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局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应收款项、存货及其他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551.4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551.45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增长和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间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时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2.60亿元。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年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事项有序进行,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三、四、七、八、九、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