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元道通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5BJAA19B0133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上述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XYZH/2025BJAA19B0152号)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该事项的进展状况。监事会尊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意见,并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