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数量: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6,527,30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6,527,30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实施注销。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6,52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累计回购总金额为37,864.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5)、《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截至目前,前述已回购股份26,527,3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未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安排,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527,3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实施注销。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数量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数量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46,753,438 | -26,527,300 | 3,420,226,138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6,527,300 | -26,527,300 | |
合计 | 3,446,753,438 | -26,527,300 | 3,420,226,138 |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