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62,925,869.22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1,524,392,046.58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
7,020,034,044.84元后,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867,283,870.96元。
1、本着既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又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1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90,433,236.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已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10,017,022.42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000,450,258.87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90%。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如在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000,450,258.87 | 7,020,034,044.84 | 5,634,104,576.7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56,317,713.98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673,388,602.12 | 10,015,930,040.27 | 9,377,865,479.4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399,383,170.36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1,867,283,870.96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654,588,880.4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56,317,713.9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689,061,373.9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710,906,594.45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金额的合计金额。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9,654,588,880.47元,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现金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