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星网宇达 | 股票代码 | 00282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婧超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 | |||
传真 | 010-87838700 | |||
电话 | 010-87838888 | |||
电子信箱 | IR@starneto.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4年,公司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资质受限,面临重大挑战。虽然在暂停期内仍可参加武器装备的研发和采购活动,但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的暂停直接导致公司订单量缩减,对公司在军工领域的营收造成阶段性冲击。在此背景下,公司一方面在主营业务方面保持稳定运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确保交付质量,同时积极拓展装备研发、试验鉴定等新业务方向,以缓冲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暂停带来的订单缩减的影响。另一方面,军工行业的政策调整促使公司加快业务多元化布局,在装备技术升级和试验鉴定等细分领域寻求新的增长点,增强抗风险能力。此外,公司迅速调整战略方向,全力拓展民用业务领域,并已取得初步进展,展现出强大的战略应变能力和业务转型决心。
公司聚焦低空经济、低轨互联、自动驾驶、AI应用、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深入研究市场需求和技术趋势,公司成功将业务重心从传统的军工领域向民用领域转移,实现了业务结构的优化升级。在技术战略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技术创新能力。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公司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研究,确保在技术创新方面保持领先地位。在技术创新的引领下,公司不断推出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产品,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在民用市场的拓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4年公司在面临重大挑战的情况下,通过积极的战略调整和技术创新,成功拓展了民用业务,优化了业务结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驱动,深化业务转型,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在民用市场的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目前公司产品覆盖了惯性导航、光电探测、卫星通信等无人系统核心部件以及无人机、无人车、无人船等无人系统整机。
1、信息感知
(1)惯性导航
惯性导航是利用陀螺仪和加速度计感知运动载体的角速率和加速度,从而解算运载体位置、速度、姿态信息的导航定位方法,具有不依靠外部信息而自主独立工作的能力。惯性导航可与卫星导航(GNSS)、里程计、气压计等组合,可形成实时、高精度和高可靠性的定位导航方案。高精度的惯性导航以军用领域为主,主要用于舰船、潜航器、飞行器、制导武器、陆地车辆、机器人等方面。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高精度惯性导航在军事领域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在民用领域,惯性技术也有广泛的应用,特别是新型惯性器件的出现,极大地降低了惯性产品的成本,使得惯性产品不仅用于军事领域,在智能交通、汽车安全、自动驾驶、自动控制乃至消费领域都有广泛应用;受益于市场需求牵引,惯性导航及其组合导航未来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此外,公司研发出光纤、MEMS等系列化惯性导航和组合导航产品,除在公司的无人整机系统得到应用外,也广泛应用于铁路检测、智能交通、机器人、无人采煤机、飞行滑板等领域和场景。 在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制新一代惯性/卫星组合导航系统,该产品融合大气航姿基准单元全温标定及补偿技术、导航算法离线仿真技术、小型化的大气航姿电路设计技术、大气航姿电源设计技术,具备省时高效、高精度等技术优势。广泛用于各类飞行器,尤其在民航、通航领域。此外,公司持续深化与自动驾驶领域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持续项目跟进并同步提升产品质量。同时,积极布局低空经济新兴市场,为该领域客户提供技术方案和测试方案,为未来市场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自动驾驶核心部件方面,公司采用军用技术转民用应用策略,通过技术简化和成本优化,将军用高精度惯导技术简化为低成本组合导航模组。
(2)光电探测设备
光电吊舱也称为陀螺稳定光电系统,通常由一个稳定平台和一套搭载在该平台上的探测设备组成。光电吊舱具有目标识别、视轴稳定、探测与自动跟踪、数据传输等功能,是光电侦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无人侦察的核心装备。近年来,随着相关技术不断进步,以及无人系统市场的蓬勃发展,光电吊舱应用范围逐渐由军用领域向民用领域扩展,光电吊舱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同时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应用,市场对光电吊舱有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光电吊舱行业不断向智能化、小型化、集成化等方向发展。公司的光电吊舱基于公司惯性测量和动基座稳控优势,将激光、红外、相机等产品相结合,用于无人机、无人船、无人车等载体,服务于侦察、瞄准、搜救、缉私、安全、环境监测、森林防火、电力巡线、辅助导航等领域。公司目前光电吊舱主要产品包括机载光电吊舱、车载/船载光电转塔、船载光电取证,同时,公司自研通用小型大功率伺服驱动器,具有小尺寸、大功率、通用性强、接口丰富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制出某型强光拒止设备,作为新概念武器,该设备采用先进光电技术实现“软杀伤、软破坏”效果,具有非致命性、环境友好等特点,在体积、重量及操作性等方面较传统武器具有显著优势。2024年,该设备已完成多轮客户演示验证,性能指标获得高度认可。同期,公司某型光电跟踪转塔已成功应用于某型执法船。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生产投入,持续提升光电探测产品产业化能力,为市场拓展提供坚实保障。
(3)安防雷达
雷达作为一种重要的目标探测手段,以前多用于军事领域。近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低成本、高性能的小型雷达逐渐成熟,并广泛用于安防领域。与其他探测手段相比,雷达具有抗干扰能力强、灵敏度高、环境适应性强、探测距离远、综合成本低等优点。不仅能对侵入目标进行定位,而且可以获取监控场内移动物体的速度、方向、距离、角度等信息。小型安防雷达可以服务于机场、港口、油井油田、电力电网、铁路交通、边防哨所等市场,为光电吊舱提供目标引导。雷达与光电吊舱结合,可实现对移动目标的探测和识别,并提供目标点方位、距离等信息,在边境管控、要地防御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公司的安防雷达采用相控阵技术,具有小型化、全固态、低成本等特点,主要用于安防监控和反无人机领域,是国内安防雷达产品成熟度较高的公司。公司已推出桥梁防撞系统方案,相较于单一手段的桥梁防撞方法,它更注重预警、主动避险和回溯。系统以先进的雷达技术为基础,结合激光、红外等技术进行实时监测,对桥梁及周边水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扫描,并参与多座桥梁防撞项目。 此外,公司针对智慧养殖(海洋牧场)开发了智能终端软件,可与高分辨率雷达、光电设备的探测信息进行融合分析和智能联动。该软件首创以事件管理为中心的业务功能,包含目标探测、联动跟踪、抓拍取证、智能预警、事件回溯等功能。 另外,公司针对“低慢小”无人机,推出要地反无人机防御打击系统,该系统由雷达探测设备、智能跟踪设备、激光处置设备及指挥控制监视平台组成,各设备采用分布式部署,通过指挥控制监视平台智能互联,可实现远距离探测、中远距离跟踪、近距离处置,用于探测和处置各类型小、微型无人机。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感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3亿元。
2、卫星通信
卫星通信以卫星作为中继站转发无线电信号,在两个或者多个地面站之间实现信息传输、交换和分发。卫星通信的特点是覆盖范围广,且通信线路稳定,在卫星上下行无线电信号覆盖范围内的任何两点之间都可进行通信,不易受陆地灾害的影响,不易受复杂地理条件的限制。公司的卫星“动中通”可满足车辆、舰船、飞机等载体在运动中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的传输,广泛用于军事指挥、消防、应急、救灾等方面,并在多个军兵种装备中定型,部分产品已实现批量交付。公司始终保持较强市场竞争力,积极布局军民领域新产品。在高通量应用领域,已成功研发交付多款车/船载卫通天线,并将在2025年推出新型高通量产品;在低空经济领域,已研制小型化动中通天线可适配多种飞行器;在卫星通信终端领域,公司基于相控阵技术开发便携式低轨卫星终端的技术优势,主攻应急救援、海事、偏远地区通信补盲市场,与卫星运营商联合定制终端,共享服务分成。同时,面向低轨卫星的相控阵天线已完成原理样机,正推进产品化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卫星通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243万元。
3、无人系统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无人系统产品研发及推广应用的企业,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已掌握惯性导航、卫星通信、电子对抗、指挥控制等无人系统核心技术,具备从核心部件到整机的全链条研发及生产能力,现已成为行业领先的无人系统整机及核心部件供应商。公司无人系统产品在竞优比测中屡获优异成绩,已形成低、中、高全谱系无人靶机及亚音速固体火箭靶弹等核心产品,并突破高空大机动、超低空飞行、高速多机编队、多路抗干扰等关键技术。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海、陆、空等军兵种,以及科研院所、试验基地等,在行业内实现规模化应用。 2024年度,公司不断扩充产品线,亚音速巡航靶弹、应急救灾无人机及垂直起降无人机等新型航空器产品均在研发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全天候多灾种全域灾情侦测无人机研发项目,该产品面向应急救灾领域,具备定位导航、通信中继传输、物资投送等功能,具有抗风性强、载荷大、续航时间长、操作简便等技术优势。此外,公司完成了一款高集成一体化反无人机产品的技术升级,该系统集成雷达/频谱探测、GPS诱骗、无线电磁干扰等技术手段,可实现对无人机的监测、识别和反制,有效防范非法无人机侵入重点防护区域及以无人机为载体,对重点区域投放危险物品、拍摄监管设施等行为。此外,在低空经济领域,公司推出全天候垂直起降无人机标准化平台。 无人船方面,公司在无人艇领域取得多项重要突破,与战略合作单位联合研制的某型无人艇顺利完成验收并实现交付;成功完成大型散货船遥控改装及海上伴随保障任务,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承担某大型对抗仿真系统无人艇实艇及仿真分系统开发任务,实现无人艇在平台运动、航行控制、作战指挥及载荷控制等核心功能的仿真技术集成;承担自杀无人艇靶艇研制任务,该任务已进入试验阶段,为公司拓展了新的市场应用方向。 无人车方面,公司的自动驾驶系统基于乘用电动车改造,加装自主研发的计算单元、感知套件、高精度定位模块、自动驾驶路网等组件,通过管理中心实时监测车辆状态及下发工作任务,并基于底盘线控技术实现车辆的各种行驶控制,搭载自主研发的自动驾驶系统,实现路径规划、自主行驶、避障绕行、通行策略等功能。报告期内,公司无人系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2,667,075,399.62 | 2,833,695,928.36 | -5.88% | 2,338,652,966.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98,551,225.63 | 1,928,372,648.03 | -11.92% | 1,326,235,406.18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422,903,601.03 | 770,889,304.92 | -45.14% | 1,074,382,61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8,007,669.26 | 53,975,500.46 | -522.43% | 215,799,979.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9,058,994.19 | 23,858,750.39 | -1,101.98% | 204,996,362.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54,408.34 | -23,304,684.08 | -335.77% | -38,939,666.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0.27 | -507.41% | 1.16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0.27 | -507.41% | 1.16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7% | 3.06% | -15.63% | 18.01%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5,071,564.59 | 94,140,316.61 | 92,536,904.98 | 191,154,814.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441,023.74 | -3,963,767.66 | -7,579,949.01 | -204,022,928.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324,820.47 | -6,243,513.08 | -9,854,557.26 | -210,636,103.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484,579.30 | -100,512,614.92 | -6,564,428.33 | 106,007,214.2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 | 37,038 | 年度报告 | 36,072 | 报告期末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 0 |
普通股股东总数 | 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迟家升 | 境内自然人 | 23.42% | 48,661,568 | 36,496,176 | 不适用 | 0 | ||
李国盛 | 境内自然人 | 16.15% | 33,567,365 | 25,175,524 | 质押 | 4,8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其他 | 2.41% | 5,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申银万国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申万瑞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0.91% | 1,900,237 | 0 | 不适用 | 0 | ||
徐烨烽 | 境内自然人 | 0.71% | 1,469,282 | 0 | 不适用 | 0 | ||
舒钰强 | 境内自然人 | 0.46% | 950,118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42% | 876,219 | 0 | 不适用 | 0 | ||
庄国文 | 境内自然人 | 0.40% | 833,300 | 0 | 不适用 | 0 | ||
广东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 | 其他 | 0.30% | 620,180 | 0 | 不适用 | 0 | ||
刘勇实 | 境内自然人 | 0.30% | 616,58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迟家升、李国盛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提名迟家升先生、李国盛先生、刘俊先生、刘正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贾庆轩先生、肖雄兵先生、刘玉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佳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张友良先生和张伟伟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4年0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选任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换届后,相关人员情况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董事长:迟家升副董事长:李国盛非独立董事:迟家升、李国盛、刘俊、刘正武独立董事:贾庆轩、肖雄兵、刘玉双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刘玉双成员:刘玉双、贾庆轩、李国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肖雄兵成员:肖雄兵、贾庆轩、迟家升;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迟家升成员:迟家升、李国盛、刘俊、贾庆轩、肖雄兵;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贾庆轩成员:贾庆轩、迟家升、肖雄兵。
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张友良职工代表监事:张友良、张伟伟股东代表监事:周佳静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迟家升副总经理:刘俊、王超、尚修磊、黄婧超财务总监:刘正武董事会秘书:黄婧超审计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孙昌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生效。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及其进展的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未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2024年2月7日,迟家升先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301,900股,增持金额4,208,340.80元,增持均价13.9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4年5月7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迟家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增持金额为4,208,340.80元,增持完成比例84.17%。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关于增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并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 2024年7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成。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25日,迟家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增持金额为5,042,508.80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3、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事项
2024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为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票数量为4,9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7%,质押起始日为2021年2月10日,解除质押日为2024年2月8日,质权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为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票数量4,164,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4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质押起始日2021年3月31日、2022年4月26日,解除质押日为2024年3月14日,质权人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本次办理质押股票数量4,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1%,质押起始日2024年3月13日,质押到期日为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权人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自身融资需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李国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3,567,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4.30%,占公司总股本的2.31%。迟家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8,661,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无质押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2,228,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84%,占公司总股本的2.31%。
4、关于公司收到违规处理决定的事项
2024年5月9日,公司被陆军后勤部采购供应局以“涉嫌存在违规失信行为”为由,暂停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知悉公司被“暂停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自查,并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准备相关申诉材料。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有
限公司暂停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对深交所问询函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就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进行了回复。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针对公司回复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申诉等程序,军队采购网已解除公司的暂停事项,自2024年8月13日起,恢复公司参加军队物资工程采购活动的资格,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军队采购网采购活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年10月16日,公司被陆军后勤部采购供应局以“存在违规行为”为由,暂停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知悉公司被“暂停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自查。目前公司正在按规定流程与各方积极沟通。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2024年11月2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公告,决定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自2024年10月14日起1年内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禁止期内,公司不能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但不影响参加武器装备的研发和采购活动。公司本次违规处理决定不属于行政处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违规处理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目前已向有关部门申诉。
5、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对超过前次授权期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并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对超过前次授权期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追认并授权使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并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4)2024年4月26日,公司公布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和《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5)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杨捷女士和李钊先生。鉴于杨捷女士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刘振峰先生接替,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李钊先生和刘振峰先生。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6)2024年8月28日,公司公布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9)。 (7)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7)。 (8)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9)2024年10月24日,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6、关于回购股份的事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3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股条件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598,982股且不超过898,4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0.43%。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相关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2025年1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9,914,7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3.3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1月27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9,128,269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3.3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2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07,809,394股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94,1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