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249,386,649.8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0,783,802,188.78元,减去2023年度分红派息2,378,700,000.00元,母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54,488,838.5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654,488,838.59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讨论,为了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状况,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末股份总数528,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50.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643,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171,6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7.49%。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171,600,000.00 | 2,378,700,000.00 | 1,585,8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517,251,073.10 | 4,589,164,052.80 | 3,143,144,732.0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639,514,432.4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654,488,838.5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136,1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416,519,952.6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136,100,00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136,10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
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开支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