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会议
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推选黄文枝先生、黄启均
先生、关锡源先生、李家康先生、潘垣枝先生、潘叶江先生、潘浩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王雪峰先生、李洪峰先生、赵述强先生、蓝海林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供了有关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
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问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谨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
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共荣、彭世尼、任磊
201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