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
月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万元) | |
信用减值损失 | 小计 | 28,318.41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损失 | 2,004.90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919.61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166.79 | |
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 333.74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6,263.43 | |
商誉减值损失 | 20,697.65 | |
合计 | 67,704.53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单项和组合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基于谨
慎原则,充分考虑合作方经营状况及回款情况等因素后,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318.41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004.90万元。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报告期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8,919.61万元,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166.79万元,开发支出计提减值损失333.74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报告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6,263.43万元。
(五)商誉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商誉在确认以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每个会计年度期末,企业应当对其价值进行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通过公司对医疗器械行业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市场行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上下游客户与购销价格情况等综合分析,经测试,公司对资产并购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20,697.6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4年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7,704.53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7,704.5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