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1、公司触及长期破净的情形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前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区间为3.20元/股至4.57元/股,均低于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71元/股;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区间为3.04元/股至4.65元/股,均低于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89元/股,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中规定的长期破净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结合自身情况、围绕公司主业展开一系列举措,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一)稳健经营,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专注主业,弘扬“使命必达”的精神、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抢市场”、“提质效”和“降负债”三大维度,稳健经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深耕市场,增强客户延续性
公司因城施策,持续对长三角、珠三角等战略区域进行营销和交付力量的战略性投入,进一步夯实浙江大本营的市场首位度,把浙江的平台优势和运营模式复制并孵化到广东区域,聚焦长三角、大湾区、北京、成都、武汉长沙等点状优质项目,优势互补,多区域协同,多项目联合。坚持政府、国有、产业资本的业务方向,提高公开招标项目参与率,聚焦城市更新、旧城焕新、保障住房、租赁住房等新业态,聚焦新兴实体公司项目,筛选大体量、高质量项目。
持续深耕客户,公司坚持“陪伴式服务”理念,以极强的决心和极高的专业水准,与客户保持同频共振,赢得客户的充分信任,主动与客户保持频繁且良好的接触,建立客户黏性。通过深耕优质潜在客户,加强长线客户的认知认同,提升项目的中标率和中标质量,为后续项目的高质量交付奠定基础。
深入现场深耕,公司贯彻“交付是最好的营销”,项目经理躬身入局,落实标前联动关键节点,持续改善交付保障,加强标准化管理,提升整体均质化水平,减少返工浪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增强公司竞争力。
2、深耕专业,追求卓越成长
持续优化培训课程体系,确保培训内容紧贴项目一线与公司发展需求;创新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实践相融合的多元化教学方式,既保障了培训的广泛覆盖,又提升了学习的灵活性与深度。通过引入案例分析、模拟演练、在线研讨等互动环节,有效激发员工的参与热情与学习成效。
系统性打造高效执行力。通过建立高管月度会议、月度报告机制以及各个层级严格的例会制度,全员快速思想同频、认知同频、行动同频。各条线形成对各自重点工作的常态化检核、纠偏与推动机制,有效驱动公司战略目标的落地。
3、降本增效,实现可持续发展
集采中心不断扩大供应商资源,引进培养新的优质供应商资源,引入良性竞争机制、改善成本。标准品类材料持续推进与源头工厂深入合作,去中间环节、以量换价,在确保材料品质的同时进一步降低成本。
公司坚持“以项目为中心”,深化项目计划牵引力,通过采购、劳务控成本,加
强项目经营策划的水平,优化管理效率,助力公司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持续改善审计工作,规范审定工作任务流,有效推动审定进展。加强内外协调力度,核算、营销、工管、财务、法务联动,任务同频,以诉促审,提高回款效率,保持现金流合理充裕。
4、数字转型,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以国家的信息化发展为导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与之相契合的信息化发展目标,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数据治理,加强数据标准化、元数据和主数据管理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将数据价值回馈于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模块的费用管理、发票管理以及成本分析管理等功能;重构核算模块以提高公司内外审速度,提高回款效率;完善施工过程管理、劳务管理、供应商门户管理等,利用供应商门户加强集采、项目部与供应商间的业务协作,提高下单、到货跟踪、对账、付款的效率。
5、持续研发,促进绿色发展
公司致力于自主知识产权开发,提供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高品质装配式内装产品,积极布局绿色建筑。公司装配式产品大量采用低碳、环保、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代替水泥、石灰等传统材料,经过工厂标准化生产和现场装配式安装,将传统装修现场手工作业方式转变成工业产品,从而大幅提高了室内装修的施工效率,提高装修品质,降低运行维护成本,为我国总体实现“双碳”目标做出应有的行业贡献。
公司将以客户为中心,以项目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走深耕路线,稳慎落实降负债任务,牢筑公司健康发展基石;强化人才工作,深化信息化建设,积极绿色创新变革,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适时并购,强化核心竞争力
围绕公司主业,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债权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强链、补链、延链,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
(三)长效激励,激发主观能动性
公司将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研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推出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在内的各类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稳定分红,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规范信披、畅通沟通、精准监测,保障投资者权益
1、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积极回复
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投资者热线、邮件、互动易、调研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将股东关切问题及时汇总呈报给公司董监高,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响应投资者诉求。
2、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始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除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外,公司信息披露力争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减少冗余信息披露,提高公告的可读性,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充分的依据。
3、舆情监测管理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监测结果及突发事件预控的程度对突发事件进行确认。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公司通过舆情监控工具,及时监测、汇集、研判舆情提前应对;公司已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处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等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影响证券市场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解决的风险事件,维护公司形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
(六)维护信心,回归内在价值
公司分别于2019年、2024年实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260,639股,累计回购金额349,973,022.3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综合考虑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因素,适时使用自有资金或利用回购专项贷款等政策,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
公司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控股股东及公司主要股东在符合现实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积极协助主要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监高严格遵守减持新规要求,长期坚定持有公司股份,显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认同。
(七)加强内控,优化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同时,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供便利条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促进公司更加合规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1、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2、公司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处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行业分类可参考市场公开可获取的相关信息。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公司章程》等规定,围绕公司业务、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制定的,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够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对公司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计划实施效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其他风险提示。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