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小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李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局认为: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4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局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局认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有效内部控制。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局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有利于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监事局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担保行为可控,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局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其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及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十、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局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十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