 1,898,582.08 | 1,012,031.96 |
业绩补偿款 |
合计
合计 | 29,400,132.02 | 42,912,815.67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363,568.88 | 5,363,568.8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878,400.00 | 3,878,4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66,585.34 | 1,482,701.69 | 816,116.35 |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500.00 | 500.00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18,083.54 | 5,361,101.69 | 6,179,185.2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5,363,568.88 | 816,116.35 | 500.00 | 6,179,185.23 |
合计
合计 | 5,363,568.88 | 816,116.35 | 500.00 | 6,179,185.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利素萍 | 3,001,000.00 | 10.21 | 股权转让款 | 1年以内 | |
深圳市宏鼎物流运营有限公司 | 2,040,000.00 | 6.94 | 往来款 | 3-4年 | 2,040,000.00 |
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 | 2,000,000.00 | 6.80 | 保证金 | 2-3年 |
公司管理人 | ||||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税务局 | 1,898,582.08 | 6.46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1年以内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50,000.00 | 6.29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合计
合计 | 10,789,582.08 | 36.70 | / | / | 2,040,000.00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40,979,101.52 | 2,397,360.96 | 338,581,740.56 | 341,184,200.09 | 2,981,993.06 | 338,202,207.03 |
在产品 | 31,603,964.63 | 12,963.95 | 31,591,000.68 | 11,273,729.65 | 9,772.53 | 11,263,957.12 |
库存商品 | 297,443,936.02 | 5,771,938.32 | 291,671,997.70 | 262,553,228.27 | 3,442,954.53 | 259,110,273.74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在途物资 | 0.00 | 0.00 | 15,608,944.07 | 15,608,944.07 | ||
低值易耗品 | 10,772,481.27 | 5,749.12 | 10,766,732.15 | 16,188,709.06 | 3,449.47 | 16,185,259.59 |
自制半成品 | 62,635,939.34 | 1,327,899.07 | 61,308,040.27 | 56,138,287.27 | 1,037,121.10 | 55,101,166.17 |
发出商品 | 20,206,674.18 | 20,206,674.18 | 11,590,349.06 | 4,839.63 | 11,585,509.43 | |
合计 | 763,642,096.96 | 9,515,911.42 | 754,126,185.54 | 714,537,447.47 | 7,480,130.32 | 707,057,317.15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981,993.06 | 259,931.05 | 844,563.15 | 2,397,360.96 | ||
在产品 | 9,772.53 | 3,191.42 | 12,963.95 | |||
库存商品 | 3,442,954.53 | 3,184,550.25 | 855,566.46 | 5,771,938.3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低值易耗品 | 3,449.47 | 2,299.65 | 5,749.12 | |||
自制半成品 | 1,037,121.10 | 1,276,642.96 | 985,864.99 | 1,327,899.07 | ||
发出商品 | 4,839.63 | -4,839.63 | ||||
合计 | 7,480,130.32 | 4,721,775.70 | 2,685,994.60 | 9,515,911.4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500,000.00 |
合计
合计 | 2,5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1,399,167.88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13,937,234.05 | 92,090,504.18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69,256,529.87 | 54,487,887.92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9,203,714.11 | 3,917,073.91 |
奥智IPO发行费 | 1,226,415.09 | |
融资费用 | 4,897,224.69 | |
合计 | 197,294,702.72 | 173,121,048.98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6,979,316.80 | 6,979,316.80 | 2,500,000.00 | 2,500,000.00 | 7.11%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420,683.20 | 1,420,683.20 | 177,750.00 | 177,750.00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合计
合计 | 6,979,316.80 | 6,979,316.80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常州智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1,855,447.18 | 3,500,000.00 | 2,607,154.89 | 17,962,602.07 | |||||||
广州楷石医药有限公司 | 19,040,761.93 | 87,892.68 | 19,128,654.61 | ||||||||
小计 | 30,896,209.11 | 3,500,000.00 | 2,695,047.57 | 37,091,256.68 | |||||||
二、联营企业 |
小计 | ||||||
合计 | 30,896,209.11 | 3,500,000.00 | 2,695,047.57 | 37,091,256.68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合计
合计 | 5,000,000.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适用□不适用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
二、本期变动 | 60,036,200.00 | 60,036,200.00 |
加:外购 |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59,343,594.17 | 59,343,594.17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692,605.83 | 692,605.83 |
三、期末余额 | 60,036,200.00 | 60,036,200.00 |
(2)房地产转换情况2024年6月,经公司管理层批准,本公司原自用房产改为出租,自固定资产转作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其公允价值人民币59,527,400.00元超过其原账面价值人民币59,343,594.17元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转换日后至本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产生508,800.00元。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08,300,091.20 | 1,246,155,419.90 |
固定资产清理 | 5,470.09 | 81,987,230.38 |
合计 | 1,508,305,561.29 | 1,328,142,650.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10,049,692.51 | 790,005,051.14 | 22,758,472.94 | 219,099,955.80 | 1,641,913,172.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1,001,150.28 | 217,713,208.45 | 2,823,140.00 | 18,197,251.60 | 489,734,750.33 |
(1)购置 | 5,086,963.48 | 150,550,349.01 | 1,966,095.75 | 14,816,162.92 | 172,419,571.16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5,914,186.80 | 67,162,859.44 | 857,044.25 | 3,381,088.68 | 317,315,179.17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52,391,908.85 | 8,735,009.96 | 1,849,433.52 | 2,302,707.60 | 65,279,059.93 |
(1)处置或报废 | 1,442,366.97 | 8,735,009.96 | 1,849,433.52 | 2,302,707.60 | 14,329,518.05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50,949,541.88 | 50,949,541.88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08,658,933.94 | 998,983,249.63 | 23,732,179.42 | 234,994,499.80 | 2,066,368,862.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4,805,343.87 | 230,564,548.35 | 12,314,558.35 | 58,073,301.92 | 395,757,752.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066,850.53 | 90,876,236.28 | 4,083,637.63 | 22,362,084.57 | 153,388,809.01 |
(1)计提 | 36,066,850.53 | 90,876,236.28 | 4,083,637.63 | 22,362,084.57 | 153,388,809.01 |
3.本期减少金
3.本期减少金 | 208,701.35 | 4,534,566.19 | 1,218,316.15 | 840,733.22 | 6,802,316.91 |
额 | |||||
(1)处置或报废 | 208,701.35 | 4,534,566.19 | 1,218,316.15 | 840,733.22 | 6,802,316.9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30,663,493.05 | 316,906,218.44 | 15,179,879.83 | 79,594,653.27 | 542,344,244.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24,527.00 | 15,724,527.00 | |||
(1)计提 | 15,724,527.00 | 15,724,527.0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5,724,527.00 | 15,724,527.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7,995,440.89 | 682,077,031.19 | 8,552,299.59 | 139,675,319.53 | 1,508,300,091.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5,244,348.64 | 559,440,502.79 | 10,443,914.59 | 161,026,653.88 | 1,246,155,419.9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1,860,437.57 | |
机器设备 | 78,939,783.84 | |
运输工具 | 123,812.27 |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5,470.09 | 1,063,196.70 |
合计 | 5,470.09 | 81,987,230.38 |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36,759,528.75 | 496,914,869.3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36,759,528.75 | 496,914,869.3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龙华2万吨五氧化二磷项目 | 23,447,575.44 | 23,447,575.44 | 21,987,313.44 | 21,987,313.44 | ||
龙华10万吨多聚磷酸设备项目 | 31,168,876.04 | 31,168,876.04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214,015,528.25 | 214,015,528.25 | 66,019,379.87 | 66,019,379.87 |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待安装设备 | 59,279,187.57 | 59,279,187.57 | 13,404,867.25 | 13,404,867.25 | ||
湖南新厂区建设项目(年产220万卷电线、3万吨塑胶颗粒、3万吨PVC片材建设项目) | 1,239,974.63 | 1,239,974.63 | ||||
湖北荆州环境“年产5000吨EPP珠粒300万只保温箱2000吨EPP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等项目 | 842,627.77 | 842,627.77 | 32,657,475.35 | 32,657,475.35 | ||
美若科医药厂房建设工程 | 155,701.84 | 155,701.84 | 15,038,765.42 | 15,038,765.42 | ||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 61,146,540.73 | 61,146,540.73 | 92,716,548.31 | 92,716,548.31 | ||
安庆聚信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建设项目待安装设备 | 76,688,656.91 | 76,688,656.91 | 72,090,061.95 | 72,090,061.95 | ||
奥智年产5万吨液晶显示器用扩散板、导光板项 | 2,806,945.53 | 2,806,945.53 | 46,906,928.95 | 46,906,928.95 |
目 | ||||||
海德构化装置工程 | 21,897,444.00 | 21,897,444.00 | 21,897,444.00 | 21,897,444.00 | ||
海德碳四脱硫和选择加氢装置工程 | 37,746,964.33 | 37,746,964.33 | 37,746,964.33 | 37,746,964.33 | ||
安庆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249,599.45 | 6,249,599.45 | ||||
环保全程真空吸附高清印刷模切机 | 2,666,237.07 | 2,666,237.07 | ||||
安徽拉瓦锡18000吨光刻胶项目(一期) | 23,361,384.00 | 23,361,384.00 | 793,427.94 | 793,427.94 | ||
海德成品油、芳烃、烷烃提质扩链项目 | 36,556,407.71 | 36,556,407.71 | ||||
其他项目及待安装设备 | 78,814,564.67 | 78,814,564.67 | 34,331,005.31 | 34,331,005.31 |
合计
合计 | 636,759,528.75 | 636,759,528.75 | 496,914,869.31 | 496,914,869.3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 ||||||||||||
龙华2万吨五氧化二磷项目 | 50,000,000.00 | 21,987,313.44 | 1,460,262.00 | 23,447,575.44 | 46.90 | 46.90 | 2,087,160.86 | 781,098.57 | 4.33 | 自有资金及流动贷款 | ||
龙华10万吨多聚磷酸设备项目 | 200,000,000.00 | 31,168,876.04 | 4,116,509.40 | 35,285,385.44 | 17.64 | 17.64 | 2,516,728.45 | 969,303.50 | 4.33 | 自有资金及流动贷款 |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259,039,900.00 | 66,019,379.87 | 147,996,148.38 | 214,015,528.25 | 105.50 | 105.50 | 3,602,947.14 | 3,274,488.17 | 3.52 | 募集资金及银行融资 |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 | 259,039,900.00 | 13,404,867.25 | 46,282,965.51 | 408,645.19 | 59,279,187.57 | 105.50 | 105.50 | 3,602,947.14 | 3,274,488.17 | 3.52 | 募集资金及银行融资 |
设项目待安装设备 | ||||||||||||
湖南新厂区建设项目(年产22-万卷电线、3万吨塑胶颗粒、3万吨PVC片材建设项目) | 99,295,350.60 | 1,239,974.63 | 1,156,574.63 | 83,400.00 | 34.06 | 34.06 | 700,967.40 | - | - | 项目贷款 | ||
湖 | 182,36 | 32,657 | 18,13 | 49,94 | 842,62 | 47 | 47 | 2,614 | 370,7 | 3 | 自 |
北荆州环境“年产5000吨EPP珠粒300万只保温箱2000吨EPP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保护科学技术 | 7,177.73 | ,475.35 | 5,106.54 | 9,954.12 | 7.77 | .86 | .86 | ,603.70 | 31.85 | .71 | 有资金+银行贷款 |
有限公司等项目 | ||||||||||||
美若科医药厂房建设工程 | 60,000,000.00 | 15,038,765.42 | 2,592,356.62 | 17,475,420.20 | 155,701.84 | 29.39 | 29.39 | 自有资金 | ||||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 211,856,300.00 | 92,716,548.31 | 106,615,519.46 | 138,185,527.04 | 61,146,540.73 | 130.29 | 130.29 | 6,094,678.46 | 2,028,071.54 | 4.30 | 募集资金及银行融资 | |
安庆聚信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建设 | 211,856,300.00 | 72,090,061.95 | 4,598,594.96 | 76,688,656.91 | 130.29 | 130.29 | 6,094,678.46 | 2,028,071.54 | 4.30 | 募集资金及银行融资 |
项目待安装设备 | ||||||||||
奥智年产5万吨液晶显示器用扩散板、导光板项目 | 311,428,265.31 | 46,906,928.95 | 2,362,834.72 | 46,462,818.14 | 2,806,945.53 | 82.42 | 82.42 | 自有资金 | ||
海德芳构化装置工程 | 26,370,000.00 | 21,897,444.00 | 21,897,444.00 | 83.04 | 83.04 | 自有资金 | ||||
海德碳四脱硫和选择加氢装 | 45,470,000.00 | 37,746,964.33 | 37,746,964.33 | 83.02 | 83.02 | 自有资金 |
置工程 | ||||||||||
安庆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249,599.45 | 6,249,599.45 | - | 自有资金 | ||||||
安徽拉瓦锡18000吨光刻胶项目(一期) | 793,427.94 | 22,567,956.06 | 23,361,384.00 | |||||||
海德成品油、芳烃、烷烃提质扩 | 315,166,800.00 | 36,556,407.71 | 36,556,407.71 | 11.60 | 11.60 | 自有资金 |
链项目 | |||||||||
合计 | 1,760,993,793.64 | 459,917,626.93 | 393,284,661.36 | 295,173,924.21 | 83,400.00 | 557,944,964.08 | 17,617,086.01 | 7,423,693.63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0,916,611.46 | 80,916,611.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978,992.25 | 40,978,992.25 |
(1)新增租赁 | 40,978,992.25 | 40,978,992.25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1,709,289.08 | 41,709,289.08 |
(1)处置 | 41,709,289.08 | 41,709,289.08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0,186,314.63 | 80,186,314.6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704,751.57 | 26,704,751.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389,380.03 | 20,389,380.03 |
(1)计提 | 20,389,380.03 | 20,389,380.03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1,569,878.13 | 11,569,878.13 |
(1)处置 | 11,569,878.13 | 11,569,878.13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5,524,253.47 | 35,524,253.4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662,061.16 | 44,662,061.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211,859.89 | 54,211,859.89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6,174,935.60 | 46,442,677.92 | 16,600.00 | 10,146,356.82 | 292,780,570.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3,300.00 | 751,810.04 | 1,205,110.04 | |||
(1)购置 | 453,300.00 | 751,810.04 | 1,205,110.0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8,394,052.29 | 425,044.24 | 8,819,096.53 | |
(1)处置 | 425,044.24 | 425,044.24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8,394,052.29 | 8,394,052.29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28,234,183.31 | 46,442,677.92 | 16,600.00 | 10,473,122.62 | 285,166,583.8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930,862.44 | 11,202,097.61 | 16,350.00 | 3,201,967.96 | 26,351,278.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27,260.99 | 4,604,355.49 | 250.00 | 1,543,035.09 | 10,674,901.57 | |
(1)计提 | 4,527,260.99 | 4,604,355.49 | 250.00 | 1,543,035.09 | 10,674,901.5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5,534.75 | 116,887.20 | 132,421.95 | |
(1)处置 | 116,887.20 | 116,887.20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5,534.75 | 15,534.75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6,442,588.68 | 15,806,453.10 | 16,600.00 | 4,628,115.85 | 36,893,757.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1,791,594.63 | 9,636,224.82 | 5,845,006.77 | 227,272,826.2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4,244,073.16 | 35,240,580.31 | 250.00 | 6,944,388.86 | 266,429,292.33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837,617.66 | 6,837,617.66 |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6,814,768.22 | 26,814,768.22 | |
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619,397.97 | 11,619,397.97 | |
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 95,813,852.48 | 95,813,852.48 | |
广东菲尔姆科技有限公司 | 3,411,207.05 | 3,411,207.05 | |
聚石化学(安哥拉)有限公司 | 11,497,005.88 | 11,497,005.88 | |
合计 | 155,993,849.26 | 155,993,849.26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 82,376,325.98 | 13,437,526.50 | 95,813,852.48 | |||
广东菲尔姆科技有限公司 | 3,411,207.05 | 3,411,207.05 | ||||
合计 | 82,376,325.98 | 16,848,733.55 | 99,225,059.53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长期资产和商誉,能够独立产生主要现金流量。 | 被收购后,其业务、人员、技术、资金方面相对独立,产生的现金流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因此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 是 |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长期资产和商誉,能够独立产生主要现金流量。 | 被收购后,其业务、人员、技术、资金方面相对独立,产生的现金流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因此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 是 |
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 | 被收购后,其业务、人员、技术、资金方面相对独立,产生的 | 是 |
长期资产和商誉,能够独立产生主要现金流量。 | 现金流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因此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 ||
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长期资产和商誉,能够独立产生主要现金流量。 | 被收购后,其业务、人员、技术、资金方面相对独立,产生的现金流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因此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 否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评估范围是公司并购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时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2023年末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划分为三部分,并分别在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菲尔姆科技有限公司、聚石化学(安哥拉)有限公司使用,故商誉也根据资产组比例在三个公司之间分摊),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评估范围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等。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上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在预计可回收金额时,采用了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来预测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公司管理层根据最近一期的财务预算编制未来5年(预算期)的现金流量预测,并推算之后年度的现金流量,并假定超过5年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保持稳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根据该资产组未来的战略目标、业务发展及经营规划,通过结合历史年度的销售数据和预计市场需求变化、产品预期价格变化等诸因素进行测算确定。在确定可收回金额所采用的折现率时,公司考虑了该资产组的行业资产回报率、预期外部资金风险利率的变化等因素,通过对选取的可比公司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后调整确定。经商誉减值测试,冠臻科技商誉新增减值13,437,526.50元、菲尔姆科技商誉新增减值3,411,207.05元,因收购上述其他子公司形成的商誉期末未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1年7月1日,公司与徐建军、徐姜娜及河南臻绣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2022年4月2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涉及业绩承诺主要内容如下:徐建军、徐姜娜及河南臻绣企业服务合伙企业确认并承诺,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2,400万元。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冠臻科技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冠臻科技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1.85万元,较2022年业绩承诺金额1,200.00万元少218.15万元,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81.82%。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冠臻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冠臻科技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6.30万元,较2023年业绩承诺金额1,200.00万元少6,526.30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4.45万元,较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业绩承诺金额3,000.00万元少6,744.45万元,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124.82%。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冠臻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冠臻科技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2.14万元,较2024年业绩承诺金额2,400.00万元少5,002.14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46.59万元,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业绩承诺金额5,400.00万元少12,346.59万元,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128.64%。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2,468,205.00 | 31,478,306.64 | 17,831,125.40 | 36,115,386.24 | |
特许经营权 | 436,291.08 | 128,307.26 | 307,983.82 | ||
融资费用 | 5,157,964.00 | 8,482,905.69 | 10,828,476.89 | 2,812,392.80 | |
租金 | 174,420.42 | 66,808.33 | 238,028.75 | 3,200.00 | |
技术维护费 | 2,301,260.40 | 3,714,351.33 | 2,212,972.04 | 3,802,639.69 | |
冷却系统及管道安装工 | 708,333.33 | 148,514.85 | 113,735.28 | 743,112.90 |
程 | |||||
其他 | 1,834,594.61 | 5,452,351.20 | 2,459,899.51 | 4,827,046.30 |
合计
合计 | 33,081,068.84 | 49,343,238.04 | 33,812,545.13 | 48,611,761.75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922,619.08 | 4,340,178.56 | 32,536,810.46 | 5,952,494.3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22,896,498.43 | 26,398,724.92 | 130,135,253.77 | 31,308,878.14 |
租赁负债 | 17,318,465.56 | 2,825,257.07 | 55,987,902.49 | 13,292,470.87 |
合计
合计 | 167,137,583.07 | 33,564,160.55 | 218,659,966.72 | 50,553,843.3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7,456,676.94 | 2,924,693.19 | 35,246,815.50 | 7,047,984.81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净值 | 17,549,054.00 | 2,899,329.12 | 53,118,164.70 | 12,619,859.44 |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 96,546.07 | 14,481.91 | ||
公允价值变动-业绩补偿款 | 9,480,597.29 | 1,422,089.59 | 53,097,296.63 | 7,964,594.49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692,605.84 | 173,151.46 | ||
合计 | 45,178,934.07 | 7,419,263.36 | 141,558,822.90 | 27,646,920.6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81,786,647.93 | 100,148,522.57 |
可抵扣亏损 | 399,316,689.46 | 253,700,047.58 |
合计
合计 | 581,103,337.39 | 353,848,570.1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595,195.10 | ||
2025年 | 4,141,476.67 | 4,117,062.38 | |
2026年 | 40,685,028.06 | 49,139,592.91 | |
2027年 | 72,199,950.73 | 71,949,720.74 | |
2028年 | 120,535,698.34 | 125,898,476.45 | |
2029年 | 161,754,535.66 | ||
合计 | 399,316,689.46 | 253,700,047.5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股权投资款 | 40,908,000.00 | 40,908,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9,838,087.97 | 29,838,087.97 | 55,351,131.37 | 55,351,131.37 | ||
合计 | 70,746,087.97 | 70,746,087.97 | 58,351,131.37 | 58,351,131.37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58,417,363.44 | 保证金 | 49,586,930.52 | 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196,941,321.90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 | 234,694,561.26 | 质押、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 | |||
固定资产 | 631,841,570.35 | 借款、售后回租抵押 | 395,798,567.92 | 借款、售后回租抵押 | |||
在建工程 | 20,729,734.49 | 售后租回资 | 9,212,467.32 | 售后租回资产 | |||
无形资产 | 72,657,087.94 | 借款抵押 | 73,856,540.46 | 借款抵押 | |||
应收账款 | 111,707,409.80 | 应收账款质押未到期 | 131,842,940.00 | 应收账款质押未到期 |
合计
合计 | / | / | 894,992,007.48 | / |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9,988,963.97 | 16,000,000.00 |
抵押借款 | 182,726,289.82 | |
保证借款 | 627,500,993.23 | 524,473,581.58 |
信用借款 | 89,825,349.43 | 3,276,575.00 |
短期借款-利息 | 788,072.62 | 1,365,370.10 |
合计
合计 | 798,103,379.25 | 727,841,816.50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其中: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002,100.00 | 123,926.40 | |
其中: | |||
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远期外汇交易) | 2,002,100.00 | 123,926.40 | |
合计 | 2,002,100.00 | 123,926.4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00 | 29,33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93,958,755.84 | 100,493,573.84 |
信用证 | 90,728,936.12 | 107,499,739.91 |
合计
合计 | 214,687,691.96 | 237,323,313.75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53,992,340.60 | 595,617,996.80 |
1—2年 | 15,111,700.35 | 9,068,826.25 |
2—3年 | 1,953,539.01 | 251,939.63 |
3年以上 | 572,581.43 | 600,527.98 |
合计 | 671,630,161.39 | 605,539,290.6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79,697,766.59 | 43,293,084.76 |
合计
合计 | 79,697,766.59 | 43,293,084.7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8,762,601.27 | 317,818,134.2 | 316,270,076.2 | 40,310,659.31 |
5 | 1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5,068.47 | 18,200,408.64 | 18,222,085.45 | 3,391.66 |
三、辞退福利 | 28,815.00 | 4,994,376.27 | 5,011,541.27 | 11,650.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合计 | 38,816,484.74 | 341,012,919.16 | 339,503,702.93 | 40,325,700.9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8,544,960.62 | 279,781,737.42 | 278,920,528.39 | 39,406,169.65 |
二、职工福利费 | 73,075.73 | 11,925,933.50 | 11,773,759.91 | 225,249.32 |
三、社会保险费 | 33,843.20 | 10,010,539.22 | 9,856,252.27 | 188,130.1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3,436.58 | 8,729,920.96 | 8,575,244.92 | 188,112.62 |
工伤保险费 | 406.62 | 899,919.01 | 900,308.10 | 17.53 |
生育保险费 | 166,549.71 | 166,549.71 | ||
其他 | 0.00 | 214,149.54 | 214,149.54 |
四、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 | 3,435.00 | 5,514,519.62 | 5,455,344.62 | 62,61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1,205.72 | 2,849,587.58 | 2,763,728.78 | 187,064.5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6,081.00 | 7,735,816.91 | 7,500,462.24 | 241,435.67 |
合计
合计 | 38,762,601.27 | 317,818,134.25 | 316,270,076.21 | 40,310,659.3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4,383.57 | 17,507,820.49 | 17,528,833.98 | 3,370.08 |
2、失业保险费 | 684.90 | 692,588.15 | 693,251.47 | 21.58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合计 | 25,068.47 | 18,200,408.64 | 18,222,085.45 | 3,391.6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0,803,551.75 | 14,990,408.14 |
消费税 | 1,073,445.89 | 3,409,878.50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342,443.11 | 2,410,190.97 |
个人所得税 | 1,761,561.87 | 1,164,331.9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32,258.19 | 819,923.32 |
教育费附加 | 443,793.40 | 452,735.1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3,823.46 | 301,823.46 |
环境保护税 | 675.78 | 409.84 |
水利基金 | 193,399.63 | 92,965.37 |
房产税 | 844,127.52 | 1,973,996.51 |
土地使用税 | 962,151.01 | 1,015,108.80 |
印花税 | 1,153,551.65 | 903,589.03 |
其他 | ||
合计 | 30,684,783.26 | 27,535,361.02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8,853,945.96 | 50,687,595.79 |
合计
合计 | 58,853,945.96 | 50,687,595.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915,247.38 | 1,292,055.00 |
往来款 | 15,192,996.10 | 2,070,962.17 |
未付费用 | 35,745,702.48 | 21,324,578.62 |
股权收购款 | 6,000,000.00 | 26,000,000.00 |
合计 | 58,853,945.96 | 50,687,595.7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付账款按账龄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56,499,929.37 | 49,213,340.50 |
1至2年 | 2,295,502.59 | 1,450,705.29 |
2至3年 | 36,764.00 | - |
3年以上 | 21,750.00 | 23,550.00 |
合计 | 58,853,945.96 | 50,687,595.79 |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3,311,103.57 | 128,891,620.46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92,257,352.07 | 92,005,946.3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501,593.09 | 14,907,751.99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107,606.42 | 793,216.35 |
合计
合计 | 499,177,655.15 | 236,598,535.17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8,884,536.61 | 2,717,895.58 |
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196,941,321.90 | 234,239,481.19 |
合计 | 205,825,858.51 | 236,957,376.7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98,886,063.71 | 243,800,977.00 |
抵押借款 | 263,617,935.76 | 204,291,472.00 |
保证借款 | 529,492,104.91 | 269,396,009.70 |
信用借款 | 113,591,211.24 | 104,1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3,311,103.57 | 128,891,620.46 |
合计
合计 | 812,276,212.05 | 692,696,838.2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1,844,104.28 | 64,682,289.5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686,370.76 | 7,610,500.2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501,593.09 | 14,907,751.99 |
合计 | 34,656,140.43 | 42,164,037.36 |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54,345,895.10 | 152,806,150.69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54,345,895.10 | 152,806,150.6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346,603,247.17 | 244,812,097.06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28,168,320.11 | 16,151,061.83 |
尚未支付的股权投资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92,257,352.07 | 92,005,946.37 |
合计 | 154,345,895.10 | 152,806,150.69 |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732,807.84 | 3,764,823.87 | 聚石化学参与海德化工破产重整,预计需要支付的款项,确认为预计负债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合计
合计 | 732,807.84 | 3,764,823.87 | / |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3,252,449.74 | 1,342,000.00 | 3,372,311.92 | 11,222,137.82 |
合计
合计 | 13,252,449.74 | 1,342,000.00 | 3,372,311.92 | 11,222,137.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补助项目 | 上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年产无卤阻燃剂2.1万吨,环保阻燃聚丙烯3万吨建设项目 | 49,272.46 | 49,272.46 | 与资产相关 | ||||
广东省收购和创建国际品牌项目资金 | 87,876.24 | 61,828.36 | 26,047.88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先进阻燃高分子复合材料 | 463,322.74 | 463,322.74 | 与资产相 |
的研制与产业化) | 关 | |||||
改性塑料产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2018年清远市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 183,767.35 | 183,767.35 | 与资产相关 | |||
博士后建站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生物酶技术制备美妆油脂工艺的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199,853.72 | 199,853.72 | 与资产相关 | |||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无卤阻燃装饰用聚乙烯材料) | 308,525.48 | 154,669.07 | 153,856.41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度清远市科技创新劵补助 | 171,702.31 | 171,702.31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局创新券后补助 | 164,936.80 | 164,936.80 | 与资产相关 | |||
聚丙烯用聚磷酸氨基无卤阻燃母粒的研发与产业化 | 299,999.84 | 50,000.16 | 249,999.68 | 与资产相关 | ||
耐热氧老化UL94V2聚丙烯阻燃剂的研发及产业化 | 150,107.53 | 32,699.04 | 117,408.49 | 与资产相关 | ||
五氧化二磷和多聚磷酸生产车间技改项目 | 147,441.16 | 49,999.84 | 97,441.32 | 与资产相关 | ||
建筑用地出让补贴 | 2,914,510.54 | 82,674.96 | 2,831,835.58 | 与资产相关 | ||
支持制造强省资金-奖补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 284,338.40 | 50,000.00 | 234,338.40 | 与资产相关 | ||
设备奖补 | 24,311.39 | 5,100.00 | 19,211.39 | 与资产相关 | ||
汨罗市工信局2023年第五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产业项目) | 980,582.52 | 116,504.88 | 864,077.64 | 与资产相关 |
汨罗市商务粮食局2023年招商引资资金(转移来湘的实体企业新租赁标准厂房) | 817,511.92 | 746,083.35 | 71,428.57 | 与资产相关 | |||
粤东西北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装备补贴 | 599,351.94 | 122,376.35 | 476,975.59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耕地占用税以及契税返还 | 2,125,037.40 | 44,042.27 | 2,080,995.13 | 与资产相关 | |||
江陵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480,000.00 | 620,000.00 | 323,478.26 | 2,776,521.74 | 与资产相关 | ||
2024年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项目 | 260,000.00 | 2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 462,000.00 | 46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3,252,449.74 | 1,342,000.00 | 3,372,311.92 | 11,222,137.82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1,333,334.00 | 121,333,334.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55,889,996.11 | 855,889,996.11 | ||
其他资本公积 | 7,932,089.32 | 3,691,975.90 | 4,240,113.42 |
合计
合计 | 863,822,085.43 | 3,691,975.90 | 860,130,109.5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其他资本公积减少系本期冲回股权激励费用。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91,569.60 | 1,168,807.47 | 1,168,807.47 | -1,622,762.1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
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791,569.60 | 1,030,953.10 | 1,030,953.10 | -1,760,616.50 | ||
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 | 137,854.37 | 137,854.37 | 137,854.37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791,569.60 | 1,168,807.47 | 1,168,807.47 | -6,622,762.13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1,141,261.76 | 388,577.26 | 10,752,684.50 |
合计
合计 | 11,141,261.76 | 388,577.26 | 10,752,684.50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0,666,667.00 | 60,666,667.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0,666,667.00 | 60,666,667.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不再提取。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18,512,887.79 | 513,267,760.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18,512,887.79 | 513,267,760.8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6,146,837.06 | 28,578,460.3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000,000.0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266,666.80 | 9,333,333.4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8,099,383.93 | 518,512,887.7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47,006,608.26 | 3,622,326,300.30 | 3,666,361,320.54 | 3,169,573,321.58 |
其他业务 | 33,199,790.03 | 32,023,290.56 | 18,809,834.78 | 15,318,358.00 |
合计 | 4,080,206,398.29 | 3,654,349,590.86 | 3,685,171,155.32 | 3,184,891,679.58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08,020.64 | 368,517.1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319.98 | 4,014.39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81% | 1.09%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319.98 | 其他业务收入 | 1,880.98 | 其他业务收入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2,133.41 | 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贸易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319.98 | 4,014.39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04,700.66 | 364,502.73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金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阻燃剂 | 20,527.19 | 16,192.85 | 20,527.19 | 16,192.85 |
磷化学品 | 20,388.07 | 19,230.45 | 20,388.07 | 19,230.45 |
改性塑料粒子 | 104,533.94 | 89,849.11 | 104,533.94 | 89,849.11 |
塑料制品 | 149,255.87 | 133,395.79 | 149,255.87 | 133,395.79 |
贸易原材料 | 7,171.04 | 5,618.76 | 7,171.04 | 5,618.76 |
其他 | 517.06 | 306.06 | 517.06 | 306.06 |
循环业务 | 2,063.85 | 2,627.45 | 2,063.85 | 2,627.45 |
液化石油气产品 | 100,243.63 | 95,012.16 | 100,243.63 | 95,012.16 |
合计 | 404,700.65 | 362,232.63 | 404,700.65 | 362,232.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29,718,771.59 | 14,279,068.05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99,405.02 | 4,581,786.98 |
教育费附加 | 3,207,782.19 | 2,320,242.76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5,792,183.44 | 3,187,655.48 |
土地使用税 | 4,002,792.21 | 3,252,015.38 |
车船使用税 | 15,238.32 | 59,629.73 |
印花税 | 3,371,304.82 | 3,165,340.4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138,521.35 | 1,569,383.24 |
环境保护税 | 7,946.38 | 143,054.44 |
水利基金 | 949,756.63 | 747,395.12 |
其他 | 9,944.13 | 7,792.14 |
合计 | 55,313,646.08 | 33,313,363.72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388,377.72 | 21,123,532.49 |
折旧费与摊销 | 504,030.22 | 774,416.11 |
广告宣传费 | 691,297.72 | 971,300.32 |
业务招待费 | 9,557,157.49 | 7,249,357.56 |
办公费 | 1,894,406.82 | 1,836,047.48 |
差旅费 | 6,257,502.82 | 5,583,585.90 |
销售服务费 | 19,891,203.65 | 8,856,814.34 |
外包服务费 | 779,144.00 | 3,706,472.05 |
运杂费 | 1,968,117.61 | 1,696,702.42 |
其他费用 | 1,655,231.89 | 1,167,926.49 |
合计
合计 | 65,586,469.94 | 52,966,155.16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4,152,947.58 | 106,252,342.03 |
折旧与摊销 | 57,770,474.07 | 34,675,396.18 |
租赁及水电费 | 10,282,014.23 | 12,404,296.93 |
股权激励 | -3,691,975.90 | 5,813,268.28 |
业务招待费 | 6,848,016.10 | 6,839,355.98 |
办公费 | 8,885,021.38 | 13,219,890.14 |
差旅费 | 7,328,227.91 | 8,008,505.43 |
装修费 | 1,597,155.76 | 878,482.84 |
修理费 | 2,276,174.06 | 3,714,195.66 |
咨询服务费 | 13,229,124.33 | 15,654,125.71 |
其他费用 | 11,369,109.68 | 11,978,798.06 |
合计
合计 | 230,046,289.20 | 219,438,657.24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5,421,802.41 | 52,276,972.24 |
折旧与摊销 | 7,934,055.07 | 7,692,347.07 |
办公费 | 644,974.40 | 235,994.27 |
直接投入-材料 | 51,901,425.63 | 48,672,618.79 |
业务招待费 | 116,990.38 | 265,681.94 |
差旅费 | 2,131,937.76 | 2,440,889.12 |
修理费 | 3,151,015.86 | 3,098,924.01 |
技术创新费 | 5,404,693.67 | 3,365,647.87 |
委托开发费 | 2,090,271.52 | 2,676,397.62 |
其他费用 | 10,029,275.14 | 7,944,080.81 |
合计
合计 | 138,826,441.84 | 128,669,553.74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98,841,926.09 | 71,869,120.90 |
减:利息收入 | 1,629,568.08 | 3,707,802.80 |
汇兑损益 | -15,863,034.86 | -6,980,931.13 |
手续费 | 12,383,895.36 | 11,271,215.80 |
合计 | 93,733,218.51 | 72,451,602.77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770,981.60 | 9,896,760.58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0,282,783.37 | 6,158,684.2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16,327.44 | 78,636.06 |
合计
合计 | 25,170,092.41 | 16,134,080.85 |
其他说明: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 | 3,372,311.92 | 1,536,116.78 | 与资产相关 |
奥智年产5万吨液晶显示器用扩散板、导光板项目奖励资金 | 4,29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689,191.44 | 1,293,881.96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度武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奖励资金 | 37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东省清远市财政局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 356,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产业引导资金 | 302,922.56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奖补奖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扩岗、留工补贴 | 288,137.84 | 560,438.23 | 与收益相关 |
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210,35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冠臻收2023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补助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 | 194,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小、高企培育企业”研发奖励 | 150,108.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新驱动发展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常州创新发展专项奖励资金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奥智收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第二批研发奖励 | 79,530.00 | 与收益相关 | |
非铁海运补贴资金 | 71,599.00 | 181,480.00 | 与收益相关 |
"四上"企业奖补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助 | 5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认定奖补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创新奖补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贴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东至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金 | 13,105.12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 1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保补贴 | 11,430.72 | 与收益相关 | |
一次性留工补助 | 11,07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开门红一次性就业补助 | 1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会爱心补助 | 10,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管委会无诈奖励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奖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放型经济奖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越南河内塑料展境外参展补贴 | 8,08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谐企业奖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7,455.00 | 18,489.34 | 与收益相关 |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小巨人企业奖励款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安仁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先进制造业高地专项资金【2023】58号 | 7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政府招商引资补助 | 541,864.66 | 与收益相关 | |
清远科学技术局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立项款(挤出级无卤阻燃聚丙烯研发及应用产业化)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工局2022年度外贸进出口贴息资金 | 4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武进高新区科技奖励 | 41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3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306,9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央外经发展资金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小巨人财政奖励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补助 | 2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奖金拨款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补贴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工局2022年省级外贸促进资金 | 190,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州商务局2023年零售与消费促进(2021年批发业限额以上)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就业扶持款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清远科学技术局高阻燃项目补助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3年新三板基础层挂牌奖补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常州市科技局研发投入奖励 | 9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清远财政局就业创业类补贴 | 77,382.76 | 与收益相关 | |
研发费用财政补助 | 62,87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东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补项目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研发奖励 | 42,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技术转移奖补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2022年东至县亩均效益评价奖补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谐企业奖 | 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池州市商务局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 | 2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无诈奖励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清远市财政局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东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企业岗前培训费 | 9,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7,336.85 | 与收益相关 | |
银(4240)收到清远市科学技术局资助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资金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4,770,981.60 | 9,896,760.58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695,047.58 | 2,027,771.7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00,304.72 | -51.5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5,792.78 | 58,131.1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合计
合计 | 3,889,559.52 | 2,085,851.32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172,677.34 | 53,097,296.6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44,022.00 | |
业绩补偿款 | -43,616,699.34 | 53,097,296.6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3,926.40 | -2,002,10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23,926.40 | -2,002,100.00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508,800.00 |
合计
合计 | -42,787,803.74 | 51,095,196.63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48,389.24 | -52,411.0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672,133.36 | -8,759,493.1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15,804.09 | -5,117,939.4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合计
合计 | -14,736,326.69 | -13,929,843.69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721,775.70 | -4,915,065.8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5,724,527.00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21,000,000.00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6,848,733.55 | -11,973,578.22 |
十二、其他 |
合计
合计 | -58,295,036.25 | -16,888,644.08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23,866.09 | -11,202.05 |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 | 499,103.43 | 117,256.64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2,881,212.14 | 108,970.09 |
合计 | 3,504,181.66 | 215,024.68 |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 | 10,068.65 | 10,068.65 |
利得 | |||
其中:固定资产 | 10,068.65 | 10,068.65 | |
无形资产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2,500,000.00 | 7,591,000.00 | 2,500,000.00 |
罚款收入 | 8,305.00 | 2,500.00 | 8,305.00 |
违约赔偿收入 | 300,622.07 | 324,204.81 | 300,622.07 |
保险赔款收入 | 9,745.00 | ||
其他 | 255,826.46 | 286,442.20 | 255,826.46 |
合计 | 3,074,822.18 | 8,213,892.01 | 3,074,822.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中,政府补助明细: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市奖励 | 2,500,000.00 | 7,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清远市高新区管委会和谐企业奖 | 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三板挂牌上市奖励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对外投资鼓励 | 6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合计 | 2,500,000.00 | 7,591,000.00 |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748,650.72 | 299,046.38 | 1,748,650.7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748,650.72 | 299,046.38 | 1,748,650.7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20,000.00 | 606,900.00 | 520,000.00 |
盘亏损失 | 291,923.33 | 95,760.20 | 291,923.33 |
罚款支出 | 1,366,048.38 | 390,382.70 | 1,366,048.38 |
违约赔偿支出 | 242,068.83 | 859,543.24 | 242,068.83 |
预计重组损失 | |||
其他 | 52,860.99 | 790,581.76 | 52,860.99 |
合计
合计 | 4,221,552.25 | 3,042,214.28 | 4,221,552.25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381,557.48 | 9,607,537.9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83,925.94 | -5,650,821.54 |
合计
合计 | 2,097,631.54 | 3,956,716.3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42,051,321.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6,307,698.2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068,486.7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40,965.1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263,701.8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54,308.9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13,774.5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2,470,193.45 |
加计扣除 | -25,534,286.92 |
其他 | 1,710,660.36 |
所得税费用 | 2,097,631.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629,568.08 | 3,707,802.80 |
收往来款及押金 | 298,579,387.70 | 52,628,922.48 |
政府补助 | 18,612,981.60 | 21,243,718.80 |
合计 | 318,821,937.38 | 77,580,444.0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付现 | 179,979,489.81 | 172,139,913.78 |
收往来款及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等 | 172,595,209.74 | 40,999,040.40 |
合计 | 352,574,699.55 | 213,138,954.18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收回 | 72,527,071.70 | 75,445,128.86 |
收到票据贴现、融资租赁款等 | 267,714,125.00 | 138,199,203.92 |
合计 | 340,241,196.70 | 213,644,332.7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2,700,000.00 | |
支付保证金 | 74,954,500.70 | 67,978,620.91 |
支付财务融资费用 | 267,042,785.29 | 12,882,276.80 |
合计 | 341,997,285.99 | 83,560,897.7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2,700,000.00 | |
支付保证金 | 74,954,500.70 | 67,978,620.91 |
支付财务融资费用、融资租赁款等 | 267,042,785.29 | 12,882,276.80 |
合计 | 341,997,285.99 | 83,560,897.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44,148,952.84 | 33,366,770.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8,295,036.25 | 16,888,644.08 |
信用减值损失 | 14,736,326.69 | 13,929,843.6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3,388,809.01 | 115,054,434.5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0,389,380.03 | 17,945,558.84 |
无形资产摊销 | 10,674,901.57 | 9,832,879.4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812,545.13 | 17,798,738.6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04,181.66 | -215,024.6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38,582.07 | 299,046.3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787,803.74 | -51,095,196.6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3,900,749.33 | 79,239,432.8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89,559.52 | -2,085,851.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989,682.81 | -15,244,149.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227,657.29 | 9,593,327.6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104,649.49 | -152,085,067.0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059,237.32 | -74,904,248.9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7,229,280.72 | 227,850,659.7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8,127,333.87 | 246,169,798.0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3,404,295.46 | 160,722,247.7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0,722,247.77 | 248,528,730.9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317,952.31 | -87,806,483.2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3,404,295.46 | 160,722,247.77 |
其中:库存现金 | 368,973.07 | 336,712.1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3,035,322.39 | 160,385,535.6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404,295.46 | 160,722,247.7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976,020.19 | 7.18840 | 28,581,223.53 |
欧元 | 22,098.20 | 0.92604 | 20,463.82 |
港币 | 400.00 | 7.52570 | 3,010.28 |
越南盾 | 3,817,005,197.36 | 0.00028 | 1,076,638.14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81,911,878.55 | 7.18840 | 588,815,347.79 |
欧元 | 400,620.65 | 7.52570 | 3,014,950.83 |
港币 | 63,900.00 | 0.92604 | 59,173.96 |
越南盾 | 67,302,631,478.52 | 0.00028 | 18,983,620.99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10,106,280.68 | 7.18840 | 72,647,988.04 |
越南盾 | 6,256,251,342.00 | 0.00028 | 1,764,660.63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5,918,571.50 | 7.18840 | 114,429,059.37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1,480,706.62 | 7.18840 | 370,063,911.45 |
欧元 | 44,800.00 | 7.52570 | 337,151.36 |
越南盾 | 13,979,928,454.89 | 0.00028 | 3,943,228.63 |
其他应付款 |
其中:美元 | 10,765,019.87 | 7.18840 | 77,383,268.83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5,421,802.41 | 52,276,972.24 |
折旧与摊销 | 7,934,055.07 | 7,692,347.07 |
办公费 | 644,974.40 | 235,994.27 |
直接投入-材料 | 51,901,425.63 | 48,672,618.79 |
业务招待费 | 116,990.38 | 265,681.94 |
差旅费 | 2,131,937.76 | 2,440,889.12 |
修理费 | 3,151,015.86 | 3,098,924.01 |
技术创新费 | 5,404,693.67 | 3,365,647.87 |
委托开发费 | 2,090,271.52 | 2,676,397.62 |
其他费用 | 10,029,275.14 | 7,944,080.81 |
合计 | 138,826,441.84 | 128,669,553.7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38,826,441.84 | 128,669,553.7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新增子公司/孙公司情况
新设立子公司/孙公司名称 | 设立时点 | 出资金额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广东聚华科技有限公司 | 2024-04-26 | 151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60 | 货币 |
安徽聚石氢友科技有限公司 | 2024-06-18 | 50万人民币 | 552.2万人民币 | 80 | 货币 |
常州奥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4-06-03 | 335万人民币 | 2000万人民币 | 100 | 货币 |
江苏润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2-11 | 510万元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51 | 货币 |
(2)清算子公司/孙公司情况海口市聚益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9日被注销,聚岩高斯(广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9月05日被注销,已清算完毕,2023年、2024年报表已无数据,2024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阻燃剂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东至县 | 安徽省东至县 | 磷化学产品生产、销售 | 66.87 | 购买 | |
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 安徽省东至县 | 安徽省东至县 | 阻燃剂生产、销售 | 100 | 购买 | |
广东聚石钠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70 | 投资设立 | |
聚石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 | 江苏省苏州市 | 改性塑料生产、销售 | 100 | 购买 | |
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芜湖市 | 安徽省芜湖市 | 改性塑料粒子产品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宏晔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 | 湖南省岳阳市 | 废旧塑料回收、处置、加工、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河源市 | 广东省河源市 | 塑料制品生产、销售 | 70 | 购买 | |
湖南聚石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安仁县 | 湖南省安仁县 | 改性塑料电线电缆制品生产销售 | 65 | 投资设立 | |
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和县 | 安徽省和县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石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安庆聚石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安庆市 | 安徽省安庆市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65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华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 60 | 投资设立 | |
安徽聚石氢友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安庆市 | 安徽省安庆市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80 | 投资设立 | |
清远美若科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油墨制品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益新材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新材料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安庆市 | 安徽省安庆市 | 聚苯乙烯产品生产、销售 | 90 | 投资设立 | |
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安庆市 | 安徽省安庆市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65 | 投资设立 |
聚石化学(长沙)有限公司 | 湖南省宁乡市 | 湖南省宁乡市 | 改性塑料卫生制品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聚石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香港顾嘉国际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销售 | 90 | 投资设立 | |
广州聚特贸易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100 | 投资设立 | |
GOONITE(NG)HYGIENEPRODUCTSFZE | 尼日利亚 | 尼日利亚 | 改性塑料卫生制品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PolyrocksChemical(NG)FZE | 尼日利亚 | 尼日利亚 | 改性塑料卫生制品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WONDERFEELINTERNATIONALCOMPANYLIMITED | 尼日利亚 | 尼日利亚 | 改性塑料卫生制品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JUSHI(CAMBIDIA)CO.,LTD | 柬埔寨 | 柬埔寨 | 改性塑料制品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POLIROCKQUIMICA-COM?RCIOGERALEPRESTA??ODESERVI?OS,(SU),LDA | 安哥拉 | 安哥拉 | 改性塑料卫生制品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供应链管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祥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塑料制品生产、销售 | 70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石建筑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建筑安装 | 100 | 投资设立 | |
聚石大通(天津)贸易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批发 | 70 | 投资设立 | |
广州聚石睿通贸易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批发 | 70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投资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塑料制品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星岩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化学纤维制造 | 70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石森元包装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56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石租赁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租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石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板材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省江陵县 | 湖北省江陵县 | 塑料制品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聚石聚瑞包装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橡胶和塑料制 | 80 | 投资设立 |
科技有限公司 | 品业 | |||||
芜湖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芜湖市 | 安徽省芜湖市 | 汽车型材生产、销售 | 90 | 投资设立 |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 | 江苏省常州市 | 扩散板生产、销售 | 51 | 购买 | |
奥智高分子越南有限公司 | 越南 | 越南 | 导光板生产、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香港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常州奥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 | 江苏省常州市 | 导光板生产、销售 | 75.50 | 购买 | |
青岛奥智智信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 | 100 | 投资设立 | ||
常州奥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 | 江苏省常州市 | 批发 | 1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润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 | 江苏省常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51 | 投资设立 | |
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改性塑料卫生制品生产销售 | 55 | 购买 | |
广东菲尔姆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 | 广东省清远市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80 | 投资设立 | |
香港佰宏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贸易 | 1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聚宝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和县 | 安徽省和县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安宝化工有限公司 | 安徽省马鞍山市 | 安徽省马鞍山市 | 化工原材料生产 | 1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 | 安徽省和县 | 安徽省和县 | 批发 | 100 | 投资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9.00 | 7,813,999.69 | 127,059,751.20 |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3.13 | -686,581.29 | 32,496,394.02 | |
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 -4,254,640.93 | -515,106.5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9,181,362.96 | 421,568,098.20 | 930,749,461.16 | 527,748,314.22 | 145,110,506.93 | 672,858,821.15 | 528,067,814.51 | 384,178,627.99 | 912,246,442.50 | 498,624,198.09 | 155,834,252.34 | 654,458,450.43 |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66,432,854.22 | 104,080,201.79 | 270,513,056.01 | 69,774,823.62 | 92,882,826.69 | 162,657,650.31 | 193,467,549.48 | 100,921,910.15 | 294,389,459.63 | 94,579,320.25 | 83,370,601.49 | 177,949,921.74 |
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 183,921,647.99 | 8,199,160.69 | 192,120,808.68 | 185,529,449.42 | 19,105,484.90 | 204,634,934.32 | 137,976,852.93 | 119,521,446.56 | 257,498,299.49 | 236,881,794.24 | 41,753,998.12 | 278,635,792.36 |
子公司
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37,076,345.58 | 12,142,068.02 | 10,952,647.94 | -27,664,791.55 | 767,282,799.30 | 53,578,056.47 | 53,542,570.51 | 75,228,753.67 |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41,204,309.37 | -2,072,385.43 | -2,072,385.43 | 19,621,941.41 | 282,911,715.80 | 1,999,384.76 | 1,999,384.76 | 7,894,772.70 |
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 63,074,113.77 | 8,395,242.37 | 8,395,242.37 | -13,226,677.42 | 61,374,942.98 | -46,751,672.74 | -46,751,672.74 | -68,505,879.51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7,091,256.69 | 30,896,209.1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695,047.58 | 2,027,771.7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695,047.58 | 2,027,771.73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融资租赁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2)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基本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较低。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产损失的风险。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及利息 | 798,103,379.25 | 798,103,379.25 | |
应付票据 | 214,687,691.96 | 214,687,691.96 | |
应付账款 | 653,992,340.60 | 17,637,820.79 | 671,630,161.39 |
其他应付款 | 56,499,929.37 | 2,354,016.59 | 58,853,945.9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9,177,655.15 | 499,177,655.15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5,825,858.51 | 205,825,858.51 | |
长期借款及利息 | 812,276,212.05 | 812,276,212.05 | |
租赁负债 | 34,656,140.43 | 34,656,140.43 | |
长期应付款 | 154,345,895.10 | 154,345,895.10 | |
合计 | 2,428,286,854.84 | 1,021,270,084.96 | 3,449,556,939.80 |
(续)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及利息 | 727,841,816.50 | 727,841,816.50 | |
应付票据 | 237,323,313.75 | 237,323,313.75 | |
应付账款 | 595,617,996.80 | 9,921,293.86 | 605,539,290.66 |
其他应付款 | 49,213,340.50 | 1,474,255.29 | 50,687,595.7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6,598,535.17 | 236,598,535.17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6,957,376.77 | 236,957,376.77 | |
长期借款及利息 | 692,696,838.24 | 692,696,838.24 | |
租赁负债 | 42,164,037.36 | 42,164,037.36 | |
长期应付款 | 152,806,150.69 | 152,806,150.69 |
合计 | 2,083,552,379.49 | 899,062,575.44 | 2,982,614,954.93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金融资产转移为应收票据背书,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参见附注五、“3、应收票据”。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24,619.2 | 9,924,619.2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924,619.2 | 9,924,619.2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应收账款融资 | 11,722,583.10 | 11,722,583.10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722,583.10 | 9,924,619.29 | 21,647,202.3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3,926.40 | 123,926.4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23,926.40 | 123,926.40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23,926.40 | 123,926.4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本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资产-远期外汇合约,银行每周均有报价,故账面价值作为第一层次公允价值
计量;应收款项融资为持有的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信用良好,随时可以按票面金额背书转让,属于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按票面金额计量。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业绩补偿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存在市场活动或者市场活动很少,从而导致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故属于第三层次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州市石磐 | 广东省广 | 投资咨询服 | 1,000.00万 | 39.43 | 39.43 |
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磐石”) | 州市 |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 元 |
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刘红玉 | 最终控制方陈钢之妻 |
喻小敏 | 最终控制方杨正高之妻 |
吴恺 |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持股25%的股东 |
陈新艳 |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持股19%的股东 |
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常州智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之联营企业 |
广州楷石医药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聚石科技研究院之联营企业 |
金秀民 | 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华化工持股20.74%的股东 |
金飞 | 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华化工持股12.39%的股东 |
徐建军 | 公司控股子公司冠臻科技持股22.50%的股东 |
余瑞晶 | 公司控股子公司冠臻科技持股22.50%的股东徐建军之妻 |
徐姜娜 | 公司控股子公司冠臻科技持股22.50%的股东 |
佛山市天骅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3年02月13日被注销) | 控股子公司冠臻科技少数股东徐建军控制的企业 |
佛山市旗正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3年02月13日被注销) | 控股子公司冠臻科技少数股东徐建军、徐姜娜控制的企业 |
黄昌政 | 公司控股子公司普立隆持股30.00%的股东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 | 8,026,030.67 | 不适用 | 否 | 17,536,854.7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7,275,575.2 | 5,185.6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5,700,000.00 | 2024/12/26 | 2026/12/25 | 否 |
陈钢、杨正高 | 3,500,000.00 | 2024/1/8 | 2024/7/3 | 是 |
陈钢、杨正高 | 465,600.00 | 2024/1/4 | 2024/7/3 | 是 |
陈钢、杨正高 | 2,150,400.00 | 2024/1/5 | 2024/7/3 | 是 |
陈钢、杨正高 | 464,700.00 | 2024/1/12 | 2024/7/12 | 是 |
陈钢、杨正高 | 1,862,400.00 | 2024/1/17 | 2024/7/17 | 是 |
陈钢、杨正高 | 9,996,800.00 | 2024/1/23 | 2024/7/24 | 是 |
陈钢、杨正高 | 177,200.00 | 2024/1/24 | 2024/7/25 | 是 |
陈钢、杨正高 | 275,688.70 | 2024/1/25 | 2024/7/25 | 是 |
陈钢、杨正高 | 429,750.00 | 2024/2/26 | 2024/8/23 | 是 |
陈钢、杨正高 | 1,413,599.56 | 2024/2/26 | 2024/8/23 | 是 |
陈钢、杨正高 | 9,900,000.00 | 2024/2/29 | 2024/8/23 | 是 |
陈钢、杨正高 | 243,750.00 | 2024/3/6 | 2024/9/6 | 是 |
陈钢、杨正高 | 1,561,910.50 | 2024/3/12 | 2024/9/6 | 是 |
陈钢、杨正高 | 688,913.45 | 2024/3/12 | 2024/9/6 | 是 |
陈钢、杨正高 | 1,648,800.00 | 2024/3/14 | 2024/9/11 | 是 |
陈钢、杨正高 | 1,493,152.00 | 2024/3/14 | 2024/9/11 | 是 |
陈钢、杨正高 | 1,782,400.00 | 2024/3/14 | 2024/9/11 | 是 |
陈钢、杨正高 | 570,457.20 | 2024/3/14 | 2024/9/11 | 是 |
陈钢、杨正高 | 9,586,787.50 | 2024/3/20 | 2024/9/20 | 是 |
陈钢、杨正高 | 9,960,000.00 | 2024/3/26 | 2025/3/14 | 否 |
陈钢、杨正高 | 4,861,299.36 | 2024/3/27 | 2025/3/20 | 否 |
陈钢、杨正高 | 3,899,768.24 | 2024/3/27 | 2025/3/20 | 否 |
陈钢、杨正高 | 2,191,025.28 | 2024/3/28 | 2025/3/21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207,000.00 | 2024/3/28 | 2025/3/21 | 否 |
陈钢、杨正高 | 3,078,764.40 | 2024/4/2 | 2025/3/27 | 否 |
陈钢、杨正高 | 4,802,142.72 | 2024/4/3 | 2025/3/27 | 否 |
陈钢、杨正高 | 9,824,100.00 | 2024/7/18 | 2025/7/11 | 否 |
陈钢、杨正高 | 292,800.00 | 2024/8/29 | 2025/8/22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467,000.00 | 2024/8/28 | 2025/2/27 | 否 |
陈钢、杨正高 | 647,479.80 | 2024/8/28 | 2025/2/27 | 否 |
陈钢、杨正高 | 496,800.00 | 2024/9/10 | 2025/3/10 | 否 |
陈钢、杨正高 | 598,080.00 | 2024/9/10 | 2025/3/10 | 否 |
陈钢、杨正高 | 257,400.00 | 2024/9/10 | 2025/3/10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62,436.34 | 2024/9/18 | 2025/3/10 | 否 |
陈钢、杨正高 | 5,750,000.00 | 2024/9/14 | 2025/3/13 | 否 |
陈钢、杨正高 | 95,400.00 | 2024/9/14 | 2025/3/13 | 否 |
陈钢、杨正高 | 3,020,000.00 | 2024/9/25 | 2025/3/24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197,196.80 | 2024/9/25 | 2025/3/24 | 否 |
陈钢、杨正高 | 4,407,574.46 | 2024/9/25 | 2025/3/24 | 否 |
陈钢、杨正高 | 2,718,692.25 | 2024/9/6 | 2025/9/1 | 否 |
陈钢、杨正高 | 496,000.00 | 2024/9/12 | 2025/9/5 | 否 |
陈钢、杨正高 | 2,197,084.00 | 2024/10/24 | 2025/10/17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302,054.00 | 2024/10/24 | 2025/10/17 | 否 |
陈钢、杨正高 | 292,800.00 | 2024/10/9 | 2025/9/30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030,000.00 | 2024/10/9 | 2025/4/9 | 否 |
陈钢、杨正高 | 868,084.65 | 2024/10/9 | 2025/4/9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725,670.00 | 2024/1/18 | 2024/5/17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99,940.00 | 2024/1/22 | 2024/5/21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42,950.00 | 2024/1/26 | 2024/5/2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8,305.00 | 2024/2/7 | 2024/6/6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30,650.00 | 2024/2/7 | 2024/6/6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39,075.00 | 2024/4/5 | 2024/8/2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66,770.00 | 2024/4/11 | 2024/8/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31,382.50 | 2024/4/11 | 2024/8/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48,707.50 | 2024/4/11 | 2024/8/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94,000.00 | 2024/4/16 | 2024/8/1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95,030.00 | 2024/4/26 | 2024/8/23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14,840.00 | 2024/4/26 | 2024/8/23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64,587.50 | 2024/5/16 | 2024/9/13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72,240.00 | 2024/5/17 | 2024/9/13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16,810.00 | 2024/5/21 | 2024/9/17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00,187.50 | 2024/5/22 | 2024/9/1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97,712.50 | 2024/5/27 | 2024/9/25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16,325.00 | 2024/5/31 | 2024/9/27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23,750.00 | 2024/5/31 | 2024/9/27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47,015.00 | 2024/6/4 | 2024/10/2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89,070.00 | 2024/6/12 | 2024/10/10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98,940.00 | 2024/6/12 | 2024/10/10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94,237.50 | 2024/6/21 | 2024/10/1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90,050.00 | 2024/6/25 | 2024/10/23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91,040.00 | 2024/6/27 | 2024/10/25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97,020.00 | 2024/7/4 | 2024/11/1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47,015.00 | 2024/7/17 | 2024/11/1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21,275.00 | 2024/7/24 | 2024/11/21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67,310.00 | 2024/7/29 | 2024/11/26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96,020.00 | 2024/8/6 | 2024/12/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08,850.00 | 2024/8/7 | 2024/12/5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21,760.00 | 2024/8/21 | 2024/12/1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11,772.00 | 2024/8/22 | 2024/12/20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4,515.00 | 2024/9/24 | 2025/1/22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722,700.00 | 2024/9/24 | 2025/1/22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98,445.00 | 2024/9/26 | 2025/1/24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81,170.00 | 2024/9/30 | 2025/1/2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49,480.00 | 2024/9/30 | 2025/1/2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5,540.00 | 2024/10/10 | 2025/2/7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75,617.50 | 2024/10/14 | 2025/2/1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25,710.00 | 2024/10/18 | 2025/2/14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89,100.00 | 2024/10/18 | 2025/2/1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20,245.00 | 2024/10/25 | 2025/2/2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26,957.50 | 2024/10/31 | 2025/2/28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84,140.00 | 2024/11/14 | 2025/2/28 | 否 |
石磐石 |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77,675.00 | 2024/11/29 | 2025/3/2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99,000.00 | 2024/12/11 | 2025/4/10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76,705.00 | 2024/12/19 | 2025/4/17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82,240.00 | 2024/12/19 | 2025/4/17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000,000.00 | 2024/8/13 | 2025/8/12 | 否 |
杨正高 | 6,000,000.00 | 2024/1/26 | 2024/7/2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751,893.75 | 2024/1/24 | 2024/7/22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91,475.00 | 2024/1/26 | 2024/7/24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6,500,000.00 | 2024/1/30 | 2025/1/26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0,000,000.00 | 2024/1/31 | 2025/1/25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96,425.00 | 2024/2/18 | 2024/8/16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0,000,000.00 | 2024/2/19 | 2025/2/1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83,040.00 | 2024/2/26 | 2024/8/2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18,680.00 | 2024/2/28 | 2024/8/19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5,000,000.00 | 2024/2/28 | 2025/2/23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742,448.75 | 2024/3/5 | 2024/8/30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34,857.50 | 2024/3/11 | 2024/9/7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966,269.76 | 2024/3/11 | 2024/10/28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8,000,000.00 | 2024/3/14 | 2025/3/13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79,600.00 | 2024/3/18 | 2024/9/1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09,488.75 | 2024/3/18 | 2024/9/1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7,759,350.00 | 2024/3/22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61,521.25 | 2024/3/26 | 2024/9/2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5,000,000.00 | 2024/3/26 | 2025/3/22 | 否 |
陈钢、杨正高、 | 6,000,000.00 | 2024/3/27 | 2024/10/28 | 是 |
石磐石 |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470,000.00 | 2024/4/1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170,566.04 | 2024/4/7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708,974.72 | 2024/4/10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23,606.25 | 2024/4/11 | 2024/10/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514,230.25 | 2024/4/11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460,295.11 | 2024/4/11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428,593.40 | 2024/4/12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843,652.00 | 2024/4/16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926,500.00 | 2024/4/17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088,000.00 | 2024/4/25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000,000.00 | 2024/4/30 | 2025/4/30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000,000.00 | 2024/5/10 | 2025/5/10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7,800,000.00 | 2024/6/13 | 2025/6/7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2,000,000.00 | 2024/6/24 | 2025/6/20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2,000,000.00 | 2024/7/12 | 2025/7/4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8,000,000.00 | 2024/7/25 | 2025/7/24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040,000.00 | 2024/7/26 | 2025/7/29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1,000,000.00 | 2024/8/12 | 2025/8/7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3,000,000.00 | 2024/8/15 | 2025/8/13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47,986.25 | 2024/9/13 | 2025/3/12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5,500,000.00 | 2024/9/13 | 2025/9/1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74,353.75 | 2024/9/27 | 2025/3/26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33,640.00 | 2024/10/16 | 2025/4/14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21,131.25 | 2024/10/28 | 2025/4/26 | 否 |
陈钢、杨正高、 | 9,977,601.50 | 2024/10/28 | 2025/10/27 | 否 |
石磐石 |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205,700.00 | 2024/12/10 | 2025/12/10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0,000,000.00 | 2024/1/1 | 2026/12/3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9,800,000.00 | 2024/1/4 | 2027/1/3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0,000,000.00 | 2024/3/21 | 2025/8/29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8,000,000.00 | 2024/3/26 | 2027/3/25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2,000,000.00 | 2024/3/27 | 2027/3/26 | 否 |
陈钢、杨正高 | 51,121,401.99 | 2024/12/13 | 2027/12/12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0,725,147.60 | 2024/12/18 | 2027/12/12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18,680.00 | 2024/2/28 | 2024/8/1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83,040.00 | 2024/2/26 | 2024/2/20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83,040.00 | 2024/2/26 | 2024/8/2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95,680.00 | 2024/3/18 | 2024/9/1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41,960.00 | 2024/3/18 | 2024/9/1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41,960.00 | 2024/3/18 | 2024/9/14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14,540.00 | 2024/1/16 | 2024/4/2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000,000.00 | 2024/1/30 | 2024/12/1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000,000.00 | 2024/2/1 | 2024/10/29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818,395.00 | 2024/2/18 | 2024/8/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700,000.00 | 2024/2/18 | 2024/8/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000,000.00 | 2024/2/18 | 2024/8/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638,400.00 | 2024/2/18 | 2024/8/2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250,347.35 | 2024/2/21 | 2025/2/14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000,000.00 | 2024/2/23 | 2024/12/1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86,940.00 | 2024/2/28 | 2024/6/5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3,000,000.00 | 2024/3/11 | 2024/9/6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500,000.00 | 2024/3/11 | 2024/9/6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000,000.00 | 2023/12/29 | 2025/1/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89,010.00 | 2024/3/12 | 2024/6/27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180,000.00 | 2024/3/15 | 2024/12/26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500,000.00 | 2024/3/15 | 2024/10/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852,949.43 | 2024/3/14 | 2025/3/7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989,051.81 | 2024/3/18 | 2024/9/1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375,350.00 | 2024/3/18 | 2024/9/1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000,000.00 | 2024/3/18 | 2024/9/1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15,524.50 | 2024/3/18 | 2024/9/1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21,000.00 | 2024/3/18 | 2024/9/1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428,745.58 | 2024/3/18 | 2024/9/1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313,355.00 | 2024/3/18 | 2024/9/1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43,090.00 | 2024/4/8 | 2024/10/8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350,000.00 | 2024/4/8 | 2024/10/8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904,791.96 | 2024/4/8 | 2024/10/8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962,100.00 | 2024/4/8 | 2024/10/8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5,500,000.00 | 2024/4/8 | 2024/10/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90,045.00 | 2024/4/12 | 2024/7/2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191,155.00 | 2024/4/23 | 2025/2/2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272,715.82 | 2024/4/23 | 2025/1/24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789,270.63 | 2024/4/19 | 2024/10/21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1,065.00 | 2024/5/31 | 2024/8/23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4,000,000.00 | 2024/6/11 | 2024/12/2 | 是 |
陈钢、刘红玉、 | 2,000,000.00 | 2024/6/11 | 2024/12/2 | 是 |
杨正高、喻小敏 |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802,900.00 | 2024/6/11 | 2024/12/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393,800.00 | 2024/6/11 | 2024/12/2 | 是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783,500.00 | 2024/6/11 | 2024/12/2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2,100.00 | 2024/6/21 | 2024/9/1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93,555.00 | 2024/8/14 | 2024/10/8 | 是 |
陈钢、杨正高 | 10,000,000.00 | 2024/7/11 | 2025/7/7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9,210,000.00 | 2024/7/30 | 2025/1/30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4,724,415.40 | 2024/7/30 | 2025/2/2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75,500.00 | 2024/7/30 | 2025/2/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74,500.00 | 2024/7/30 | 2025/2/9 | 否 |
陈钢、杨正高 | 5,000,000.00 | 2024/7/24 | 2025/1/24 | 否 |
陈钢、杨正高 | 5,000,000.00 | 2024/8/8 | 2025/2/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238,400.00 | 2024/10/14 | 2025/4/14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372,233.19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315,4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300,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500,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70,597.25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90,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60,5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98,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80,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26,16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15,6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60,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 | 130,5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杨正高、喻小敏 |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50,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410,35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95,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1,500,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4,500,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280,000.00 | 2024/10/11 | 2025/4/1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739,269.76 | 2024/10/28 | 2025/4/2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3,833,210.83 | 2024/10/30 | 2025/10/27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348,596.25 | 2024/11/15 | 2025/11/10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03,125.00 | 2024/11/20 | 2025/6/3 | 否 |
陈钢、刘红玉、杨正高、喻小敏 | 30,000,000.00 | 2024/11/21 | 2025/5/2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500,000.00 | 2024/12/27 | 2025/6/25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000,000.00 | 2024/1/3 | 2024/6/28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99,930.88 | 2024/1/16 | 2024/7/5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169,867.62 | 2024/1/22 | 2024/7/5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707,113.24 | 2024/1/24 | 2024/7/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117,806.26 | 2024/1/17 | 2024/7/9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884,000.00 | 2024/1/23 | 2024/7/17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5,000,000.00 | 2024/2/23 | 2024/8/20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8,419,800.00 | 2024/2/27 | 2024/8/23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000,568.75 | 2024/3/18 | 2024/9/10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9,217,800.00 | 2024/3/18 | 2024/9/11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160,000.00 | 2024/3/28 | 2024/9/20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4,629,987.50 | 2024/4/7 | 2024/9/30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299,662.50 | 2024/4/11 | 2024/9/30 | 是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9,494,100.00 | 2024/8/19 | 2025/2/12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500,000.00 | 2024/8/20 | 2025/2/12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484,500.00 | 2024/8/28 | 2025/2/2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740,000.00 | 2024/8/28 | 2025/2/2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67,900.00 | 2024/9/2 | 2025/2/24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900,000.00 | 2024/9/6 | 2025/2/2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1,000,000.00 | 2024/9/6 | 2025/3/4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900,000.00 | 2024/9/11 | 2025/3/7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744,675.00 | 2024/9/11 | 2025/3/7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5,197,500.00 | 2024/9/11 | 2025/3/10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975,000.00 | 2024/9/20 | 2025/3/1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631,400.00 | 2024/9/20 | 2025/3/1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2,445,300.00 | 2024/9/20 | 2025/3/18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421,369.50 | 2024/9/29 | 2025/3/26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9,000,000.00 | 2024/9/29 | 2025/3/26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6,000,000.00 | 2024/9/29 | 2025/3/26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358,171.20 | 2024/10/15 | 2025/4/11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3,940,200.00 | 2024/10/17 | 2025/4/15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300,000.00 | 2024/10/17 | 2025/4/15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754,570.00 | 2024/10/18 | 2025/4/15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4,884,412.50 | 2024/10/24 | 2025/4/22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850,000.00 | 2024/10/25 | 2025/4/23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743,298.30 | 2024/10/25 | 2025/4/23 | 否 |
黄昌政 | 21,000,000.00 | 2025/3/20 | 2035/3/20 | 否 |
陈钢、石磐石 | 3,032,330.06 | 2022/1/21 | 2025/1/21 | 否 |
徐建军、余瑞晶 | 11,973,000.00 | 2024/7/15 | 2025/1/15 | 否 |
陈钢、杨正高 | 35,669,880.06 | 2024/1/25 | 2027/1/25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5,000,000.00 | 2024/7/29 | 2027/7/29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5,000,000.00 | 2024/7/29 | 2027/7/29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2,000,000.00 | 2024/7/29 | 2027/7/29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5,000,000.00 | 2024/7/2 | 2027/7/2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5,000,000.00 | 2024/7/2 | 2027/7/2 | 否 |
陈钢、杨正高、石磐石 | 10,800,000.00 | 2024/10/29 | 2027/10/29 | 否 |
吴恺、陈新艳 | 3,600,000.00 | 2024/8/28 | 2025/8/27 | 否 |
吴恺、陈新艳 | 1,700,000.00 | 2024/9/3 | 2025/9/2 | 否 |
吴恺、陈新艳 | 4,245,600.00 | 2024/10/18 | 2025/10/17 | 否 |
吴恺 | 10,000,000.00 | 2024/3/25 | 2025/3/24 | 否 |
吴恺、陈新艳 | 25,000.00 | 2024/4/19 | 2027/4/19 | 否 |
吴恺 | 9,800,000.00 | 2024/6/23 | 2025/6/16 | 否 |
吴恺、陈新艳 | 10,000,000.00 | 2024/11/7 | 2025/11/6 | 否 |
吴恺、陈新艳 | 4,900,000.00 | 2024/2/28 | 2024/8/27 | 是 |
吴恺、陈新艳 | 6,089,600.00 | 2024/9/14 | 2025/9/13 | 否 |
吴恺、陈新艳 | 8,000,000.00 | 2024/10/28 | 2025/10/27 | 否 |
吴恺、陈新艳 | 4,868,000.00 | 2024/11/27 | 2025/11/26 | 否 |
吴恺、陈新艳 | 135,000,000.00 | 2024/12/26 | 2025/12/25 | 否 |
吴恺、陈新艳 | USD2510000 | 2024/9/14 | 2025/3/11 | 否 |
吴恺、陈新艳 | USD1250000 | 2024/9/27 | 2025/3/19 | 否 |
吴恺、陈新艳 | 11,260,000.00 | 2024/1/23 | 2024/6/17 | 是 |
吴恺、陈新艳 | 7,480,000.00 | 2024/3/5 | 2024/6/16 | 是 |
吴恺、陈新艳 | 3,450,720.00 | 2024/6/3 | 2025/6/3 | 否 |
吴恺、陈新艳 | 3,385,800.00 | 2024/6/11 | 2025/6/11 | 否 |
吴恺、陈新艳 | 5,500,000.00 | 2024/11/14 | 2025/11/14 | 否 |
吴恺、陈新艳 | 3,056,960.00 | 2024/11/27 | 2025/11/27 | 否 |
吴恺、陈新艳 | 5,161,600.00 | 2024/12/3 | 2025/12/3 | 否 |
吴恺、陈新艳 | 5,912,700.00 | 2024/12/4 | 2025/12/4 | 否 |
吴恺、陈新艳 | USD3735400 | 2024/5/9 | 2024/11/8 | 是 |
吴恺、陈新艳 | USD921697.13 | 2024/6/6 | 2024/12/6 | 是 |
吴恺、陈新艳 | USD1050520 | 2024/6/13 | 2024/12/13 | 是 |
吴恺、陈新艳 | USD728000 | 2024/11/13 | 2025/5/13 | 否 |
吴恺、陈新艳 | USD1100000 | 2024/12/6 | 2025/6/5 | 否 |
吴恺、陈新艳 | 10,000,000.00 | 2024/10/24 | 2025/3/24 | 否 |
吴恺、陈新艳 | 5,000,000.00 | 2024/12/30 | 2025/6/26 | 否 |
吴恺、陈新艳 | 5,000,000.00 | 2024/12/30 | 2025/6/26 | 否 |
吴恺 | 5,000,000.00 | 2024/1/17 | 2024/6/3 | 是 |
吴恺 | 5,000,000.00 | 2024/1/17 | 2024/7/2 | 是 |
吴恺 | 6,800,000.00 | 2024/4/12 | 2025/4/11 | 否 |
吴恺 | 5,134,950.00 | 2024/5/11 | 2025/5/10 | 否 |
吴恺 | 23,000,000.00 | 2024/7/16 | 2025/7/15 | 否 |
吴恺 | USD2800000 | 2024/1/31 | 2024/7/19 | 是 |
吴恺 | USD1490000 | 2024/2/7 | 2024/8/5 | 是 |
吴恺 | USD2800000 | 2024/7/22 | 2025/1/8 | 否 |
吴恺 | USD1650000 | 2024/8/13 | 2025/1/27 | 否 |
吴恺 | 6,000,000.00 | 2024/2/20 | 2024/8/20 | 是 |
吴恺 | 10,000,000.00 | 2024/2/20 | 2024/8/9 | 是 |
吴恺 | 9,597,600.00 | 2024/3/13 | 2024/9/12 | 是 |
吴恺 | 4,819,010.00 | 2024/3/25 | 2024/9/25 | 是 |
吴恺 | 2,632,500.00 | 2024/3/29 | 2024/9/29 | 是 |
吴恺 | 9,480,240.00 | 2024/5/31 | 2024/11/30 | 是 |
吴恺 | 10,500,000.00 | 2024/7/9 | 2024/12/27 | 是 |
吴恺 | 6,000,000.00 | 2024/8/12 | 2025/2/12 | 否 |
吴恺 | 10,000,000.00 | 2024/9/4 | 2025/3/4 | 否 |
吴恺 | 8,000,000.00 | 2024/9/23 | 2025/3/21 | 否 |
吴恺 | 2,690,000.00 | 2024/3/13 | 2024/9/12 | 是 |
吴恺、陈新艳 | 9,900,000.00 | 2024/2/28 | 2024/8/26 | 是 |
吴恺、陈新艳 | 7,150,000.00 | 2024/3/19 | 2024/9/13 | 是 |
吴恺、陈新艳 | 12,000,000.00 | 2024/4/30 | 2024/10/25 | 是 |
吴恺、陈新艳 | USD2050000 | 2024/5/17 | 2024/11/13 | 是 |
吴恺、陈新艳 | 15,000,000.00 | 2024/4/8 | 2024/8/1 | 是 |
吴恺、陈新艳 | 10,000,000.00 | 2024/4/18 | 2025/4/17 | 否 |
吴恺、陈新艳 | 5,000,000.00 | 2024/6/4 | 2024/10/23 | 是 |
吴恺、陈新艳 | 4,080,000.00 | 2024/8/2 | 2024/12/3 | 是 |
吴恺、陈新艳 | 5,000,000.00 | 2024/8/6 | 2025/2/13 | 否 |
吴恺、陈新艳 | 5,920,000.00 | 2024/8/8 | 2025/2/17 | 否 |
吴恺、陈新艳 | 5,000,000.00 | 2024/10/23 | 2025/3/25 | 否 |
吴恺 | 30,000,000.00 | 2024/9/27 | 2025/9/27 | 否 |
吴恺 | 30,000,000.00 | 2024/9/29 | 2025/9/29 | 否 |
吴恺 | 30,000,000.00 | 2024/12/6 | 2026/11/6 | 否 |
吴恺、陈新艳 | 20,000,000.00 | 2024/02/27 | 2025/12/27 | 否 |
吴恺、陈新艳 | 3,300,000.00 | 2024/2/6 | 2030/4/20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9,000,000.00 | 2024/3/7 | 2025/3/7 | 否 |
陈钢、杨正高 | 10,000,000.00 | 2024/9/26 | 2025/9/26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93.5 | 1,026.13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广州楷石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870,889.61 | 3,625,337.97 | 5,702,525.79 | 1,139,391.80 |
应收账款 | 广州楷石医药有限公司 | 769,560.00 | 76,956.00 | ||
其他应收款 | 东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64,526.87 | 53,226.34 | ||
其他应收款 | 常州智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370,000.00 | 218,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徐姜娜 | 22,000.00 | 9,300.00 | -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楷石医药有限公司 | 809,560.00 | 40,478.0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陈新艳 | 14,051.91 | |
其他应付款 | 徐建军 | 800,000.00 | 116,259.89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楷石医药有限公司 | 33,942.71 | |
其他应付款 | 吴恺 | 391,836.37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1,536,290.00 | 16,422,940.10 | ||||||
其他激励对象 | 1,041,997.23 | 11,138,950.40 | ||||||
合计 | 2,578,287.23 | 27,561,890.50 |
公司2022年9月21日同意以人民币14.0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授予164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8月25日以人民币10.69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4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2022年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经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14.00元/股调整为10.69元/股,授予数量由205.00万股调整为266.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164.00万股调整为213.2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41.00万股调整为53.30万股。2023年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经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10.69元/股调整为10.49元/股。
2023年8月25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万股失效;2022年经审
计,营业收入指标的业绩完成率达到90%以上,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0%,对应归属比例10%即6.24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2024年8月23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即将届满。因公司近期股价低于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归属意愿较低,公司拟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3.705万股;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327万股失效;2023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两项指标的业绩完成率均未达到90%,因此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9.67万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90万股。经审计,2024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两项指标的业绩完成率均未达到9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8.52万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9万股已失效;2024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4万股失效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Black-Scholes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考核期业绩条件估计,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最终预计可解锁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解锁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240,113.4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691,975.9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1,988,704.29 | |
其他激励对象 | -1,703,271.61 |
合计 | -3,691,975.90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2月23日,公司PHC车间发生火灾。公司预估存货损失3,057,209.33元,固定资产损失2,911,203.00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423,269,674.31 | 338,765,111.73 |
7~12个月 | 7,719,957.62 | 55,516,404.75 |
1年以内小计 | 430,989,631.93 | 394,281,516.48 |
1至2年 | 2,058,377.31 | 437,751.83 |
2至3年 | 15,445.93 | |
3年以上 | 135,527.68 | 291,183.2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433,183,536.92 | 395,025,897.44 |
减:坏账准备 | 3,055,889.31 | 2,995,176.78 |
合计 | 430,127,647.61 | 392,030,720.6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 135,527.68 | 0.03 | 135,527.68 | 100.00 |
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3,048,009.24 | 99.97 | 2,920,361.63 | 0.67 | 430,127,647.61 | 395,025,897.44 | 100.00 | 2,995,176.78 | 0.76 | 392,030,720.6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22,047,174.74 | 51.26 | 2,920,361.63 | 1.32 | 219,126,813.11 | 243,414,718.79 | 61.62 | 2,995,176.78 | 1.23 | 240,419,542.01 |
采用其他方法组合 | 211,000,834.50 | 48.71 | 211,000,834.50 | 151,611,178.65 | 38.38 | 151,611,178.65 | ||||
合计 | 433,183,536.92 | 100.00 | 3,055,889.31 | 0.71 | 430,127,647.61 | 395,025,897.44 | 100.00 | 2,995,176.78 | 0.76 | 392,030,720.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组合中,按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元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219,988,797.43 | 2,508,686.17 | |
其中:[6个月以内] | 212,268,839.81 | 2,122,688.29 | 1.00% |
[7~12个月] | 7,719,957.62 | 385,997.88 | 5.00% |
1至2年 | 2,058,377.31 | 411,675.46 | 20.00% |
2至3年 | 50.00% | ||
3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222,047,174.74 | 2,920,361.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11,000,834.50 |
合计
合计 | 211,000,834.5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2,995,176.78 | 261,402.94 | 100,000.00 | 100,690.41 | 3,055,889.31 |
合计
合计 | 2,995,176.78 | 261,402.94 | 100,000.00 | 100,690.41 | 3,055,889.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0,690.4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聚石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162,324,990.25 | 162,324,990.25 | 37.47 | ||
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 | 14,958,277.50 | 14,958,277.50 | 3.45 | ||
第三名 | 10,072,057.66 | 10,072,057.66 | 2.33 | 100,720.58 | |
第四名 | 8,904,985.20 | 8,904,985.20 | 2.06 | 89,049.85 | |
第五名 | 6,808,205.00 | 6,808,205.00 | 1.57 | 68,082.05 |
合计
合计 | 203,068,515.61 | 203,068,515.61 | 46.88 | 257,852.4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35,545,942.40 | 749,693,150.90 |
合计 | 435,545,942.40 | 749,693,150.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435,191,168.50 | 748,831,655.00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435,191,168.50 | 748,831,655.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354,773.90 | 899,973.9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435,545,942.40 | 749,731,628.90 |
减:坏账准备 | 38,478.00 | |
合计 | 435,545,942.40 | 749,693,150.90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扣社保、公积金 | 428,393.79 | 353,140.17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代垫款 | 1,142,773.90 | 1,105,573.90 |
出口退税 | 1,204,664.64 | 1,071,538.45 |
股权款 | ||
预付账款转入 | ||
往来款 | 769,560.00 | |
内部关联方往来 | 432,770,110.07 | 746,431,816.38 |
合计
合计 | 435,545,942.40 | 749,731,628.90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8,478.00 | 38,478.0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8,478.00 | -38,478.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38,478.00 | -38,478.00 |
合计
合计 | 38,478.00 | -38,478.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47,382,552.28 | 132,000,000.00 | 1,415,382,552.28 | 1,059,596,018.81 | 72,000,000.00 | 987,596,018.81 |
对联营、合 |
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547,382,552.28 | 132,000,000.00 | 1,415,382,552.28 | 1,059,596,018.81 | 72,000,000.00 | 987,596,018.81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 | 48,143,071.60 | -185,732.00 | 47,957,339.60 | |||||
清远美若科制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51,000,000.00 | 54,000,000.00 | |||||
广东聚石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63,476,791.83 | -350,511.43 | 63,126,280.40 | |||||
广东聚益新材有限公司 | 10,098,384.13 | -39,474.08 | 10,058,910.05 | |||||
聚石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 19,411,726.73 | 19,411,726.73 | ||||||
聚石化学(长沙)有限公司 | 29,209,194.00 | 29,209,194.00 |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210,000.00 | 36,210,000.00 | ||||||
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868,868.89 | 4,831,131.11 | 24,700,000.00 | |||||
聚石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795,878.40 | 795,878.40 | ||||||
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 135,517,100.00 | 135,517,100.00 | ||||||
广东聚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0,476,327.42 | 199,788,767.81 | 300,265,095.23 | |||||
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 | 29,494,101.49 | 29,494,101.49 | ||||||
湖南聚石科 | 32,500,0 | 22,000, | 54,500,000 |
技有限公司 | 00.00 | 000 | .00 | |||||
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 | 25,098,384.13 | 10,960,525.92 | 36,058,910.05 | |||||
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0,737,880.94 | 77,656,669.31 | 168,394,550.25 | |||||
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 | 72,000,000 | 60,000,000.0 | 0 | 132,000,000.00 | |||
湖南宏晔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安徽聚宝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29,867,223.11 | -22,399.24 | 229,844,823.87 | |||||
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 | 3,691,086.14 | -3,691,086.14 | ||||||
广东菲尔姆科技有限公司 | 7,838,642.21 | 7,838,642.21 | ||||||
香港佰宏科技有限公司 | 118,000,000.00 | 118,000,000.00 | ||||||
合计 | 987,596,018.81 | 72,000,000 | 492,075,736.4 | 60,000,000.00 | -4,289,202.89 | 1,415,382,552.28 | 132,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06,122,508.79 | 877,098,327.64 | 961,994,711.16 | 799,056,319.60 |
其他业务 | 42,257,308.94 | 5,625,877.04 | 41,999,861.23 | 6,087,879.95 |
合计 | 1,048,379,817.73 | 882,724,204.68 | 1,003,994,572.39 | 805,144,199.5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032,500.00 | 9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09,037.85 | 200,134.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合计
合计 | 5,123,462.15 | 90,200,134.98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34,333.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81,790.1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5,697.1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22,485.13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08,148.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3,616,699.3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75,773.4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366,322.85 | |
合计 | -30,062,484.8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29 | -1.95 | -1.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25 | -1.70 | -1.7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陈钢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