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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5-00055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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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5-00055号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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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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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1号)批准,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欣锐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714,52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899,885.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86,362.8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413,522.69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8,714,52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9,698,996.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4日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0478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9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420,10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9,472,341.9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645,830.3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826,511.6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7,420,103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301,406,408.6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9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559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248,413,5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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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减:2021年度使用(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68,914,222.69
减:2021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79,000,000.00
减:2021年度手续费支出3.00
加:2021年度存款利息收入349,313.30
加:2021年度理财收入391,835.62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1,240,445.92
减:2022年度使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85,475,753.21
减:2022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80,941,736.11
减:2022年度手续费支出1,291.06
加:2021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79,000,000.00
加:2022年度存款利息收入334,647.37
加:2022年度理财收入2,257,266.31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413,579.22
减:2023年度使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81,534,075.28
减:2023年度手续费2,063.56
减:2023年度募集资金销户转出补流资金13,589.47
减:2023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10,000,000.00
加:2022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80,941,736.11
加:2023年度存款利息收入106,635.46
加:2023年度理财收入3,080,290.16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992,512.64
加:2023 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10,000,000.00
减:2024 年度使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19,055,162.75
减:2024 年度手续费622.24
减:2024年度募集资金销户转出补流资金3,344.38
加:2024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2,342.76
加:2024年度理财收入64,273.97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1,338,826,511.66
加:自行垫付的费用1,510,004.33
募集资金余额1,340,336,515.99
减:2023年8月前期募集资金置换金额44,956,000.00
减:2023年度使用(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34,403,9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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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减:2023年度使用(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540,476.09
减:2023年度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1,425,000,000.00
减:2023年度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01,647,950.50
加:2023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1,000,000,000.00
加:2023年度理财产品投资收益7,310,446.14
加:2023年度银行利息收入2,099,781.63
减:2023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587.71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3,197,735.25
减:2024年4月前期募集资金置换金额1,510,000.00
减:2024年度使用(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30,225,721.41
减:2024年度使用(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510,756.09
减:2024年度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3,112,000,000.00
加:2024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3,377,000,000.00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8,305,248.53
加:银行利息收入875,169.54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2,293.40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58,129,382.4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欣锐”)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与五家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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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2022年12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海通承接。公司及上海欣锐与前述五家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欣锐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已于与六家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粤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余额(元)备注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7559031859108130.002024年4月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3381601001001048380.002024年4月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1219247147108280.002024年4月已销户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虹支行7510751984010.002023年10月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781801880001662200.002023年10月已销户
合计0.00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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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余额(元)备注
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7559031859108685,596,559.06活期存款
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粤海支行338300100100071909318,712,012.47活期存款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03005422689854.57活期存款
总部基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44250100002500003801331,436,372.64活期存款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030054288221,604,136.14活期存款
补充流动资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虹支行766677316546287,677.73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营业部73060122000390396491,769.81活期存款
合计658,129,382.4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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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95.6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00万元,共计人民币4,646.6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95.60万元已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00万元已完成置换,募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万元)
1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4,408.694,408.69
2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6.9086.90
3发行费用151.00151.00
合计4,646.604,646.60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6.4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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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产品名称金额(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天)起息日赎回日利息收入(万元)
欣锐科技招商银行科技园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1.85%-2.55%92天2023/11/232024/2/236.43
合计1,000.006.43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持有的投资金额为0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该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8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 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该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1,830.5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产品名称金额(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天)起息日赎回日利息收入(万元)
欣锐科技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结构性存款11,000.001.85%-2.5%912023-12-42024-3-414.56
欣锐科技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结构性存款1,500.001.8-2.5%702023-12-112024-2-197.19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1.5-2.54%922023-10-232024-1-2312.80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27,000.001.5-2.51%922023-11-202024-2-20170.82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1.5%或2.63%912023-12-122024-3-126.56
欣锐科技建设银行东门支行结构性存款32,800.001.05% - 2.90%1692024-1-112024-6-28437.95
欣锐科技建设银行东门支行结构性存款6,000.001.05% - 2.85%912024-1-112024-4-1142.19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1.5%或2.64%912024-1-292024-4-2913.16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27,000.001.5-2.55%902024-2-232024-5-23169.77
欣锐科技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1.8-2.45%292024-2-232024-3-2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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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产品名称金额(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天)起息日赎回日利息收入(万元)
欣锐科技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结构性存款11,000.001.85%-2.5%232024-3-52024-3-2868.56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1.5-2.55%922024-3-142024-6-146.43
欣锐科技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结构性存款11,000.001.85-2.8%1222024-3-292024-7-29102.95
欣锐科技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1.75-2.75%212024-4-12024-4-221.15
欣锐科技建设银行东门支行结构性存款7,000.001.05% - 2.69%962024-4-262024-7-3149.05
欣锐科技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结构性存款600.001.85-2.45%302024-4-242024-5-241.21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1.50/2.44%922024-5-62024-8-612.30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27,000.001.5%或2.34%922024-5-272024-8-27159.25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1.5%或2.34%922024-6-182024-9-185.90
欣锐科技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1.65%-2.2%942024-8-162024-11-1856.66
欣锐科技建设银行东门支行结构性存款7,000.000.95% - 2.50%902024-8-22024-10-3125.47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1.5%或2.24%922024-8-192024-11-1911.29
欣锐科技建设银行东门支行结构性存款32,800.001.05% - 2.50%1732024-7-112024-12-31272.06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13,500.001.5%或2.26%282024-9-22024-9-3023.40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28,000.001.5%或2.46%212024-10-102024-10-3139.63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13,500.001.5%或2.42%282024-9-22024-9-3025.06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28,000.001.3%或2.24%252024-11-42024-11-2942.96
欣锐科技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结构性存款9,500.001.3%-2%1532024-11-222025-2-240.00
欣锐科技建设银行东门支行结构性存款6,500.000.80% -2.40%982024-11-42025-2-100.00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15,000.001.3%或2.15%282024-12-32024-12-3124.74
欣锐科技兴业银行粤海支行结构性存款15,000.001.3%或2.25%282024-12-32024-12-3125.89
合计353,700.001,830.52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投资金额为16,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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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计划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已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合理安排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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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2024年3月20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0.3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因此,公司本次将“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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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841.3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05.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499.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能源汽车车载 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17,949.9317,949.931,905.5218,606.50103.662024年3月20日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6,891.426,891.420.006,892.78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841.3524,841.351,905.5225,499.28-----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24,841.3524,841.351,905.5225,499.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为生产基地建设,目前还尚未正式进行生产制造,未实现效益。 2、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该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承诺效益,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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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6.4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持有的投资金额为0元。详见本报告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2024年3月20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计划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已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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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3,882.6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73.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928.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20,556.0020,556.003,022.5710,871.6652.892025年6月30日-24.80
2、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30,834.0030,834.000.000.000.002025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3、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327.8642,327.862,751.083,892.039.192026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40,164.8040,164.800.0040,164.8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33,882.66133,882.665,773.6554,928.4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133,882.66133,882.665,773.6554,928.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按照计划共实施6条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截至报告期末共改造完成4条,尚未形成规模效益,改造完成的自动化产线投入生产时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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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内产生的收益有限。 2.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尚未实施生产制造管理,尚未产生效益。公司已就项目进展的情况进行了公告。 3.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分为深圳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非生产销售项目,项目,不产生直接效益。 4.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承诺效益,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95.6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00万元的置换,共计人民币4,646.60 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1,830.5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投资金额为16,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合理安排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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