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惠达卫浴: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慧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韩慧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勤勉尽责,依法行使权利,保持自身独立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担任独立董事的具体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韩慧博,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2009年11月迄今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财务管理系,历任讲师、副教授。2008年1月至2009年10月,曾兼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现任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董事换届选举事项,本人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2次。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无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应参加会议次数参会次数
440022

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任期内,不存在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公司董事会否决的情况;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名称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审计委员会2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

本人作为报告期内新上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充分发挥在自己领域的专业特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勤勉履职。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公司将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本人通过关注公司上证e互动答复及舆情信息,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与公司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作职责。本人认真参与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专项检查报告等。本人及时了解了公司审计部门关注的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积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以提升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同时,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有效的讨论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财务问题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以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其他日常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座谈、电话以及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办”)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就关注的问题进行反馈,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尤其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媒体对公司的评价与影响。此外,因本人为新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在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陪同下,主要考察和参观了公司的展厅、核心产品生产线及终端门店。通过专业人士的讲解,本人对于公司产品品类、卫生陶瓷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公司整体的生产、运营和市场情况具备初步的了解。除此之外,本人及时听取经营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治理情况、财务方面、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9个工作日。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期内,公司积极安排相关领导以及专业人员配合本人的工作。董办为本人以及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师沟通积极搭建桥梁,积极组织本人参加各项培训,及时向本人通报资本市场最新法规及信息动态、监管动态等,为本人履职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此外,在召开董事会及专委会会议前,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办人员的协助下,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任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任期内,公司如期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期内,公司未改聘财务负责人。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任期内,公司不涉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亦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2024年6月份新上任的独立董事,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亲自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利用财务领域的专业背景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贡献出力量。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韩慧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