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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2月24日1、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8日1、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1、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6月19日1、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26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审核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施行;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准确、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公司的运行质量、管理效率不断提高。《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违规担保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

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公司有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出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继续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评级“A”级。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传递流程,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在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过渡期内,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公司日常经

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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