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硕贝德”)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51.28%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4,320万元受让原股东持有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0%股权,其中以2,700万元受让惠州华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25%股权;以540万元受让惠州金日观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5%股权;以1,080万元受让惠州市金飞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且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标的公司增资2,500万元,其中879.6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620.3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28%股权,标的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一)业绩承诺
单位:万元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净利润 | 1,500 | 2,500 | 3,500 | 3,800 |
(二)业绩补偿
若标的公司当期业绩承诺完成率低于80%,则惠州华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惠
州金日观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惠州市金飞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业绩承诺方”)应当对硕贝德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如下: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业绩承诺方累积已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累计补偿金额以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收到的股权转让对价的税后总额为上限。
每期业绩补偿款业绩承诺方应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硕贝德补足。
三、2024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200Z204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标的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689.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8.35万元,未实现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触发了业绩补偿条款,业绩承诺方累计需向公司补偿970.07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业绩承诺方 | 补偿金额(万元) |
1 | 惠州华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06.29 |
2 | 惠州金日观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1.26 |
3 | 惠州市金飞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42.52 |
合计 | 970.07 |
四、2024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的原因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包高低压线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受下游主机厂出货量波动的影响,部分客户订单不及预期;此外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竞争激烈,叠加客户降本要求,部分产品毛利率下滑,进而导致2024年度标的公司净利润未达标。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标的公司将围绕核心客户,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在聚焦新能源乘用车应用领域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产品在储能、商用车等其他领域的应用,同时标的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管理,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一
切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