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75,093.0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561,858.5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256,185.8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5,123,690.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093,681.9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30,093,681.92元。
3、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03,169,7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80,000股后的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2,789,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36,928.0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48%。
4、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总金额为11,104,568.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金额合计41,941,496.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1.39%。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0,836,928.00 | 20,607,200.00 | 20,563,2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375,093.03 | -9,643,510.50 | 72,023,599.0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5,123,690.9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0,093,681.9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2,007,328.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6,585,060.5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2,007,328.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2年2月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且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预计30,836,928.00元,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72,007,328.00元,约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270.86%。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75,093.03元,拟派发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7.48%。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占总资产比例 | 2023年度 | 占总资产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0.00 | 0.00 |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衍生金融资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 0.00 | 0.00 | 0.00 | 0.00 |
债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4,310,000.00 | 2.61% | 33,800,000.00 | 2.88% |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其他流动资产 (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44,310,000.00 | 2.61% | 33,800,000.00 | 2.88% |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380万元、4,4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8%、2.61%,均低于50%。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分配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