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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局会议、第十二届第七次监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7,122,003.84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542,274.5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无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49,961,791.02元以及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内蒙古萤合矿业资源有限公司股权,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的993,750.00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413,266.52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2,542,274.50-176,643,061.3612,999,191.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88,413,266.5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2,284,437.0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5,395,381.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当前,受行业周期影响,氯碱行业仍处于低谷期,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公司生产经营形势依然严峻,面临巨大压力与挑战,且目前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新产品、新项目尚在推进之中,公司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持续探索业务转型升级,目前新的业务板块尚在积极推进整合之中,尚需大量资金投入,即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为:利润分配不存在影响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目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的项目需大量资金支持,故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转型升级发展目标,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局未来将继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监事局意见

监事局认为: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监事局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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