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其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执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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