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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0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的会计原则,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本公司现行会计估计对固定资产运输设备折旧年限规定为 10 年,并按该规定执行。2009 年 9 月,公司
下发《高级管理人员车辆使用改革实施规定》,对副店级以上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车辆使用改革。现根
据公司实际需要,从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决定自 2013 年 4 月 20 日起,对“公司现
行运输设备折旧年限”作会计估计变更。
    2、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规定: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其中运输
设备的折旧年限为 10 年,估计残值率 5%,年折旧率 9.5% 。
    3、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本次调整变更即公司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为 5 年,估计残值率 5%,年折旧率 19%。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3 年 4 月 20 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
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影响。经初步测算,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对当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09 万。影响金额在董事
会审批范围内,该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准确和谨慎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降低
财务风险,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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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有利于增
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
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的审议
程序符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
本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8 日
                                                                                -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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