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4,522,211.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436,505,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1,903,427.80元(含税),不送
股,不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9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1,903,427.80 | 305,583,399.10 | 218,273,856.5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5,416,653.25 | 595,066,026.42 | 537,274,422.5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24,522,211.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85,760,683.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05,919,034.0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85,760,683.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55.31%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