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1101公司简称:昊华能源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9,997,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8元(含税),共计派发659,519,050.11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昊华能源 | 601101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张明川 | 甄超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 |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 |
电话 | 01069839412 | 01069839412 |
传真 | 01069839418 | 01069839418 |
电子信箱 | bjhhnyzqb@163.com | bjhhnyzqb@163.com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采矿业,主要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B06)(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化工原料,煤炭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既有的能源禀赋结构使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比重过半,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现阶段,煤炭仍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在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继续占据主导地位,在我国能源安全保障中发挥着“压舱石”的基础作用。
报告期内,进口煤数量屡创新高,我国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下行,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生产与销售、甲醇的生产与销售及铁路专用线运输,主要产品为煤炭和甲醇。
(二)经营模式公司坚持“煤为核心、煤电平衡、协同发展”的战略,以煤炭开采、销售和甲醇生产及销售为主要业务。公司主要生产矿井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和宁夏银川市,主要产品为动力煤和气煤;国泰化工经营煤制甲醇项目;东铜铁路负责运营鄂尔多斯市万利矿区铜匠川铁路专用线,主要为万利矿区高家梁煤矿和王家塔煤矿提供煤炭铁路运输服务。公司内蒙古矿区“煤—化—运”一体的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已经形成,实现了稳定有序接替。公司将继续深化“煤矿+智慧物流”、探索“煤矿+新能源”两大产业链延伸,统筹发展内蒙古、宁夏煤炭产业基地,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国内煤炭产量同比保持正增长,主产地优质产能持续释放。受进口煤量增加等因素影响,国内煤炭供求总体宽松,国内煤炭价格整体有所下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28,455,977,030.37 | 29,917,331,224.99 | -4.88 | 29,804,908,291.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963,496,340.93 | 11,163,507,875.29 | 7.17 | 10,459,905,419.30 |
营业收入 | 9,137,696,926.90 | 8,437,025,400.96 | 8.30 | 9,286,753,648.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36,570,441.48 | 1,039,973,821.44 | -0.33 | 1,343,597,37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26,348,815.93 | 1,023,756,490.47 | 0.25 | 1,705,185,443.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1,024,922.98 | 3,655,131,227.21 | -6.95 | 4,207,001,973.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6 | 9.62 | 减少0.66个百分点 | 13.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72 | - | 0.9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72 | - | 0.93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412,701,599.30 | 2,321,880,740.82 | 2,109,039,534.86 | 2,294,075,05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1,845,572.59 | 407,068,295.90 | 260,373,179.78 | -82,716,606.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50,191,454.45 | 420,639,041.77 | 232,030,802.20 | -76,512,482.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6,748,430.96 | 1,189,857,049.25 | 977,630,971.82 | -73,211,529.05 |
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与前三季度出现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一是公司自产煤炭四季度较前三季度平均销量减少64.7万吨,平均售价下降21.48元/吨,导致自产煤炭销售收入较前三季度平均数减少3.42亿元;二是四季度集中发放年底兑现奖金导致职工薪酬较前三季度平均值增加1.48亿元,三是年末采煤机大修等导致四季度修理费较前三季度平均值增加3,703万元。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6,742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61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911,613,544 | 63.3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139,060 | 43,837,874 | 3.04 | 0 | 无 | 0 | 未知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36,129,946 | 36,129,946 | 2.51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 | 26,777,110 | 1.8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中意资产-稳健添利11号资产管理产品 | 8,758,920 | 12,369,960 | 0.86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 8,784,048 | 8,951,748 | 0.62 | 0 | 无 | 0 | 未知 |
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
交通银行-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8,837,501 | 8,837,501 | 0.61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781,585 | 8,781,585 | 0.61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匠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38,200 | 8,038,200 | 0.56 | 0 | 无 | 0 | 未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439,816 | 6,439,816 | 0.45 | 0 | 无 | 0 | 未知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煤炭销量同比有所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加7亿元,增幅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3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