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了独立董事韩慧博先生、吕琴女士、梁清华女士、陈东先生和张双才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资料,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因素。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各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