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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药房: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王红霞)(届满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王红霞)作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于2024年6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王红霞,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7月出生,博士后学历,律师职称。现任中南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3月29日至2024年6月25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履职独立性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3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任期内,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事列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场次现场出现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会次数
王红霞61503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了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公司拟换届董事候选人提名提出建议并对其聘任进行审查,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予以解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任期内,召开了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度,通过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定期报告发布后,关注公司召开的业绩说明会,关注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并及时向公司核实相关情况。本人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一起致力于建立透明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情况2024年度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通过现场参会、视频、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相关资料、听取管理层及董秘汇报、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本人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任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

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任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信息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任职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任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自我评价及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与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工作职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公平性和公正性,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和完善,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4年任期内给予本人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王红霞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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