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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0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4 月 5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现场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在东百大厦 18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
彭瑞涛女士主持,应参会董事九人,实参会董事八人,龙俊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彭瑞
涛董事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930,249.02 元,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4,393,024.90 元,减去实施 2011 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对股东的股利分配 51,483,389.10
元 后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37,003,556.53 元 , 2012 年 末 可 供 全 体 股 东 分 配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25,057,391.55 元。为保证公司项目建设和新店拓展的顺利实施,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2012 年度公司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可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 2013 年度的结算融资业务,确保公司经营的正常周转及项目投资建设顺利实施,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包括流动资
金借款、信托借款融资、票据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其中公司本部 80,000 万元,以公司信用担保和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控股子公司为 20,000 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信用担保。具体如
下:
                                                     -1-
                                                                                                      信息披露文件
       (一)201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⑴2013 年度公司本部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办理上述融资有关业务的
具体事项,以相关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拟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万元) 期     限           担保方式                          备 注
                                                         其中:                      百华大厦地面第四层房产及相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壹年       抵押借款 10,000 万元; 的土地使用权;利嘉大广场 1#、
       福建省分行
                                                         信用借款 10,000 万元         2#楼连体部分负三层地下车位
                                                         其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百华大厦地面第六层、第七层房产
                               20,000         壹年       抵押借款 10,000 万元;
   公司福建省分行                                                                         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信用借款 10,000 万元
                                                         其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百华大厦地面第二层房产及相应
                               20,000         壹年       抵押借款 10,000 万元;
    福州五一支行                                                                             的土地使用权
                                                         信用借款 10,000 万元
                                                         其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百华大厦地面第十八层房产及相
                               20,000         壹年       抵押借款 5,000 万元;
  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应的土地使用权
                                                         信用借款 15,000 万元
    ⑵2013 年度控股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子 公 司            拟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万 元)           期      限        担保方式              备 注
福建东百元洪购物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福建东百集团
                                                     12,000               壹年             信用担保
  广场有限公司            福建省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东方百货管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福建东百集团
                                                     8,000                壹年             信用担保
    有限公司              福建省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在上述各家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可根据公司经营活动需要随时向有关银行申请办理借款
合同或协议(含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其他融资结算业务,不限转贷次数);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
公司实际需要,可以对贷款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借款利率、担保
方式(含抵押物)、借款主体等做出适当调整。
    (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东方友谊商贸中心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要求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及借款方式由该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决定,不在公司 201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
    (四)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单位,预算 2013 年支
付其定期审计费 80 万元人民币,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项至第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议案》
    根据福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及市区地铁建设需要,东百大厦 B 楼需拆除后进行改扩建,东百 B 楼改扩建
                                                        -2-
                                                                                                     信息披露文件
项目建设预算总投资约 34,776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 14,776 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工
商银行福州南门支行申请固定资产项目借款人民币 20,000 万元,借款期限 5 年,以公司所有的百华大厦地
下第一层,地面第一层、第五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物权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转销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清理处置等事项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012 年度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清理,并依据相关会计
政策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莆田东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涉及与福建省三信集团(莆田)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房
屋租赁合同及物业委托合同纠纷的诉讼案,对应收福建省三信集团(莆田)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3,135,086 元,依据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单项减值测试。经分析判断认为存在较大风险,采取个别认定计提
坏帐准备 2,816,788.20 元,以前年度已计提 355,477.70 元,影响公司当年度损溢 2,461,310.50 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莆田东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涉及与福建省三信集团(莆田)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房
屋租赁合同及物业委托合同纠纷的诉讼案尚未判决,现已歇业近 3 年。判断账上剩余长期待摊费用
6,000,204.94 元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极小。遵循会计谨慎性原则,作转销处理。影响当年度损
益 6,000,204.94 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洲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因酒店重新装修,故对前期尚未摊完挂在长期待摊费用
科目下的装修费用 1,977,224.3 元作一次性摊销处理,影响当年度损益 1,482,918.23 元。
    4、年末,公司聘请了中介评估机构福建华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商誉进行减值
测试。本次商誉评估方法是用收益法计算的企业整体价值减用资产基础法计算的企业有形资产及可确指的
无形资产价值的差额确认商誉,将商誉评估值与商誉账面值进行比较,确认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群升购物
中心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765 万元,影响公司当年度损溢 765 万元。
    5、本年度公司对原已房改出售的职工宿舍 1、2、3 栋楼进行清理处置,房产原值 2,679,915.17 元,
已计提累计折旧 232,237.61 元,净值 2447677.56 元,固定资产净损失 2,277,659.34 元,影响公司当年度
损溢 1,708,244.5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公司 201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 福 建 东 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媒 体 登 记 监 控 制 度 》 制 度 全 文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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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关于“厦门市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装修投入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厦门市湖里区蔡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的《厦门市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物业租赁合同》,
为保证项目顺利施工和开业,经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装修投入,装修总金
额预计约为人民币 5,300 万元(包括电梯、空调等设备的投入和二次装修部分的投入)。董事会授权管理层
负责该事项的招投标工作及相关合同的签署,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开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关于同意公司承租“福州红星国际广场”部分物业相关事项的议案》
    福州红星国际广场位于仓山区金山浦上大道与闽江大道的交汇处,是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与福建万锦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大型城市综合体。红星国际广场分二期开发,总建筑面积共 70 万㎡,
首创福州双 MALL 模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承租“福州红星国际广场一期”地下 1 层局部、地面
1-6 层局部,共 7 个楼层,建筑面积约 45,600 平方米物业投资经营中高档百货商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
权办理合同谈判和相关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关于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审阅有关文件及
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
       ⑶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预计不超过 2012 年年度定期报告净利润的 50%;不超过 2012 年年度
定期报告所有者权益的 50%;不会对 2012 年年度公司的盈亏性质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⑷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有效抵御和防范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我们认为: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对公
                                                     -4-
                                                                               信息披露文件
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我们认为: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 2012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
同意公司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4、关于同意公司承租“福州红星国际广场”部分物业相关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拟承租“福州红星国际广场”部分物业开设中高档百货,表明公司加快了在福州地区的布点和扩
张步伐,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并无影响,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8 日
                                             -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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