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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2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在公司股东和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审议、会议资料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3月12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节能节材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3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2024年4月24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2024年8月12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8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2024年8月2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2024年10月28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4年12月20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产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12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监督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管理层履行职务情况。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流程规范有序,整体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

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可靠。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的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且已全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七)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公司在涉及尚未公开披露重大事项时,能够做到有效控制知情人范围,严格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责任,并及时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监管部门备案,避免内幕信息泄露以及内幕交易,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督促公司依法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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