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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预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量来看,时间较为紧张,存在无法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披露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风险,公司将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鉴于此,2024年度审计时间较为紧张,2024年年度报告编辑及复核工作量较大,无法按照原预约时间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为确保定期报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决定将《2024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调整至2025年4月30日。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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