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王小岩)
作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小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广州珠江云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蓝河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24年6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履职独立性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2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任期内,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会情况 | |||||
应出席场次 | 现场出现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会次数 | |
王小岩 | 11 | 2 | 9 | 0 | 否 | 2 |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任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加强汇报沟通。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任期内,定期报告发布后,关注并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业绩说明会,关注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并及时向公司核实相关情况。本人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一起致力于建立透明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情况2024年度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通过现场参会、现场走访调研、视频、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及董秘汇报、与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本人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任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信息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未改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期内,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及预留授予每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进行审议。根据公司制度规定,本人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持续的监督和关注,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自我评价及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与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工作职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公平性和公正性,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本人在经营、管理、财会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小岩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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