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及时掌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已制定《宁波富邦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亦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杨光、华秀萍、魏杰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