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99公司简称:葫芦娃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27,445.73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963.24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23.83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经在本报告中对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描述,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章节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具体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4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74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葫芦娃、葫芦娃股份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葫芦娃药业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葫芦娃科技 | 指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 | 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葫芦世家 | 指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原名浙江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承德新爱民 | 指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葫芦娃医疗保健 | 指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来宾维威 | 指 | 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 |
遂溪分公司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 |
来宾提取车间 | 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 |
来宾葫芦娃 | 指 | 广西来宾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荣兴 | 指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康领先 | 指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 | 指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刘景萍、汤旭东夫妇 |
孚旺钜德 | 指 | 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孚旺钜德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中嘉瑞、中嘉瑞 | 指 | 杭州中嘉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康迪健康 | 指 | 海南康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OTC | 指 | 非处方药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葫芦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inanHuluwaPharmaceutical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ULUW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景萍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清涛 | 王海燕 |
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 |
电话 | 0898-68634767 | 0898-68634767 |
传真 | 0898-68631245 | 0898-68631245 |
电子信箱 | huluwa@huluwayaoye.com | huluwa@huluwayaoye.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1157 |
公司网址 | http://www.huluwayaoye.com/ |
电子信箱 | huluwa@huluwayaoye.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葫芦娃 | 605199 | 不适用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进华、刘泽波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413,548,352.04 | 1,795,183,662.67 | 1,905,182,163.02 | -21.26 | 1,515,046,453.62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 1,406,954,599.65 | 1,782,244,429.90 | 1,892,242,930.25 | -21.06 | 1,515,046,453.62 |
营业收入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4,457,302.59 | 10,851,420.51 | 106,497,782.30 | -2629.23 | 85,681,97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5,343,462.25 | -13,839,556.13 | 81,806,805.66 | -2250.82 | 68,053,308.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115,614.99 | 28,252,316.37 | 28,252,316.37 | -627.80 | 238,711,442.29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00,553,123.09 | 1,024,739,317.00 | 1,120,385,678.79 | -31.64 | 1,013,887,896.49 |
总资产 | 2,964,546,337.76 | 2,939,486,655.01 | 3,060,548,675.78 | 0.85 | 2,312,057,375.2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03 | 0.27 | -2,400.00 | 0.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03 | 0.27 | -2,400.00 | 0.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03 | 0.20 | -2,250.00 | 0.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66 | 1.06 | 9.98 | 不适用 | 8.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53 | -1.36 | 7.67 | 减少36.17个百分点 | 7.0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期初下降31.64%,主要系报告期利润减少,本期未分配利润大幅下降,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下降。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70,529,089.59 | 418,420,361.69 | 143,639,788.49 | 380,959,112.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426,051.99 | 13,666,426.87 | -158,641,405.61 | -156,908,375.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222,438.93 | -691,533.09 | -164,192,818.96 | -165,681,549.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443,500.39 | 39,324,666.49 | -53,787,151.63 | 55,496,370.5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追溯调整已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189,474.59 | -81,489.78 | -547,186.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766,049.08 | 29,713,543.50 | 21,218,246.1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58,502.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01,688.13 | -1,443,542.48 | -858,900.9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9,839.25 | 116,245.40 | 127,740.2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79,277.55 | 3,507,607.67 | 2,760,914.1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31,613.84 | 106,172.33 | 8,824.93 |
合计 | 50,886,159.66 | 24,690,976.64 | 17,628,662.8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37,310,664.48 | 26,865,540.12 | -10,445,124.36 | |
合计 | 37,310,664.48 | 26,865,540.12 | -10,445,124.36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紧密跟随党的指导方针,深入贯彻相关会议精神,积极探索业务发展的新增长点,优化营销策略,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与数字化转型进程,不断深化精益制造理念,为公司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围绕“儿童用药、成人用药、营养补充剂”三大业务布局,以品牌驱动整体发展,迈向新阶段,持续巩固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因公司部分销售客户销售模式调整,致使销售收入下降,以及根据监管指引,公司外购研发项目支出全额费用化核算,研发投入中费用化部分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354.84万元,同比下降21.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445.73万元,同比下降2,629.23%。
1、儿童药业务稳健发展,全品类布局助力公司迈向新阶段儿童药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优势领域,公司坚持既定的发展道路,持续巩固在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领域的市场地位,并逐步向“儿童营养补益类”等领域拓展,强化消费者对葫芦娃品牌的认知。
在儿童呼吸系统领域,以核心大单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为代表,通过医学研究、学术交流会、名医讲堂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巩固产品在儿童感冒用药的市场地位。同时,积极推广相关的儿童感冒退烧类产品,如“布洛芬混悬液”,借助大单品的品牌势能,带动整个品类的认知度与市场份额的提升。在儿童消化系统领域,“肠炎宁颗粒”等产品持续发挥优势,通过学术推广与品牌宣传,不断强化产品疗效认知,稳固市场份额。在儿童营养补充剂领域,依托品牌优势,
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拓展销售渠道等方式,公司推出新品“复方赖氨酸颗粒”,凭借营销变革和渠道拓展策略,新产品快速实现市场准入并赢得消费者认可,为公司整体发展提供动力引擎。通过丰富产品组合,打造儿童健康全品类产业,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健康需求。
2.不断加强品牌建设,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以消费者健康需求为核心,公司持续丰富“葫芦娃”品牌在儿童用药领域的内涵。依托核心单品的市场认知度,拓展传播渠道与场景。加强与百强连锁药店战略合作与品牌共建,拓宽销售终端,为客户持续提供多方位的专业赋能。围绕儿童营养健康知识科普,开展系列公益活动等,强化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认知,扩大消费人群与消费场景。借助“同唱一首歌奉献一份爱”——葫芦娃儿童健康成长关爱行动主题曲《亲爱的葫芦娃》等主题活动、“爱心护苗成长营”走进葫芦娃药业集团及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开展“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欢度六一儿童节”亲子科普主题活动,将葫芦娃品牌与儿童场景紧密结合,提升品牌活力与亲和力。同时,针对不同产品特性,开展差异化营销活动,进一步深化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与认可。公司连续第五年成功入选“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排名稳步上升至第40位。公司再次荣获“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称号,荣登2024中成药工业综合竞争力50强榜单。此外,公司还入选了海口市第一批“无废医药企业”名单,海南省2024年“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品牌势能持续增强。
3、研发工作继续作为公司的核心战略进行推进公司药品研发业务紧密围绕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抗感染等核心领域,积极挖掘具有潜力和特色的品种。报告期内,公司拥有337个药品批文,其中63种产品进入国家基药目录,105种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在研项目116个,有7款1类中药创新药,3款处于III临床试验阶段,1款处于II临床试验阶段,在研中药2类项目3个。11款已取得临床默示许可。在研化药2类新药8个,其中2款化药处于临床试验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西维威获批12个药品注册批件,2个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此外,公司还提交了29个品种的生产申请。在儿童药品领域,报告期内获得的布洛芬混悬液及布洛芬滴剂等药品注册证书。在研项目中,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作为中药1.1类新药II期临床试验已圆满结束,正在开展III期临床前期工作;小儿化积颗粒的III期临床试验已入组结束,现在处于整理临床总结报告阶段。中药1.1类新药百苓止咳颗粒正在开展II临床实验,中药经典名方易黄颗粒已提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评审批,这些产品通过现代创新研发与经典名方的转化,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满足不同儿童患者的治疗需求。在研发剂型上,公司注重将传统剂型优化为更适合儿童使用的新型制剂,如口服液、雾化吸入剂及口溶膜等。这些新型制剂可以增加儿童用药的便捷性和舒适度,公司研发管线更加丰富,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了充足的增长动力。
4、创新驱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公司围绕国家医药创新需求与企业自身发展要求,致力于儿童用药与大健康产品的研发创新,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投入24,953.98万元,同比增长58.63%。公司与多家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与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强团队签约共建张强院士工作站,与苏州
玉森新药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中药创新药现代化发展。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国内知名研发机构以及儿科、中成药领域知名学者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及时跟踪行业前沿研究成果,并开展新产品开发及商业化工作。此外,公司设立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等,葫芦娃科研实力进一步加强。
公司提交多项专利申请,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1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02项,实用型专利8项,境外专利3项。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技术地位。
5、精益管理,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
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精益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提质增效,以智能制造塑造产品核心竞争力,引领产业提质升级。
公司新建的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工厂在报告期内通过了GMP认证,在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工厂,公司引入了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与智能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生产流程的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进一步保障了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工厂内部的物流系统也经过精心设计,确保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高效流转,有效降低了库存成本,实现库存水平的精细化管理。此外,美安工厂建立了全方位的质量追溯体系,从原材料入库开始,到产品出厂的每一个环节,都实现了数据的实时采集与监控。
6、智能制造塑优势,数字强企链未来海南、广西两大生产基地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如期达成,其中海南生产基地成功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国家级绿色工厂、通过海关AEO企业认证。报告期内,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和广西维威二期儿童口服液体智能制造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是公司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载体,是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基地引进国际标准的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控制系统、国内一流的仓储设备,实现了对生产与质量过程的实时监控、预警和远程控制,公司智造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地已顺利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在生产、质量、安全、办公等方面广泛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生产流程与质量管理的自动化与智能化。通过实时监控、智能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基地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安全性。其中数字仓储项目凭借突出的数字化应用成果,被选定为海南省工业互联网应用优秀案例,成为行业智能化转型的标杆。通过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在企业、合作伙伴之间建立起数据驱动的信息主动反馈机制,基于资源共享和数据集成,加速研发端和制造端、消费端的协同创新。
7、人才为本聚能量,锻造专业营销铁军
通过不断深化组织变革,成立了零售营销中心、葫芦世家营销中心等多个组织部门。搭建绩效管理与考核的全过程管理体系,重视人效管理,以定岗定编定薪定员的手段,科学合理评估员工绩效。通过对营销和海南基地人才盘点,识别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确保人才的成长与企业战略目标紧密相连。建立多方位的人才引进渠道,提高人才水平。全年引进技术人才223人,其中高学历、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占比逐步提高。为进一步提升营销系统核心竞争力,支撑新阶段营
销战略落地,2024年,集团在营销体系全面启动精益营销策略,建立对各层级人员的全维度科学化评价体系,全面盘点中高层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提升和赋能方案,充分利用好人力第一资源,深化人才强企战略;聚焦品牌、客户、产品和渠道四大核心策略,全面改革和推进销售业务向精益化、科学化及可持续化转变;提升数字化赋能,强化销售业务精细化管理;电商、大健康消费等业务稳步推进;降本增效促进了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助力营销业务高质量发展。
8、加强公司治理,持续提升治理公司强化合规体系建设,围绕医药营销等领域加强日常合规审查和培训,加强年度合规检查力度,优化内控体系,全面提升公司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预期,加强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促进不同类型投资者对公司形成价值认同。通过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投资者信心。公司践行ESG理念与可持续发展,在追求企业发展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与公司治理完善,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重视股东回报,报告期内,公司派发现金红利50,013,594元(含税),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红利。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7医药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C27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1、医药行业的发展现状
医药行业在政策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正经历着深刻变革,医药制造业2024年总体保持中低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98.50亿元,与上一年同比持平;营业成本14,729.60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利润总额3,420.70亿元,同比下降1.1%。
在政策端,医保控费、药品集采等政策持续推进,医药企业的产品定价和利润空间面临一定的挤压。同时,国家对药品质量、研发创新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升级和技术创新,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生产成本。这些政策变化促使医药行业向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加速了行业的优胜劣汰,优质企业脱颖而出,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在需求端,随着居民健康意识提升以及医保覆盖范围的扩大,医药市场总体需求保持稳定增长。然而,受集采、疫情期间家庭药品储备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医药消费增长放缓。集采政策使得中标药品价格下降。疫情期间,居民普遍进行了家庭药品储备,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当期的药品消费需求,导致医药消费市场增速放缓。
2、中药行业发展现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对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注册分类的研制原则和技术要求以及中药人用经验的合理应用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适合中药研制情形的相应审批规定,有助于促进中药进入新产品驱动时代。
为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行动计划》从优化中医药标准体系总体布局、加强重点领域中医药标准供给、推动中医药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深化中医药标准化改革创新、夯实中医药标准化发展基础六方面提出任务要求。明确到2026年底,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明确提出到2026年底,将完成180项中医药国内标准和3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标志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计划通过优化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供给、推动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等措施,提升中医药标准质量,推动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进程。
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的落地实施,中医药行业有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国际影响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时代需求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绘制出一幅中医药全面振兴的新蓝图。同时,这些举措也将有力地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
3、儿药行业发展现状
(1)多重利好,赋能儿童中成药发展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医药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为儿童中成药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待遇和支付政策,医保目录调整向儿童用药予以倾斜,为儿童中成药进入医保目录提供了政策支持,有助于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同时,政策强调补齐儿童用药短板,鼓励以儿科临床需求为导向推动药品生产企业研发,加大对儿童用药品种研发的支持力度,为儿童中成药的研发创新提供了方向,促使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出更多适宜儿童使用的中成药。此外,儿童药优先审评政策加速了儿童中成药的上市进程,能够更快地将新产品推向市场,满足临床需求。
(2)刚性需求与消费升级,驱动市场扩容
儿童健康需求呈现出“刚性需求与消费升级”并存的态势,为儿童中成药市场带来了持续增长的动力。儿科用药领域呈现出“三少两多”的鲜明特点,即儿童专用药品种少、剂型少、剂量规格少、普药多、不良反应情况多。一方面,呼吸道感染、过敏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儿科常见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使得家长对治疗这些疾病的中成药需求稳定存在。由于中成药具有副作用相对较小、疗效确切的特点,家长在选择儿童用药时对其偏好度较高,这为儿童中成药的市场份额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随着居民健康意识的提升,中医药“治未病”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在儿童体质调理、免疫增强等预防保健领域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也在积极研发儿药补益类产品,推动公司向大健康产业延伸,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
(3)趋势明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公司在研发适宜儿童使用的剂型和规格以及创新药物。目前公司在研的口溶膜、雾化吸入剂等新型剂型,以及对经典名方的二次开发取得进展,公司在研产品小儿化积颗粒的III期临床试验已入组结束,现在处于整理临床总结报告阶段,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作为中药1.1类新药II期临床试验已圆满结束,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的前期准备工作。新剂型和规格的研发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儿童用药困难的情况,还有助于公司在细分市场中占据领先地位,满足市场对创新儿童中成药产品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的药品注册证书,该款药物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部疾病所合并的支气管痉挛,适用人群涵盖成人及儿童。该雾化吸入剂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为后续其他产品研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其次是集采重塑竞争格局,随着中成药集采范围逐步扩大,具备成本、质量控制能力的企业将通过“以价换量”策略巩固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公司具有良好的质量管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以增强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实现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最后是“医疗+消费”,公立医院儿科资源下沉与零售渠道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推动了院内院外市场协同增长。同时,儿童健康消费不断向家庭预防、营养补充等领域延伸,公司依托品牌优势积极布局“药品+健康产品”,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实现从治疗向儿童生命健康全周期管理的全方位转型。
(二)行业周期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但药品的使用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需求刚性较强,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变化,但是具体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环境因素影响,相应的药品销售也具有一定季节性。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华中医药学会儿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儿科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中药百强企业,海南省首批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及海南省“专精特新”企业,位列2024年海南省制造业企业50强第20名榜单,2024年中成药工业综合竞争力50强企业,2024年海南民营企业50强,研发投入20强。被认定为“2023年海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荣获“头部力量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企业”“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零售药店最受欢迎品牌企业”“最具
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奖”等称号,还入选了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2024年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榜单,以及米思会2023年中国中成药企业TOP100榜单第40位。此外,公司还获得了“2024中国医药·品牌榜”“产品引领奖”,在西普会(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上入选“2024中成药工业综合竞争力50强”榜单等多项行业荣誉。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从事业务情况公司集研发、生产与销售于一体,产品体系涵盖特色中药、化学药等多个类别。公司深耕医药制造业多年,围绕儿童全生命周期,公司布局了涵盖儿童药、营养补充剂、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及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健康全品类产业链,同时兼顾成人和女性健康产品规划。公司聚焦打造儿童健康领域的“葫芦娃”核心品牌,通过多元化传播,让"葫芦娃"的IP形象深入亿万家庭,致力成为中国儿童健康领域家喻户晓的领导品牌。
公司药品业务包括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以及营养补充等品类。在海口市、南宁市等地建立了现代化生产基地与研发中心,配备先进的智能化生产线,通过“自主+合作”的研发模式,加大对药品的研发。公司打造了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胶囊、克咳片等产品。
此外,公司构建了覆盖连锁药店、医疗机构、电商平台等广泛营销网络,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健康服务营销体系。持续巩固公司在儿童健康领域的地位,实现健康发展。
1、儿童药业务
在儿童药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拥有111个在产在销的品种,其中具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品种54个。品种覆盖0~14岁全年龄段儿童,涉及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病毒、抗感染等儿童高发疾病。公司的明星产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凭借着疗效与安全性,赢得了广大家长与医疗工作者的信赖,成为家庭常备良药;而肠炎宁颗粒则在缓解儿童肠胃不适、促进肠道健康方面表现出色,获得市场高度评价,两款产品均荣获“2024中国药店甄选品牌”等奖项。公司持续加大在儿童药领域的研发投入,目前在研产品覆盖了针对儿童感染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过敏性疾病及针对儿童腺样体肥大的药物,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为儿童健康保驾护航。
2、营养补充剂及保健品业务
为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保障体系,公司积极拓展儿童营养与保健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复方赖氨酸颗粒”等产品,将业务范围拓展到儿童营养补充剂领域。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对营养补充剂需求的增加,儿童营养补充剂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30个保健食品项目,其中7个品种已成功获批上市,包括多种维生素矿物质颗粒、钙维生素D颗粒、螺旋藻片、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等产品。
3、原料药中间体业务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上游产业链,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通过控股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积极开拓原料药前端化学中间体业务,同时推进原料药生产车间建设;报告期内,江西荣兴多款化
学中间体产品保持稳定生产和销售,同时已启动多款原料药研发立项工作和原料药车间改造,为下一步公司打通化学中间体、原料药到制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适应症
产品 | 主治功能 | 产品样图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症者。 | |
肠炎宁胶囊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
肠炎宁颗粒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
复方鲜石斛颗粒 | 滋阴养胃,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所致口干咽燥,饥不欲食,烦渴。 | |
克咳片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咳嗽,喘急气短。 |
复方赖氨酸颗粒 | 用于防治赖氨酸缺乏引起的小儿食欲缺乏、营养不良和补充赖氨酸、维生素与钙元素。 |
复方感冒灵颗粒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养阴清肺膏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 | 氨氯地平每日一次2.5mg至10mg对于治疗高血压有效,而缬沙坦有效剂量为80mg至320mg。在每日一次缬沙坦氨氯地平片治疗的临床试验中,使用5mg~10mg的氨氯地平和80mg~320mg的缬沙坦,降压疗效随着剂量升高而增加。 |
磷酸奥司他韦胶囊 | 1.用于成人和1岁及1岁以上儿童的甲型和乙型流感治疗(磷酸奥司他韦能够有效治疗甲型和乙型流感,但是乙型流感的临床应用数据尚不多)。患者应在首次出现症状48小时 |
以内使用。2.用于成人和13岁及13岁以上青少年的甲型和乙型流感的预防。 | |
布洛芬混悬液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要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采购、生产和销售,进行集团化统一管理,各分子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公司总部负责制订公司的总经营目标及进行战略规划决策,各分子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公司同时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物料包括原材料、辅料和包材。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采购,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采购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原材料、辅料、包材、耗材等物资的采购计划。同时,采购部利用市场研究与分析能力,通过对大宗商品及上下游产业链深入研究,预测原材料的价格走势,进行统一、集中的采购,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公司严格遵照GMP要求,坚持质量为先,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质供应商,不仅关注供应商的价格竞争力,更重视其产品质量、生产能力、交货期及售后服务等综合实力。为确保中药材等关键物料的质量,公司对入选供应商均实施严格的现场考察,亲自甄选中药材的质量,确保采购的原材料均符合公司严格的质量标准。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与定期复审。
2、生产模式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年度及季度销售计划下发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自身产能状况、库存及原材料供应等因素,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公司严格
按照国家要求的新版GMP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公司所属生产企业对各个生产环节执行严格的管理规定,从原材料的入库检验,到辅料、包材的选用,再到中间产品的监控与成品的最终检验,公司均按照既定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最终成品的质量安全。
公司新建的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工厂在报告期内通过了GMP认证,在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工厂,公司引入了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与智能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生产流程的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进一步保障了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工厂内部的物流系统也经过精心设计,确保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高效流转,有效降低了库存成本,实现库存水平的精细化管理。此外,美安工厂建立了全方位的质量追溯体系,从原材料入库开始,到产品出厂的每一个环节,都实现了数据的实时采集与监控。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以医疗机构终端、药品零售终端为主要目标市场,并积极拓展电子商务线上销售新渠道,通过专业的药品流通渠道,将公司产品覆盖到全国大部分区域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连锁零售药店等终端;设立中央市场部,为销售提供定制化服务,总结提炼产品学术价值和市场策略,科学规划产品推广计划,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产品销售渠道终端、市场推广主体等差异,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直销模式、传统经销模式及配送商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主要为公司直接参与药品推广和终端对接的销售模式,目前主要以非处方药销售为重点。在该种模式下,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内大型药品连锁企业等终端,由其向连锁药店下属门店进行铺货。公司配合直销客户对产品对外推广、展示,并定期对药店销售人员进行产品培训,以提高其产品知识水平,从而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
(2)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均由经销商负责完成。公司通过遴选优质的经销商并通过签署区域经销协议的方式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依照经销商客户要求,通过物流等运输方式送达经销商指定的地址。经销商通过直接向医疗终端运送或通过分销商、配送商等主体运送的方式,实现药品最终运送至医疗终端。
(3)配送商模式
由于经销模式下,经销商一般销往分销商或配送商而后再销往医院。为顺应国家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公司自2017年开始,针对以公立医疗机构为终端客户的产品,逐步由的经销模式转变为配送商模式。配送商模式下配送商主要为具有较强配送能力、资金实力和商业信誉的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因此,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往该类客户,并由其直接销往终端医疗机构。在终端开发和产品市场推广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专业的市场推广服务商共同完成特定区域的推广工作。公司依托具有医药专业背景及市场营销经验的营销团队,借助形式多样的推广活动,
使临床医生了解、熟悉并认可公司产品,在拓宽临床医疗手段、提高患者确切疗效的基础上,促进销量的合理增长。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主导参与当地的药品招标,中标后通常按照各地区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司从经营资质、配送能力、信用等多方面综合评价打分的方式遴选优质的大型医药商业公司作为配送商向医院配送药品,并向配送商开具发票,收取货款。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在相应区域内的市场推广由公司承担,配送商只负责产品的配送工作。
(三)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公司以儿科药为发展特色,以中成药为主、化学药品快速发展,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全身抗感染用药为主要产品领域。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模式,设立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以及合作成立的杭州康领先技术平台,推动研发成果转化。公司小儿肺热咳喘颗粒(每袋4克装)、肠炎宁胶囊(每粒装0.3g)、肠炎宁颗粒(每袋2g装)为独家规格产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g)荣获西鼎会“2023-2024年度中国药品零售市场潜力品牌”、米思会“2024中国医药·品牌榜”、2024大健康产业“产品引领奖”等荣誉。公司产品肠炎宁颗粒荣获星辰会“零售药店最受欢迎的明星单品”、“2024年度中国非处方药产品综合统计排名第二名”、米思会“2024中国医药·品牌榜”、西普会“2024健康产业品牌榜”西普金奖等荣誉。复方赖氨酸颗粒荣获“2023-2024年家庭常备药儿科用药品牌”称号。在儿科用药领域,公司拥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胶囊、复方赖氨酸颗粒、头孢克肟分散片、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咽颗粒、布洛芬混悬液等在内的优质口服儿科用药品种,涵盖了儿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及抗感染用药,形成较为完整的儿科用药产品体系。公司针对药品的特性和不同年龄段的需求,公司投资建设了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溶膜剂、软胶囊剂、干混悬剂、口服液、散剂、丸剂、粉针、冻干粉针、酊剂等十七类药品制剂生产线,是国内剂型较为齐全的制药企业。公司拥有63个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05个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形成剂型丰富、体系完整的产品储备,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实时调整产品及产品组合,充分发挥生产、销售及品牌推广的规模优势,最大限度满足市场和患者需求。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产品优势公司以儿科药品为发展特色,兼顾成人和妇科产品的发展,产品涵盖中成药、化学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类别,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抗感染用药为主要治疗领域。公司聚焦打造儿童健康领域的“葫芦娃”核心品牌,通过多元化传播,让"葫芦娃"的IP形象深入亿万家庭,致力成为中国儿童健康领域家喻户晓的领导品牌,在儿科用药领域,公司拥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咽颗粒、复方赖氨酸
颗粒、布洛芬颗粒、小儿康颗粒、小儿七星茶颗粒、盐酸托莫西汀口服溶液等在内的优质口服儿科用药,涵盖了儿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及抗感染和营养补充剂,形成较为完整的儿科用药产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西维威获批12个新品上市(布洛芬混悬液、头孢地尼颗粒、帕拉米韦注射液、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地氯雷他定片、孟鲁司特钠咀嚼片等),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储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公司在产品质量与竞争力提升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布洛芬颗粒等产品通过及视为通过一致性评价,进一步增强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二)品牌优势公司以“打造中国儿药民族品牌”为目标。在品牌建设方面,以“健康中国娃”为企业使命,着力打造中国儿童健康守护者品牌形象。公司与央视融媒体《生活圈》栏目合作,持续开展“儿童科学用药百城大讲堂”公益科普活动,通过央视频、央视网、央视微博等广泛传播,并得到了爱奇艺、腾讯、今日头条等上百家媒体平台的持续宣发,大大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通过持续开展儿童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教育项目、儿童安全用药科普讲座等等,打造以葫芦娃儿科品牌为核心、葫芦世家成人品牌、葫芦妈妇科品牌,构建葫芦娃营养补益类产品线,助力健康全产业链发展。
2024年西普会(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公司成功入选“2024中成药工业综合竞争力50强”榜单。公司核心产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与肠炎宁胶囊获得“2024健康产业品牌榜”西普金奖。此外,葫芦娃药业还曾获得第34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头部力量?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品牌”奖;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双双荣获“2024中国药店甄选品牌”等奖项。第三届中国中西融合儿童健康大会上肠炎宁颗粒入选《中成药治疗小儿腹泻病临床应用指南》,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g)荣获西鼎会“2023-2024年度中国药品零售市场潜力品牌”、米思会“2024中国医药·品牌榜”、2024大健康产业“产品引领奖”等荣誉。肠炎宁颗粒荣获星辰会“零售药店最受欢迎的明星单品”、“2024年度中国非处方药产品综合统计排名第二名”、米思会“2024中国医药·品牌榜”、西普会“2024健康产业品牌榜”西普金奖等荣誉。复方赖氨酸颗粒荣获“2023-2024年家庭常备药儿科用药品牌”称号。随着葫芦娃品牌的广泛传播,葫芦娃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美誉度也不断提升。
(三)质量优势
药品质量是公司经营的重要基石,是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药品质量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公司除按照国家GMP要求组织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外,公司还建立了ICHQ10药品质量体系和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健全了药品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质控中心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质量管理,从药品研发注册、供应商筛选、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到成品检验、出库,均履行严格的检验程序和GMP标准。公司自2016年首次通过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来,就建立起覆盖多个部门、全员参与、涵盖产品生产全过程、全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流程,在生产工
艺标准化的条件下,通过智能制造技术体系与装备的成熟应用,实现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生产,并通过在线记录、在线自动抽检和封闭式自检确保药品品质。公司产品中,中成药占比较高,主要中成药产品在遵循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同时,通过对工艺、质量控制等环节的不断升级,继续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规范标准,致力于药品的标准化生产,确保药品生产的规范化、流程化,实现药品质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机统一。
(四)研发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创新理念,运用现代科技、设备和创新路径,通过多年的积累,在专注于儿童疾病领域实现儿药品类的全面发展的同时,推进公司核心中成药制剂的标准提高,以及不断丰富各类疾病领域的产品管线,同时建立了以内部研发力量为核心、联合国内一流科研机构的药品自主开发及委托合作开发体系。近年来,公司在进行自主开发的同时,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国内知名研发机构以及儿科、中成药领域知名学者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及时跟踪行业前沿研究成果,并开展新产品开发及商业化工作。
目前公司设立了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同时与中国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联合设立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有效提升公司在儿科用药、中成药的研发实力,巩固公司在中成药儿科用药领域研发的技术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强团队签约共建张强院士工作站,并与苏州玉森新药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中药创新药现代化发展。
公司正在积极开发稳定性更好、顺应性更强的吸入制剂、口溶膜剂等技术壁垒高、市场前景广的新剂型儿科产品;开发速释、缓释、控释等高端新药制剂,瞄准国际高端新药研发和市场方向,为国内病患提供更优质、更前沿的创新产品。
(五)智能制造优势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积极响应国家智能制造战略,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推动精益生产和智能制造的深度融合。公司通过引入国际标准的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控制系统以及先进的仓储设备,实现了生产过程的数字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此外,公司依托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打造了海南省工业互联网应用优秀案例,进一步推动了研发、生产、营销的一体化数字化进程。
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葫芦娃药业集团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公司通过节能技改、增加清洁能源比例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降低了能源消耗。公司还通过WCM精细化管理,科学调度生产流程,提高车间品规切换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同时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监控,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提升了公司的绿色竞争力。报告期内,海南、广西两大生产基地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如期达成,海南生产基地成功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国家级绿色工厂榜单。
通过智能化生产,公司能够对生产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智能制造还能够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减少对人工的依赖,降低人工成本和人为失误的风险,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性。
(六)营销优势
1、公司已成功构建了一个涵盖OTC产品营销及处方药学术推广的专业药品营销体系,该体系广泛覆盖了一至三级市场终端,并已向第四级终端扩展。利用这一全面的营销网络,公司能够迅速推进在研产品和新近并购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中央市场部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对现有及在研产品的市场规划,实现了基于不同治疗领域的产品分类管理。公司依托强大的品牌和产品优势,专注于打造多个黄金大单品,为销售团队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赋能。
2、公司在营销领域展现了显著的市场适应性,同时也表现出对政策变动和市场波动的良好抵御能力,这些都是公司综合竞争力和业务拓展的关键支撑。公司也对新费乐、立宁、葫芦宝贝、仙葫三葆等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品牌产品,加快布局新零售第四终端。同时,在国家医保统筹政策推进过程中,公司也利用现有的渠道资源进行有效的承接和适应。
3、构建头/腰/腿三级连锁的合作体系,突出全国头部连锁战略合作地位,深化省市级区域头部连锁合作,积极布局县域连锁,确保销售增长行稳致远。公司与益丰系统、大参林系统、老百姓系统、一心堂系统、高济连锁系统、国大药房系统、健之佳健康大药房系统、漱玉平民大药房系统、养天和连锁大药房系统等30余家全国头部连锁和600家省级区域的头部连锁形成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儿童健康科普教育、中老年人慢病管理、妇科疾病管理等工作,不断强化社群营销工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354.84万元,同比下降2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45.73万元,同比下降2,629.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534.35万元,同比下降2,250.82%。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13,548,352.04 | 1,795,183,662.67 | -21.26 |
营业成本 | 737,105,582.47 | 884,893,788.26 | -16.7 |
销售费用 | 610,575,329.37 | 638,208,707.78 | -4.33 |
管理费用 | 119,491,078.28 | 96,300,883.13 | 24.08 |
财务费用 | 30,007,370.38 | 17,210,344.36 | 74.36 |
研发费用 | 202,080,443.80 | 113,659,611.20 | 77.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115,614.99 | 28,252,316.37 | -627.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481,873.43 | -524,211,449.01 | 72.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25,321.93 | 553,055,480.51 | -96.0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药品销售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销量较上年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业务广告宣传费下降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工程项目转固后折旧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工程项目转固后,贷款利息支出费用化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外购研发项目未达资本化条件费用化核算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下降,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减少所致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354.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26%;营业成本73,710.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70%,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2.86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制造业 | 1,413,548,352.04 | 737,105,582.47 | 47.85 | -21.26 | -16.70 | -2.86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呼吸系统药物 | 988,921,792.03 | 509,301,219.68 | 48.50 | -10.17 | -13.57 | 2.03 |
消化系统药物 | 146,062,822.29 | 61,458,889.85 | 57.92 | -56.94 | -45.82 | -8.64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128,844,476.14 | 86,257,182.94 | 33.05 | -12.14 | -2.19 | -6.82 |
其他药物 | 97,623,632.56 | 52,711,573.71 | 46.01 | -35.66 | -16.34 | -12.46 |
原料药 | 52,095,629.02 | 27,376,716.29 | 47.45 | -8.06 | -11.62 | 2.12 |
总计 | 1,413,548,352.04 | 737,105,582.47 | 47.85 | -21.26 | -16.70 | -2.86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 营业成本比上 | 毛利率比上年 |
年增减(%) | 年增减(%) | 增减(%) | ||||
东北 | 27,975,354.07 | 12,326,160.90 | 55.94 | -51.94 | -47.10 | -4.04 |
华北 | 103,401,194.64 | 37,585,982.58 | 63.65 | -43.98 | -39.57 | -2.66 |
华东 | 379,882,416.58 | 182,730,102.64 | 51.90 | -10.69 | -11.00 | 0.17 |
华南 | 204,930,960.68 | 120,252,991.78 | 41.32 | -25.24 | -14.82 | -7.18 |
华中 | 350,401,778.60 | 216,767,502.75 | 38.14 | -14.22 | -8.97 | -3.57 |
西北 | 55,561,489.10 | 21,797,151.46 | 60.77 | -36.91 | -28.51 | -4.61 |
西南 | 291,395,158.37 | 145,645,690.36 | 50.02 | -18.23 | -20.97 | 1.73 |
总计 | 1,413,548,352.04 | 737,105,582.47 | 47.85 | -21.26 | -16.70 | -2.86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261,343,354.14 | 144,791,255.12 | 44.60 | -46.36 | -44.38 | -1.97 |
配送 | 471,393,389.60 | 127,656,102.66 | 72.92 | -16.31 | -5.94 | -2.98 |
直销 | 680,811,608.30 | 464,658,224.69 | 31.75 | -8.58 | -4.95 | -2.61 |
总计 | 1,413,548,352.04 | 737,105,582.47 | 47.85 | -21.26 | -16.70 | -2.86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公司医药板块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26%,主要系肠炎宁胶囊、复方感冒灵颗粒、克咳片等产品本年销售下降较多导致。本年毛利率47.85%,较上年下降2.86%,主要系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配送模式收入下降所致。
2、公司三大销售模式中,经销模式占比有所减少,配送和直销模式收入占比增加,但整体销售收入呈现下降趋势。
3、公司因部分客户的销售模式予以调整,影响收入确认时点,本年华北收入大幅下降。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肠炎宁胶囊 | 万粒 | 33731.04 | 31585.69 | 13880.32 | -61.79% | -59.10% | 10.00%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万粒 | 39555.57 | 33608.43 | 8124.19 | 11.29% | -0.42% | 159.39% |
克咳片 | 万片 | 28907.65 | 27604.51 | 5684.56 | -13.71% | -6.55% | 26.20% |
复方板蓝根颗粒 | 万袋 | 9830.60 | 8117.76 | 2210.51 | -32.85% | -44.10% | 412.63% |
复方鲜石斛颗粒 | 万袋 | 613.92 | 695.48 | 134.00 | -64.99% | -52.08% | 41.37% |
头孢克肟分散片 | 万片 | 17920.78 | 17132.93 | 3394.75 | -13.64% | -8.10% | 21.59% |
注射用法莫替丁 | 万瓶 | 1600.60 | 172.05 | 254.52 | 347.86% | -52.29% | 579.08% |
注射用盐酸溴已新 | 万瓶 | 925.68 | 326.69 | 905.32 | 48.78% | -23.51% | 163.55% |
强力枇杷 | 万升 | 164.37 | 130.01 | 8.14 | 36.08% | 8.32% | 109.90% |
露 | |||||||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 万瓶 | 2736.18 | 288.07 | 1027.15 | 382.20% | -43.80% | 1047.53% |
产销量情况说明受市场需求影响,春季为感冒发烧流行病高发期,公司主要产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生产储备增加,库存量增长。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医药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580,172,402.29 | 78.71 | 701,013,367.11 | 79.22 | -17.24 | |
医药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54,623,206.16 | 7.41 | 92,251,278.73 | 10.43 | -40.79 | |
医药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102,309,974.02 | 13.88 | 91,629,142.42 | 10.35 | 11.66 | |
合计 | 737,105,582.47 | 100.00 | 884,893,788.26 | 100.00 | -16.7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呼吸系统用药 | 直接材料 | 403,918,098.26 | 54.80 | 480,235,359.74 | 54.27 | -15.89 | |
呼吸系统用药 | 直接人工 | 38,029,290.17 | 5.16 | 55,161,500.55 | 6.23 | -31.06 | |
呼吸系统用药 | 制造费用 | 67,353,831.25 | 9.14 | 53,885,749.13 | 6.09 | 24.99 | |
消化系统用药 | 直接材料 | 47,006,212.84 | 6.38 | 89,329,328.21 | 10.09 | -47.38 | |
消化系统用药 | 直接人工 | 4,585,576.56 | 0.62 | 13,672,248.23 | 1.55 | -66.46 | |
消化系统用药 | 制造费用 | 9,867,100.45 | 1.34 | 10,436,503.03 | 1.18 | -5.46 |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直接材料 | 66,896,663.58 | 9.08 | 68,860,356.39 | 7.78 | -2.85 | |
全身用抗 | 直接人 | 5,396,715.36 | 0.73 | 11,883,470.94 | 1.34 | -54.59 |
感染药物 | 工 |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制造费用 | 13,963,804.00 | 1.89 | 7,441,336.10 | 0.84 | 87.65 |
其他药物 | 直接材料 | 39,810,789.40 | 5.40 | 36,874,067.98 | 4.17 | 7.96 |
其他药物 | 直接人工 | 4,857,514.91 | 0.66 | 8,029,980.89 | 0.91 | -39.51 |
其他药物 | 制造费用 | 8,043,269.40 | 1.08 | 18,106,081.90 | 2.04 | -55.58 |
原料药 | 直接材料 | 22,540,638.21 | 3.06 | 25,714,254.79 | 2.91 | -12.34 |
原料药 | 直接人工 | 1,754,109.16 | 0.24 | 3,504,078.12 | 0.40 | -49.94 |
原料药 | 制造费用 | 3,081,968.92 | 0.42 | 1,759,472.26 | 0.20 | 75.1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受收入下降影响,总成本呈现下降趋势。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2024年5月18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北京京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所持有的承德新爱民100%股权以人民币1,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京祁,2024年5月31日,股权转让手续已完成工商变更。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部分。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0,462.5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8.6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1,012.93 | 7.79 |
2 | 客户2 | 10,595.76 | 7.50 |
3 | 客户3 | 6,854.01 | 4.85 |
4 | 客户4 | 6,225.13 | 4.40 |
5 | 客户5 | 5,774.74 | 4.09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2,554.2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3.9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14,705.58 | 19.85 |
2 | 供应商2 | 6,459.65 | 8.72 |
3 | 供应商3 | 5,998.70 | 8.10 |
4 | 供应商4 | 2,732.46 | 3.69 |
5 | 供应商5 | 2,657.81 | 3.59 |
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610,575,329.37 | 638,208,707.78 | -4.33 |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业务广告宣传费下降所致 |
管理费用 | 119,491,078.28 | 96,300,883.13 | 24.08 | 主要系报告期工程项目转固后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30,007,370.38 | 17,210,344.36 | 74.36 | 主要系报告期工程项目转固后,贷款利息支出费用化所致 |
研发费用 | 202,080,443.80 | 113,659,611.20 | 77.79 | 主营系外购研发项目未达资本化条件费用化核算所致 |
期间费用 | 962,154,221.83 | 865,379,546.47 | 11.18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02,080,443.8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47,459,340.96 |
研发投入合计 | 249,539,784.7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6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9.02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8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6 |
本科 | 53 |
专科 | 18 |
高中及以下 | 1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
货币资金 | 254,293,484.89 | 8.58 | 522,689,865.24 | 17.78 | -51.35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809,568.04 | 0.09 | 6,299,430.70 | 0.21 | -55.4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押金保证金及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
存货 | 446,770,170.49 | 15.07 | 280,500,220.49 | 9.54 | 59.2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66,935,337.37 | 2.26 | 37,699,279.49 | 1.28 | 77.55 | 主要系报告期末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1,123,546,703.42 | 37.90 | 384,414,217.49 | 13.08 | 192.2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252,917,496.23 | 8.53 | 873,625,720.24 | 29.72 | -71.0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228,820.36 | 0.14 | 2,640,137.43 | 0.09 | 60.17 | 主要系报告期内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555,481.87 | 0.46 | 8,333,899.13 | 0.28 | 62.65 | 主要系报告期内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26,857,274.88 | 0.91 | 13,214,098.26 | 0.45 | 103.25 | 主要系报告期内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377,510,545.45 | 12.73 | 180,947,619.04 | 6.16 | 108.6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原辅料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8,884,571.74 | 0.30 | 14,233,243.68 | 0.48 | -37.5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4,121,175.98 | 10.26 | 121,499,340.73 | 4.13 | 150.31 | 主要系报告期末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91,478,856.45 | 3.09 | 主要系报告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 |||
预计负债 | 178,476.17 | 0.01 | 主要系报告期存在未决诉讼 |
所致 | ||||
专项储备 | 284,702.68 | 0.01 |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127,936.96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 |
应收票据 | 3,377,509.77 | 主要为票据背书贴现未到期 |
固定资产 | 787,623,085.12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8,620,263.13 | 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224478216.37 | 借款抵押 |
合计 | 1067227011.35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7医药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C27医药制造业”。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行业情况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之“(一)行业情况说明”。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中药 | 呼吸系统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中药9类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否 | 否 | 2010.03.30-2030.02.28 | 否 | 是 | 是 | 是 |
复方板蓝根颗粒 | 中药4类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否 | 是 | 是 | ||
克咳片 | 中药9类 | 止嗽,定喘, | 否 | 否 | 2010.07.27- | 否 | 否 | 是 | 是 |
祛痰。用于咳嗽,喘急气短。 | 2030.07.26 | ||||||||||
消化系统 | 肠炎宁颗粒剂 | 中药9类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否 | 否 | 2006.8.25-2026.8.24 | 否 | 否 | 是 | 是 | |
肠炎宁胶囊 | 中药9类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否 | 否 | 2006.8.25-2026.8.24 | 否 | 否 | 否 | 是 | ||
化药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 化药6类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否 | 否 | 2010.03.02-2030.03.01 | 否 | 是 | 是 | 是 | |
抗感染 | 头孢克肟分散片 | 化药4类 | 用于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 | 是 | 否 | 2013.09.06-2033.09.05 | 否 | 否 | 是 | 是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承德新爱民100%股权,承德新爱民所持有的全部药品文号不在本报告期统计范围内。公司共有105个产品纳入2024版国家医保目录。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1个医保产品,均为公司2024年新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品种。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流感杆菌等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疾病主要药品名称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40mg*14粒 | 6.05(元/盒) | -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0.5g | 3.79~8.7(元/盒) | - |
益心舒片0.4g*36片 | 29.1(元/盒) | - |
益心舒片0.4g*24片 | 19.68(元/盒) | - |
注射用磷酸川芎嗪0.1g | 7.31(元/支) | - |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1.0g | 3.99(元/瓶) | - |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2.0g | 6.78(元/瓶) | - |
盐酸托莫西汀口服溶液 | 18.46(元/盒) | -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披露主要药品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量的原因:鉴于实际采购量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等原因,故未披露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量数据。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治疗领域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呼吸系统药物 | 988,921,792.03 | 509,301,219.68 | 48.50 | -10.17 | -13.57 | 2.03 |
消化系统药物 | 146,062,822.29 | 61,458,889.85 | 57.92 | -56.94 | -45.82 | -8.64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128,844,476.14 | 86,257,182.94 | 33.05 | -12.14 | -2.19 | -6.82 |
其他药物 | 97,623,632.56 | 52,711,573.71 | 46.01 | -35.66 | -16.34 | -12.46 |
原料药 | 52,095,629.02 | 27,376,716.29 | 47.45 | -8.06 | -11.62 | 2.12 |
总计 | 1,413,548,352.04 | 737,105,582.47 | 47.85 | -21.26 | -16.70 | -2.86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1、行业内公司治疗领域分类口径不尽相同,产品剂型差异较大,与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
2、上述统计基于公司主营产品的治疗领域而划分。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将研发作为核心战略,聚焦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等领域,构建了丰富多元的研发管线。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达116个,涵盖中药与化药创新药,有7款1类中药创新药,3款处于III临床试验阶段,1款处于II临床试验阶段,在研中药2类项目3个。11款已取得临床默示许可。在研化药2类新药8个,其中2款化药处于临床试验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西维威获批12个药品注册批件,2个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此外,公司还提交了29个品种的生产申请。在儿童用药领域,公司注重将传统剂型优化为更适合儿童使用的新型制剂,如口服液、雾化吸入剂及口溶膜等便捷剂型,并推动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小儿化积颗粒、百苓止咳颗粒等中药创新药进入关键临床阶段,进一步巩固儿科赛道优势。公司以“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引擎,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投入24,953.98万元,同比增长58.63%,累计获专利112项,强化技术壁垒。联合中国工程院院士团队、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搭建高端合作平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等,通过整合前沿科研成果与商业化转化能力,公司在中药现代化、儿童用药及大健康产品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力,为长期可持续发展注入持续发展动力。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头孢克肟分散片一致性评价 | 头孢克肟分散片 | 化药4类 | 用于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疾病 | 是 | 否 | 待申报 |
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III期临床试验 | 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 | 中药1类 | 清肺化痰,降气止咳。对痰热蕴肺证,适用于素有风痰,郁而化热,痰热互结,肺失宣肃,气机上逆而致的反复咳嗽,夜间或晨起尤甚,伴痰粘难咯等症状者 | 是 | 否 | 准备III期临床试验前期工作 |
小儿化积颗粒(III期临床) | 小儿化积颗粒 | 中药8类 | 消食化积。用于小儿脾胃不和,停食停乳,积聚痞块,肚腹膨胀,四肢倦怠,面色萎黄,不思饮食。 | 是 | 否 | III期临床试验已入组结束,现在处于整理临床总结报告阶段 |
肺热咳喘颗粒 | 肺热咳喘颗粒 | 中药2类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是 | 否 | 已申报,待受理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 | 化药3类 | 适用于治疗一岁以上儿童以及成人的甲型流感和乙型流感 | 是 | 否 | 审评审批中 |
YKRH00154改良型2类新药 | YKRH00154 | 化药2类 |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是 | 否 | 临床前研究中 |
YKRH00001改良型2类新药 | YKRH00001 | 化药2类 | 用于呼吸道病毒感染治疗,如甲型、乙型流感病毒、COVID-19、合胞病毒感染的抗病毒治疗。 | 否 | 否 | 临床前研究中 |
小儿胆青双解颗粒临床前研究 | 小儿胆青双解颗粒 | 中药1类 | 解表清热;小儿病毒性流感等 | 是 | 否 | 临床前研究 |
布洛芬混悬滴剂 | 布洛芬混悬液滴剂 | 化药4类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口服补液盐(Ⅲ) | 口服补液盐(Ⅲ) | 化药4类 | 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并可用于补充钠、钾、氯。 | 是 | 否 | 待申报 |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 化药4类 |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是 | 否 | 获得批件 |
吸入用盐酸氨溴索溶液 | 吸入用盐酸氨溴索溶液 | 化药3类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 是 | 否 | 待申报 |
碳酸钙D3咀嚼片(III) | 碳酸钙D3咀嚼片(III) | 化药4类 | 用于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老年人、儿童等的钙补充剂,并帮助防治骨质疏松症。 | 否 | 否 | 药学研究(稳定性考察中) |
小儿碳酸钙D3颗粒 | 小儿碳酸钙D3颗粒 | 化药4类 | 儿童钙补充 | 否 | 否 | 药学研究(稳定性考察中) |
帕拉米韦注射用浓溶液 | 帕拉米韦注射用浓溶液 | 化药3类 | 用于甲型或乙型流行性感冒. | 否 | 否 | 获得批件 |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 化药4类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否 | 否 | 药学研究 |
酒石酸阿福特罗雾化吸入溶液 | 酒石酸阿福特罗雾化吸入溶液 | 化药3类 |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等伴有可逆性气道阻塞的疾病,可缓解患者的支气管痉挛症状,改善通气功能。 | 是 | 否 | 获得临床批件 |
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 | 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 | 化药2.3类 | 本品适用于需要多种支气管扩张剂联合应用的患者,用于治疗气道阻塞性疾病有关的可逆性 | 是 | 否 | 获得临床批件 |
液 | 入溶液 | 支气管痉挛。 | ||||
百苓止咳颗粒 | 百苓止咳颗粒 | 中药1.1类 | 宣肺止咳。用于感染后咳嗽(风邪伏肺证)的治疗。 | 是 | 否 | II期临床试验中 |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药品类型 | 申报企业 | 所处阶段 | 规格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1 | 布洛芬混悬滴剂 | 化药4类 | 广西维威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30ml:1.2g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2 | 盐酸溴己新雾化吸入溶液 | 化药3类 | 公司 | 批准临床 | 2ml:4mg | 用于下列疾病的祛痰: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尘肺病、手术后。 |
3 | 帕拉米韦注射液 | 化药3类 | 公司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20ml:200mg(以C15H28N4O4计) | 适用于6个月及以上出现症状不超过2天的急性无并发症流感患者的治疗。 |
4 | 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 化药3类 | 公司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2ml:4mg | 在口服药物困难的情况下,用于以下疾病及状态的祛痰:(1)肺结核、尘肺病、手术后;(2)支气管造影后促进造影剂排泄。 |
5 |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 化药4类 | 公司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5mg(按C35H36ClNO3S计);4mg(按C35H36ClNO3S计) | 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6 | 地氯雷他定片 | 化药4类 | 公司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5mg | 用于缓解慢性特发性荨麻疹及过敏性鼻炎的相关症状。 |
7 | 盐酸奥普力农注射液 | 化药3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5ml:5mg | 当其他药物的治疗不足的以下情况下使用:急性心力衰竭。 |
8 | 注射用兰索拉唑 | 化药6类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30mg | 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应激溃疡、急性胃粘膜损伤。 |
9 | 布洛芬颗粒 | 化药6类 | 公司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0.1g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0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 | 化药3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0.36g(按C16H28N2O4计) | 1.用于2周龄及以上人群出现流感症状在48小时以内的急性、单纯性甲型和乙型流感的治疗。2.用于1岁及以上患者甲型和乙型流感的预防。 |
11 | 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Ⅰ)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500mg与恩格列净5mg | 本品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适用于适合接受恩格列净和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用于改善这些患者的血糖控制。 |
12 | 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2.5ml:5mg(以沙丁胺醇计) | 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治疗及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的治疗。 |
13 | 骨化三醇软胶囊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0.25?g | 1.绝经后骨质疏松;2.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患者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3.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5.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6.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14 | 吸入用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2.5ml:异丙托溴铵0.5mg(按C20H30BrNO3计)与沙丁胺醇2.5mg(按C13H21NO3计) | 适用于需要多种支气管扩张剂联合应用的患者,用于治疗气道阻塞性疾病有关的可逆性支气管痉挛。 |
15 | 头孢地尼胶囊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0.1g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痂疹、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咽喉炎、急性支气管炎、扁桃腺炎症、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 |
16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 化药原6 | 公司 | 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 | 20mg、10mg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书 | ||||||
17 | 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 | 化药3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3ml:0.63mg(按C13H21NO3计) | 用于治疗或预防成人、6岁及以上儿童可逆性气道阻塞性疾病引起的支气管痉挛。 |
18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 化药3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0.25g/5ml(按C18H19N3O5S计)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适用于治疗由指定微生物敏感菌株引起的轻度至中度的感染患者。 |
19 |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1)20mg(2)40mg | 1.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胃食管反流病的替代疗法。2.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急性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出血的低危患者(胃镜下Forrest分级Ⅱc-Ⅲ)。3.用于降低成人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出血内镜治疗后再出血风险。4.预防重症患者应激性溃疡出血[1]。 |
20 | LPC-006口溶膜 | 化药2.2 | 公司 |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1)2mg(2)4mg | 成人和4岁及以上儿童癫痫部分性发作患者(伴有或不伴有继发全面性发作)的治疗。 |
21 | 磷酸奥司他韦胶囊 | 化药4 | 公司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75mg(按C16H28N2O4计) | 1.用于成人和1岁及1岁以上儿童的甲型和乙型流感治疗(磷酸奥司他韦能够有效治疗甲型和乙型流感,但是乙型流感的临床应用数据尚不多)。患者应在首次出现症状48小时以内使用。2.用于成人和13岁及13岁以上青少年的甲型和乙型流感的预防。 |
22 | 布立西坦注射液 | 化药3 | 公司 |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5ml:50mg | 可用于成人、青少年和2岁以上儿童有部分发作性癫痫患者的辅助治疗,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身性癫痫发作。 |
23 | 吸入用异丙托溴铵溶液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2ml:0.5mg;2ml:0.25mg | 作为支气管扩张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引起的支气管痉挛的维持治疗。本品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于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哮喘,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痉挛。 |
24 | 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 | 化药4 | 公司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3ml:0.3g | 治疗浓稠粘液分泌物过多的呼吸道疾病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病情恶化者、肺气肿、粘稠物阻塞症以及支气管扩张症。 |
25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 化药4 | 公司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25mg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适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12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35kg)慢性乙型肝炎 |
26 | 阿加曲班注射液 | 化药4 | 公司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2ml:10mg | 1.用于发病48小时内的缺血性脑梗死急性期病人的神经症状(运动麻痹)、日常活动(步行、起立、坐位保持、饮食)的改善。2.用于对慢性动脉闭塞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症)患者的四肢溃疡、静息痛及冷感等的改善。 |
27 |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0.4g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28 | 氨溴特罗口服溶液 | 化药3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100ml:盐酸氨溴索150mg与盐酸克仑特罗100?g | 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咳嗽、痰液黏稠、排痰困难、喘息等。 |
29 | 依巴斯汀口服溶液 | 化药3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120ml:120mg |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过敏性结膜炎的过敏性鼻炎(季节性和常年性)。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
30 | 普瑞巴林口服溶液 | 化药3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2%(200ml:4000mg) | (1)神经病理性疼痛:本品适用于治疗成年人周围和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2)癫痫:本品适用于辅助治疗成年人继发或不继发全身性发作的癫痫部分性发作。(3)广泛性焦虑症:本品适用于治疗成年人广泛性焦虑症(GAD)。 |
31 | 拉考沙胺口服溶液 | 化药4 | 广西维威 |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 200ml:2g | 适用于治疗≥4岁患者的癫痫部分性发作。 |
32 | 蒙脱石混悬液 | 化药4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10g:3g | 用于成人急、慢性腹泻,2岁以上儿童急性腹泻 |
33 | 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 | 化药4类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176ml:无水硫酸钠17.510g、七水硫酸镁3.276g和硫酸钾3.130g | 本品适用于成人,用于任何需要清洁肠道的操作前的肠道清洁(如需要肠道可视化的操作包括内镜、放射性检查、外科手术)。本品不用于治疗便秘。 |
34 | 乳果糖口服溶液 | 化药4类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200ml:133.4g;15ml:10g | 慢性功能性便秘。 |
35 | 复方聚乙二醇3350口服溶液 | 化药3类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25ml/袋,每袋含:聚乙二醇335013.125g;氯化钠0.3508g;氯化钾0.0502g;碳酸氢钠0.1786g | 用于12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和成人慢性便秘。本品也可有效治疗12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和成人粪便嵌塞,即顽固性便秘伴直肠和/或结肠有坚硬的粪块堆积。 |
36 | 氯化钾口服溶液 | 化药3类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100mg/ml,473ml | 用于治疗和预防伴或不伴代谢性碱中毒的低钾血症,在这些患者通过富含钾的食物进行膳食管理或减少利尿剂剂量治疗效果不佳时 |
37 | 盐酸氨溴索滴剂 | 化药3类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100ml:1500mg;50ml:750mg | 本品通过化解分泌物,治疗与粘液形成和运输障碍相关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肺病。 |
38 | 西甲硅油乳剂 | 化药4类 | 广西维威 | 审评审批中 | 30ml:1.2g | 1.用于治疗由胃肠道中聚集了过多气体而引起的不适症状:如腹胀等,术后也可使用。2.可作为腹部影像学检查的辅助用药(例如:X-线、超声、胃镜检查)以及作为双重对比显示的造影剂悬液的添加剂 |
39 | 钆布醇注射液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7.5ml:4.5354mg、15ml:9.0708mg | 用于诊断,仅供静脉内给药。适用于成人及全年龄段儿童(包括足月新生儿)。 |
40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 原化药6类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0.5g、1.0g | 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
41 | 沙库巴曲缬沙坦片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100mg、200mg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 |
42 | 注射用头孢他啶阿维巴坦钠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2.5g | 用于治疗由对头孢他啶敏感的革兰阴性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医院获得性肺炎,包括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
43 | 注射用唑来膦酸浓溶液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5ml:4mg | 与标准抗肿瘤药物治疗合用,用于治疗实体肿瘤骨转移患者和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骨骼损害。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HCM)。 |
44 | 头孢克肟颗粒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50mg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嗜血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猩红热。 |
45 | 维生素K滴剂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1mg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性疾病。如新生儿出血症,尤其是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因其肠道菌群尚未完全建立,维生素K合成不足,容易发生维生素K缺乏性出血。此外,还可用于治疗因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导致的维生素K吸收障碍,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维生素K缺乏。 |
46 | 易黄颗粒 | 中药3.1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每袋装8g | 固肾止带,清热祛湿。用于肾虚湿热带下证。症见带下黏稠量多,色黄如浓茶汁,其气腥秽,舌红,苔黄腻。 |
47 |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 | 化药3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20mg、40mg | 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包括反流性食管炎的治疗、症状控制和预防复发。与适当的抗菌疗法联合用药根除幽门螺杆菌,愈合与幽门螺杆菌感染相关的十二指肠溃疡,预防与幽门螺杆菌相关的消化性溃疡复发。用于需要持续或长期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的患者,预防NSAIDs相关性胃溃疡。 |
48 | 头孢托仑匹酯颗粒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30mg、50mg | 用于治疗对头孢托仑匹酯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属、丙酸杆菌属、淋病奈瑟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菌属等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性感染等呼吸道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等妇产科感染。中耳炎、副鼻窦炎等耳鼻喉科感染。毛囊炎、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 |
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等皮肤软组织感染。 | ||||||
49 | 富马酸伏诺拉生片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10mg、20mg | 用于治疗反流性食管炎。 |
50 | 富马酸福莫特罗吸入溶液 | 化药4 | 公司 | 审评审批中 | 2ml:20μg(以(C19H24N2O4)2?C4H4O4计) | 本品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的支气管收缩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每日两次(早上和晚上),可长期用药。 |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葵花药业 | 12,412.96 | 3.68 | 2.83 | 0.00 |
康恩贝 | 32,606.56 | 5.00 | 4.78 | 4.60 |
贵州百灵 | 8,330.43 | 1.95 | 2.37 | 49.53 |
振东制药 | 25,089.22 | 8.44 | 6.79 | 11.11 |
太极集团 | 28,190.70 | 2.28 | 8.07 | 0.83 |
康芝药业 | 2,497.23 | 3.38 | 1.86 | 25.20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18,187.85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58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35.48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18.70 |
注1:葵花药业、康恩贝、振东制药、太极集团选用2024年年报数据,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年报尚未披露,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
2、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六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数平均数。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新品开发 | 22,941.91 | 18,625.19 | 4,316.72 | 16.23 | 75.98% | 获得临床批件后研发投入资本化 |
药品一致性评价 | 1,048.82 | 696.91 | 351.91 | 0.74 | 10.09% | 按研发进度支付研发费 |
药品二次开发 | 620.91 | 543.60 | 77.30 | 0.44 | 12.60% | 按研发进度支付研发费 |
保健食品研究 | 342.34 | 342.34 | 0.24 | 45.26% | 按研发进度支付研发费 | |
合计 | 24,953.98 | 20,208.04 | 4,745.93 | 17.65 | 68.88%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业务推广费 | 44,680.69 | 73.18 |
职工薪酬 | 12,601.56 | 20.64 |
广告宣传费 | 1,203.38 | 1.97 |
差旅费 | 1,025.39 | 1.68 |
业务招待费 | 821.33 | 1.35 |
办公费 | 161.17 | 0.26 |
租赁费 | 95.81 | 0.16 |
折旧费用 | 43.04 | 0.07 |
其他费用 | 425.16 | 0.70 |
合计 | 61,057.53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葵花药业 | 136,652.85 | 23.97 |
康恩贝 | 228,653.11 | 33.96 |
贵州百灵 | 231,079.50 | 54.21 |
振东制药 | 147,586.06 | 40.70 |
太极集团 | 328,733.01 | 26.54 |
康芝药业 | 21,290.98 | 28.79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61,057.53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43.19 |
注1:太极集团选用2024年年报数据,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年报尚未披露,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
2、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六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数平均数。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61057.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63.34万元,减幅4.33%,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业务广告宣传费下降所致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数(万元) | 本期增加(万元) | 转入固定资产 | 期末数(万元) |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 | 72,000.00 | 59,045.61 | 7,767.53 | 59,351.73 | 7,461.41 | 105.9 | 在建 | 自筹及借款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 | 38,900.00 | 27,556.76 | 4319.99 | 16890.35 | 8,484.21 | 88.50 | 在建 | 自筹及借款 |
来宾维威植物饮料及特种食品项目 | 6,673.60 | 25.36 | 866.59 | 14.64 | 877.30 | 13.63 | 在建 | 自筹 |
江西荣兴高端特色原料药生产线 | 14,509.41 | 145.79 | 998.70 | 58.15 | 1,086.35 | 7.96 | 在建 | 自筹及借款 |
小计 | 132,083.01 | 86,773.53 | 8,708.52 | 77,572.78 | 17,909.27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37,570.83万元,净资产4,480.8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1,944.74万元,净利润-28,033.33万元。公司持股100%。
2.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中药材加工(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90,288.91万元,净资产22,173.5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3,837.32万元,净利润278.55万元。公司持股100%。
3.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保健品、化妆品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44.65万元,净资产-1,372.9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36.74万元,净利润-384.46万元。公司持股100%。
4.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4,101.26万元,净资产1,190.7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692.63万元,净利润375.48万元。公司持股100%。
5.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进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848.47万元,净资产-483.1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509.43万元。公司持股51%。
6、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医药原料中间体生物产品生产、批发、零售;自营产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8,796.94万元,净资产7,702.65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209.56万元,净利润1,685.62万元。公司持股51%。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之“(一)行业基本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承“关爱儿童健康,共担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以“爱国、奋斗、规范、创新"为宗旨,以“健康中国娃”为企业使命,聚焦“研发+市场”双轮驱动战略,夯实品牌护城河,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系。公司坚持传承中医药发展,以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为核心,以普及儿童用药安全、用药规范为营销理念,布局儿童高发疾病领域,围绕着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等领域,加速推进研发产品的上市及转化工作。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中国儿童健康领域的领军企业,为中国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树立中国儿药第一品牌。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深耕儿童健康赛道,强化品牌战略
聚焦儿童健康消费市场优势品类,搭建从精准研发到快速上市的体系,努力塑造“葫芦娃=儿童健康专家”的品牌心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对葫芦娃产品的市场覆盖,分类制定不同属性的产品的渠道和终端覆盖策略,既做到体系可控,又实现精准的广覆盖,让老百姓能在终端“看得见、买得到”葫芦娃的产品。加快大健康新零售平台的搭建,依托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建立跨境电商平台,全面布局o2o及线上全渠道平台的构建(传统线上零售平台及新零售平台)。聚焦“葫芦娃”品牌,开展“四个一”工程。即在零售终端以一本儿童用药专家科普指南,一个儿童专用药箱,一个葫芦娃健康成长群,一个葫芦娃儿童健康驿站,构建葫芦娃在零售终端、在家长心智的品牌确立。
2、创新引领,精准研发
一是不断聚焦公司研发管线,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真正的有效创新,用好海南自贸港研发优势,转化为企业研发的优势,并推动项目落地。关注儿童用药新剂型、新技术的前沿研究,提升葫芦娃的创新技术水平,全力做好张强院士工作站项目的选题及立项,提升院士站的项目转化能力。二是积极布局儿童健康消费赛道,成立葫芦娃儿童健康研究院,确定葫芦娃儿童健康品的研发流程,快速研发出具有独特性的儿童健康产品。三是做好跨境电商产品销售的引进,成立南药资源小组,寻找有特色的南药资源,推进葫芦娃在中药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3、重塑体系,开展组织变革,提升企业经营效率
一是以终为始,开展营销体系、研发体系、生产体系、供应体系的组织优化重塑工作,通过组织变革,持续打造葫芦娃高效、敏捷、协同、风险可控的扁平化组织体系。二是不断优化流程,按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分层、分级、分类制定公司的标准化流程,减少冗余流程,强化审批人责任,提升流程的响应速度。
4、继续开展数字化建设,用数字化赋能生产经营
持续做好ERP的二期上线工作,用Deepseek等AI工具赋能营销及研发工作,力争开发葫芦娃健康小博士的儿科医生用药平台及AI智能筛药平台。
5、坚持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做好人才盘点,聚焦高端制剂、数字化、AI等领域,在2025年全面夯实人才发展基础;建设张强院士工作站,加强与海内外顶尖科研团队的交流合作,与高校持续共建“产学研用”基地,定向培养复合型人才;坚持“引育用”并重,继续积极引进科研、生产和管理人才,强化企业的内生活力;聚合现有技术技能骨干力量,以“劳模创新工作室”为载体,通过服务生产、破解难题、传承技艺、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专业技能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建人才荟萃之岛。
本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理解经营计划和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中成药所需中药材主要有金银花、麦冬、川贝母等几十味中药材,以市场种植面积较大的传统药材为主,市场供应相对充足。但中药材由于多为自然生长、季节采集,产地分布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其产量和品质会受自然气候、土壤条件以及采摘、晾晒、切片加工方法的影响,价格容易波动。同时,公司生产化学药品所需原料药受市场需求、环保等因素影响,价格也会波动。如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中药材和原料药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异常波动,而采购部门未能及时把握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有一定幅度的上升。在“两票制”政策下,公司针对公立医疗机构的销售主要采用配送商模式,配送商下游客户为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其回款周期较长,公司通常会给予配送商一定的账期;同时,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终端医疗机构和连锁药店客户的销售及回款情况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导致公司客户对公司的回款周期增长,导致近年来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扩大。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不断扩大及销售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若客户因各种原因而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货款,公司将面临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研发项目进度不及预期和研发投入增加导致的业绩风险药品研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选题、工艺研究、质量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小试和中试等阶段,产品开发周期较长,需要进行大量的技术研究工作和持续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儿科药品的研发,尽管国家政策给予支持,但家长普遍不愿意儿童进行临床试验,导致儿童药临床研究时间和资金成本较高,造成国内儿童药物研发包括剂型改进等进展缓慢,儿科药品的研发周期过长,从而影响药品投资回报率。公司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药品研发体系,在研发投入前进行充分的项目论证,并对各环节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如果公司因国家政策的调控、开发资金投入不足、未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药物创新效果不明显等不确定性原因,研发人力、物力投入未能成功转化为技术成果,将存在产品或技术开发失败的可能性,从而形成研发风险。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公司在研项目包括多个制剂开发以及一致性评价项目,相应研发投入将影响公司业绩。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目前已形成以儿科用药为发展特色、中成药及化药制剂同步发展的产品体系,涵盖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全身抗感染类等常见疾病领域。一方面,受国家鼓励医药产业特别是儿科用药发展、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影响,我国医药市场需求规模不断扩大,将有更多企业进入儿科用药领域及公司产品所处其它市场领域,现有行业内企业的研发及生产投入也将不断加大,新药品研发及上市有可能加大产品竞争。另一方面,在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当下,医保控费、药品集采等政策的推行,以及“三同”“四同”政策的落地,正推动着医保药店与院内药品价格趋向一致,药品价格管理也愈发严格。与此同此,医保政策的调整、零差价政策的推行以及医保个账改革的实施,使消费者的购药习惯和选择发生了较大的改变,行业优胜劣汰洗牌加速,传统的营销模式和销售渠道遭遇挑战。公司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的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市场竞争,将会面临增长放缓、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机构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为公司重大决策的有效执行及日常经营的规范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5次、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与ESG委员会4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各项会议均运作规范,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均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使其对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决策权。
2、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重大的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
3、董事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并行使表决,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股东大会,充分履行董事的职责。公司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义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4、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并行使表决;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并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能够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
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2024年度公司在上交所累计披露146份报告。公司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信息泄露,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6、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电子邮件、公司官网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视频加文字互动的形式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年度内,共召开业绩说明会4次;e互动回复100%;公司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提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促进了业务发展,提升了企业形象。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3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7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10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2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1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景萍 | 董事长、总经理 | 女 | 55 | 2016-02-26 | 2025-11-3 | 0 | 0 | 0 | 140.00 | 否 | |
李君玲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57 | 2019-08-19 | 2025-11-3 | 0 | 0 | 0 | 109.58 | 否 | |
于汇 | 董事 | 女 | 41 | 2022-11-4 | 2025-11-3 | 0 | 0 | 0 | 110.78 | 否 | |
财务总监 | |||||||||||
副总经理 | |||||||||||
汤琪波 | 董事 | 男 | 37 | 2022-11-4 | 2025-11-3 | 0 | 0 | 0 | 62.50 | 否 | |
王桂华 | 独立董事 | 女 | 64 | 2018-11-16 | 2025-11-3 | 0 | 0 | 0 | 9.06 | 否 | |
王波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24-11-27 | 2025-11-3 | 10.00 | 否 | ||||
刘秋云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22-11-4 | 2025-11-3 | 0 | 0 | 0 | 10.00 | 否 | |
王世贤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2-11-4 | 2025-11-3 | 0 | 0 | 0 | 0.96 | 否 | |
徐鹏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2 | 2022-11-4 | 2025-11-3 | 0 | 0 | 0 | 23.26 | 否 | |
刘萍 | 监事 | 女 | 52 | 2018-11-16 | 2025-11-3 | 0 | 0 | 0 | 28.88 | 否 | |
万保坤 | 职工监事 | 男 | 63 | 2016-02-10 | 2025-11-3 | 0 | 0 | 0 | 27.80 | 否 | |
李培湖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6-03-08 | 2025-11-3 | 0 | 0 | 0 | 45.78 | 否 | |
韦天宝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16-03-08 | 2025-11-3 | 0 | 0 | 0 | 107.60 | 否 | |
王清涛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3 | 2021-06-18 | 2025-11-3 | 0 | 0 | 0 | 51.04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737.25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景萍 | 博士研究生,2001年9月至2006年8月,担任海南省生物制品公司董事长;2006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康迪健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6年2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16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葫芦娃投资执行董事、康迪健康执行董事、文昌农商行董事等职务。 |
李君玲 | 硕士研究生,1993年3月至1997年7月,历任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主任;1997年9月至2000年4月,担任海南华侨投资商业有限公司经理;2001年10月至2018年8月,担任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负责本公司行政及人事工作;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
于汇 | 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PMP。曾任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转型项目负责人、数字化转型项目财务业务负责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
汤琪波 | 浙江大学EMBA在读,2011年2月至2013年6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8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
王桂华 | 本科学历,副主任中药师、执业药师。1983年8月至2000年10月,历任中国中药有限公司科技处、生产处、国际合作部等部门管理职位;1996年9月至1998年10月,担任泰国东方药业有限公司中方总经理;2000年10月至2005年8月,历任华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2005年8月至今,担任中国中药协会秘书长兼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2018年11月至2024年11月27日,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前兼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赛灵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波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冶金机械专业。现任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秦脉医药科技发 |
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27日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
刘秋云 | 本科学历,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担任海南蛛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担任海南自贸区珈宝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9月至今担任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1月至今担任海南创亿高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王世贤 | 本科学历,2007年10月至2021年7月担任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0年5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1年7月至今担任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徐鹏 | 大学本科学历,医学学士,执业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1984年8月至1996年3月,历任佳木斯化学制药厂技术员、实验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分厂副厂长;1996年3月至1997年3月担任哈尔滨新界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任黑龙江地纳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8月至2002年10月任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技术负责人;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任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总工、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8年1月任海南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厂长、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任海南全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总监;2010年3月起至2022年10月任本公司物流总监,2022年1月起担任党建负责人。 |
刘萍 | 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1997年8月至1998年6月,担任湖南省株洲六0一厂中心化验室检验员;1999年3月至2000年6月,担任海南华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研究员;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担任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OA主管;2004年9月至2009年9月,担任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化验室主任、质量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担任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质量总监、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目前兼任海南葫芦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
万保坤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至1992年8月,历任河北保定制药厂药物研究所实验员、研究员、副所长;1992年9月至1996年1月,担任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6年1月至2012年3月,历任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质量部部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质量受权人。2012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生产中心制造部经理,2016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
李培湖 | 本科学历,执业药师。1995年7月至1999年2月,担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技术员、主任;1999年3月至2001年10月,担任海南林恒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1年11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2007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兼任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
韦天宝 | 硕士研究生,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2002年12月,历任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分厂厂长、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担任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4年12月,历任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担任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5年7月至今担任广西维威总经理,目前兼任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兼任来宾维威总经理、执行董事。 |
王清涛 |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担任海口电视台经济频道编导,2007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海南康迪医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担任本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担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景萍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4月 | |
王清涛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8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景萍 | 海南康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6年5月 |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 |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4月 | ||
汤琪波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4月 |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3月 | 2024年5月 | |
李君玲 | 海南福瑞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2月 | |
王桂华 | 中国中药协会 | 秘书长 | 2005年8月 | |
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秘书长 | 2009年9月 | ||
赛灵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
中国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年4月 | ||
王波 | 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0年6月 |
限责任公司 | ||||
北京秦脉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5年12月 | ||
石药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2年12月 |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
刘秋云 | 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年9月 | |
海南创亿高芯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1月 | ||
王世贤 | 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主任 | 2021年7月 | |
徐鹏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2024年5月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方案,其中董事薪酬需要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监事人员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整体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年度津贴的办法确定报酬,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1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监事不以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报酬,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领取报酬。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实际完成的生产经营业绩和公司的经营目标,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披露的收入情况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报酬,已全部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 | 737.25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计(万元)姓名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桂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王波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补选独立董事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月9日对公司副总经理韦天宝先生出具了《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韦天宝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01号,公司副总经理韦天宝先生因配偶短线交易,上交所对韦天宝先生出具监管警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于2023年1月30对韦天宝先生出具了《关于对韦天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号),公司副总经理韦天宝先生因配偶短线交易,海南监管局对韦天宝先生出具监管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根据警示函的内容,韦天宝先生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韦天宝先生已充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于2023年1月参加了海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防范短线交易培训》,同时做好亲属的宣传教育工作。
韦天宝本人及亲属均已签署了《承诺函》,承诺不得将持有葫芦娃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承诺不进行短线交易等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此外,公司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以及违规处罚案例,及时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韦天宝本人也及时了解到政策环境,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风险意识,自觉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上述事项已整改完成。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4年3月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8日 | 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制度》的议案;13.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14.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5.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制度》的议案;16.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17.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9.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责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2.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3.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5.审议《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1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4年10月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18日 | 1.《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3.《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1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景萍 | 否 | 6 | 6 | 2 | 0 | 0 | 否 | 3 |
李君玲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3 |
于汇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3 |
汤琪波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3 |
王桂华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3 |
王波 | 是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刘秋云 | 是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王世贤 | 是 | 6 | 6 | 1 | 0 | 0 | 否 | 3 |
注:由于独立董事王桂华女士任期届满辞职,公司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选举王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后,公司未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刘秋云、王世贤、汤琪波 |
提名委员会 | 王波、王世贤、刘景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世贤、刘秋云、于汇 |
战略委员会 | 刘景萍、王波、李君玲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
2024年8月2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将听取审计部《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报告》。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将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汇报。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 |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 审议一致通过全 | 无 |
11月11日 | 案》; | 部议案 | |
2024年12月2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1月11日 | 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5日 | 1.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8日 | 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18日 | 审议《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11月11日 |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审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0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0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10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5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41 |
销售人员 | 476 |
技术人员 | 365 |
财务人员 | 62 |
行政人员 | 359 |
合计 | 2,10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475 |
大专 | 562 |
大专以下 | 1,066 |
合计 | 2,103 |
注:上表内公司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主要为退休返聘人员。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和地域因素决定薪酬水平,员工的薪酬由工资、奖金、津贴和社保等组成。根据经营目标,建立绩效考核,设置合理且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培训计划围绕着业务和管理展开,为满足公司和员工的发展需求,公司持续完善培训体系,并通过人才培养与引进等方式不断的提升公司的人力资源竞争力。公司重视各级人才的培养,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制定了各项专业的培训体系。
公司对新入职的员工开展新员工培训,帮助新入职的员工快速了解公司发展历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为新员工快速融入公司奠定坚实基础;对各业务人才开展生产、质量、研发等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团队技术水平;对基层干部人员开展基础管理培训,建立管理人才梯队;对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的开展系统的管理能力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参加上交所和海南证监局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0,586.67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34.50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3、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在确保上述现金利润足额分配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在保证公司能够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当年累计投资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6、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5,001.3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5,001.3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5,930.8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不适用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445.7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3,523.83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的实际达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管理确定薪酬。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存在1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1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2025年3月14日出具的《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要求公司对相关年度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
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根据自查,公司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情况。按照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权限的定性标准认定,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针对该重大缺陷整改情况及计划如下:
1、根据缺陷认定,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已披露的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2、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培训和学习,重点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结合公司的各种销售模式,对收入确认时点、支持收入确认的单证进行梳理,并向销售部门培训宣导,规范销售单据流转,确保财务部门收入确认获取充分适当的单据支持,并及时进行留档备查。
3、将内控要求嵌入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同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核心岗位的内控管理,实现内控管理体系和公司管理机制的协同联动。完善各项业务流程,规范从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销售回款等收入确认的各个环节操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对收入确认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收入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集团整体的战略目标,通过经营计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子公司经营班子指派及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等方式对各子公司经营管理、项目建设、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人事、财务及担保管理等进行整体管控。
为了满足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的治理要求,公司已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信息报告的义务人、内部报告的程序和管理责任等多个方面,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管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一)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葫芦娃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葫芦娃对其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这种情况表明葫芦娃的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葫芦娃部分外购研发项目审批流程不规范。葫芦娃向海南中旺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旺”)外购的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I)、二类新药LPC-003口溶膜、二类新药LPC-006口溶膜项目立项审批日期晚于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日期和合同签订日期,向海南中旺外购的二类新药LPC-023口溶膜项目立项审批日期晚于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日期,向盈科瑞(天津)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外购的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液项目立项审批日期晚于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日期。这种情况表明葫芦娃与重大交易审批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葫芦娃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葫芦娃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葫芦娃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对我们在2025年4月27日对葫芦娃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葫芦娃于2024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否定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药谷厂区属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水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来宾提取车间属于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江西荣兴属于江西省宜春市公布的水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其他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保税厂区整体搬迁,相关产能转到美安厂区和药谷厂区,遂溪分公司在报告期内停产,全资子公司承德新爱民已将全部股权对外转让,不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保税厂区、遂溪分公司、承德新爱民无排污信息。其他单位重点排污信息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葫芦娃药谷厂区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海南新中正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2012年09月18日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批复海南新中正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琼土环资函〔2012〕1662号) | 2014年09月22日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部分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琼土环资函〔2014〕1818号) |
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 | 2021年08月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1】第005号) | 2022年8月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并向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备案。 |
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 | 2022年09月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31号) | / |
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 | 2022年09月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 | / |
食品提取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32号) | ||
海南葫芦娃研发中心实验室 | 2022年10月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研发中心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44号) | / |
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2021年3月获得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的批复(海环审〔2021〕23号) | 公司于2024年11月完成了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
广西维威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GMP新建工程项目 | 2016年11月获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葫芦娃”品牌系列药品南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南环经建字〔2016〕56号) | 2019年1月21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葫芦娃”品牌系列药品南宁生产基地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的批复(南审环经验字〔2019〕6号) |
GMP二期工程项目 | 2022年1月获得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葫芦娃”品牌系列药品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南审经环字〔2022〕9号) |
来宾维威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广西维威提取车间项目 | 1、2017年1月17日取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来环审[2017]7号《关于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中药提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2018年7月27日取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中药提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的复函》,企业名称由“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由“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中药提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广西维威提取车间项目”3、2018年10月22日取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变更广西维威提取车间项目环保责任主体的复函》,企业名称由“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项目名称不变。 | 2018年8月14日取得《广西维威提取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通过水、气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2018年9月17日取得来环验[2018]22号文《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维威提取车间项目(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通过噪声、固废验收 |
江西荣兴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年产500吨盐酸氨溴索原料药粉和215吨3,5-二溴邻氨基苯甲醛医药中间体项目》 | 宜环字[2011]184号 | 宜环验字[2013]46号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50吨苄基苯基巴比妥酸生产线和150吨盐酸溴己新生产线项目》 | 宜环环评[2022]80号 | —— |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葫芦娃药谷厂区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18日在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460105-2023-021-L |
广西维威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广西维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广西维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8月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号: |
来宾维提取车间
4501320340-2019预案名称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新预案于2022年4月26日在来宾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备案号:451300-2022-010-L |
江西荣兴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盐酸氨溴索原料药粉和215吨3,5-溴邻氨基苯甲醛医药中间体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60902-2022-002-L |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葫芦娃药谷厂区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公司严格按照证后管理工作执行落实,并在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公开发布监测数据。 |
公司于2020年12月07日延续并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发证。 |
广西维威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换取得排污许可证,由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企业日常自行监测中执行,每年对外送检。 |
来宾提取车间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由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公布环境监测数据。 |
原排污许可证到期,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取得新证。 | 取得新排污许可证后,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公布环境监测数据。 |
江西荣兴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取得新排污许可证,由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2月2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维威来宾提取车间将设备冷却水、电厂蒸汽热交换后产生的冷凝水、中药制取工艺中浓缩工段的蒸发水(冷凝水)分别通过三根铁质水管从中药提取车间接到废水排放口沟渠排放,未经过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即直接排入河南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当日收到来宾市生态环境局的《现场勘察笔录》,上述行为存在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及超标排放废水污染物的情况。
广西维威来宾提取车间接到整改通知后,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新增冷凝水处理设施,并于2024年2月29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广西泰检有限公司到厂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采样和检测,3月7日出具了监测报告(TJJ202402-060),确认已达标排放,并取得了环保部门整改完成认可。
2024年4月3日,广西维威来宾提取车间因废水排放问题收到来自来宾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环罚字[2024]3号),被处以罚款33.40万元。广西维威来宾提取车间及时缴纳了罚款。
2024年4月15日,广西维威来宾提取车间收到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环保处罚非重大违法违规《证明》,证明上述事件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1、生产过程中控制好各排放点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设备完好有效运行,降低环境污染。
2、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有效分类,部分能循环使用的合理利用起来,能回收再生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对药渣进行综合利用,把药渣制成有机肥,实现药渣生态循环消化;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认真履行锅炉的废气经处理后再经高的烟囱才排放。
4、来宾维威使用工业园区蒸汽集中供热,达到节能减排。
5、已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安装、使用、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553.94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通过冷凝水回收用于锅炉房节约天然气使用,报告期内,累计减少天然气使用8,000m3,约减少17.51吨二氧化碳排放。2、通过照明、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管理减少电力使用,报告期内,累计减少电力使用16MWh,约减少9.12吨二氧化碳排放。3、药谷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报告期内,累计发电924.62MWh,约减少527.31吨二氧化碳排放。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45.30 | |
其中:资金(万元) | 8 | |
物资折款(万元) | 537.3 | |
惠及人数(万人) | 63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9月,受台风摩羯的严重影响,海南省多地遭受重创,当地居民生活受到极大影响。公司在董事长刘景萍的带领下,由公司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志愿服务队,共310人,协助社区进行道路清障,助力社区交通运输恢复;公司妇联组织捐款,帮助受灾地区群众积极开展自救工作、组织复工复产。此外,公司向海南省红十字会捐赠了一批价值100余万元的急需药品物资,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2、2024年5月,“同唱一首歌奉献一份爱”——葫芦娃儿童健康成长关爱行动主题曲《亲爱的葫芦娃》MV正式发布,标志着葫芦娃儿童健康成长关爱公益活动正式启动。本次行动由葫芦娃药业和海南省旭日东升慈善基金会主办,全国各大连锁药店积极参与其中,携手为万千儿童送去健康和关爱。活动覆盖海南、浙江、湖南、陕西等10个省份,覆盖700万人。
3、2024年3月8日,广西维威联合广西雅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南宁百合口腔医院,于广西维威厂区内通过“508口腔体检医疗车”开展口腔健康爱心义诊活动,共10名员工参与爱心义诊活动,人均服务时长3小时,累计提供志愿服务30小时,惠及近百名员工。
4、2024年,公司联合央视生活圈于海南、长沙、西安、重庆、安徽多次举办《儿童科学用药百城大讲堂》公益科普活动,共30名员工参与,服务30万名消费者,活动时长1,800小时,投入金额220万元。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携手中华医学信息导报举办儿童身高发育公益健康讲座科普直播活动,共20名员工参与,服务28万名消费者,切实以专业所长服务民生健康。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8 | 2024年3月和12月,广西维威分别向河池市南丹县八圩瑶族乡捐赠5万和3万元,用于援助关西、塘浪、甲坪、老圩场4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
其中:资金(万元) | 8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3,000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定向帮扶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李培湖、韦天宝 | 注1 | 2019年9月23日 | 是 | 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李培湖、韦天宝、刘萍 | 注1 | 2019年9月23日 | 是 | 自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和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 | 注2 | 2019年9月23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葫芦娃投资、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董事、高管 | 注3 | 2019年9月23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刘景萍、汤旭东、、汤琪波、杭州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董监高 | 注4 | 2019年9月23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股份减持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承诺
1.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10%;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本公司持有葫芦娃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
3.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4.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公司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景萍承诺
1.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通过葫芦娃投资、杭州中嘉瑞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3.本人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旭东承诺
1.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和间接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
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股东杭州孚旺钜德承诺
1.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公司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
1.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和间接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股东杭州中嘉瑞承诺
1.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企业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李培湖、韦天宝承诺
(1)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
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2)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本人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及减持事项。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刘萍承诺
(1)本人在担任葫芦娃监事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监事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2)如本人在监事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及减持事项。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解决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参股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以外的企业(以下称“附属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葫芦娃营业执照上列明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在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期间和不担任葫芦娃控股股东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葫芦娃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3、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公司不再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景萍、汤旭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控制的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与葫芦娃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未来获得任何与葫芦娃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及时通知葫芦娃并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4、本人如出售与葫芦娃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葫芦娃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本人保证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公允、合理。
5、如本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葫芦娃及葫芦娃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人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期间及本人不再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六个月内。
股东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参股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以外的企业(以下称“附属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葫芦娃营业执照上列明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在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和不再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股东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葫芦娃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3.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及自本公司不再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股东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控制的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与葫芦娃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未来获得任何与葫芦娃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及时通知葫芦娃并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4.本人如出售与葫芦娃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葫芦娃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本人保证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公允、合理。
5.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葫芦娃及葫芦娃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人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及本人不再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日起六个月内。
注3:解决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如下:
1.规范和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遵守葫芦娃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葫芦娃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及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本公司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投资者道歉,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额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督促葫芦娃规范和尽量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督促葫芦娃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遵守葫芦娃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葫芦娃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提议由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及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投资者道歉,并将各自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赔偿责任。
注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葫芦娃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葫芦娃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葫芦娃股东造成损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董监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葫芦娃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葫芦娃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葫芦娃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葫芦娃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葫芦娃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葫芦娃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的汤琪波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相关承诺逾期未履行的10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
3、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公司/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公司/本人持有的葫芦娃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本公司/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葫芦娃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如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6、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
(二)股东杭州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相关承诺
1、如果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10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
3、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5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3、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6、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7、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8、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认为: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部、财务部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健康地发展。
(一)、董事会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公司将组织董监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等进行培训,要求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加强联动,强化内审部对会计核算工作的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处理方案,切实监督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3、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收到海南证监局《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讨论分析。经公司自查,发现2023年公司部分销售业务存在提前确认收入,部分销售业务存在销售价格异常,以及因提前确认收入产生对应费用差异,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影响上述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审计业务需要,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师公开选聘,根据公开招标结果,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安永华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于2024年11月27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69.60 | 117.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李进华、刘泽波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1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审计业务需要,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师公开选聘,根据公开招标结果,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安永华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费用总计222.6万元(含税),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费用总计为137.0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变动超过-20%。2024年度审计费用下降主要系公司本着在不降低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相关费用开支。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综合考虑了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报价、服务质量以及行业经验等综合因素,拟聘任在《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排名第三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及相关项目合伙人均有本行业审计经验。此外,公司也参考了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后,认为立信审计费用报价处于合理范围,公司对于其审计报价予以认可。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其他非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6,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7,545.34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7,545.34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9.32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7,045.34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7,045.34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0年7月3日 | 20,811.90 | 15,103.97 | 15,103.97 | 0 | 14,000.66 | 0 | 92.70 | 0 | 2,417.60 | 16.01 | 2,295.00 |
股票 | ||||||||||||
合计 | / | 20,811.90 | 15,103.97 | 15,103.97 | 0 | 14,000.66 | 0 | 92.70 | 0 | 2,417.60 | 16.01 | 2,295.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原“儿科药品研发”项目包括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小儿化积颗粒、小儿肺炎贴等3个药品研发子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当时拟定的药品研发项目系基于公司对儿童健康市场的调研判断以及拟布局的研发项目情况。随着儿童呼吸道疾病与消化系统疾病发病率的上升,市场对安全、有效的儿科药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小儿化积颗粒、小儿肺炎贴等药品品种可以填补市场空白,满足患儿及家长的迫切需求。公司凭借在儿科药品领域的长期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预期上述研发项目能够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并助力公司在儿科药品市场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
目前上述产品仍然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社会价值,但受儿童用药临床试验的受试儿童招募难度相对较大等因素影响,上述药品研发项目的研发进度滞后于此前预期,研发周期有所延长。同时,公司近年来布局的药品研发项目显著增加,其中多个在研项目随着研发进度的推进陆续进入不同阶段的临床试验,存在更为紧迫的资金需求。基于上述背景,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和其他在研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整体战略规划,对原“儿科药品研发”项目内部的募集资金使用结构进行调整:不再投入小儿肺炎贴研发项目,同时适当减少投入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小儿化积颗粒研发项目的资金规模,将释放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百苓止咳颗粒、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液、酒石酸阿福特罗雾化吸入溶液等资金需求更为紧迫的药品研发项目,有利于公司加快在研项目的整体推进进度,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本次变更后,“药品研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5,000.00万元。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 | 本年实现的效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 | 节余金额 |
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期 | 度 | 因 | 益 | 说明具体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药品研发 | 研发 | 是 | 否 | 5,000.00 | 2,351.75 | 3,885.60 | 77.7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正在开展III期临床前期工作;小儿化积颗粒的III期临床现处于整理临床总结报告阶段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4,103.97 | 65.85 | 4,112.46 | 100.21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流还贷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6,000.00 | 0 | 6,002.60 | 100.04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15,103.97 | 2,417.60 | 14,000 | /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14,87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第915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IPO募投项目和其他在研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整体战略规划,经综合审慎考虑,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儿科药品研发”项目包括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小儿化积颗粒、小儿肺炎贴等3个药品研发子项目,现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儿科药品研发”内部的资金使用结构进行调整: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子项目“小儿肺炎贴研发项目”,同时适当减少拟用于其子项目“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研发项目”、“小儿化积颗粒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金额重新分配至其他资金需求更为紧迫的药品研发项目。变更后“药品研发”项目的子项目包括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小儿化积颗粒、百苓止咳颗粒、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液、酒石酸阿福特罗雾化吸入溶液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57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44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167,079,000 | 41.76 | 0 | 质押 | 97,2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0 | 57,519,000 | 14.38 | 0 | 质押 | 5,5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41,050 | 27,526,950 | 6.88 | 0 | 无 | 0 | 其他 |
卢锦华 | 0 | 19,556,460 | 4.8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汤杰丞 | 0 | 18,789,540 | 4.7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汤旭东 | 0 | 10,956,000 | 2.74 | 0 | 质押 | 10,956,00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锐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锐天1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8,600 | 700,000 | 0.17 | 0 | 无 | 0 | 未知 |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 579,050 | 579,050 | 0.14 | 0 | 无 | 0 | 未知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53,601 | 559,987 | 0.14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2,500 | 533,100 | 0.13 | 0 | 无 | 0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7,07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079,000 |
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57,51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19,000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526,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26,950 |
卢锦华 | 19,556,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56,460 |
汤杰丞 | 18,789,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89,540 |
汤旭东 | 10,95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56,000 |
上海锐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锐天1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 |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 579,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9,05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59,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559,98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3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3,1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汤旭东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上海锐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锐天1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700,000股。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景萍 |
成立日期 | 2012年4月1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刘景萍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本公司外无其他 |
姓名 | 汤旭东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海天中正执行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本公司外无其他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卢锦华 | 2010年8月16日 | 91330103560554845B | 2,100.00 | 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中草药收购;医护人员 |
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我们审计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葫芦娃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一)所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葫芦娃对其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截至审计报告日,葫芦娃尚未提供与重述事项相关的完整财务资料及相关原始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就重述事项对葫芦娃2024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4(2)所述,葫芦娃控股股东通过个人(非葫芦娃员工)名下的银行账户向葫芦娃的客户提供了资金支持。葫芦娃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排名前10的部分客户期后无回款或回款金额较小。由于葫芦娃管理层未就上述情况提供合理解释和相关支持性资料,我们无法就相关客户是否存在受托存放葫芦娃的产品、葫芦娃是否已经履行完毕相关销售合同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葫芦娃2024年度向海南中旺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旺”)外购研发项目8个并支付4,205.37万元(2023年度:外购研发项目4个,支付1,800.00万元)。海南中旺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与葫芦娃实际控制人之一存在亲属关系,海南中旺自2022年6月成立以来未向除葫芦娃外的其他方转让过研发项目。葫芦娃未就上述情况提供合理解释和相关支持性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就上述外购研发交易的商业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该事项对葫芦娃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葫芦娃,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货币资金的存在及受限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葫芦娃货币资金余额为25,429.35万元,是葫芦娃重要的资产之一,由于货币资金易于用作质押导致其流动性受限,相关受限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存在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且其存管是否安全,列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货币资金的存在及受限信息披露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1)根据获取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检查银行账户完整性。(2)取得并检查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对银行账户实施函证。(3)结合企业信用报告等检查期末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质押的情形。(4)检查货币资金受限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复核利息收入,检查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相符。(6)检查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
或披露。 | ||
(二)借款的存在及完整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葫芦娃借款余额为126,303.61万元。因借款金额较大,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重大,借款列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借款的存在和完整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1)获取借款明细表和借款合同,检查贷款用途与实际资金需求是否匹配,关注新增贷款的必要性。(2)获取担保及抵押合同,检查担保情况及抵押资产权属情况,确认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3)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核实所有金融机构借款记录是否完整入账。(4)对期末借款实施函证,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记录、相关合同协议及企业信用报告核对。(5)测算利息费用,确认利息支出与借款规模是否匹配。(6)检查与借款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 |
四、其他信息葫芦娃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葫芦娃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保留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这些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葫芦娃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葫芦娃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葫芦娃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葫芦娃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葫芦娃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54,293,484.89 | 522,689,865.2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9,431,868.23 | 12,222,758.38 |
应收账款 | 七、5 | 380,438,123.80 | 420,231,896.6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6,865,540.12 | 37,310,664.48 |
预付款项 | 七、8 | 31,931,237.29 | 25,579,446.6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809,568.04 | 6,299,430.7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46,770,170.49 | 280,500,220.4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6,935,337.37 | 37,699,279.49 |
流动资产合计 | 1,219,475,330.23 | 1,342,533,562.0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6 | 18,422,093.98 | 20,444,191.3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123,546,703.42 | 384,414,217.49 |
在建工程 | 七、22 | 252,917,496.23 | 873,625,720.2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484,192.67 | 5,182,169.96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1,996,350.91 | 160,052,521.4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90,952,054.49 | 85,203,055.7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12,108,159.79 | 12,108,159.7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228,820.36 | 2,640,137.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3,555,481.87 | 8,333,899.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1,859,653.81 | 44,949,020.3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45,071,007.53 | 1,596,953,092.94 | |
资产总计 | 2,964,546,337.76 | 2,939,486,655.0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11,322,166.85 | 420,615,774.6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6,857,274.88 | 13,214,098.26 |
应付账款 | 七、36 | 377,510,545.45 | 180,947,619.0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26,871,086.70 | 120,424,875.0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4,146,614.26 | 33,411,336.62 |
应交税费 | 七、40 | 8,884,571.74 | 14,233,243.6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1,870,270.92 | 137,083,547.0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04,121,175.98 | 121,499,340.7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6,492,931.34 | 15,655,233.78 |
流动负债合计 | 1,438,076,638.12 | 1,057,085,068.8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89,544,491.96 | 737,428,654.8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328,014.69 | 2,070,573.02 |
长期应付款 | 91,478,856.4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8,476.17 | ||
递延收益 | 七、51 | 96,919,504.48 | 76,229,815.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36,022.80 | 2,945,631.9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83,185,366.55 | 818,674,675.60 | |
负债合计 | 2,221,262,004.67 | 1,875,759,744.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84,702.6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4,613,062.59 | 64,613,062.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5,018,141.91 | 269,452,754.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00,553,123.09 | 1,024,739,317.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42,731,210.00 | 38,987,593.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3,284,333.09 | 1,063,726,910.5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64,546,337.76 | 2,939,486,655.01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5,992,826.65 | 354,961,123.4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636,192.08 | 4,718,4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23,052,091.42 | 230,845,608.90 |
应收款项融资 | 8,931,921.36 | 22,700,088.72 | |
预付款项 | 7,774,069.92 | 11,964,941.9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77,228,185.25 | 307,151,021.2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84,865,653.73 | 150,277,489.1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198,238.36 | 25,640,290.58 | |
流动资产合计 | 881,679,178.77 | 1,108,258,964.1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649,202,093.98 | 361,224,191.3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30,145,009.57 | 154,681,195.55 | |
在建工程 | 79,902,631.51 | 592,502,646.5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79,160.36 | 346,246.60 | |
无形资产 | 91,120,684.69 | 59,684,296.5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90,952,054.49 | 80,658,418.0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61,181.78 | 2,424,792.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97,271.52 | 5,116,098.1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906,698.81 | 36,263,769.2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92,566,786.71 | 1,292,901,654.23 | |
资产总计 | 2,574,245,965.48 | 2,401,160,618.3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40,229,762.37 | 328,892,732.1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857,274.88 | 13,214,098.26 | |
应付账款 | 242,458,107.10 | 110,994,987.7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6,522,450.61 | 20,716,749.9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235,249.28 | 17,897,694.17 | |
应交税费 | 2,219,536.32 | 9,108,319.83 | |
其他应付款 | 56,862,272.87 | 47,120,102.3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8,354,614.47 | 118,385,584.45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47,918.58 | 2,693,177.49 | |
流动负债合计 | 934,087,186.48 | 669,023,446.4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93,744,491.96 | 647,928,654.8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80,575,659.4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1,010.14 | ||
递延收益 | 84,171,561.87 | 62,308,120.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6,874.0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8,639,597.48 | 710,236,775.26 | |
负债合计 | 1,592,726,783.96 | 1,379,260,221.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1,559,102.19 | 281,559,102.1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4,613,062.59 | 64,613,062.59 | |
未分配利润 | 235,238,264.74 | 275,619,479.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81,519,181.52 | 1,021,900,396.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74,245,965.48 | 2,401,160,618.34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13,548,352.04 | 1,795,183,662.6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413,548,352.04 | 1,795,183,662.6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18,169,756.42 | 1,767,109,248.7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37,105,582.47 | 884,893,788.2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8,909,952.12 | 16,835,914.01 |
销售费用 | 七、63 | 610,575,329.37 | 638,208,707.78 |
管理费用 | 七、64 | 119,491,078.28 | 96,300,883.13 |
研发费用 | 七、65 | 202,080,443.80 | 113,659,611.20 |
财务费用 | 七、66 | 30,007,370.38 | 17,210,344.36 |
其中:利息费用 | 31,748,646.99 | 18,236,553.32 | |
利息收入 | 1,932,275.81 | 1,338,921.8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9,854,005.47 | 29,480,258.5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179,226.85 | -4,432,477.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22,097.36 | 347,779.6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412,113.90 | -16,610,902.0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421,216.39 | -7,960,273.6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9,149.84 | -81,489.7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7,382,352.51 | 28,469,529.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027,948.14 | 738,070.6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811,475.99 | 2,181,613.1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9,165,880.36 | 27,025,987.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51,343.66 | 10,051,455.3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9,517,224.02 | 16,974,531.7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1,220,269.17 | 21,665,739.7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03,045.15 | -4,691,207.94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4,457,302.59 | 10,851,420.5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40,078.57 | 6,123,111.2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69,517,224.02 | 16,974,531.7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4,457,302.59 | 10,851,420.5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40,078.57 | 6,123,111.2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0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0.0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38,377,094.34 | 1,090,720,649.61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424,346,896.40 | 480,220,173.41 |
税金及附加 | 8,087,327.82 | 11,091,267.26 | |
销售费用 | 175,583,334.54 | 460,815,676.81 | |
管理费用 | 59,876,751.67 | 46,743,298.66 | |
研发费用 | 174,492,053.51 | 92,889,806.07 | |
财务费用 | 25,549,940.23 | 15,524,393.87 | |
其中:利息费用 | 26,851,835.28 | 16,239,020.01 | |
利息收入 | 1,381,388.36 | 946,170.49 | |
加:其他收益 | 25,461,874.80 | 23,652,500.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7,761,914.93 | -3,946,317.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22,097.36 | 347,779.6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152,536.00 | -27,400,771.3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69,279.22 | -1,056,372.2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7,035.68 | -68,391.2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626,971.14 | -25,383,318.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4,561.19 | 150,903.8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2,150.62 | 1,565,470.1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39,381.71 | -26,797,885.02 | |
减:所得税费用 | -2,992,997.22 | -685,304.9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32,378.93 | -26,112,580.1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32,378.93 | -26,112,580.1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632,378.93 | -26,112,580.1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44,610,509.09 | 1,556,758,030.6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155,511.2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77,118,118.55 | 68,138,613.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1,728,627.64 | 1,636,052,155.8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45,982,323.27 | 623,804,284.9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3,818,140.72 | 275,770,126.5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7,751,497.09 | 144,437,613.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603,292,281.55 | 563,787,814.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0,844,242.63 | 1,607,799,839.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115,614.99 | 28,252,316.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915.20 | 84,734.3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676,395.0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49,310.21 | 84,734.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6,231,183.64 | 489,199,712.7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5,096,470.6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231,183.64 | 524,296,183.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481,873.43 | -524,211,449.0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5,736,045.79 | 1,140,472,991.2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237,64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5,973,685.79 | 1,140,472,991.2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16,856,335.88 | 545,621,110.0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3,629,493.46 | 31,563,266.9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47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3,662,534.52 | 10,233,133.7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4,148,363.86 | 587,417,510.7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25,321.93 | 553,055,480.5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9,772,166.49 | 57,096,347.8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0,937,714.42 | 463,841,366.5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165,547.93 | 520,937,714.42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86,226,950.61 | 1,007,451,160.6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19,392.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6,042,466.77 | 246,180,507.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2,269,417.38 | 1,261,351,061.4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3,437,106.32 | 315,230,553.1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8,025,365.99 | 152,842,819.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0,171,789.46 | 76,198,951.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9,045,836.38 | 700,545,549.5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0,680,098.15 | 1,244,817,873.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410,680.77 | 16,533,188.3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3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160.00 | 35,32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41,160.00 | 35,322.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633,232.12 | 353,255,918.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44,88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633,232.12 | 398,135,918.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092,072.12 | -398,100,596.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9,886,804.99 | 944,272,991.2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9,886,804.99 | 944,272,991.2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5,156,335.88 | 475,621,110.0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3,743,271.15 | 26,146,177.1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6,145.00 | 6,573,746.5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9,725,752.03 | 508,341,033.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59,838,947.04 | 435,931,957.46 |
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341,699.93 | 54,364,549.5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3,217,972.66 | 298,853,423.1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876,272.73 | 353,217,972.66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64,613,062.59 | 365,099,116.47 | 1,120,385,678.79 | 38,987,593.56 | 1,159,373,272.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95,646,361.79 | -95,646,361.79 | -95,646,361.79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64,613,062.59 | 269,452,754.68 | 1,024,739,317.00 | 38,987,593.56 | 1,063,726,910.56 | ||||||||
三、 | 284,702. | -324,470,89 | -324,186,19 | 3,743,616 | -320,442,577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 | 6.59 | 3.91 | .44 | .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4,457,302.59 | -274,457,302.59 | 4,940,078.57 | -269,517,224.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013,594.00 | -50,013,594.00 | -1,470,000.00 | -51,483,59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013,594.00 | -50,013,594.00 | -1,470,000.00 | -51,483,594.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
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84,702.68 | 284,702.68 | 273,537.87 | 558,240.55 | ||||||||
1.本期提取 | 1,012,352.04 | 1,012,352.04 | 972,651.96 | 1,985,004.00 | ||||||||
2.本期使用 | 727,649.36 | 727,649.36 | 699,114.09 | 1,426,763.4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284,702.68 | 64,613,062.59 | -55,018,141.91 | 700,553,123.09 | 42,731,210.00 | 743,284,333.09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7,736,340.45 | 265,478,056.31 | 1,013,887,896.49 | 1,377,812.29 | 1,015,265,708.78 |
末余额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7,736,340.45 | 265,478,056.31 | 1,013,887,896.49 | 1,377,812.29 | 1,015,265,708.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76,722.14 | 3,974,698.37 | 10,851,420.51 | 37,609,781.27 | 48,461,201.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51,420.51 | 10,851,420.51 | 6,123,111.26 | 16,974,531.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31,486,670.01 | 31,486,670.01 |
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1,486,670.01 | 31,486,670.01 | |||||
(三)利润分配 | 6,876,722.14 | -6,876,722.1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876,722.14 | -6,876,722.1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 |
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 |
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64,613,062.59 | 269,452,754.68 | 1,024,739,317.00 | 38,987,593.56 | 1,063,726,910.56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64,613,062.59 | 370,499,281.30 | 1,116,780,198.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94,879,801.49 | -94,879,801.49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64,613,062.59 | 275,619,479.81 | 1,021,900,396.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381,215.07 | -40,381,215.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632,378.93 | 9,632,378.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013,594.00 | -50,013,59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013,594.00 | -50,013,594.0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64,613,062.59 | 235,238,264.74 | 981,519,181.52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7,736,340.45 | 308,608,782.05 | 1,048,012,976.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7,736,340.45 | 308,608,782.05 | 1,048,012,976. |
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76,722.14 | -32,989,302.24 | -26,112,580.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112,580.10 | -26,112,580.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876,722.14 | -6,876,722.1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876,722.14 | -6,876,722.1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64,613,062.59 | 275,619,479.81 | 1,021,900,396.59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2日,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股票简称:葫芦娃,股票代码:605199。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774262258E,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0,010.8752万股,注册资本为40,010.8752万元,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总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景萍、汤旭东夫妇。本公司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6号厂房)(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疑虑。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笔金额大于7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单笔金额大于7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笔金额大于7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单笔占预付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7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笔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7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笔占合同负债总额的10%且金额大于7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金额大于7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投资金额大于700万元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项金额大于7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
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本公司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
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年 | 3%-5% | 2.71%-4.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 | 9.50%-31.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 | 9.50%-31.67% |
通用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3).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需要GMP符合性检查 | 对于需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的车间生产线及相关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整体经GMP认证标准查验通过并完成验收后方可转固。 |
其他 | 对于其他房屋建筑物,公司于实体建造工程完工、配套设备安装完毕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4.75-50.00年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办公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药品批准文号 | 10年 | 直线法 |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及合理的续证期间 |
商标权 | 10年 | 直线法 | 注册有效期 |
专利权 | 7.7年 | 直线法 | 专利权期限与预计使用期限孰短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并于每会计年度内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核算方法进行处理。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委外研发费、材料投入、从事研发活动的职工薪酬、其他费用等相关支出,本公司按研发项目归集研发支出。
2、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结合医药行业研发流程以及公司自身研发的特点,本公司在研发项目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批准的“临床试验批件”,或者在完成BE备案之后的支出,方
可作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对于免BE备案且无需进行临床试验的项目,将进入注册申报生产批件阶段后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其余研发支出,则作为费用化的研发支出。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直线法 | 3-5年 |
其他 | 直线法 | 1-3年 |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通常通过向客户交付药品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或客户下游终端销售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本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本公司部分合同约定当客户购买商品超过一定数量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直接抵减当期客户购买商品时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申请政府补助的项目最终形成一项或多项长期资产,且该长期资产可以为本公司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申请政府补助的项目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本公司的相关投入最终将计入相应会计期间的费用。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
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八)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
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
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
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
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
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
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
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0,000.00元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
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公司按照本附注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及租赁变更详见本附注租赁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明确: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
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
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3.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
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他说明: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本年度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或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或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 |
房产税 | 房屋原值扣除10%或30%的余值或房租收入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应税土地面积 | 1.2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2元/平方米、6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25%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12% |
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 | 25%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0%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25%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本部取得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于2022年10月18日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6000038,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23年12月8日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6002399,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消炎灵胶囊等22种产品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认定的函》(南发改函〔2018〕472号),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享受减半征收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的规定,2024年度享受减按12%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南
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本部、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本年度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51.80 | 2,806.90 |
数字货币 | ||
银行存款 | 251,098,503.37 | 520,700,699.53 |
其他货币资金 | 3,194,429.72 | 1,986,358.81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
合计 | 254,293,484.89 | 522,689,865.2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
其他说明:
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431,868.23 | 12,222,758.38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9,431,868.23 | 12,222,758.38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63,79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63,790.0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377,509.77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377,509.77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340,122,456.36 | 422,674,240.37 |
1年以内小计 | 340,122,456.36 | 422,674,240.37 |
1至2年 | 59,136,440.79 | 15,142,396.59 |
2至3年 | 8,388,844.12 | 12,226,155.85 |
3年以上 | 13,856,168.64 | 7,453,127.8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421,503,909.91 | 457,495,920.61 |
减:坏账准备 | 41,065,786.11 | 37,264,024.01 |
合计 | 380,438,123.80 | 420,231,896.6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98,062.55 | 1.07 | 4,498,062.55 | 100.00 | 4,498,062.55 | 0.98 | 4,498,062.55 | 100.00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7,005,847.36 | 98.93 | 36,567,723.56 | 8.77 | 380,438,123.80 | 452,997,858.06 | 99.02 | 32,765,961.46 | 7.23 | 420,231,896.60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421,503,909.91 | 100.00 | 41,065,786.11 | 380,438,123.80 | 457,495,920.61 | 100.00 | 37,264,024.01 | / | 420,231,896.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40,122,456.36 | 17,006,122.82 | 5.00 |
1至2年(含2年) | 59,136,440.79 | 5,913,644.08 | 10.00 |
2至3年(含3年) | 8,197,987.12 | 4,098,993.57 | 50.00 |
3年以上 | 9,548,963.09 | 9,548,963.09 | 100.00 |
合计 | 417,005,847.36 | 36,567,723.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7,264,024.01 | 4,085,204.35 | 46,955.52 | -236,486.73 | 41,065,786.11 | |
合计 | 37,264,024.01 | 4,085,204.35 | 46,955.52 | -236,486.73 | 41,065,786.11 |
本期无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情况。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6,955.5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30,281,133.41 | 30,281,133.41 | 7.18 | 1,514,056.67 | |
客户2 | 23,536,875.09 | 23,536,875.09 | 5.58 | 1,176,843.75 | |
客户3 | 20,007,595.44 | 20,007,595.44 | 4.75 | 1,000,379.77 | |
客户4 | 18,248,820.59 | 18,248,820.59 | 4.33 | 912,455.92 |
客户5 | 13,097,097.68 | 13,097,097.68 | 3.11 | 756,830.57 | |
合计 | 105,171,522.21 | 105,171,522.21 | 24.95 | 5,360,566.68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865,540.12 | 37,310,664.48 |
合计 | 26,865,540.12 | 37,310,664.48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82,433,346.75 | |
合计 | 182,433,346.7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453,904.38 | 95.37 | 22,730,516.93 | 88.86 |
1至2年 | 1,240,117.91 | 3.88 | 2,766,814.76 | 10.82 |
2至3年 | 209,800.00 | 0.66 | ||
3年以上 | 27,415.00 | 0.09 | 82,115.00 | 0.32 |
合计 | 31,931,237.29 | 100.00 | 25,579,446.6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3,405,000.00 | 10.66 |
供应商2 | 3,000,000.00 | 9.40 |
供应商3 | 2,899,000.00 | 9.08 |
供应商4 | 2,212,877.44 | 6.93 |
供应商5 | 2,000,000.00 | 6.26 |
合计
合计 | 13,516,877.44 | 42.33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09,568.04 | 6,299,430.70 |
合计 | 2,809,568.04 | 6,299,430.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1,827,323.29 | 5,297,714.33 |
1年以内小计 | 1,827,323.29 | 5,297,714.33 |
1至2年 | 1,473,824.69 | 749,646.76 |
2至3年 | 1,183,840.00 | |
3年以上 | 131,700.00 | 364,6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3,432,847.98 | 7,595,801.09 |
减:坏账准备 | 623,279.94 | 1,296,370.39 |
合计 | 2,809,568.04 | 6,299,430.70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454,244.96 | 2,940,428.96 |
往来款 | 362,473.12 | 2,377,500.00 |
应收暂付款 | 639,068.34 | 1,372,701.96 |
备用金 | 200,853.41 | 882,098.33 |
其他 | 776,208.15 | 23,071.84 |
合计 | 3,432,847.98 | 7,595,801.09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93,860.39 | 78,010.00 | 24,500.00 | 1,296,370.39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15,000.00 | 15,00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5,000.00 | 285,000.00 | ||
本期转回 | 905,080.45 | 33,010.00 | 20,000.00 | 958,090.45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73,779.94 | 45,000.00 | 304,500.00 | 623,279.9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296,370.39 | 285,000.00 | 958,090.45 | 623,279.94 |
合计
合计 | 1,296,370.39 | 285,000.00 | 958,090.45 | 623,279.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500,000.00 | 14.57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50,000.00 |
单位2 | 300,000.00 | 8.74 | 往来款 | 1-2年 | 300,000.00 |
单位3 | 300,000.00 | 8.74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30,000.00 |
单位4 | 225,000.00 | 6.55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22,500.00 |
单位5 | 100,000.00 | 2.91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 |
合计 | 1,425,000.00 | 41.51 | / | / | 407,500.00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8,478,948.86 | 870,053.97 | 187,608,894.89 | 160,902,400.77 | 966,453.81 | 159,935,946.96 |
在产品 | 26,943,127.11 | 26,943,127.11 | 18,970,635.81 | 18,970,635.81 | ||
库存商品 | 150,918,584.59 | 8,653,803.54 | 142,264,781.05 | 89,093,689.72 | 2,438,398.02 | 86,655,291.70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 |
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
发出商品 | 89,953,367.44 | 89,953,367.44 | 14,938,346.02 | 14,938,346.02 | ||
自制半成品 | ||||||
合计 | 456,294,028.00 | 9,523,857.51 | 446,770,170.49 | 283,905,072.32 | 3,404,851.83 | 280,500,220.49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66,453.81 | 66,832.61 | 163,232.45 | 870,053.9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438,398.02 | 6,726,079.58 | 510,674.06 | 8,653,803.5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合计 | 3,404,851.83 | 6,792,912.19 | 673,906.51 | 9,523,857.5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认证及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 3,077,968.70 | 7,593,473.62 |
资本化发行费用 | 3,466,037.72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9,308,926.46 | 3,453,085.32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34,548,442.21 | 23,186,682.83 |
合计 | 66,935,337.37 | 37,699,279.49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 | 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的投资损益 | 调整 | 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444,191.34 | -2,022,097.36 | 18,422,093.98 |
小计
小计 | 20,444,191.34 | -2,022,097.36 | 18,422,093.98 | |||
二、联营企业 |
小计
小计 | |||||
合计 | 20,444,191.34 | -2,022,097.36 | 18,422,093.98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23,546,703.42 | 384,414,217.4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123,546,703.42 | 384,414,217.4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3,327,026.61 | 263,856,216.79 | 8,293,504.65 | 34,580,990.74 | 660,057,738.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9,094,556.87 | 216,711,465.29 | 1,368,340.42 | 17,181,830.26 | 794,356,192.84 |
(1)购置 | 27,204,737.61 | 173,483.18 | 900,409.48 | 28,278,630.2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59,094,556.87 | 189,506,727.68 | 1,194,857.24 | 16,281,420.78 | 766,077,562.57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7,351,344.88 | 9,136,981.92 | 614,016.19 | 684,145.40 | 17,786,488.39 |
(1)处置或报废 | 1,316,230.51 | 1,003,825.94 | 129,145.22 | 106,965.10 | 2,556,166.77 |
(2)企业合并减少 | 6,035,114.37 | 8,133,155.98 | 484,870.97 | 577,180.30 | 15,230,321.62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05,070,238.60 | 471,430,700.16 | 9,047,828.88 | 51,078,675.60 | 1,436,627,443.2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6,850,235.21 | 164,255,915.44 | 5,235,023.96 | 29,302,346.69 | 275,643,521.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14,880.23 | 27,752,601.52 | 581,073.60 | 2,390,689.98 | 52,439,245.33 |
(1)计提 | 21,714,880.23 | 27,752,601.52 | 581,073.60 | 2,390,689.98 | 52,439,245.33 |
(2)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65,869.19 | 8,212,980.54 | 584,375.21 | 638,801.87 | 15,002,026.81 |
(1)处置或报废 | 483,944.53 | 737,918.47 | 123,747.79 | 84,705.19 | 1,430,315.98 |
(2)企业合并减少 | 5,081,924.66 | 7,475,062.07 | 460,627.42 | 554,096.68 | 13,571,710.83 |
4.期末余额 | 92,999,246.25 | 183,795,536.42 | 5,231,722.35 | 31,054,234.80 | 313,080,739.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12,070,992.35 | 287,635,163.74 | 3,816,106.53 | 20,024,440.80 | 1,123,546,703.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6,476,791.40 | 99,600,301.35 | 3,058,480.69 | 5,278,644.05 | 384,414,217.4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通用设备及其他 | 257,219.58 | 235,110.86 | 22,108.72 | ||
机器设备 | 3,571,670.25 | 2,053,718.16 | 1,517,952.09 | ||
合计 | 3,828,889.83 | 2,288,829.02 | 1,540,060.81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广西维威二期综合库房、门卫室 | 51,134,069.87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广西维威“葫芦娃”儿童口服液体智能制造中心 | 96,681,004.57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药谷前后门卫楼 | 597,859.44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药谷生活楼 | 2,192,842.57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综合库房 | 48,177,839.92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质检办公楼1-6楼 | 57,319,877.99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质检办公楼7-9楼 | 16,622,678.08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地下室 | 19,844,071.07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锅炉房 | 3,210,117.61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垃圾站 | 1,163,017.34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人流门卫 | 1,302,624.99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物流门卫 | 68,730.85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危险品库 | 1,274,367.07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综合制剂车间(含2个连廊) | 117,081,953.70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辅助楼-1 | 37,954,818.05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美安污水处理站(含事故池) | 3,250,889.38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52,917,496.23 | 873,625,720.2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52,917,496.23 | 873,625,720.2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 | 74,614,095.34 | 74,614,095.34 | 590,456,097.91 | 590,456,097.91 |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 | 149,864,121.03 | 149,864,121.03 | 275,567,626.54 | 275,567,626.54 | ||
来宾维威植物饮料及特种食品项目 | 8,773,037.29 | 8,773,037.29 | 253,609.43 | 253,609.43 | ||
江西荣兴高端特色原料药生产线 | 10,863,458.63 | 10,863,458.63 | 1,457,943.89 | 1,457,943.89 | ||
其他 | 8,802,783.94 | 8,802,783.94 | 5,890,442.47 | 5,890,442.47 | ||
合计 | 252,917,496.23 | 252,917,496.23 | 873,625,720.24 | 873,625,720.2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 | 72,000.00 | 590,456,097.91 | 77,675,328.33 | 593,517,330.90 | 74,614,095.34 | 105.90 | 在建 | 18,648,351.52 | 7,864,944.76 | 3.40 | 自筹及借款 |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 | 38,900.00 | 275,567,626.54 | 43,199,945.49 | 168,903,451.00 | 149,864,121.03 | 88.50 | 在建 | 4,533,481.98 | 2,119,256.96 | 3.66 | 自筹及借款 | |
来宾维威植物饮料及特种食品项 | 6,673.60 | 253,609.43 | 8,665,852.64 | 146,424.78 | 8,773,037.29 | 13.63 | 在建 | 自筹 |
目 | ||||||||||||
江西荣兴高端特色原料药生产线 | 14,509.41 | 1,457,943.89 | 9,986,973.51 | 581,458.77 | 10,863,458.63 | 7.96 | 在建 | 12,055.56 | 12,055.56 | 3.10 | 自筹及借款 | |
合计 | 132,083.01 | 867,735,277.77 | 139,528,099.97 | 763,148,665.45 | 244,114,712.29 | 23,193,889.06 | 9,996,257.28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224,478,216.37元(2023年12月31日:866,023,724.45元)。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609,343.95 | 20,609,343.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租入 | 3,639,375.60 | 3,639,375.6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1,483,107.62 | 1,483,107.62 |
4.期末余额 | 22,765,611.93 | 22,765,611.9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427,173.99 | 15,427,173.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305,498.96 | 3,305,498.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1,451,253.69 | 1,451,253.69 |
4.期末余额 | 17,281,419.26 | 17,281,419.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84,192.67 | 5,484,192.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82,169.96 | 5,182,169.96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药品批准文号 | 商标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580,396.42 | 7,900,000.00 | 5,802,949.57 | 124,390,244.57 | 36,897,216.82 | 264,570,807.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11.82 | 3,282,971.73 | 40,722,038.02 | 44,019,921.57 | ||||
(1)购置 | 14,911.82 | 3,282,971.73 | 3,297,883.55 | |||||
(2)内部研发 | 40,722,038.02 | 40,722,038.0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6,988.00 | 300,000.00 | 346,988.00 | ||
(1)处置 |
(2)企业合并减少 | 46,988.00 | 300,000.00 | 346,988.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9,595,308.24 | 7,900,000.00 | 9,038,933.30 | 164,812,282.59 | 36,897,216.82 | 308,243,740.9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679,452.74 | 559,254.33 | 3,003,312.99 | 62,677,099.49 | 27,599,166.37 | 104,518,285.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93,729.75 | 1,019,354.88 | 1,150,713.40 | 12,236,831.85 | 3,675,462.24 | 22,076,092.12 | ||
(1)计提 | 3,993,729.75 | 1,019,354.88 | 1,150,713.40 | 12,236,831.85 | 3,675,462.24 | 22,076,092.1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6,988.00 | 300,000.00 | 346,988.00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46,988.00 | 300,000.00 | 346,988.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4,673,182.49 | 1,578,609.21 | 4,107,038.39 | 74,613,931.34 | 31,274,628.61 | 126,247,390.0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922,125.75 | 6,321,390.79 | 4,931,894.91 | 90,198,351.25 | 5,622,588.21 | 181,996,350.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900,943.68 | 7,340,745.67 | 2,799,636.58 | 61,713,145.08 | 9,298,050.45 | 160,052,521.4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27.28%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49,650,383.87元(2023年12月31日:12,750,869.57)。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2023年12月31日:无)。于2024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8,620,263.13元(2023年12月31日:49,697,716.61元),具体参见附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5,632,063.50 | 5,632,063.50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12,108,159.79 | 12,108,159.79 |
合计
合计 | 17,740,223.29 | 17,740,223.29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5,632,063.50 | 5,632,063.50 | ||||
合计 | 5,632,063.50 | 5,632,063.50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业务资产组 | 原料药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 | 国内业务分部,依据内部组织结构及主营业务类型划分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5年收购浙江再泰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形成商誉人民币5,632,063.50元;以前年度,本公司对包含该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按该商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5,632,063.50元。
(2)本公司于2023年4月收购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51.00%的股权,形成商誉人民币12,108,159.79元。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元) | 可收回金额(元)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润率等) | 率、折现率等) | 的确定依据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业务资产组 | 62,943,182.97 | 127,218,231.95 | 5年 | 收入增长率:3%-4%;利润率:23.2%-24.6%;折现率:12.53%。 | ①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基于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预期和未来经营计划确定;②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基于当前市场利率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确定。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23.2%;折现率:12.53%。 | 经营稳定,收入保持不变,利润率、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合计 | 62,943,182.97 | 127,218,231.95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423,747.83 | 1,983,059.22 | 661,696.80 | 3,745,110.25 | |
GMP车间改造 | 128,898.06 | 128,898.06 | |||
食品车间改 | 82,275.71 | 606,810.88 | 205,376.48 | 483,710.11 |
造 | |||||
直升式提取罐管道改造 | 5,215.83 | 5,215.83 | |||
合计 | 2,640,137.43 | 2,589,870.10 | 1,001,187.17 | 4,228,820.36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9,390,653.29 | 6,404,032.17 | 21,584,577.12 | 4,416,239.2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78,233.42 | 424,677.62 | 1,429,575.33 | 214,436.30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44,545,740.95 | 6,681,861.14 | 22,368,120.46 | 3,355,218.07 |
预提返利 | 1,888,716.86 | 296,068.52 | ||
使用权资产 | 299,406.29 | 44,910.94 | 346,246.60 | 51,936.99 |
合计 | 76,414,033.95 | 13,555,481.87 | 47,617,236.37 | 8,333,899.1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资产账面值大于计税基础的项目 | 18,240,152.03 | 2,736,022.80 | 19,637,546.33 | 2,945,631.95 |
合计
合计 | 18,240,152.03 | 2,736,022.80 | 19,637,546.33 | 2,945,631.9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4,196,033.80 | 10,408,740.48 |
可抵扣亏损 | 376,796,984.87 | 106,427,922.04 |
合计 | 450,993,018.67 | 116,836,662.52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118,327.93 | ||
2025年 | 8,742,632.79 | 32,790,426.71 | |
2026年 | 15,044,722.84 | 27,594,567.48 | |
2027年 | 18,039,069.68 | 29,633,594.23 | |
2028年 | 7,253,105.42 | 14,291,005.69 | |
2029年 | 327,717,454.14 | ||
合计 | 376,796,984.87 | 106,427,922.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41,325,252.49 | 41,325,252.49 | 42,073,737.68 | 42,073,737.68 | ||
预付无形资产款 | 534,401.32 | 534,401.32 | 2,875,282.67 | 2,875,282.67 | ||
合计 | 41,859,653.81 | 41,859,653.81 | 44,949,020.35 | 44,949,020.35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065,451.92 | 3,065,451.92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1,343,150.82 | 1,343,150.82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51,102.00 | 51,102.00 | 质押 | 信用证保证金 | 400,000.00 | 400,000.00 | 质押 | 保函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9,000.00 | 9,000.00 | 质押 | ETC保证金 | 9,000.00 | 9,000.00 | 质押 | ETC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2,383.04 | 2,383.04 | 质押 | 受限 | ||||
应收票据 | 263,790.00 | 263,790.00 | 质押 | 借款 | 2,498,474.38 | 2,498,474.38 | 质押 | 借款 |
应收票据 | 3,113,719.77 | 3,113,719.77 | 质押 | 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4,854,564.00 | 4,854,564.00 | 质押 | 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787,623,085.12 | 787,623,085.12 | 抵押 | 借款 | ||||
无形资产 | 48,620,263.13 | 48,620,263.13 | 抵押 | 借款 | 49,697,716.61 | 49,697,716.61 | 抵押 | 借款 |
在建工程 | 224,478,216.37 | 224,478,216.37 | 抵押 | 借款 | 866,023,724.45 | 866,023,724.45 | 抵押 | 借款 |
合计 | 1,067,227,011.35 | 1,067,227,011.35 | 924,826,630.26 | 924,826,630.26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37,123.33 | 2,498,474.38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01,285,043.52 | 418,117,300.22 |
信用借款合计
合计 | 411,322,166.85 | 420,615,774.6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171,255.80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686,019.08 | 13,214,098.26 |
合计
合计 | 26,857,274.88 | 13,214,098.26 |
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购款 | 377,510,545.45 | 180,947,619.04 |
合计 | 377,510,545.45 | 180,947,619.0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26,871,086.70 | 120,424,875.06 |
合计
合计 | 126,871,086.70 | 120,424,875.0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3,411,336.62 | 250,866,834.34 | 250,131,556.70 | 34,146,614.2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0,981,155.52 | 20,981,155.52 | ||
三、辞退福利 | 3,369,972.79 | 3,369,972.79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合计 | 33,411,336.62 | 275,217,962.65 | 274,482,685.01 | 34,146,614.26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984,034.86 | 228,207,956.10 | 228,030,630.39 | 33,161,360.57 |
二、职工福利费 | 5,780,787.93 | 5,780,787.93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207,962.09 | 10,207,962.0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556,254.35 | 9,556,254.35 | ||
工伤保险费 | 503,028.00 | 503,028.00 | ||
生育保险费 | 148,679.74 | 148,679.74 |
四、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 | 3,102,095.00 | 3,102,095.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7,301.76 | 3,568,033.22 | 3,010,081.29 | 985,253.6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合计
合计 | 33,411,336.62 | 250,866,834.34 | 250,131,556.70 | 34,146,614.2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646,242.50 | 20,646,242.50 | ||
2、失业保险费 | 334,913.02 | 334,913.0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合计 | 20,981,155.52 | 20,981,155.5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604,068.60 | 481,700.87 |
企业所得税 | 1,191,712.70 | 9,395,444.5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80,224.21 | 1,844,272.17 |
教育费附加 | 766,133.03 | 799,528.57 |
个人所得税 | 554,060.07 | 681,931.2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05,455.69 | 517,843.46 |
房产税 | 2,088,649.34 | 276,416.07 |
印花税 | 305,628.14 | 147,069.38 |
土地使用税 | 87,802.90 | 87,802.90 |
环境保护税 | 177.06 | 1,234.46 |
车船使用税 | 660.00 | |
合计 | 8,884,571.74 | 14,233,243.68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31,870,270.92 | 137,083,547.08 |
合计
合计 | 131,870,270.92 | 137,083,547.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设备款 | 108,016,675.43 | 111,948,684.46 |
押金及保证金 | 18,312,711.95 | 21,556,132.44 |
往来款 | 4,518,224.25 | 1,775,000.00 |
应付费用款 | 584,917.90 | 1,086,071.91 |
其他 | 437,741.39 | 717,658.27 |
合计 | 131,870,270.92 | 137,083,547.0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62,169,435.10 | 118,521,941.54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9,162,921.33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788,819.55 | 2,977,399.19 |
合计
合计 | 304,121,175.98 | 121,499,340.73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6,492,931.34 | 15,655,233.78 |
合计
合计 | 16,492,931.34 | 15,655,233.7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508,956,641.69 | 500,034,719.95 |
保证借款 | 342,757,285.37 | 355,915,876.3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62,169,435.10 | 118,521,941.54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589,544,491.96 | 737,428,654.8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借款相关抵押及保证情况参见附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4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2.90%-4.66%。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116,834.24 | 5,047,972.2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788,819.55 | 2,977,399.19 |
合计 | 2,328,014.69 | 2,070,573.02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1,478,856.45 | |
专项应付款 | ||
融资租赁款 | ||
合计 | 91,478,856.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178,476.17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合计
合计 | 178,476.1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6,229,815.83 | 23,442,100.00 | 2,752,411.35 | 96,919,504.48 | 尚未摊销完毕 |
合计
合计 | 76,229,815.83 | 23,442,100.00 | 2,752,411.35 | 96,919,504.4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
其他资本公积 |
合计
合计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012,352.04 | 727,649.36 | 284,702.68 |
合计
合计 | 1,012,352.04 | 727,649.36 | 284,702.6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4,613,062.59 | 64,613,062.5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4,613,062.59 | 64,613,062.5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5,099,116.47 | 265,478,056.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95,646,361.7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9,452,754.68 | 265,478,056.3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74,457,302.59 | 10,851,420.5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876,722.1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0,013,594.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018,141.91 | 269,452,754.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95,646,361.79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06,954,599.65 | 731,456,587.20 | 1,782,244,429.90 | 872,779,573.99 |
其他业务 | 6,593,752.39 | 5,648,995.27 | 12,939,232.77 | 12,114,214.27 |
合计 | 1,413,548,352.04 | 737,105,582.47 | 1,795,183,662.67 | 884,893,788.26 |
(1)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41,354.84 | 179,518.37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659.38 | 1,293.9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47 | 0.72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659.38 | 销售材料、受托加工、出租固定资产 | 1,293.92 | 受托加工、销售模具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二、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659.38 | 1,293.92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40,695.46 | 178,224.4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葫芦娃-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呼吸系统药物 | 988,921,792.03 | 509,301,219.68 | 988,921,792.03 | 509,301,219.68 |
消化系统药物 | 146,062,822.29 | 61,458,889.85 | 146,062,822.29 | 61,458,889.85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128,844,476.14 | 86,257,182.94 | 128,844,476.14 | 86,257,182.94 |
其他药物 | 97,623,632.56 | 52,711,573.71 | 97,623,632.56 | 52,711,573.71 |
原料药 | 52,095,629.02 | 27,376,716.29 | 52,095,629.02 | 27,376,716.2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27,975,354.07 | 12,326,160.90 | 27,975,354.07 | 12,326,160.90 |
华北 | 103,401,194.64 | 37,585,982.58 | 103,401,194.64 | 37,585,982.58 |
华东 | 379,882,416.58 | 182,730,102.64 | 379,882,416.58 | 182,730,102.64 |
华南 | 204,930,960.68 | 120,252,991.78 | 204,930,960.68 | 120,252,991.78 |
华中 | 350,401,778.60 | 216,767,502.75 | 350,401,778.60 | 216,767,502.75 |
西北 | 55,561,489.10 | 21,797,151.46 | 55,561,489.10 | 21,797,151.46 |
西南 | 291,395,158.37 | 145,645,690.36 | 291,395,158.37 | 145,645,690.36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413,548,352.04 | 737,105,582.47 | 1,413,548,352.04 | 737,105,582.47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合计
合计 | 1,413,548,352.04 | 737,105,582.47 | 1,413,548,352.04 | 737,105,582.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销售商品 | 客户签收商品 | 预付或者在一定信用期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 货物 | 是 | 0 | 保证型质保 |
合计
合计 | / | / | / | / | /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875,640.64 | 7,453,531.05 |
教育费附加 | 2,879,488.03 | 3,262,923.00 |
房产税 | 5,205,155.10 | 2,366,692.22 |
地方教育附加 | 1,919,658.23 | 2,175,281.99 |
印花税 | 1,547,210.32 | 1,116,075.68 |
土地使用税 | 470,978.84 | 430,396.62 |
其他 | 11,820.96 | 31,013.45 |
合计
合计 | 18,909,952.12 | 16,835,914.01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推广费 | 446,806,900.15 | 443,113,671.38 |
职工薪酬 | 126,015,568.41 | 133,327,235.86 |
广告宣传费 | 12,033,811.29 | 29,431,684.94 |
差旅费 | 10,253,880.33 | 15,456,552.52 |
业务招待费 | 8,213,316.52 | 8,828,619.96 |
办公费 | 1,611,726.26 | 4,183,868.43 |
租赁费 | 958,088.93 | 285,464.90 |
折旧费用 | 430,410.59 | 219,446.71 |
其他费用 | 4,251,626.89 | 3,362,163.08 |
合计
合计 | 610,575,329.37 | 638,208,707.78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2,095,749.75 | 47,010,748.17 |
折旧与摊销 | 32,065,121.98 | 21,645,418.24 |
咨询服务费 | 12,099,471.26 | 12,007,166.25 |
存货毁损报废 | 7,964,189.37 | 845,727.00 |
办公费 | 7,118,285.47 | 6,925,381.04 |
业务招待费 | 2,780,483.54 | 3,061,549.59 |
差旅费 | 1,438,497.63 | 1,835,729.23 |
租赁费 | 587,719.28 | 998,416.33 |
其他费用 | 3,341,560.00 | 1,970,747.28 |
合计
合计 | 119,491,078.28 | 96,300,883.13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169,368,575.32 | 83,558,684.11 |
材料投入 | 14,383,425.48 | 13,652,728.30 |
职工薪酬 | 13,537,133.98 | 10,993,594.89 |
折旧与摊销 | 3,493,563.24 | 3,482,062.35 |
其他费用 | 1,297,745.78 | 1,972,541.55 |
合计 | 202,080,443.80 | 113,659,611.20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1,748,646.99 | 18,236,553.32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79,996.66 | 257,709.74 |
资本化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 1,932,275.81 | 1,338,921.84 |
汇兑损益 | -1,064.71 | |
手续费及其他 | 190,999.20 | 313,777.59 |
合计 | 30,007,370.38 | 17,210,344.36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32,092,014.87 | 29,364,013.17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6,798,430.35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39,839.25 | 116,245.40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623,721.00 | |
合计 | 39,854,005.47 | 29,480,258.57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22,097.36 | 347,779.6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013,389.3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12,065.17 | -4,780,257.03 |
合计
合计 | 8,179,226.85 | -4,432,477.37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085,204.35 | 15,580,684.8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73,090.45 | 1,030,217.2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合计
合计 | 3,412,113.90 | 16,610,902.09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792,912.19 | 7,960,273.6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十二、其他 | |
十三、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 628,304.20 |
合计
合计 | 7,421,216.39 | 7,960,273.66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39,149.84 | -81,489.78 |
合计 | 39,149.84 | -81,489.78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需支付款项 | 619,741.63 | 582,966.17 | 619,741.63 |
其他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接受捐赠收入 | |||
罚款(索赔)净收入 | 108,878.24 | 108,878.24 | |
补贴收入 | |||
其他收入 | 299,328.27 | 155,104.46 | 299,328.27 |
合计
合计 | 1,027,948.14 | 738,070.63 | 1,027,948.14 |
其他说明:无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与滞纳金 | 413,508.47 | 1,359,930.03 | 413,508.47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516,337.99 | 520,589.23 | 1,516,337.99 |
非公益捐赠赞助支出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863,064.63 | 863,064.63 | |
盘亏损失 | |||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 |||
非常损失 | |||
其他支出 | 18,564.90 | 301,093.85 | 18,564.90 |
合计 | 2,811,475.99 | 2,181,613.11 | 2,811,475.99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486,052.35 | 10,340,311.3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134,708.69 | -288,855.98 |
合计
合计 | 351,343.66 | 10,051,455.3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9,165,880.3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0,374,882.0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6,237,243.7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3,224.1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33,870.3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940,284.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 72,685,941.54 |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评估增值影响额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额 | -8,642,078.02 |
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影响 | 303,314.60 |
环保专用设备抵免应纳税额的影响 |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 |
残疾人工资100%加计扣除 | -153,346.99 |
所得税费用 | 351,343.6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57,100,829.87 | 45,735,166.03 |
收到保证金及往来款 | 17,284,051.88 | 20,908,356.82 |
收到其他 | 2,733,236.80 | 1,495,091.02 |
合计 | 77,118,118.55 | 68,138,613.8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经营费用 | 595,239,658.40 | 549,672,529.60 |
支付及退还保证金 | 3,944,108.30 | 5,367,714.84 |
支付往来款 | 2,506,776.55 | 7,129,440.13 |
支付其他 | 1,601,738.30 | 1,618,129.53 |
合计
合计 | 603,292,281.55 | 563,787,814.1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6,231,183.64 | 489,199,712.7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5,096,470.67 | |
合计 | 156,231,183.64 | 524,296,183.4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融资租赁款 | 130,000,000.00 | |
收回租赁押金 | 237,640.00 | |
合计 | 130,237,64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租金 | 3,662,534.52 | 6,767,096.04 |
支付再融资中介机构费用 | 3,466,037.72 | |
合计 | 3,662,534.52 | 10,233,133.7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420,615,774.60 | 442,389,069.14 | 18,770,962.08 | 449,281,335.88 | 21,172,303.09 | 411,322,166.85 |
长期借款 | 737,428,654.80 | 163,346,976.65 | 7,319.44 | 50,700,000.00 | 260,538,458.93 | 589,544,491.96 |
租赁负债 | 2,070,573.02 | 3,654,375.65 | 813,915.83 | 2,583,018.15 | 2,328,014.69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8,521,941.54 | 261,567,257.33 | 116,875,000.00 | 1,044,763.77 | 262,169,435.1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77,399.19 | 2,788,819.55 | 2,532,304.58 | 445,094.61 | 2,788,819.55 |
合计
合计 | 1,281,614,343.15 | 605,736,045.79 | 286,788,734.05 | 620,202,556.29 | 285,783,638.55 | 1,268,152,928.15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69,517,224.02 | 16,974,531.7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421,216.39 | 7,960,273.66 |
信用减值损失 | 3,412,113.90 | 16,610,902.0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2,439,245.33 | 36,275,351.9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305,498.96 | 6,511,271.58 |
无形资产摊销 | 22,076,092.12 | 16,094,946.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01,187.17 | 833,822.5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149.84 | 81,489.7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63,064.6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3,371,758.99 | 18,236,553.3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79,226.85 | -347,779.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21,582.74 | -3,234,487.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9,609.15 | 2,945,631.9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3,062,862.18 | -74,899,789.8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803,129.84 | -63,980,495.0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5,420,732.46 | 48,190,093.9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115,614.99 | 28,252,316.3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 3,639,375.60 | 5,973,443.21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1,165,547.93 | 520,937,714.4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20,937,714.42 | 463,841,366.5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9,772,166.49 | 57,096,347.8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4,000,000.00 |
其中: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23,604.99 |
其中: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323,604.99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676,395.01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51,165,547.93 | 520,937,714.42 |
其中:库存现金 | 551.80 | 2,806.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1,088,120.33 | 520,700,699.5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6,875.80 | 234,207.9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165,547.93 | 520,937,714.42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票据保证金 | 3,065,451.92 | 1,343,150.82 | 所有权受到限制 |
保函保证金 | 400,000.00 | 所有权受到限制 | |
ETC保证金 | 9,000.00 | 9,000.00 | 所有权受到限制 |
信用证保证金 | 51,102.00 | 所有权受到限制 | |
受限资金 | 2,383.04 | 使用受限 | |
合计 | 3,127.936.96 | 1,752,150.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79,996.66 | 257,709.74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 | 1,366,348.21 | 1,283,881.23 |
用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662,534.5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我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209,661,767.76 | 123,907,107.00 |
材料投入 | 14,986,882.84 | 13,950,733.17 |
职工薪酬 | 13,537,133.98 | 11,544,368.35 |
折旧与摊销 | 3,506,429.83 | 3,889,224.57 |
注册申请费 | 6,339,648.22 | 1,841,732.41 |
其他 | 1,507,922.13 | 2,175,842.49 |
合计 | 249,539,784.76 | 157,309,007.9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02,080,443.80 | 113,659,611.2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47,459,340.96 | 43,649,396.79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临床试验 | 7,835,900.46 | 4,269,912.01 | 12,105,812.47 | |||||
盐酸溴己新雾化吸入溶液 | 8,454,053.38 | 2,275,434.47 | 10,729,487.85 | |||||
小儿化积颗粒临床试验 | 7,795,732.02 | 964,656.25 | 8,760,388.27 |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剂 | 7,200,000.00 | 3,657.25 | 7,203,657.25 | |||||
奥美 | 2,718,252. | 2,245,051. | 4,963,304. |
拉唑肠溶胶囊 | 91 | 55 | 46 | |
骨化三醇软胶囊 | 3,388,000.00 | 1,568,930.00 | 4,956,930.00 | |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 | 1,000,000.00 | 3,500,517.70 | 4,500,517.70 | |
富马酸伏诺拉生 | 4,021,762.11 | 4,021,762.11 | ||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 3,497,433.43 | 111,491.07 | 3,608,924.50 | |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1,936,000.00 | 1,355,579.65 | 3,291,579.65 | |
美阿沙坦钾片 | 3,026,010.00 | 3,026,010.00 | ||
百苓止咳颗粒 | 2,830,188.68 | 2,830,188.68 | ||
头孢地尼胶囊 | 1,925,000.00 | 772,897.66 | 2,697,897.66 | |
头孢托仑匹脂颗粒 | 2,433,600.00 | 2,433,600.00 |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 2,292,000.00 | 59,602.55 | 2,351,602.55 | |
艾地 | 426,096.64 | 1,822,803. | 2,248,899. |
骨化醇软胶囊 | 10 | 74 | |||||
头孢克肟分散片 | 700,000.00 | 1,177,358.49 | 1,877,358.49 | ||||
酒石酸阿福特罗吸入溶液 | 1,603,773.58 | 1,603,773.58 | |||||
小儿肺热咳嗽颗粒 | 510,000.00 | 773,018.88 | 1,283,018.88 | ||||
头孢克肟颗粒 | 1,177,358.49 | 84,037.74 | 1,261,396.23 | ||||
乙酰半胱氨酸颗粒 | 415,094.34 | 635,569.37 | 1,050,663.71 | ||||
依折麦布瑞舒伐他汀钙片 | 1,037,735.85 | 1,037,735.85 | |||||
LPC-011口溶膜 | 235,849.06 | 235,849.06 | |||||
地氯雷他定片 | 7,447,962.60 | 780,000.00 | 8,227,962.60 | ||||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 5,974,822.68 | 1,950,000.00 | 7,924,822.68 |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 5,941,626.81 | 760,000.00 | 6,701,626.81 | ||||
布洛芬混悬液 | 3,992,102.78 | 1,751.97 | 3,633,854.75 | 360,000.00 | |||
磷酸奥司 | 3,367,909.82 | 1,259,090.91 | 4,627,000.73 |
他韦胶囊 | ||||||||
布洛芬混悬滴剂 | 3,112,534.96 | 174.35 | 3,112,709.31 | |||||
头孢地尼颗粒 | 2,257,910.29 | 580,188.60 | 2,838,098.89 | |||||
布洛芬颗粒 | 1,837,264.14 | 96,698.11 | 1,933,962.25 | |||||
乙酰半胱氨酸雾化吸入溶液 | 350,000.00 | 350,000.00 | ||||||
帕拉米韦注射用浓溶液 | 300,000.00 | 300,000.00 | ||||||
阿加曲班注射液 | 100,000.00 | 100,000.00 | ||||||
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 242,000.00 | 242,000.00 | ||||||
硫酸特步他林雾化吸入溶液 | 330,000.00 | 330,000.00 | ||||||
拉考沙胺口服溶液 | 400,000.00 | 400,000.00 | ||||||
减:减值准备 | -628,304.20 | -628,304.20 | ||||||
合计 | 85,203,055.75 | 46,831,036.76 | 0.00 | 0.00 | 40,722,038.02 | 360,000.00 | 0.00 | 90,952,054.49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盐酸溴己新雾化吸入溶液 | 入组100% | 2027年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临床III期批件 | 临床批件 |
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临床试验 | 取得III期组长单位伦理批件 | 2030年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临床II期批件 | 临床批件 |
小儿化积颗粒临床试验 | 临床总结会 | 2027年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临床III期批件 | 临床批件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剂 | 整理申报国家局 | 2025年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BE备案号 | BE备案记录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艾地骨化醇软胶囊 | 0 | 453,499.74 | 453,499.74 | 已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 0 | 174,804.46 | 174,804.46 | 已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 |
合计 | 628,304.20 | 628,304.20 | / |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项目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 | 项目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具体依据 |
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I)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BE备案记录 | BE备案记录 |
二类新药LPC-003口溶膜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BE备案记录 | BE备案记录 |
二类新药LPC-023口溶膜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BE备案记录 | BE备案记录 |
二类新药LPC-011口溶膜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BE备案记录 | BE备案记录 |
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液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BE备案记录 | 进入注册申报生产批件 |
依折麦布阿托伐他汀钙片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BE备案记录 | BE备案记录 |
依折麦布瑞舒伐他汀钙片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BE备案记录 | BE备案记录 |
二类新药LPC-006口溶膜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BE备案记录 | BE备案记录 |
维生素K1滴剂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进入注册申报生产批件 | 进入注册申报生产批件 |
ω-3脂肪酸乙酯90软胶囊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进入注册申报生产批件 | 进入注册申报生产批件 |
硫酸羟氯喹片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BE备案记录 | 进入注册申报生产批件 |
小儿润通糖浆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临床批件 | BE备案记录 |
百苓止咳颗粒 | 通过量产或者转让技术成果,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临床批件 | 进入注册申报生产批件 |
其他说明:
本公司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本公司外购研发项目并后续用于自行研发的相关支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企业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若该外购研发项目用于公司自身研究阶段或尚未达到资本化时点的开发阶段,则公司应将其相关支出予以费用化,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可通过将其对外出售等方式,在未来期间很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2024/5/31 | 14,000,000.00 | 100.00 | 股权转让 | 控制权转移 | 12,013,389.3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2,000,000.00 | 海南海口 | 研究开发 | 100.00 | 设立 |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300,000,000.00 | 海南海口 | 药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10,000,000.00 | 海南海口 | 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研究开发 | 51.00 | 设立 | |
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 | 广西来宾 | 10,000,000.00 | 广西来宾 | 医药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 | 180,000,000.00 | 广西南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宜春 | 10,000,000.00 | 江西宜春 | 药品生产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10,000,000.00 | 浙江杭州 | 药品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 | -2,496,214.16 | -2,367,598.50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49% | 7,436,292.73 | 1,470,000.00 | 45,098,808.5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 | 2,395,237.96 | 6,089,433.43 | 8,484,671.39 | 13,316,505.09 | 13,316,505.09 | 2,538,017.44 | 5,983,779.45 | 8,521,796.89 | 8,259,315.98 | 8,259,315.98 |
有限公司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55,363,542.99 | 32,605,861.98 | 87,969,404.97 | 5,942,863.18 | 5,000,000.00 | 10,942,863.18 | 45,375,325.08 | 25,048,640.55 | 70,423,965.63 | 7,811,843.49 | 7,811,843.49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94,314.61 | -5,094,314.61 | 763,317.34 | -2,549,380.90 | -2,549,380.90 | 3,596,048.30 | ||
江西荣兴药业有 | 52,095,629.02 | 16,856,179.10 | 16,856,179.10 | 18,555,206.42 | 56,665,559.80 | 17,989,035.92 | 17,989,035.92 | 17,308,722.41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8,422,093.98 | 20,444,191.3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22,097.36 | 347,779.6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22,097.36 | 347,779.66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
2022年1月,本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合资经营协议,设立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康领先”)。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本公司以货币出资2,000.00万元,持股比例40%。该公司共有四名董事会成员,其中本公司派出两名董事,公司章程规定对于杭州康领先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一致或三分之二(含本数)通过,故本公司与第三方共同控制杭州康领先。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6,229,815.83 | 23,442,100.00 | 2,752,411.35 | 96,919,504.48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合计 | 76,229,815.83 | 23,442,100.00 | 2,752,411.35 | 96,919,504.48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752,411.35 | 1,994,926.12 |
与收益相关 | 29,339,603.52 | 27,369,087.05 |
财务费用 | 1,623,112.00 | 1,640,678.98 |
银行以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的贷款 | 1,050,922.21 | 703,777.47 |
合计 | 34,766,049.08 | 31,708,469.6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由于货币资金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价值。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公司通过经营和借款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本公司通过密切监控利率变化以及定期审阅借款来管理利率风险。
2、套期
(2)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263,790.00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票据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971,339.96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3,113,719.77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45,462,006.79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185,547,066.52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贴现 | 136,971,339.96 | -1,812,065.17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45,462,006.79 | |
合计 | / | 182,433,346.75 | -1,812,065.17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票据贴现 | 263,790.00 | 263,790.00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 | 3,113,719.77 | 3,113,719.77 |
合计 | / | 3,377,509.77 | 3,377,509.7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865,540.12 | 26,865,540.12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6,865,540.12 | 26,865,540.1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项目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要参数 | |
定性信息 | 定量信息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865,540.12 | 市场法 | 类似资产的报价 | 利率 |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商业服务业 | 1,000.00 | 41.76 | 41.7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刘景萍、汤旭东夫妇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合营或者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研发服务 | 560,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项目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3,229.61 | 2024-8-23 | 2025-2-28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057.65 | 2024-12-24 | 2025-12-20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600.00 | 2024-12-11 | 2025-12-8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92.94 | 2024-12-13 | 2025-12-11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30.00 | 2024-12-25 | 2025-12-22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800.00 | 2024-11-12 | 2025-11-7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3,000.00 | 2024-9-25 | 2025-9-24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4,700.00 | 2024-7-12 | 2025-7-11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975.00 | 2024-7-31 | 2025-7-30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400.00 | 2024-9-13 | 2025-9-11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338.19 | 2024-12-3 | 2025-12-3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00 | 2024-12-20 | 2025-12-20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00 | 2024-12-26 | 2025-12-26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911.48 | 2024-6-21 | 2025-6-21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998.00 | 2024-3-28 | 2025-3-28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0 | 2024-4-24 | 2025-4-24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34.99 | 2024-10-14 | 2025-10-14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34.72 | 2024-10-14 | 2025-10-14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424.07 | 2024-10-15 | 2025-10-15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 | 386.16 | 2024-10-22 | 2025-10-22 | 否 |
东 |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37.35 | 2024-10-23 | 2025-10-23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31.23 | 2024-10-24 | 2025-10-24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7.61 | 2024-10-28 | 2025-10-28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68.95 | 2024-11-5 | 2025-11-5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05.90 | 2024-11-13 | 2025-11-13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81.13 | 2024-11-22 | 2025-11-22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28.95 | 2024-11-25 | 2025-11-25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19.69 | 2024-11-27 | 2025-11-27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72.32 | 2024-11-29 | 2025-11-29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33.50 | 2024-12-3 | 2025-12-3 | 否 |
短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91.26 | 2024-12-20 | 2025-12-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00 | 2024-7-24 | 2027-7-2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4,000.00 | 2024-8-23 | 2027-8-21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00 | 2024-6-28 | 2025-9-26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75.00 | 2023-10-27 | 2025-10-26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495.00 | 2023-10-9 | 2025-10-8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495.00 | 2023-10-19 | 2025-10-18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522.50 | 2023-9-22 | 2025-9-21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475.00 | 2023-9-4 | 2025-9-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834.70 | 2024-4-25 | 2026-2-28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4,600.00 | 2023-3-24 | 2025-3-2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000.00 | 2023-6-8 | 2025-3-2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00 | 2023-7-7 | 2025-3-2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3,000.00 | 2023-9-22 | 2025-3-2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000.00 | 2022-11-14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879.00 | 2022-11-28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900.00 | 2022-11-30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540.00 | 2022-12-5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021.21 | 2022-12-15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3,079.71 | 2022-12-21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8,341.30 | 2022-12-28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029.60 | 2023-1-30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725.45 | 2023-2-17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782.52 | 2023-3-20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934.07 | 2023-3-30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401.75 | 2023-4-4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28.64 | 2023-4-7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377.18 | 2023-4-25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225.51 | 2023-4-27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78.84 | 2023-5-9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753.08 | 2023-5-17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945.56 | 2023-5-19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17.50 | 2023-5-24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701.32 | 2023-6-6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067.33 | 2023-6-9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104.11 | 2023-6-20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285.05 | 2023-7-7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041.65 | 2023-7-14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 | 178.07 | 2023-7-21 | 2032-11-13 | 否 |
东 |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173.77 | 2023-8-8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804.28 | 2023-8-30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675.99 | 2023-9-15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928.73 | 2023-9-26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509.86 | 2023-10-19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792.73 | 2023-11-2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731.55 | 2023-12-4 | 2031-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400.00 | 2023-12-19 | 2032-11-13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800.00 | 2023-3-31 | 2025-3-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 | 2023-3-31 | 2025-9-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650.00 | 2023-3-31 | 2026-3-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487.50 | 2023-3-31 | 2026-9-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487.50 | 2023-3-31 | 2027-3-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487.50 | 2023-3-31 | 2027-9-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487.50 | 2023-3-31 | 2028-3-21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40.00 | 2023-11-17 | 2025-3-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 | 2023-11-17 | 2025-9-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90.00 | 2023-11-17 | 2026-3-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87.50 | 2023-11-17 | 2026-9-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87.50 | 2023-11-17 | 2027-3-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87.50 | 2023-11-17 | 2027-9-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87.50 | 2023-11-17 | 2028-3-31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90.00 | 2024-1-26 | 2025-3-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 | 2024-1-26 | 2025-9-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90.00 | 2024-1-26 | 2026-3-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 | 2024-1-26 | 2026-9-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340.00 | 2024-1-26 | 2027-3-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 | 2024-1-26 | 2027-9-20 | 否 |
长期借款 | 刘景萍、汤旭东 | 340.00 | 2024-1-26 | 2028-3-31 | 否 |
中信银行信e链 | 刘景萍、汤旭东 | 230.18 | 2024-9-26 | 2025-9-25 | 否 |
中信银行信e链 | 刘景萍、汤旭东 | 32.51 | 2024-9-26 | 2025-9-25 | 否 |
中信银行信e链 | 刘景萍、汤旭东 | 16.32 | 2024-9-25 | 2025-9-25 | 否 |
中信银行信e链 | 刘景萍、汤旭东 | 61.29 | 2024-9-29 | 2025-9-25 | 否 |
中信银行信e链 | 刘景萍、汤旭东 | 37.87 | 2024-9-27 | 2025-9-25 | 否 |
中信银行信e链 | 刘景萍、汤旭东 | 128.95 | 2024-9-27 | 2025-9-25 | 否 |
银行承兑汇票 | 刘景萍、汤旭东 | 683.00 | 2024-7-31 | 2025-1-31 | 否 |
银行承兑汇票 | 刘景萍、汤旭东 | 423.14 | 2024-10-15 | 2025-4-15 | 否 |
银行承兑汇票 | 刘景萍、汤旭东 | 562.46 | 2024-11-14 | 2025-5-1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372,518.64 | 6,918,452.08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外购研发项目及受托加工海南中旺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旺”)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存在非直系的亲属关系。2023年度至2024年度,本公司向海南中旺外购研发项目12个,合同总额1.28亿元,其中:2024年度外购研发项目8个,支付4,205.37万元;2023年度外购研发项目4个,支付1,800.00万元。本公司从海南中旺外购的4个口溶膜项目系由海南中旺委托杭州康领先研发,杭州康领先再次委托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领先”)子公司研发。杭州康领先为本公司合营企业,本公司与北京新领先各持有杭州康领先40%股权。此外,海南中旺委托本公司为其研发项目生产验证批次,2024年度本公司确认受托加工相关收入
647.3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海南中旺731.51万元。截止2025年4月25日,该款项已结清。
(2)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客户提供资金2024年度,本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个人(非葫芦娃员工)名下的银行账户向本公司的客户提供了资金支持,涉及金额7,371.40万元。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海南中旺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7,315,072.43 | 365,753.62 | ||
合计 | 7,315,072.43 | 365,753.62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60,000.00 | |
应付账款 | 海南中旺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9,696,350.00 | |
应付票据 | 海南中旺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
合计 | 15,356,35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本公司无应予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员工马某、吉某等存在劳动纠纷,涉及金额17.85万元,目前正处于诉讼阶段。本公司已预计该项负债,预计本项未决诉讼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5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截至2025年4月27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旭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为10,95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4%;其累计已质押公司股份数额为10,9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截至2025年4月27日止,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为167,079,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76%;其累计已质押公司股份数额为9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9%。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 本项前期会计差错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重 | 应收账款 | -120,368,935.10 |
预付款项 | 56,886.79 | ||
存货 | 14,938,346.02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22,090.31 |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对2023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情况进行自查,发现2023年公司部分销售业务存在提前确认收入,部分销售业务存在销售价格异常,以及因提前确认收入产生对应费用差异,公司对此进行了追溯重述,并根据相关监管指引对外购研发项目的全额费用化调整。 | 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 开发支出 | -10,2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10,408.7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600,000.00 | ||
合同负债 | -2,136,762.12 | ||
应交税费 | -23,257,431.29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465.57 | ||
未分配利润 | -95,646,361.79 | ||
营业收入 | -109,998,500.35 | ||
营业成本 | -14,938,346.02 | ||
研发费用 | 19,743,113.21 | ||
信用减值损失 | 6,335,238.16 | ||
所得税费用 | -12,821,667.59 |
注:累积影响数是指公司对2023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情况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对前期差错事项更正后对2023年12月31日或2023年度的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本期金额 | 24,693.80 | 584,563.04 | -310,344.23 | -310,344.23 | 11,703,045.15 | |
上期 | 5,620,270.27 | 4,884,832.58 | -4,691,207.94 | -4,691,207.94 | -4,691,207.94 |
其他说明:
本期终止经营处置净损益为12,013,389.38元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生产研发及销售,而且资产均位于中国境内。本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确定仅有一个从事药品生产及销售整体运营的经营分部和报告分部。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额外分部报告信息。本公司对外交易收入/成本的信息如下: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注: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2025年3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认定本公司存在的违规事项为“2023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本公司进行自查,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截至2025年4月27日,如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八(一)所述,本公司对自查发现的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账龄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1年以内
1年以内 | 214,637,083.54 | 238,093,602.33 |
1年以内小计 | 214,637,083.54 | 238,093,602.33 |
1至2年 | 20,364,106.96 | 5,280,473.32 |
2至3年 | 1,744,708.61 | |
3年以上 | 72,864.00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236,745,899.11 | 243,446,939.65 |
减:坏账准备 | 13,693,807.69 | 12,601,330.75 |
合计 | 223,052,091.42 | 230,845,608.9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6,377.00 | 0.04 | 106,377.00 | 100.00 | 106,377.00 | 0.04 | 106,377.00 | 100.00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6,639,522.11 | 99.96 | 13,587,430.69 | 5.74 | 223,052,091.42 | 243,340,562.65 | 99.96 | 12,494,953.75 | 5.13 | 230,845,608.90 |
其中: |
合
合 | 236,745, | 100 | 13,693, | 223,052, | 243,446, | 100 | 12,601, | 230,845, |
计 | 899.11 | .00 | 807.69 | 091.42 | 939.65 | .00 | 330.75 | 608.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4,637,083.54 | 10,731,854.18 | 5.00 |
1年至2年 | 20,364,106.96 | 2,036,410.70 | 10.00 |
2至3年 | 1,638,331.61 | 819,165.81 | 50.00 |
合计
合计 | 236,639,522.11 | 13,587,430.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2,601,330.75 | 1,092,476.94 | 13,693,807.69 |
合计
合计 | 12,601,330.75 | 1,092,476.94 | 13,693,807.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6 | 138,354,938.22 | 58.44 | 6,917,746.91 | ||
客户7 | 13,115,245.52 | 5.54 | 655,762.28 | ||
客户8 | 9,458,256.21 | 4.00 | 907,004.96 | ||
客户9 | 7,235,519.45 | 3.06 | 361,775.97 | ||
客户10 | 6,194,257.48 | 2.62 | 309,712.87 | ||
合计 | 174,358,216.88 | 73.66 | 9,152,002.99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77,228,185.25 | 307,151,021.28 |
合计 | 277,228,185.25 | 307,151,021.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225,890,002.34 | 244,335,593.18 |
1年以内小计 | 225,890,002.34 | 244,335,593.18 |
1至2年 | 69,891,870.03 | 92,239,789.37 |
2至3年 | 2,051,906.50 | |
3年以上 | 10,322,432.29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295,781,872.37 | 348,949,721.34 |
减:坏账准备 | 18,553,687.12 | 41,798,700.06 |
合计
合计 | 277,228,185.25 | 307,151,021.28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94,554,221.78 | 345,978,685.27 |
押金及保证金 | 572,850.00 | 1,602,223.00 |
应收暂付款 | 716,598.05 | |
其他 | 654,800.59 | 652,215.02 |
合计
合计 | 295,781,872.37 | 348,949,721.34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期信用损失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516,345.83 | 20,282,354.23 | 41,798,700.0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15,000.00 | 15,00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5,000.00 | 285,000.00 | ||
本期转回 | 3,247,658.71 | 20,282,354.23 | 23,530,012.94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253,687.12 | 300,000.00 | 18,553,687.1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1,798,700.06 | 285,000.00 | 23,530,012.94 | 18,553,687.12 |
合计
合计 | 41,798,700.06 | 285,000.00 | 23,530,012.94 | 18,553,687.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20,262,354.23 | 本期收回款项 | 现金回款 | 子公司持续亏损,预计无法收回。本期转让前收回款项。 |
合计
合计 | 20,262,354.23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6 | 218,371,063.45 | 73.83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13,586,151.51 |
客户6 | 29,246,506.61 | 9.8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1,462,325.33 |
单位7 | 18,863,846.00 | 6.3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943,192.30 |
单位8 | 14,179,975.60 | 4.79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1,124,161.55 |
单位9 | 13,029,694.00 | 4.41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1,021,016.10 |
合计 | 293,691,085.66 | 99.30 | / | / | 18,136,846.79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30,780,000.00 | 630,780,000.00 | 340,780,000.00 | 340,78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8,422,093.98 | 18,422,093.98 | 20,444,191.34 | 20,444,191.34 | ||
合计 | 649,202,093.98 | 649,202,093.98 | 361,224,191.34 | 361,224,191.34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268,800,000.00 | 268,800,000.00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44,880,000.00 | 44,880,000.00 |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9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海南葫芦娃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合计 | 340,780,000 | 290,000,000.00 | 630,78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444,191.34 | -2,022,097.36 | 18,422,093.98 |
小计
小计 | 20,444,191.34 | -2,022,097.36 | 18,422,093.98 | |||
二、联营企业 |
小计
小计 | |||||
合计 | 20,444,191.34 | -2,022,097.36 | 18,422,093.98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31,314,459.55 | 418,545,666.94 | 1,087,761,003.59 | 477,459,818.12 |
其他业务 | 7,062,634.79 | 5,801,229.46 | 2,959,646.02 | 2,760,355.29 |
合计 | 838,377,094.34 | 424,346,896.40 | 1,090,720,649.61 | 480,220,173.4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金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呼吸系统用药 | 545,083,255.27 | 255,034,740.66 | 545,083,255.27 | 255,034,740.66 |
消化系统用药 | 107,058,790.20 | 54,751,567.40 | 107,058,790.20 | 54,751,567.40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119,176,715.34 | 86,163,489.55 | 119,176,715.34 | 86,163,489.55 |
其他药物 | 67,058,333.53 | 28,397,098.79 | 67,058,333.53 | 28,397,098.79 |
合计 | 838,377,094.34 | 424,346,896.40 | 838,377,094.34 | 424,346,896.40 |
按商品转让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838,137,634.35 | 424,346,896.40 | 838,137,634.35 | 424,346,896.4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39,459.99 | 239,459.99 | ||
合计 | 838,377,094.34 | 424,346,896.40 | 838,377,094.34 | 424,346,896.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3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22,097.36 | 347,779.6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69,817.57 | -4,294,097.44 |
成本法核算的投资分回利润 | ||
合计 | -7,761,914.93 | -3,946,317.78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189,474.5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766,049.0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
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01,688.1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9,839.2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79,277.5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31,613.84 |
合计 | 50,886,159.6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66 | -0.69 | -0.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53 | -0.81 | -0.8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刘景萍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9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