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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贡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贡酒”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2号文核准,古井贡酒于2021年6月2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5,657,925.1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4,342,074.85元,实际到账资金金额4,957,547,169.8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29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50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3,961.4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6,105.33万元,截至2024年期末

募集资金专户应结存金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实际结存金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应结存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不存在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1月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年末余额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126708010400124030.00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营业部340501888608000024730.00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13180400290002766690.00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1782623071730.00
合计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72,515.2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同意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467.19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受银行未结利息影响,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古井贡酒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4,954,342,074.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39,613,967.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25,152,600.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4,954,342,074.854,954,342,074.851,639,613,967.214,725,152,600.4195.372024.12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954,342,074.854,954,342,074.851,639,613,967.214,725,152,600.4195.3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同意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467.19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受银行未结利息影响,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余额44,467.19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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