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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2024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上市以来一贯重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在努力实现业绩增长的同时,积极回报投资者,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2024年,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多渠道与各类投资者沟通交流、持续分红、董事增持等方式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现对公司2024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2024年,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自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三会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107份,累计发布信息披露文件161份,及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披露公司财务及经营信息。自上市以来已连续七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级为“A”(最高评级),信息披露质量获得监管机构的认可。

三、多渠道加强与各类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2024年公司通过组织投资者公司调研、电话会议、上下游产业链参观调研、策略会、路演、网上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互动,接待投资者超两千人次,不断强化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传递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长期投资者价值;同时认真听取了投资者的建议,将合理的建议转述管理层,持续巩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指派专人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件与投资者保持互动,保证投资者反馈的信息可以及时传递给公司,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接受投资者合理意见和建议。

(2)公司安排了专人负责维护深交所互动易,2024年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问题73个(回复率100%),公司在符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与投资者保持互动交流。

(3)公司通过持续组织不定期现场调研、电话调研和参加策略会的方式保持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及信息传递,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2024年,公司已通过现场组织、线上组织投资者交流活动和参加策略会合计超200场,接待南方基金、富国基金、嘉实基金、广发证券等众多机构投资者超2000人次;2024年5月21日,公司举行了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4年5月22日,公司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以“湾区引擎‘粤’强劲”为主题的集体业绩说明会; 2024年12月12日,公司积极参加了“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4)公司已在公司官网上开设了“投资者关系”栏目,持续对外发布公司最新经营动态。

(5)公司积极参加专业投资管理单位组织的策略会、行业发展等方面的研讨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发展、产品及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

(6)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增强了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为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提供条件。

同时在股东大会会议流程中设置了投资者交流环节,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2024年,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的披露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024年3月,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

四、树牢回报投资者理念,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报告期内运用现金分红、董事增持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1、现金分红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两次现金分红,2023年度分红与2024年中期分红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1,200,198.35元,占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的102.09%。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分红47.1亿元(包含股份回购总额),分红金额已达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14.6亿元的3.23倍。

2024年度,公司继续遵循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包含本报告期):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4年度及2024年中期1,031,200,198.351,010,106,025.42102.09%
2023年度及2023年中期1,031,200,198.351,316,049,079.0678.36%
2022年度721,746,673.81,090,598,158.5666.18%

注:(1)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股份10,452,372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9,991,178.76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70,462,338.00 元;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同时,上述回购的公司股份10,452,372股将被注销并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事项已经过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注销事宜尚待办理中。

(2)上述表格中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增持的实施情况

2023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董事长及总经理周宗文先生、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周飞鸣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24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公告》,截至2024年5月7日,董事长及总经理周宗文先生、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周飞鸣先生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合计增持金额20,004,419.30元。

五、严格履行承诺

自上市以来,公司恪守诚信,严格履行自身承诺事项。2024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以前期间作出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况。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及承诺履行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相关内容。

未来,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继续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努力夯实业绩基础,用业绩来回报投资者的支持,同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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