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宁波富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的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7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827号0649幢201-220室。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罗国芳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共有合伙人2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71人,其中2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浙江科信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6,980.2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517.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0.17万元。

浙江科信共承担了4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主要行业有:土木工程建筑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审计收费总额43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661.78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浙江科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晶晶,现任浙江科信合伙人,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加入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尤晨帆,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本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建工(601789)、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贤斌,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浙江科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浙江科信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

民币50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合计人民币65万元,与上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浙江科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浙江科信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浙江科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浙江科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提供服务。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6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