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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99股票简称:潞安环能公告编号:2025-019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为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本金不超过50亿元。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如下: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具体金额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拟定。
2、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收购资产、收购股权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企业经营活动。
6、发行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市场情况,择机一次性或者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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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事宜为提高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发行的申报、注册、发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8、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中期票据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之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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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进展情况。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及实际发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