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605199 | 葫芦娃 | A股停牌 | 2025/4/29 | 全天 | 2025/4/29 | 2025/4/30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实施风险警示起始日为2025年4月30日。?实施风险警示后A股简称为ST葫芦娃。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葫芦娃”变更为“ST葫芦娃”;
(二)证券代码仍为“605199”;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第二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第三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9日停牌1天,2025年4月30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公司将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继续深入自查,将内控管理要求嵌入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同时,加强财务规范性,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核心岗位的内控管理,实现内控管理体系和公司管理机制的协同联动。完善各项业务流程,规范从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销售回款等收入确认的各个环节操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对收入确认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收入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二)公司将组织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培训和学习,重点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结合公司的各种销售模式,对收入确认时点、支持收入确认的单证进行梳理,并向销售部门培训宣导,规范销售单据流转,确保财务部门收入确认获取充分适当的单据支持,并及时进行留档备查。
第五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
2、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3、联系电话:0898-68634767
4、Email:huluwa@huluwayaoye.com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