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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汽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司代码:603069公司简称:海汽集团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上交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768,126.5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7,481,328.44元;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696,232.97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79,903,930.72元。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海汽集团603069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永青云理华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2楼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0楼
电话0898-653260580898-65326058
传真0898-653260580898-65326058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hqgfdsb@163.comhqgfdsb@163.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属于“G54道路运输业”。道路客运作为客运行业的重要力量,是现代运输主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构成陆上运输的两个基本运输方式之一,在整个运输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相对铁路、水运和航空这几种主要运输方式,道路运输具有能力大、灵活性高、经济、便利等明显特点,在旅客运输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道路运输也存在着运输成本高、运输能力小、劳动生产率低、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等发展局限。中国的道路运输整体处于转型发展期,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市场地位由“支撑性”向“辅助性”转变,道路客运规模逐年下降,虽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民的出行需求也不断增长,但是另一方面,随着私家车普及,高铁、民航运输迅速发展,道路运输的发展也受到限制。现阶段,公路客运行业的发展正在向个性化、多元化延伸。

交通运输部《公路十四五规划》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客运结构,鼓励中短途道路客运班线定制化发展,加强与高铁、航空等方式的衔接,更好满足群众“门到门”“点到点”的出行需求。加强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应用,提升道路客运网上售票率。鼓励依托客运站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或完善旅游集散服务功能,鼓励开通机场、铁路站至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支持农村客运与邮政、商务、供销、物流等功能整合,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客运等新发展新模式,为道路客运未来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规划了多渠道路径。

2024年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深化旅游业态融合创新,为发展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提供指导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包括汽车客运、汽车场站的商业开发与经营、汽车综合服务等业务。

(一)汽车客运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目前公司已构建起班车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校车服务、汽车租赁、出租车客运、旅游客运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

1、班车客运

班车客运是指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公司班车客运实行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相结合的经营形式。公车公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和线路经营权为公司所有,即由公司购置车辆,公司进行统一调度及管理,在许可的线路上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方式;责任经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和线路经营权为公司所有,但车辆及线路实行责任经营,是全国道路客运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

2、城乡公交一体化客运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市县政府将辖区内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班线进行线路优化及经营主体优化,通过公开招标、直接委托等方式将城乡公交客运经营权许可给企业,企业根据市县政府文件约定或许可事项的要求统一提供客运服务,政府根据双方约定的文件、公交规制办法等给予企业运营补贴或费用的经营模式。

3、校车服务

校车服务是公司在获得政府部门经营许可后,受政府部门或教育机构委托为学生提供上下学接送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一种经营模式。公司的校车服务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形式,公司是校车的所有者和经营主体,统一司乘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监督。

4、出租车客运公司的出租车客运是指以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为出租或租赁使用性质的车辆,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公司开展出租车客运业务均采用承包经营的经营模式。

5、旅游客运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进行游览、度假、休闲、商务、通勤等活动的旅客为目的,由经营者提供旅游客运车辆和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支付费用的道路包车客运方式。公司的旅游客运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形式,公司是旅游客运车辆的所有者和经营主体,统一司乘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监督,并根据海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实行包车客运管理、运力总量放开、市场定价等相关新政策,开展旅游客运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车辆共有3031辆,其中,班线客运车辆(包括定制客运车辆)1510辆,旅游车138辆,出租车140辆,校车253辆,城乡公交车442辆,租赁车辆548辆;拥有省内跨市县客运班线205条,市县内班线96条,省际客运班线73条;并建立起覆盖海南省18个县市的道路客运网络,且运营范围辐射到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福建、重庆、云南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4年度公司以公车公营模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35,526.80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收入的72.38%;以责任经营形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13,555.51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收入的

27.62%。

(二)汽车场站的商业开发与经营

1、汽车场站经营也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是公司开展客运业务的支点和载体。根据现行道路客运行业相关规定,所有班线客运车辆必须进入各地经政府规划、交通部门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各汽车客运站按照站级不同,结合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进入汽车客运场站的班线客运车辆收取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车辆清洗费等。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23个(其中一级车站7个),分布在海南省各主要县市,在道路运输业中发挥重要的枢纽作用。目前,海南省二级以上的全部客运站均由公司独家运营。

2、为充分发挥各客运场站的人员聚集和商业辐射带动作用,公司加快汽车场站的开发力度,昌江、白沙、老城客运站主体工程已完成,续建海口总站二期和定安新汽车站;充分利用汽车场站资源,开展多种商业综合经营,积极进行包括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业务的商业性综合开发,提升客运站的服务功能和经济效益。

(三)汽车综合服务

为延伸主业经营的产业链,公司开展了新能源充电站服务、汽车及燃料销售、汽车维修与检测等汽车综合服务业务。目前全司在各市县共有18个汽车维修厂,其中1家一类维修企业、16家二类维修企业、1家三类维修企业。公司拥有汽车检测站3个,分别位于海口、儋州、东方。全司共有10个加油站,其中1个为汽柴油综合加油站、9个为柴油加油站。全司共投资建设36个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合计691个充电终端。

同时,为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服务后市场,构建“出行+汽车服务”体系,加速布局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业务,补强公司在新能源车辆维修方面的短板,提升车辆资产使用效率与运营效益。公司与成都凯迈汽研技术创新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海南海汽凯迈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将聚焦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维修及培训服务细分领域,重点开展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技术培训、新能源汽车检测认定、电池回收与再利用等业务。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金额(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金额(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汽车客运49,217.6765.9750,163.6066.3047,270.9568.90
客运站经营5,189.166.964,907.276.494,811.867.01
汽车综合服务20,195.2627.0720,588.9127.2116,527.1724.09
合计74,602.09100.0075,659.79100.0068,609.98100.00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金额(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金额(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金额(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汽车客运45,173.8464.9445,166.3764.4641,705.1168.22
客运站经营5,974.988.596,462.099.226,530.1010.68
汽车综合服务18,411.5626.4718,438.9926.3212,899.8721.10
合计69,560.38100.0070,067.45100.0061,135.08100.00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总资产2,699,868,160.302,586,852,581.794.372,081,976,354.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10,906,606.50908,866,304.49-10.78979,414,352.20
营业收入837,363,661.28841,696,265.90-0.51739,858,812.93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756,590,877.09696,177,545.678.68635,337,74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696,232.97-68,968,768.20-41.6539,366,66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591,344.28-89,752,250.04-29.90-100,511,652.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53,343.84142,839,737.14-112.85-88,396,599.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6-7.30减少4.06个百分点4.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22-40.91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0.22-40.910.12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第二季度(4-6月份)第三季度(7-9月份)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244,496,750.76211,246,525.37187,714,437.90193,905,94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67,538.56896,152.972,184,620.24-91,709,46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834,299.30-11,974,340.52-505,577.53-94,277,126.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6,209,318.2317,981,428.67-11,458,452.82-31,085,637.92

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金流量净额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7,11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5,45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134,300,00042.5000国有法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2,100,00043,457,30013.7500国有法人
周成3,332,4003,332,4001.0500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07,8021,764,7260.5600其他
霍昌英-18,0001,079,0000.3400境内自然人
甘玲月1,000,0001,000,0000.3200境内自然人
段其军108,300908,6000.2900境内自然人
陈培鸿770,200770,2000.2400境内自然人
黄晓珍149,000670,0000.2100境内自然人
石培树418,400664,6000.21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7,363,661.28元,同比下降0.51%,利润总额-92,079,450.97元,同比下降42.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696,232.97元,同比下降41.65%;公司总资产为2,699,868,160.30元,同比增长4.37%,总负债为1,884,279,798.31元,同比增长

12.9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10,906,606.50元,同比下降10.7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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