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赫美集团 | 股票代码 | 002356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田希 | 邰晓巍、缪鑫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 |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 | |
传真 | 0755-26755598 | 0755-26755598 | |
电话 | 0755-26755598 | 0755-26755598 | |
电子信箱 | tianxi@hemei.cn | taixiaowei@hemei.cn; miaoxin@hemei.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板块业务以及商业板块业务。
(一)能源板块
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控股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完成董事会改组后,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梓豪。2024年初公司依托股东产业背景及政策支持,确立氢能源发展战略,通过资产收购快速切入补能赛道,重点布局风光电制绿氢绿醇、综合能源站以及氢能共享单车等绿色能源产业,同步推进新建站点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购6座补能站点、风光电制绿氢绿醇处于前期筹划阶段,500辆氢电共享单车已投入运营。2024年初公司与关联方鹏飞绿能合资成立鹏飞氢美,鹏飞氢美为公司持有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能源板块业务运营主体。公司能源板块业务包含综合能源站业务及氢能源业务,能源板块业务为公司报告期内的新增业务。
1、综合能源站业务
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下设全资子公司聚能新燃料,主要负责补能业务的运营。报告期内,聚能新燃料通过收购位于山西的5座LNG加气站、1座LNG+氢气综合能源站,完成公司综合能源站业务的初步布局。
(1)业务介绍
聚能新燃料专注于投资建设及运营综合能源站网络,致力于为区域物流运输、重型车辆及城市公共交通提供高效、清洁的能源补给服务。作为山西省清洁能源转型的重要参与者,公司以综合能源站为核心载体,通过覆盖省内主要交通干线、物流枢纽及工业园区的站点布局,为大型重卡、城际客车、工程机械等提供补能服务,助力客户降低燃料成本并减少碳排放。
由于氢气补能市场目前仍处于示范阶段,市场需求相对有限,且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仍待完善,因此,北姚综合能源站作为区域内的关键氢气加注设施,其运营需要与当地的氢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关联企业)紧密合作,以确保设施的有效利用和市场的逐步拓展,也保障北姚站运营稳定性。公司依托国家政策支持的“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站布局,未来可扩大运营版图,提升服务网络覆盖。
(2)主要产品与用途
公司核心业务为天然气和氢气补能,天然气及氢气具有能量密度高、低碳甚至零碳排放的特点,可广泛应用于公路货运、公共交通、矿山机械等领域,尤其适用于煤炭运输、大宗物流等高频次、高能耗场景。与传统能源相比,天然气和氢气可显著减少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及能源结构优化政策。
(3)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资源整合+网络化运营”的模式
气源保障:与天然气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依托山西毗邻陕蒙气源产地的区位优势,构建稳定、低成本的天然气供应链。氢气的供应来源于关联方的工业副产氢,提高供应稳定性及降低运输成本。
站点布局:通过收购及自建等方式,在国省道沿线及物流集散地布点,形成覆盖全省的补能网络,提升客户触达效率。
客户服务:针对物流企业、车队等核心客户,推出定制化会员营销方案、24小时补能保障及数字化管理平台,增强用户粘性;同时拓展“气站+车辆后市场维保”“气站+司机服务区”等增值业态,提升单站收益。
政策协同: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争取地方清洁能源、绿色能源配套建设扶持政策支持,推动行业规模化发展。
通过以上模式,公司后续将持续强化区域市场占有率,成为清洁绿色能源的标杆企业,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提升。
2、风光电制绿氢绿醇及氢能共享单车业务
2024年度,公司分别在山西、内蒙古投资建设两个风光电制氢/制甲醇项目,依托两地丰富的风光资源降低制氢成本,致力于为公司综合能源站,以及本地工业、交通领域提供绿氢、绿醇供应。目前两个项目尚在前期筹备阶段,尚未正式建设及投产。
2024年度,为契合国家“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的推广方向,公司在山西部分区域投放500辆氢能共享电单车,面向C端消费者,探索氢能在短途出行领域的商业化应用,积累运营经验。
(二)商业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定位于“国际品牌运营的服务商”,致力于服务中国年轻一代品质生活,主要基于国内消费市场,从事国际品牌服装、鞋帽、箱包等商品的零售业务,公司运营的品牌既包含国际知名品牌 MCM、Fular、Radley、Aspinal of London 等,也包含自营品牌Oblu,经营业态有品牌专营店和奥莱店等,主要分布于上海、北京、三亚、郑州等主要城市。公司拥有终端实体门店、优质的战略合作渠道和较为稳定的客户群,凭借近二十年的运营经验和数十个品牌的运营案例,逐步形成了品牌零售策略,为欧美等国际高端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全面的运营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822,694,153.04 | 800,673,205.98 | 2.75% | 844,632,282.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9,982,775.98 | 582,841,116.76 | -3.92% | 606,569,315.98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406,576,269.90 | 164,985,753.91 | 146.43% | 162,371,478.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685,727.66 | -47,203,491.77 | 7.45% | -61,681,255.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3,941,361.87 | -28,142,560.54 | -162.74% | -89,805,384.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312,278.21 | -11,903,212.81 | -692.33% | -21,424,792.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33 | -0.0360 | 7.50% | -0.04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33 | -0.0360 | 7.50% | -0.04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65% | -7.91% | 0.26% | -9.61%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6,741,986.04 | 30,051,901.72 | 90,344,326.29 | 249,438,055.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53,829.84 | -16,153,149.47 | -10,184,526.56 | -11,794,221.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04,087.29 | -15,900,073.79 | -17,048,589.85 | -35,388,610.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8,800.62 | -15,489,431.12 | -96,163,446.00 | 13,711,798.2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62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4,8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11% | 224,386,125 | 0 | 不适用 | 0 | ||
王雨霏 | 境内自然人 | 6.90% | 90,502,630 | 0 | 不适用 | 0 | ||
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5.00% | 65,6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郝毅 | 境内自然人 | 4.66% | 61,101,341 | 0 | 质押 | 61,098,000 | ||
冻结 | 61,101,341 | |||||||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1% | 57,842,310 | 0 | 不适用 | 0 | ||
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7% | 45,529,934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0% | 34,099,493 | 0 | 不适用 | 0 | ||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29% | 30,047,500 | 0 | 质押 | 30,047,500 | ||
冻结 | 30,047,500 |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0% | 27,493,132 | 0 | 不适用 | 0 | ||
陈静 | 境内自然人 | 1.17% | 15,346,744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时代榕光与孝义富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69,916,05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58%。 2、上述股东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为公司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于股票分配或者处置之后予以注销。代持股份期间,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将转增股份通过司法划转至投资人或债权人指定账户。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5,600,000股。公司股东陈静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978,444股外,还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8,300股,合计持有15,346,744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新设控股子公司暨增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鹏飞绿能拟共同投资设立鹏飞氢美。鹏飞氢美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00%;鹏飞绿能认缴出资2,4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00%。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鹏飞绿能以自有资金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鹏飞氢美增资25,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2,750万元人民币,鹏飞绿能增资12,25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鹏飞氢美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鹏飞氢美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3日、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
(二)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雨霏女士分别与天蝎座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以下简称“天蝎座基金”)、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程序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雨霏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6,5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天蝎座基金,将其持有的公司6,5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元程序基金。上述两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天蝎座基金、元程序基金将分别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两次权益变动已完成股份交割。两次权益变动后,王雨霏女士持有公司24,902,63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蝎座基金、元程序基金各自持有公司6,5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分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28日、2024年11月14日、2025年3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0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雨霏、天蝎座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