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
王一鸣 | 郭俊强 | 张 婵 | ||||
何睿 | 楼红英 | 胡华权 | ||||
李育杉 |
全体监事:
张丽 | 贺华挺 | 陈益丹 |
高级管理人员:
王一鸣 | 郭俊强 | 张 婵 |
陆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