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可转债 | 810010 | 紫光定转 | 3,000,000.00 | 成本法计量 | 0.00 | 0.00 | 0.00 | 3,000,000.00 | 0.00 | 0.00 | 3,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合计 | 3,000,000.00 | -- | 0.00 | 0.00 | 0.00 | 3,000,000.00 | 0.00 | 0.00 | 3,000,000.00 | -- | -- |
二、证券投资审批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认购参股公司可转债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通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预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后续可追加认购不超过200万元,合计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己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事
项的审批程序、实施和管理、风险控制与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内控程序有效、健全,防范和控制公司投资风险。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货币资金合理充裕,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特此说明。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