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6,225,125.44元,202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7,156,705.41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
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