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9,307,749.53元,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946,277.90元。基于公司2024年整体业绩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中长期整体战略,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100,515,705.24 | 103,178,591.3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946,277.90 | 64,716,055.32 | 226,742,887.2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819,307,749.5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3,694,296.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0,504,221.5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3,694,296.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288.91% | ||
现金分红比例作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绩由盈转亏。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增强等各种因素,公司需要预留储备资金,优化资金使用。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基于公司2024年整体业绩亏损,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中长期整体战略,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