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为杨雄,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2024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5家。
2、会计师事务所更名情况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业务资格未发生变化。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事项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整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